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溪洲部落 3---現場報導
別讓政治口水淹沒了溪洲部落!
針對近來各界對於溪洲部落的不實指控與報導,溪洲部落自救會有三點聲明與澄清:
一、「蓋咖啡館」言論其來有自 並非溪洲部落族人散播謠言
北縣原民局26日新聞稿指稱溪洲部落族人「任意散播官商勾結言論」、「編造、扭曲並對外發布『趕走原住民 要蓋咖啡館的言論』」,事實為何?
根據原民局於12月21日至溪洲部落開安置與拆遷說明會時,發給與會人員的「台北縣大碧潭再造計畫」宣傳海報上明確指出,溪洲部落區域將規劃為水岸休憩區,包含遊戲「 咖啡區」、遊戲草坪區等,族人發言正是根據此,並無扭曲事實,皆有圖依據。
二、原民局廣告恐嚇、代抽籤?!剝奪溪洲部落族人生存權
針對北縣府表示溪洲部落若不搬遷將代族人抽籤的部分,我們必須指出,溪洲部落族人根本無意願搬遷,同時也不願登記申請安遷計畫,又怎會應允當局強硬使用粗暴的態度與行政方式代理族人抽籤呢?如果當局執意要如此處理,無視部落族人的主體性,對如此不當之處理方式,溪洲部落亦將提出告訴。
誇張的是,北縣原民局甚至不惜鉅費於平面媒體刊登廣告,不但將溪洲部落族人汙名化為「違建戶」,更恐嚇族人:「不要到了部落淹沒才後悔」,指稱溪洲部落乃「非傳統領域」,沒有存在價值。但事實上,溪洲原住民部落在這塊土地上生活已長達三十年,在幾經波折後,終於找到了與原鄉部落環境相似的地方落腳,即現在的溪洲部落,除了日常之辛勤工作,族人更在文化傳承上努力,包括:部落中小學母語教學,原住民傳統技能傳授,青年的山野教育等,在在證明溪洲部落存在的意義及其文化脈絡,而 每逢原鄉豐年時節定期舉辦豐年祭,更讓都市原住民在文化傳承上有了新的復興基地!因此,溪洲部落已發展出部落慣習當然有其存在意義!我們認為,原民局應為原住民權益發聲、尊重原住民主體聲音,而非剝奪都市原住民的居住權利。
三、訴求:真正關心溪洲部落「就地居住權」 才是族人最愛的顏色
關於「我把你們當人看」事件,現已淪為藍綠惡鬥工具,然而,回歸部落主體,我們希望各界關心溪洲部落族人真正的需求、真正要什麼!外界無需模糊焦點,溪洲部落希望各界能以原住民生活文化與居住生存權利為關注焦點,正視溪洲部落等都會原住民聚落,目前所面對的真正問題並非目前媒體所報導的口水爭論,溪洲部落沒有顏色 ,只要能幫助溪洲部落爭取「 就地居住權」的,對溪洲部落族人而言,都將是世上最美麗的顏色!因此,我們正式向各種顏色提出呼籲與邀請:親自來一趟溪洲部落,聽聽族人想要什麼、想說什麼!別讓政治口水淹沒了部落!
溪洲部落自救會總召 張慶豐
溪洲部落自救會執行長 章金妹Osay
溪洲部落自救會發言人 張祖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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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工作,哪裡有工作?我們在玉里,什麼都沒有,所以來到西部。」faki(阿公)如是說。1960年代的「以農養工」政策,使工業迅速擴張,吸取農村的勞動力,加上無法在花東部落謀生,部落的年輕人紛紛離開原鄉。
來到北部以後,族人穿梭在都市叢林的工地裡,「中正紀念堂那個大門也是我們做的!」除了中正紀念堂,faki還列舉兩廳院、101大樓、台北車站、高鐵、新光三越、圓山飯店、台北大橋、碧潭橋、秀朗橋、福和橋……建築工地裡,都有部落族人忙碌的身影,為了討生活,族人也曾經遠赴阿拉伯。faki指著環繞部落周遭的幾棟高樓,說:「那些,也都是我們去蓋的。」
faki走到一棵麵包樹旁,把手貼在樹幹上,說:「這也是我自己種的。」這棵樹還有八六年大火燒過的痕跡,樹的主幹只剩下頭,但是樹從另一頭繼續萌芽生長下來。faki的小孩祖淼在日記上寫下:「這是一顆麵包樹,但其實她跟我們一樣,一樣來自原鄉部落。她的苗,來自花蓮縣玉里鎮觀音部落,是我母親老家的麵包樹的後代,這棵樹大約在溪洲部落生長了三十年。她每年結出的果實,幾乎是我們當季的食物主菜。」
由上而下的拆除說明會
12月18日,台北縣原住民族行政局寄來開會公文,開會事由是:「新店市溪洲路、環河路等違建聚落安遷及拆除說明會」。為了避免像12月9日縣府人員來訪,雙方的協議不但沒有共識,最後竟還成了台北縣新聞稿中所謂的「溝通」,部落於是決議,勢必得拿回主導權。
12月20日,台北縣政府未經族人同意,在部落族人豐年祭會場(同時也是小孩子平常遊戲的籃球場),以四根冰冷尖實的鐵柱,釘在部落生活的土地上,搭置大於部落聚會所四倍的棚子。部落裡的ina(媽媽)說:「我們那麼愛護我們的土地,政府高興蓋就蓋,也沒有經過任何人的同意……。」
12月21日,台北縣原住民族行政局及水利局的官員到溪洲部落「台北縣三峽原住民族文化部落安遷說明會」,族人以不簽到、不列席,聚集在一旁的部落商店前,齊聲高唱:「在溪洲路,我們是一家人」、「我們團結起來,捍衛我的家園」,手持「拒絕輔導安遷」,並且大聲呼喊:「溪洲部落,就地居住!」表達族人堅決的訴求。小碧潭部落的族人也一起參與。原本七點開始的說明會,沒有人列席,原住民族行政局局長李玉蕙只好召開記者會,局長重申「先安遷,再拆除」的政策。
沒有堤防的部落
根據「新店市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鄰近溪洲部落的太平段,土地使用分區上寫著「水域」,也就是位於行水區,太平段就是碧潭橋旁,緊鄰新店溪擁有太平護岸的漢人聚落,住在這裡三十幾年的原漢好鄰居,卻要因縣政府的行水區雙重標準,拆散位於同一河岸的人民,因此,頂城里里長在21日當天說:「我有責任跟你們站在一起!」溪洲部落族人也說:「三十年來這個地方都沒有行水,你所謂的行水,前段你堤防也做了,後段也做了,唯獨這個地方沒有堤防,你現在又說我們的安全有危險,你說不安全,你又不做堤防,你說危險,這裡從來都不危險,三十年來從來都不危險,颱風天想淹都很難!」淹水或者不淹水的原因,除了天災以外,上下游沿岸財團、工廠的過度開發也是造成河川宣洩不良的根本原因。
三峽隆恩埔「拘」留所
縣政府與原民會合作建設三峽隆恩埔國宅,溪洲部落居民將被安置在隆恩埔的臨時居留處所。然而,一個懸疑是:隆恩埔原本是農地,政府根據什麼理由將之變更為建地?
除此之外,政府給原住民搬遷費一萬元,然而,一個家庭有好幾口人,加上易碎、貴重物品,來回好幾趟車程,絕非少許搬遷費能夠辦到。政府的「以租代購」政策,也充滿問題。每個原住民家庭在部落裡都是自力造屋,到隆恩埔後卻要多付房租、水電費以及管理費。原本在部落蓋的房子,現在都值幾百萬,誰來賠償當時房屋建造費用?fayi(阿嬤)說:「說實在的,我們真的不願意搬,我們在這裡就有房子了,不需要你們的『安置』,這塊土地是我們三十年來的努力,我們的政府要是理會到我們的話,我們這個地方早就該屬於我們的。」
幾位參觀過隆恩埔的族人認為,「房屋的結構相當鬆散」,因為部落裡的許多人擁有工地經驗,一眼就可以判斷出建築的優缺點。
搬遷後還有就業的問題。三峽到新店將耗費許多車程,有些人還在烏來工作,多出來的成本由誰來負擔?臨時換工作也行不通,況且部落還有老人家需要照顧。
大樓空間的方正結構、以及住戶的門鎖,如此的區隔感,破壞了原本部落大家庭的緊密社區連結。如此堅硬的環境,已經令族人相當不適應了,隆恩埔還只是一個短暫的居留所而已,兩年以後,還得重新抽籤,族人恐又將面臨流離失所的命運。與部落生活格格不入的還有:「大樓管理員」的設置。這究竟是防範外人,還是監視原住民?恐怕隆恩埔不是居留所,而是一個「拘」留所。
不均衡的發展所導致的被迫遷徙
失去土地的家,同時也失去了原初自然所賦予的生命力量,溪洲部落的明天,飄飄盪盪。
回溯原住民族的遷徙,有幾段重大歷史轉折,日據時期,日本人以「集團移住」強制原住民族遷徙,例如霧社事件後,遷移莫那魯道的馬赫波社,以降低反抗意識,並剝奪部落的土地,實行殖民統治。近代的遷徙,則受到天災如九二一大地震及颱風造成的災害,導致家園破碎,必須遷移至他地。當然,這裡面的問題不只導源於天災,更是資本主義進入山林,不當開發、過度開發的結果。
怎能把故事與記憶強制拆遷?
溪洲部落所遭遇的問題不只是個案,而是全台灣的都市原住民終究會面臨的議題,原民會與台北縣府推行的國宅安置,忽略了原住民從部落流浪到都市,是源於城鄉發展不均衡的結構性因素。光是透過拆遷、和強行安置,並不能解決問題。中央與地方其實不必互推行政責任,從國民黨到民進黨執政,都市原住民議題依然如故。原住民族政策必須反省平地原住民缺少「山地保留地」的土地權,原運份子一旦當官換了位置,也換了腦袋,別再騰空遠離部落,喊著「還我土地」口號。
「大碧潭再造」都市計畫的無人公園設計,嚴重忽略原住民部落的存在事實,都市計畫不能剷除聚落蓋公園,成為高級住宅住戶的河岸景觀及休憩場所。強制拆遷部落,如何能成為「大碧潭再造」都市計畫文宣上的「充滿台北人故事的記憶空間」呢?強制拆遷部落的「綠色推土機」(註1),同時也把故事與記憶活埋、湮滅了。都市計畫讓部落族人有參與式的設計,一個文化部落,勝過無人公園。居住權不能只是按照技術官僚的行水區說辭,居住三十幾年的族人的生活經驗,絕對超過只花幾個小時的測量人員的判斷,值得懷疑的是,測量數字的客觀性,背後是否也受到政府及財團的影響?政府及社會大眾必須正視都市原住民的居住權、土地權、生存權、以及自治權。
註釋:
註1:藉由綠地公園建設的都市更新過程,將都市認定違建社區的受壓迫人民驅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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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就地居住權 ◎溪洲部落自救會
溪洲部落與行水區
這一帶的河川寬度明明沒有太大落差,地圖裡溪洲部落這帶的河道卻較寬,被劃為行水區。溪洲部落位在河裡嗎?並不是這樣。溪洲部落旁的土地之所以不在行水區,之所以在地圖裡不以河川的範圍呈現,是有故事的。
這裡劃為行水區之前,政府曾對這一帶施以土地放領。部落兩旁的土地都在當時為漢人領走,而不諳漢人做法的部落居民則未能把握時機得到土地,也因此才有現在爭取就地居住權的問題。
相關法律條文
※原住民族基本法28條
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之原住民,應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給予保障及協助。
※水利法78條(民92年公布)
河川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四、建造工廠或房屋。
※水利法施行細則142條
行水區乃指1.已築有提防者,為二堤之間之土地。(堤外)2.未築有提防者,為尋常洪水位達到地區之土地。(約兩年發生一次之洪水)
溪洲部落在新店溪畔形成至今已經30年之久,近年台北縣政府為了河畔綠美化,將部落圈劃為公園用地,以致我們胼手胝足打造的家園,將於今年(2007)年底面臨政府無情的拆遷,嚴重威脅到我們的生存權。
面對政府的拆遷計畫,我們不放棄繼續居住在這裡的可能性,幾年來一直提出就地居住的訴求,也持續長期以來的原鄉部落經營形式,深耕部落環境。原住民族基本法(28條)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之原住民,應保障及協助安居的權利,我們期待政府再一次傾聽,重視我們的就地居住權及其產生的文化效益,以達雙贏。
以下就三方面來說明我們的訴求。
一、為什麼要就地居住
面對拆遷,政府提出的是「臨時安置」,傾向兩年的安置期,對我們來說仍然是不知道未來在哪裡。後來雖然提出尚有爭議的「以租代購」,但立法上緩不濟急,對我們來說沒有實際用處。我們要求就地居住,並沒有法律問題與安全問題。雖然這裡近年被劃為行水區,但我們遠在此之前即居住在這裡,而將來提防將建於河川與部落之間(堤內),除無安全上的問題外,堤內河川地變更建地也非史無前例。
二、如何帶來文化效益
政府向第十河川局爭取到的1億5千多萬元經費打算讓這裡成為公園,試圖打造溪岸風光、親水空間媲美宜蘭的冬山河。但我們要請政府慎重考慮,何不將這個原住民部落,結合自行車道路線,以原住民文化帶來觀光及文化效益,使其得以永續經營。
三、是否有公平性顧慮
或許有人認為,這是否有公平的問題。首先,我們住在這裡,並無礙於都市發展計畫。其次,由於這裡以原鄉部落形式經營,使許多單親家庭、獨居老人及因建築業蕭條而頓失生活依據的人,在這裡可以得到左鄰右舍的照顧,等於代替政府負起社會照護的重擔,這是現代建築無法提供的。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求的就地居住權,並不是要無條件得到土地,而是以租或買的形式向政府要求合法就地居住。
雖然拆遷在即,但不論就法律或效益來看,此地並不是非拆遷不可。我們希望政府可以正視在地人的意願,改變做法,讓我們有就地居住權。
溪洲部落的文化效益
1990年之前溪洲部落由新店市公所輔導開設傳統服飾製作班,之後又在議員及其他單位協助下開設婦女編織及傳統工藝訓練,加上部落居民平時就以傳統採集野菜烹食,並常以傳統美食接待外來團體,所以在發展部落產業方面已有相當基礎。
在歷史的脈絡中,新店溪畔曾為平埔族群所居住,之後有泰雅族等居住在此,近50年開始有部分阿美族移居至此,自秀朗橋下的溪園部落遭政府強制拆遷後,僅剩溪洲及小碧潭兩處阿美族聚落。
我們就在生活中傳承文化。阿美族的語言、文化若以政府現行的強制、利誘方式學習,僅能習得淺薄的文化概念,而無法真正落實扎根。讓孩子們活在文化中,是能活化傳統、深入學習的方式。這也是部落近年來試圖從文化斷層中努力的方向。
我們不願意導向式的觀光發展影響部落生活,但仍能開放部分區域,提供外來的朋友們在休憩中了解部落生活及阿美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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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我…
為了生存從原鄉部落漂流到都市,終於找到與原鄉部落環境相似的地方落腳。曾經經歷了水災和火災,部落幾近全毀,但也在社會善心人士及公益團體的協助下就地重建。
當媒體與政府以「都市毒瘤」來形容我們,抺煞了曾經為都市繁華站在危險的鷹架上建造一棟棟美麗的豪宅和公共建設、為了交通便利造橋造路、為國家外交遠到阿拉伯工作,台灣民主紀念館兩廳院、台北101大樓…都曾有我們腰繫釘袋揮汗、淋雨的身影。
但是我們仍在這裡為了孩子,承襲祖先經營部落的智慧,規劃了中長期的發展目標,在沒有政府資助下持續朝著目標前進,打造心目中的天堂部落。
從文化傳承出發,我們重視孩子們的母語、歌舞教學;青年階層訓練;婦女傳統工藝及歌舞訓練,在環境美化工程中以傳統換工的型式上山砍竹子建置圍籬、聚會所,並從公共廁所的重建工程裡教育居民重視及維護環境衛生。
未堤防將建在部落外,在沒有安全疑慮之下,土地的使用、承租或購買應該仍有可談的空間。我們並不是頑強的扺抗政府的拆遷,而是政府為了複製冬山河美景和綠地休閒空間,剝奪我們在這裡生存與安居的權力。
政府斥資三億所建造的「隆恩埔原住民臨時安置居所」是美意,但並不是德政!因為在溪洲部落裡有我們生命奮鬥的歷史,我們是這片土地的一部分,這片地也與我們的靈魂緊緊相繫。
我們的家在這裡,你們將會看到在都市的角落,這群活出自信與阿美族祖先腳步的族人,為自己、為後代持續努力!
感謝民進黨長期以來為歷史的轉型正義去思考原住民族的議題,並致力於族群平等和異文化的相互尊重。我們正面臨部落存亡與生存的危機,期盼有更多的支持,也願祖靈護知你們!
A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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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Jou-Tribe Salvation Group
Right to Land, Right to Live, Right to Autonomy
This is a small tribe Pangcah
yet pulsing at the margin of northern Formosa.Having walked through the shadow of fire and flood,remain gathered here we are,for Motoasay (the spirit of ancestors) is with us. Urbanization now trumpets to civilize.Excavators and Angledozers threaten to vandalize.Let us lineup to safeguard our land.May Motoasay be with us, in die illa to detribal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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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洲部落自救會土地權、生存權、自治權 這是一個小小的部落 在台灣北部都市的邊緣走過數次的水災和火災 祖靈給予的力量讓我們仍團結在這裡 現在我們所要面臨的是政府的拆遷都市計畫與公園建設將威脅到我們在這片土地的生存權我們不希望部落四分五裂 將會盡力捍衛我們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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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就地居住權
溪洲部落自救會 2007-10-05
溪洲部落在新店溪畔形成至今已有30年之久,近年台北縣政府為了河畔綠美化,將部落圈劃為公園用地,以致我們胼手胝足打造的家園,將於今年(2007)年底面臨政府無情的拆遷,嚴重威脅到我們的生存權。
面對政府的拆遷計畫,我們不放棄繼續住在這裡的可能性,幾年來一直提出就地居住的訴求,也持續長期以來的原鄉部落經營形式,深耕部落環境。原住民族基本法(28條)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之原住民,應保障及協助安居的權力,所以我們期待政府能再一次傾聽,重視我們的就地居住權以及其所產生的文化效益,造成雙贏的局面。
以下僅就三方面來說明我們的訴求。
一、為什麼要就地居住
面對拆遷,政府提出的是「臨時安置」,傾向兩年的安置期,對我們來說仍然是不知道未來在哪裡。後來雖然提出尚有爭議的「以租代購」,但立法上緩不濟急,對我們來說沒有實際用處。我們要求就地居住,並沒有法律問題與安全問題。雖然這裡近年被劃為行水區,但我們遠在此之前即居住在這裡,而將來堤防將建於河川與部落之間(堤內),除無安全上的問題外,堤內河川地變更建地也非史無前例。
二、如何帶來文化效益
政府向第十河川局爭取到的1億5千多萬元經費打算讓這裡成為公園,試圖打造溪岸風光、親水空間媲美宜蘭的冬山河。但我們要請政府慎重考慮,何不將這個原住民部落,結合自行車道路線,以原住民文化帶來觀光及文化效益,使其得以永續經營。
三、是否有公平性顧慮
或許有人認為,要求就地居住是否有公平上的問題。首先,我們住在這裡,並無礙於都市發展計畫。其次,由於這裡以原鄉部落形式經營,使許多單親家庭、獨居老人及因建築業蕭條而頓失生活依據的人,在這裡可以得到左鄰右舍的照顧,等於代替政府負起社會照護的重擔,這是現代建築無法提供的。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求的就地居住權,並不是要無條件得到土地,而是以租或買的形式向政府要求合法就地居住。
雖然拆遷在即,但不論就法律或效益來看,此地並不是非拆遷不可。我們希望政府可以正視在地人的意願,傾聽我們的聲音,改變做法,讓我們有就地居住權。
溪洲部落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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