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本辭典本來就不可能十全十美,圓滿無瑕,特別是草創之初,值得商榷的地方要在 5% 以下,以這個水準來看,「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涵蓋相當完整,錯誤不多,只有在「正字」與「詞條蕪雜而未適當去取」兩項值得改進而已,就我本人而言,我會給予掌聲表達我對主事者不辭辛勞、完成此一艱鉅的工作而欽佩。
《自由電子報》的報導:
【又例如公公婆婆,若依傳統古漢字,公公應寫成「唐官」、婆婆應寫成「唐家」,至少代表了文字的歷史淵源,教育部卻單取發音相近,把公婆變成了「大官」、「大家」,讓人啼笑皆非。】
其實將「公公」寫成「大官」,「婆婆」寫成「大家」,即使不算正確,也比「唐官」、「唐家」合適。試想,如果「公公、婆婆」是「唐官、唐家」,那麼,周朝、漢朝、「晉朝」、「宋、齊、梁、陳」與隋朝時,要將「公公、婆婆」叫成什麼?
「大家」為「一家主人」之意,班固、班超的妹妹被尊稱為「曹大家(讀音為姑)」,「姑」的另一個意義正是婆婆(唐詩「待曉堂前拜舅姑」),所以「婆婆」稱為「大家」,並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同理,稱自己的公公為「官」,就像稱人為「員外」,只是尊稱,應該尚在人情事理之內。
《中阿含經》卷6〈3 舍梨子相應品〉:「若族姓子如法、如業、如功德得錢財,愍傷奴婢,給恤瞻視,行福德業,不作惡業者,彼便為奴婢之所尊重,而作是言:『願令大家強健,壽考無窮。所以者何?由大家故,我得安隱。』」(CBETA, T01, no. 26, p. 457, b13-17)
2 則留言:
請教一下,上引中阿含經中示的「大家」,和「婆婆」的含意是相同的嗎?
這裡是稱自己家的主人(男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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