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學者如王念孫父子、江永、戴震、段玉裁、阮元等人在訓詁學、聲韻學能別開生面,除了考據精熟之外,大抵利用「以音求義」、「以音符求本音」兩個原則。「以音求義」,大抵讀音相同,或讀音近似的字,不是意義互通,就是行文可以通假。在文字未定之前,早期漢字是「用字寫音」,所以「音」在「字」前,而且同一音可能有數個不同的字來代表「此音」、「此義」,等到文字孶乳繁多,使用上掘得應該「書同文、車同軌」時,才約定俗成,自然地認定某一字為「正字」,某一字為「俗字」,其實,剛開始「以字寫音」時,大家都是「俗字」,沒有誰偏誰正之分。(語言也是如此,剛開始,「魯語」、「齊語」、「楚語」、「晉語」、「吳語」、「越語」都是方言,到了政治定於一統時,洛陽、長安的話(「晉語」)成為漢語,「吳語」分化為無錫、昆山、蘇州、上海各個地方話都不同,「閩語」與「橋寓人士的北方語言」混合後行成「閩北語」、「閩南語」,「閩南語」又分化成「潮州、漳州、泉州、同安」各地不同的地方話,在台灣又混合成「台語」,客語有「海陸、四縣、饒平」等語。可以說,一個族群只有極少數人會去學習另一族群的語言,只有在「科舉」或「政治經濟」的壓力下,才會造成「官話」這種「語言優勢」,有時這個優勢與地域無關,就如同兩晉南北朝時,早渡江的豪門勢族稱晚渡江者為「傖人」,其語言為「傖語」。)
古音「炎、兼、詹」同音,所以「澹泊以明志」的「澹泊」,古書也有寫作「淡泊」、「憺泊」。「詹 tsiam1」、「兼 kiam1」、「淡澹 tsiann2」,嚐試湯頭鹹淡為「試鹹淡 tshi3-kiam5-tsian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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