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自《萌典》:
https://www.moedict.tw/%27%E8%B7%A4
台語稱「燒香後,殘餘的竹枝」為「香腳」,稱「樹下」為「樹腳」,稱「山下」為「山腳」,稱「地上」為「塗腳」。
如果將「跤」解釋作「在......之下」,用來解釋「塗腳」就不通。
「大唐天竺三藏菩提流支譯」的《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卷8〈11 清淨無垢蓮華王品〉:「繞其山脚有五空窟。」(CBETA, T20, no. 1092, p. 269, b12)
南宋詩人楊萬里的〈桂源鋪〉:「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
從「書證」來說,只見到「山腳」,沒見過「山跤」,一群搞「台語正字」的人,堅持要把它寫成「跤」字,真是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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