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0日 星期三
法友飛鴻 434:「取緣有」,「有」可以代表「我」。
法友留言敘述兩個意見,徵求我的意見或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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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緣有,以取為緣而有有(存在)。」各位學友,緣已生法的「有」,可以代表「我」。
經例,莊春江老師,SN22.89:「那時,他有(bhavanti)這個:在五取蘊上有殘留的『我是』之慢、『我是』之意欲、『我是』之煩惱潛在趨勢未被根絕。」
這個「有」,即為緣已生法中「有支」的第3人稱、為他語態、現在式。「我是」(asmī)屬我見中,最後要打破的「我」、「我是」、「此是我也」。
在對「我」的介紹中,指出印歐語系中,利用繫詞來透露出時態或情態的差別,而時態或情態的具體展現,就是「存在的狀態」(巴利:bhava),只是,我們通常使用一些基礎、根源、性質及狀態等各方面,來描述「存在」的意含。但是,漢文在描述時,會忽略這個「存在」的表現。
譬如,英文中,This is a book. 直譯,「這是一本書」,不過,漢文不需要把「是」表現出來,也就是不需要繫詞,故,This is a book. 可譯為「這本書」。這個「is」,以原形動詞是 being 來說,除了翻譯成「是」、「在」,亦是指「去存在…」、「去成為…」、「去轉成…」。
在對「我」介紹中,使用「I am God」為範例,說明「I」、「am 」及「God」,都可代表「我」,而這是原形、不定式為Be, being and been 的時態或情態差別。當不定式成為定式時(具體展現)時,即轉換某種具體過程的描述時,即為 Become, becoming(to become) 及 became,「開始變得」、「成為」、「成為了」,這又是「存在本質」、「存在變成」、「存在成為」,在巴利語就是用 bhava(存在、是、在、我〔他〕),bhavati(我〔他〕存在、我〔他〕是、我〔他〕在、我〔他〕成為) & bhavissati、bhavissanti(我〔他〕將存在、我〔他〕當有〔是〕、我〔他〕已在、我〔他〕已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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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這個特徵即 Jean-Paul Sartre 說:「存在先於本質」 (l'existence précède l'ess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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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答:
我對第二個意見的感想比較簡短,所以先談第二項。
首先,我不是哲學專業,對佛法中的某段敘述、某套經典是否就是西方哲學的某一項,並無能力回答。
其次,「存在先於本質」是二十世紀西方哲學的一支「存在主義」的一個主張,除非對「存在主義」有深刻的研究並發表專文;並且在佛學體系也有深入的如理思惟,否則說自己不熟悉的 A 哲學體系,就是自己不熟悉的某一佛學體系的思想,其實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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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第一項,我建議「主要論點」不要用漢字敘述。
當我們說:「有就是我」,或「『有』可以代表『我』」。
這一句話以巴利表達,句子該怎麼寫呢?
在哪一部經、哪一本註釋書有跟這一句話近似的句子呢?
如果經、論無此句子,《註釋書》無此句子,為何要討論這樣的主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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