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1日 星期日

撰寫論文的兩個基本「座右銘」




我撰寫論文時,有兩個基本「座右銘」:
1.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七分證據不能說八分話。」
2. 必需明白揭示文句、文獻、思想見解的根源,不能將別人的想法、主張、論點、著述據為己有。
這幾年接受期刊邀請審稿時,有一些同學在長篇論述之後,卻在結論陳述前所未言的主張。如果此一陳述已見諸期刊或是別人的著述也可,偏偏是他自己深信而尚未發表的論點。
除非你是諸山長老或碩學巨儒,否則,審稿人員無法接受初次投稿的同學如此騰空跳出新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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