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江國慶冤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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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1日,發生「鼎泰豐求職事件」,台灣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在就業博覽會致詞時,為馬英九總統的一番好意,卻鬧得滿城風雨,她打抱不平地說:「台灣這個社會病了,台灣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版主不禁有一點感慨。王如玄主委,你是英明的!你是正確的!你是具有先見的!你擁有洞察能力!說出台灣人民的心聲!

王如玄主委,請你就近跟馬總統講一聲:「台灣這個社會病了,台灣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含冤受屈,招到凌虐取供,迅速處死。加害的人,得獎升官,有一位還在您馬總統的身邊擔任國防部長。可是,司法程序之下,這些人居然宛如金剛不壞之身,安然無恙,毫髮無傷。一條二十歲的年輕生命呢?真是「無語問蒼天」?難道大家都沒錯,這只是一樁「時代的悲劇」嗎?

王如玄主委,馬總統聽不到我們的聲音,也看不到我們手中的選票,請你就近跟馬總統再講一聲:「台灣這個社會病了,台灣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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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也有用盡殘忍手段殺了很多人的死囚,
過了好幾年都還未執行槍決,
為什麼這個案件卻速戰速決、速槍決(20歲的生命…)?
當初我們這個社會有沒有給這些執法人員壓力?
以至於讓他們急於破案而作出不齒的事呢?
這樣不會有很多審查的漏洞嗎?
一方面又在急切什麼?
壓力嗎?
還是被施壓了?
執行的相關人員「心態」在想什麼?

如果一個冤案,一條寶貴的人命含冤受屈地犧牲了,
整個官僚系統,特別是顢頇的軍方系統,沒有人受到處罰,

下一次,還會再發生冤死的案件嗎?

當政者,你忍心不處罰有過失的人來向死者致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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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99689&type=%E7%A4%BE%E6%9C%83

檢:軍營造恐怖 江被迫認罪 【14:15】

〔中央社〕台北地檢署今天認定,軍方當年為逼江國慶認罪,以體罰、戴眼罩、強光照射,並強迫江觀看女童解剖影帶,將偵訊室布置成靈堂,營造恐怖氣氛,讓江在不堪疲勞訊問下自白犯罪。

檢方處分書指出,民國85年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姦殺案後,因案情陷入膠著,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違反軍事審判法相關規定,指示反情報工作隊成員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李書強、李植仁等人直接參與偵辦。

檢方指出,柯仲慶等人因江國慶測謊呈波動反應,為求破案表現,謀議對江國慶關禁閉、強迫江看女童解剖錄影帶、體罰、強光照射、並將偵訊現場布置成靈堂,營造恐怖氣氛,恐嚇將帶他前往殯儀館,對江國慶疲勞訊問。

處分書指出,反情報工作隊成員於85年10月3日晚間,在禁閉室播放女童的解剖錄影帶,強迫江國慶觀看10到15分鐘,並毆打江國慶背部,命令江國慶跪在桌、椅上,恐嚇要將他帶到殯儀館。

此外,小組成員並於凌晨將他戴上眼罩、手銬,帶往布置成靈堂的指揮室,以強光照射、持電擊棒在江國慶大腿游移,以伏地挺身、半蹲等體罰方式脅迫江國慶,柯仲慶則透過監視器畫面全程觀看,並提示小組成員訊問要點。

江國慶因徹夜未眠,不堪疲勞訊問,坦承姦殺女童,並照反情報隊成員要求,根據反情報隊成員所作的筆錄內容寫下自白書,並根據軍事檢察官製作的筆錄模擬犯案現場。

檢方認定,柯仲慶、鄧震環、李植仁、何祖耀、李書強等人,涉及刑法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陸海空軍刑法濫用職權凌虐罪等,應加重其刑,但全案已逾追訴時效,所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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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30503/132011052400955.html

追究行政責任 陳肇敏函送監察院

  • 2011-05-24 【中廣新聞/PCS】

    含恨遭槍決的士兵江國慶,15年後終於還他清白。但女童姦殺案發生後,軍方當時急於宣告破案,前空作部司令的陳肇敏,任由反情報隊主導偵辦,結果導致冤案發生,引發爭議。檢方認為,陳肇敏的處置顯有不當,但並未構成犯罪,因此決定將他函送監察院,追究行政責任。

    江國慶遭刑求逼供,進而被冤枉槍決。前空作部司令陳肇敏、以及前空總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後來被江家人指控,任由案件交給反情報隊偵辦,偵查有疏失,因此,特偵組在重啟調查期間,一一傳喚陳肇敏以及李天羽等人。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陳肇敏雖然沒有犯法,但處置過程明顯不妥,因此決定將他函送監察院追究行政責任。

    至於李天羽因為沒有人告發,檢方也認為證據不足,所以沒事。江國慶在沉冤得雪後,司法單位也全力為他平反,軍事檢察單位日前已提出非常上訴,目前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另外,軍事法院目前正進行再審,如果江國慶改判無罪,家屬將可提出國賠,最高可望獲得3千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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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至部落格《Dino 奇想世界》

http://ztmnxbcv.pixnet.net/blog/post/31348910

之前上 youtube 觀看東森的節目【關鍵時刻】
主持人是劉寶傑大哥吧
當中某一集內容介紹是關於【江國慶性侵女童殺害案…有可能是冤案吧~】
只能說,越看越傷心,越看越生氣,越看越對邊緣社會感到很無奈
事情是發生在 1996 年的台北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性侵殺害案
大至是說江國慶有可能是被刑求而寫假供,被迅速地槍決了…
(詳情內容可至此觀看:
江國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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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
當初的江國慶案如果真得是一件冤案
真得希望快一點平反伸冤
不能等到當初相關的承辦人員都逝逝了才得知真相
此時都太晚了,該罰的、該懲的都不在了要罰誰呢
公平、正義就沒有意義了
總不能讓那些宵小太快活
而且江爸爸也已年歲不小了,好像八十歲有了
他需要一個赤裸裸的真相
一個可以讓他安心與放下的真相
加上那些辦案相關人員如果真得沒有道德良心的話
那麼請讓整個社會與司法給他們非常嚴厲的懲處
因為總不能讓這條年輕的生命白白地受冤犧牲!
在反思一下
又覺得很奇怪
明明也有用盡殘忍手段殺了很多人的死囚
過了好幾年都還未執行槍決
為什麼這個案件卻速戰速決、速槍決(20歲的生命…)
當初我們這個社會有沒有給這些執法人員壓力?
以至於讓他們急於破案而作出不齒的事呢?
這樣不會有很多審查的漏洞嗎?
一方面又在急切什麼?
壓力嗎?
還是被施壓了?
執行的相關人員「心態」在想什麼?
貪婪、虛榮、榮華富貴、名利、名聲、自私、找替死鬼..........
好多好多的疑問?
只能說人心真得是一個大黑洞
很深很沉,難以抓摸….
反觀,如果真得殺錯人了
受害者家屬又會有何種心情呢?
然道他們就能心安嗎?
他們恨了一輩子的人竟然搞錯了!
那麼真正的兇手在那?
讓家屬的心境又該如何自處呢?
對於當初感激流涕的辦案人員
後來卻變成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讓受害者家屬又再次承受另一種打擊嗎?
愧疚~
那麼對於江爸爸來說
真是有口說不出了...
最後
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因為過多的評斷也不對
只能提出一些疑問
畢竟真相還未明了
說誰對誰錯總會有不公平的地方
而且太多黑暗面不是表面我們可以理解的
就像臭雞蛋一樣
光鮮的外表,腐臭的內在
所有的所有都感到很無奈、難過、生氣與不捨.....
總總情緒一直在蘊量著
只想問自己:「這個社會怎麼了?」
對於司法我真得不了解
自己也不聰明
所以在判斷上也不會太正確
不過,至少出發點是正向的
真得!
期望這個社會能夠更善良積極一點
期待這個案件有個完美的結束
我們這個世界需要一個公正廉明的社會
我們這個社會不容許冤案這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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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父在牆上釘著一張為江國慶定罪的軍方官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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