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雜阿含213經》:緣觸觸生受---法友飛鴻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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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David,

    終於有空,翻閱你寄來的「標點」,你提到:

《雜阿含213經》卷8:「所以者何?緣眼、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緣觸觸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CBETA, T02, no. 99, p. 54, a8-9)

應該是作:

「所以者何?緣眼、色,眼識生,三事和合觸,緣觸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CBETA, T02, no. 99, p. 54, a8-9)

沒錯,我們可以從後文讀到類似的句子。

《雜阿含213經》卷8:「復次,眼緣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CBETA, T02, no. 99, p. 54, a14-16)

《雜阿含551經》卷20:「謂緣眼及色,生眼識,三事和合生觸,緣觸生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CBETA, T02, no. 99, p. 144, b17-19)

你的建議值得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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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雜阿含226經》,

《雜阿含226經》卷8:「云何不計?謂不計我見色,不計眼我所,不計相屬,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不計樂我、我所,不計樂相樂;不計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CBETA, T02, no. 99, p. 55, c3-7)

《佛光阿含藏》(259頁,註4)認為「不計樂相樂」應作「不計樂我、相樂」。

其實,導師已作「不計樂相屬」,這又是《佛光阿含藏》未遵循導師校註的一個例子。

你的建議,仍然與導師不同,應該依導師的校勘為較合理。(導師《會編》271頁,倒數第3行)

掃樹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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