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唱《經律異相》所引之《阿含經》---試論水野弘元教授的〈《增一阿含經》解說〉〉,原文發表於《福嚴佛學研究》第2期,91-160頁,2007年4月出版。
二、水野弘元與印順導師對《經律異相》的評述
水野弘元在〈中阿含經解說〉文中敘述:「《經律異相》中亦曾有八處細注(指該段引文)為引自《雜阿含經》,其所援用者,與今日之《雜阿含》完全一致。」[1] ,「《經律異相》五處所引用之《中阿含》經文中,僅有第二引文與今之《中阿含》相同,其他四者則證知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可能是出自曇摩難提所譯之《中阿含》。故知梁代時,曇摩難提之《中阿含經》依然存在於某處。」[2]。〈增一阿含經解說〉也有類似敘述:「以上將《經律異相》所引用《增一阿含》之處,共計十五次,一一加以檢討。其中,可視作引自今本《增一阿含經》者,僅第七、第九、第十二、第十三等四次,其餘十一次則屬今已不存之別本《增一阿含經》。」[3] 在同一文中,他對《經律異相》有近似總結的評語:「《經律異相》之引文已如上述,其引自《雜阿含經》者,則皆從現存《雜阿含經》中所引用;但若是引自《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則除引用現存者之外,引自今已失佚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者亦不少。此種現象誠如〈中阿含經解題(補遺)〉所指出的,係由於梁代時尚有今已亡佚之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存在,因而《經律異相》多予引用。」[4]
針對《增一阿含經》的譯本與譯者,印順導師在《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中的主張與此不同:「曇摩難提原譯本,僧伽提婆改正本,可能曾同時流行,但只是初譯本與重治本,而決沒有異部別本的差別。如現經僧伽提婆改正本,共四七二經;而道安序所說,曇摩難提譯本,也是『四百七十二經』。道安說『下部十五卷失其錄偈』,今本的『錄偈』,也是參差不全的。所以即使有兩本流行,也只是『小異』而已。梁代所集的《經律異相》,引有《增壹阿含經》一五則,但不足以證明曇摩難提本,更難以證明為說一切有部本。」[5]
總之,印順導師主張:
1. 寶唱的《經律異相》所引用之《增一阿含》,不足以證明此《增一阿含》為曇摩難提本。
2. 即使當時有兩個版本的《增一阿含》流行,『也只是小異而已』,兩者經數相同,內容差別應也不大。
印順導師未就《經律異相》所引的《雜阿含》與《中阿含》有所評論。
三、《增一阿含》的譯者
現存《增一阿含》51卷,《日本大正藏》列為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道祖筆受﹔《佛光大藏經,阿含藏》的〈增壹阿含經題解〉也如此敘述:「今佛光版《增壹阿含經》所依據之『麗本』屬僧伽提婆譯正之第二譯。」[6]關於《增一阿含》的譯者,印順導師則認為:僧伽提婆只作譯正,並未改譯,《增一阿含》為曇摩難提所闇誦,佛念譯傳,曇嵩筆受,道安與法和共同考正。「從來只此一部 ──曇摩難提所出,僧伽提婆重治改定。」[7]對此議題,水野弘元則平行陳述《增一阿含經》為僧伽提婆或達摩難提所譯的兩種不同意見,而認為諸經錄之記載中,《出三藏記集》、《法經錄》、《仁壽錄》、《靜泰錄》等所說現存經,僅列曇摩難提所譯之《增一阿含經》,根本不知僧伽提婆所譯者。至《歷代三寶紀》始有僧伽提婆譯之記載,但卻未明示。至唐代《譯經圖記》始並稱為兩種譯本,但亦未有存、缺之記載。直至《大周錄》始詳如上述,並就頁數可看出,可能是指50卷或51卷之曇摩難提所譯《增一阿含經》為有本,即以現存今本《增一阿含經》為曇摩難提所譯者。[8]。
四、《經律異相》所引用之《雜阿含》
《經律異相》共有十九則引文取自《雜阿含》,其中有七則未註明《雜阿含》卷數;註明卷數的十二則引文當中,有七則的卷數與現存《雜阿含經》卷數相符。如果將引自卷25(阿育王傳)的四則不計,則有三則引文的卷數相符,而五則引文的卷數不同。詳細的比對如本節下文與 <表一>。所以,水野弘元的〈中阿含經解說〉敘述:「《經律異相》中亦曾有八處細注(指該段引文)為引自《雜阿含經》,其所援用者,與今日之《雜阿含》完全一致。」[9]此種說法與實況不符。
在下文的比對中,如果不計編錄時的簡省文句,仍然可以見到如:第五項可能是「抄錄訛誤」,將出自《大般涅槃經》誤抄為《雜阿含經》;第六項可能是「細註」放錯位置;第八項的文字差異,第十二項的兩處錯字,第十六項的偈頌兩見,等等與今本《雜阿含經》不一致的地方。
如 <表二>將引文中的經文依照卷數次序排列(除引自卷25之外) ,我們可以發現原先引文所指的卷數,如依《雜阿含經論會編》的經號編法,其先後次序仍然與《經律異相》不合。如依現存《雜阿含經》的卷數,則是除了第 13項「赤馬天子」之外,次序是吻合的。也就是說,《經律異相》細註所引的《雜阿含經》所在卷數的前後次序,與今本《雜阿含》的次序大致相同,而與《雜阿含經論會編》建議的重新排列的次第不合。
在作為檢驗譯本是否有別本存在的體例方面,有五項須作抉擇。第一項為卷數差異:我們發現《雜阿含經》引文卷數不合的有五則: 12、 13、14、 16、 19,另有「無所有入處」為引自《雜阿含經》而漏列,《大智度論》引文卷數的差異(第 4則)。第二項為引文大致相符但是有一兩詞句不同:如第4則的「迦尸劫貝」與「迦尸衣」、「石山遂盡」與「石山鎖盡」,第8則的「壞正法橋,沒正法船」與「壞正法山,破正法城」、「舍羅籌」與「沙羅籌」、執金剛杵的鬼名『大提木佉』而非『大提木法』。第三項為引文訛誤或不詳出處:如第六則的「又興功德二十年中」、第十則的「伽吒鬼陷地獄」。第四項為引文所呈現的錯別字:如第12則的「持夫以偈問言」,「持」字應為「時」字;佛偈「弗向涅槃」應為「正向涅槃」。第五項為引文所呈現的文句簡省:如第6則的「無所悋惜,唯願盡成菩提」與「無所悋惜,唯願盡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因此,除非我們要據此承認《經律異相》引自『別本』的《雜阿含經》而有別本50卷本的《雜阿含經》存在,否則,引文所呈現的上述五項錯落的地方不能作為論定的依據。如果在出自《雜阿含經》的引文容許上述的某項差異而不判為出自『別本』,在出自《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的引文也不能以此項差異作為是否有『別本』存在的考量。
1. 「無量空入處:或云空處智天,壽萬劫,或有小減。」(出《雜阿含經》,《樓炭經》云:虛空智天)[10]
2. 「無量識入處:或云識處智天,天壽二萬一千劫,或復小減。」(出《雜阿含經》,《樓炭經》云:識知天)[11]
3. 「非想非非想入處:或云有想無想天。有弗羅勒迦藍,不受佛化而取命終。佛記當生有想無想天,後當復為著翅惡狸,飛行走獸無脫之者,命終生地獄中。天壽八萬四千劫,或有小減。」(出《雜》、《增一》二阿含經,《樓炭經》云:上有天,名「無有非想思亦有思想天」)[12]
《經律異相》舉「四無色界天」為「無量空入處。無量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 」「細註」指除「無所有入處」出自《長》、《增一》二阿含外,其他三處均出自《雜阿含》[13] 。「無所有入處」,《別譯雜阿含》、《長阿含》、《增一阿含》譯為「不用處」[14] ,《長阿含》少數譯為「無所有處」[15],《中阿含》譯為「無所有處定」。將四無色界之「無所有處」譯為「無所有入處」,此為《雜阿含》的獨特譯語,計有《雜阿含 171、 456、474、 745、815、926、 964、1042、1142經》[16] ,實際上,經論當中除了同為求那跋陀羅翻譯的《眾事分阿毘曇論》[17] 外,只有西晉法炬譯的《佛為年少比丘說正事經》譯為「無所有入處」[18] ,所以此處極有可能是引自《雜阿含》。
4. 劫之修短:「佛言:『設方百由旬城滿中芥子,有長壽人百歲取一,芥子都盡,劫猶不盡。又如方百由旬石,持迦尸輕軟疊衣,百年一拂,此石脫盡,劫猶不盡。謂之大劫也。』又言:『方一由旬高下亦然,鐵城滿中芥子,百年取一,盡,為一劫。又方一由旬石山,士夫以迦尸衣百年一拂,拂之不已,石山鎖盡,劫猶未竟。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出《大智度論》第36卷,又出《增一阿含》第31卷,又出第28卷,又出《雜阿含》第34卷) [19]
本引文的前半段與最後一句(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 ,與《大智度論》相同[20] ,只不過今本是在38卷,而非『細註』所說的36卷,應該是抄寫訛誤。引文「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應以《大智度論》原文為準:「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
第二段與今本《雜阿含》第34卷,948,949 兩經相當,如與《別譯雜阿含》 341;342 兩經、《增一阿含》52.3;52.4 兩經相比較,雖有「盡其芥子,劫猶不竟」與「盡為一劫」、「迦尸劫貝」與「迦尸衣」、「石山遂盡」與「石山鎖盡」等差別,引文應該是由《雜阿含》引出。
引文「石山鎖盡」,「鎖」字應是「銷」字的抄寫訛誤。
5. 須達多買園以立精舍:「便使人象負金出,八十頃中,須臾欲滿,殘餘少地。」(《雜阿含經》云:五百步)[21]
本則引文大致出自《賢愚經》卷10 (48) 「須達起精舍」[22] ,另外亦見僧祐《釋迦譜》「須達歡喜,便勅使人象負金出,八十頃中須臾欲滿,殘有少地。」[23]
細註」在此註明「殘餘少地(《雜阿含經》云:五百步)」, 檢閱《雜阿含經》、《別譯雜阿含經》、單卷本《雜阿含經》均無此文句,唯有在曇無讖譯的《大般涅槃經》與慧嚴譯的《大般涅槃經》有雷同的字句:「須達長者即時使人車馬載負,隨集布地,一日之中唯五百步,金未周遍。」[24] 但是負載的是「人車馬」而不是引文的「人象」。如果寶唱編錄《經律異相》是依經抄錄(此書是奉敕抄錄) [25] ,而非憑記憶背誦登錄,那麼寶唱就見到另一本《雜阿含經》譯本,這是相當不可能的事。在此最好的推測可能就是「抄錄訛誤」:狀況一,原文抄錄訛誤,也就是寶唱編纂不精、校對漏失;狀況二,原文沒有錯誤,只是後來輾轉抄寫時,將《大般涅槃經》誤抄為《雜阿含經》了。
6. 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塔:「在王境內有一千二百寺…沙門即以神力使一千二百寺皆現王前,病苦即滅,欲繫諸幡,凡諸剎杪低就王手,成就本願,延壽二十五年」(出《迦葉經》又出《雜譬喻經》) ,又興功德二十年中。臨命終時。繼念三寶心心不絕。無所悋惜盡成菩提(出《雜阿含經》第25卷)」[26]
引文從「在王境內」到「延壽二十五年」,如「細註」所言,出自《雜譬喻經》[27] 。「細註」之後,引文的「又興功德二十年中」,檢校《大藏經》並無此文,恐怕是「遂作功德逮得不退轉」的轉寫,也就是「細註:出自《雜譬喻經》」應加在「逮得不退轉」之後。
此則引文最後「臨命終時,繼念三寶心心不絕,無所悋惜盡成菩提」,如「細註」所言,出自《雜阿含641經》卷25:「乃至臨終,係心三寶,念念不絕,無所悋惜,唯願盡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28] 引文「繼念」應為「係心」或「繫念」、「心心不絕」應為「念念不絕」,兩者雖然字句小異,只能說是轉寫訛誤及簡縮文句所致,不能說是《經律異相》引用不同版本的《雜阿含》。
7. 弗沙蜜多羅王壞八萬四千塔:「阿育王崩,……孔雀苗裔於此永盡。(出《雜阿含經》第25卷)」
由 6, 7 兩項可知,早在西元 516 年寶唱編錄《經律異相》之前,《雜阿含》已經在卷25混入《阿育王傳》了。
8. 法滅盡:「佛言:『我以正法付囑人天者……壞正法橋,沒正法船,沒正法樹。時天龍鬼神等於諸比丘皆生惡意,厭惡遠離……爾時維那行舍羅籌,白三藏言……上座弟子聞修羅陀比丘自言「如來所制戒律我悉備持」起不忍心。有一弟子名曰安伽陀,極生忿恨,從坐起罵辱彼聖……時有一鬼名曰大提木法,作是念言……諸邪見輩競破塔廟及害比丘,從是佛法索然頓滅」(出《雜阿含》)
雖然此文顯然是引自《雜阿含640 經》,但是許多字句的差異不是來自「簡省文句」,如「壞正法橋,沒正法船」與「壞正法山,破正法城」、「舍羅籌」與「沙羅籌」、「起不忍心」在《雜阿含640經》是安伽陀而非名為『弟子』的上座、執金剛杵的鬼名『大提木佉』而非『大提木法』,因此列為與今本不合。
9. 大愛道出家:「《雜阿含》云:是難陀所生母」[29]
此則為根據《雜阿含1067經》「尊者難陀是佛姨母子。」[30]
10.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時尊者舍利弗在耆闍崛山中,入金剛三昧(《雜阿含》云:新剃鬚髮) 。是時有二鬼,一名伽羅,二名優婆伽羅。…伽羅鬼謂彼鬼言:『我今堪任以拳打此沙門頭。』優婆伽羅鬼語第二鬼曰:『汝勿興此意打沙門頭。』…,惡鬼全身墮地獄中(《雜阿含》云:舍利言燒我煮我,伽吒鬼陷地獄中)。
此處「細註」引文與《雜阿含1330經》卷50相當[31] ,但是《雜阿含1330經》:「優波伽吒鬼見尊者舍利弗新剃鬚髮,語伽吒鬼言:『我今當往打彼沙門頭。」伽吒鬼言:「汝優波伽吒,莫作是語,此沙門大德大力。」則攻擊舍利弗的是「優波伽吒(優婆伽羅)」而非引文的「伽吒(伽羅)」。所以此經文為引自《增一阿含48.6經》而非《雜阿含1330經》,符合整則「細註」引自《增一阿含》的說法(請參考本文第五章第十項「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
《雜阿含1330經》相當於引文的經文為:「優波伽吒鬼再三不用伽吒鬼語,即以手打尊者舍利弗頭。打已,尋自喚言:『燒我!伽吒!煮我!伽吒!』再三喚已,陷入地中,墮阿毘地獄。」則《經律異相》此處引文不該是「伽吒」,而應該是「優波伽吒」。陷入地獄的也應該是「優波伽吒」鬼,而非「伽吒」鬼[32] ;說「燒我!煮我!」的應該是「優波伽吒」鬼,而非「舍利」。
此處引文與《雜阿含1330經》不符。
11. 脩羅陀在胎令母性溫和精進得道:「巴連弗國有商主名曰須陀那…父母即聽,勤行精進,證羅漢果(出《雜阿含經》第25卷)」[33]
此引文出自《雜阿含640經》[34] 。
12. 婆四吒母喪子發狂聞法得道:「有婆四吒婆羅門母……持夫以偈問言……佛說偈言:『苦習滅道,弗向涅槃;彼即見法,成無等間。」……悉亦出家,究竟苦邊(出《雜阿含經》第34卷)」[35]
引文與《雜阿含1178經》[36] 大致相同,但是仍然有多處語意相似而用字不同。引文的錯字如「持夫以偈問言」,「持」字應為「時」字;佛偈:「苦習滅道,弗向涅槃;彼即見法,成無等間。」依《雜阿含1178經》,應為「苦習滅道,正向涅槃;彼即見法,成無間等。」
今本《雜阿含1178經》列在卷44,而不是『細註』所指的第34卷。
13. 赤馬天子問佛無生死處:「時有赤馬天子容色絕妙…赤馬天子又白佛言:『奇哉,世尊…我有如是捷疾神足,如健士夫以利箭橫射過多羅樹影頃,能登須彌。至一須彌,足躡東海超至西海,我念神力捷疾今求世界邊,便發足去,唯除食息便利,減節睡眠常行百歲,於路命終竟不得至。』即沒不現。」(出《雜阿含》第29卷)」[37]
依《經律異相》體例,此則似不應編在〈行聲聞道中諸國王部〉,應列在〈天部〉。
此則引文出自《雜阿含1307經》[38],『細註』指出自卷29,今本《雜阿含經》則列在卷44。
《雜阿含1307經》卷49:「我有如是揵疾神足,如健士夫以利箭橫射過多羅樹影之頃,能登一須彌,至一須彌,足躡東海,越至西海。我時作是念:『我今成就如是揵疾神力,今日寧可求世界邊。』作是念已,即便發行,唯除食息便利,減節睡眠,常行百歲,於彼命終,竟不能得過世界邊。」(大正2,359a20~26)
《雜阿含》「揵」字應當是「捷」字,此處《經律異相》的引文較為合適;「越至西海」,《經律異相》的引文作「超至西海」;「發行」,《經律異相》作「發足」;「於彼命終」,《經律異相》作「於路命終」。
14. 須達多崎嶇見佛時獲悟道:「舍衛國有大長者名須達多……須達禮佛,佛如應說法,得須陀洹道(出《大涅槃》第27卷,又出《雜阿含》第20卷,《中本起》、四部律皆大同小異)」[39]
此則見《雜阿含592經》[40] ,在第22卷,與「細註」指稱的「第20卷」不同。
15. 阿耆尼達多在胎令母能論議:「巴連弗國有婆羅門名曰阿耆尼達多…日月既滿遂產一男,達諸經論,為婆羅門師…。(出《雜阿含經》第25卷)」[41]
此引文出自《雜阿含640經》[42]
16. 貧老夫妻三時懈怠:「世尊晨朝入舍衛城。尊者阿難從,有二老夫婦,年耆根熟,僂背如鉤,詣里巷頭燒糞掃處,俱蹲向火猶如老鵠…復為說偈言:『不修梵行故,不得年少財;思惟古昔事,眠地如曲弓;不修於梵行,不得年少財;猶如老鵠鳥,守死於空池。」(出《雜阿含》第5卷,第42卷,又出《三時過經》)」[43]
此引文偈頌亦出於《法句經》,可見於支謙譯《法句經》[44]、竺佛念譯《出曜經》[45]、法炬譯《法句譬喻經》[46]、《別譯雜阿含85經》及《雜阿含1162經》[47] 。
值得注意的是此偈頌只在《雜阿含經》卷42出現一次,引文卻有〈卷5〉、〈卷42〉兩處。在《雜阿含經》與《別譯雜阿含經》偈頌兩見並非特例,我們可以檢閱到十幾部經有此情況 [48] ,只是此偈頌並未重複出現,難道《經律異相》的「細註」作者見到與今本《雜阿含 》不同的版本?筆者認為判定《經律異相》錯引或筆誤比較合適。
17. 屈摩夜叉請佛設房及燈明:「時屈摩夜叉鬼來詣佛所…是時屈摩化作五百重閣房舍臥具坐床踞床,俱執褥枕各五百具,又化作五百燈明,無諸烟焰。(出《雜阿含》第49卷)」[49]
此則引文出自《雜阿含1319經》[50],今本《雜阿含經》列在卷49,與「細註」相同。
18. 猫狸吞鼠,鼠食其藏:「過去世時有一猫狸飢渴羸瘦,…愚癡乞士不善護身心,見諸女人而取色相。(出《雜阿含經》第47卷)」[51]
此則引文出自《雜阿含1260經》[52],今本《雜阿含經》列在卷47,與「細註」相同。
19. 盲龜值浮木孔:「如大海中有一盲龜…凡夫漂流五趣之海,還復人身甚難於此。(出《雜阿含經》第16卷)」[53]
此則引文出自《雜阿含406經》[54],今本《雜阿含經》列在卷15的最後一經,與「細註」所說的卷16不同。
20. 比丘自殺:「出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
《經律異相》引文與《雜阿含1344經》相當,而稍省略。但是《經律異相》自稱為引自《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
《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卷1:「西晉[10]沙門法炬譯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在拘薩羅人間住一林中。時彼比丘與長者婦女嬉戲,起惡名聲。時彼比丘作是念:「我今不應共他婦女起惡名聲,我今欲於此林中自殺!」
時彼林中,[11]止住天神作是念:「惡、不善不類,此比丘不壞無過,而於林中欲自殺身,我今當往,方便開悟!」
時彼天神化作長者女身,語比丘言:「於諸巷路四衢道中,世間諸人,為我及汝起惡名聲言:『我與汝共相習近,作不正事。』已有惡名,今可還俗,共相娛樂。」
比丘答言:「以彼里巷四衢道中,為我與汝,起惡名聲,共相習近,為不正事。我今且自殺身。」
時彼天神還復天身,而說偈言:
「雖聞多惡名, 苦行者忍之,
不應苦自害, 亦不應起惱。
聞聲恐怖者, 是則林中獸,
是輕躁眾生, 不成出家法。
仁者當堪耐, 下中上惡聲,
執心堅住者, 是則出家法。
不由他人語, 令汝成劫賊,
亦不由[12]他人, 令汝得羅漢;
如汝自知已, 諸天亦復知。」
爾時比丘為彼天神所開悟已,專精思惟,斷除煩惱,得阿羅漢。」(CBETA, T14, no. 503, p. 771, c5-p. 772, a1)
《經律異相》卷18:「佛住舍衛國。有異比丘。在拘薩羅人間。住一林中。比丘與長者婦女嬉戲。起惡名聲。比丘自念。我[1]今自殺。林中有天神。化作長者女身。語比丘言。世間諸人為我及汝。空作惡名言。我與汝共相習近。作不正事。既已有惡聲。可近還俗共相娛樂。比丘答曰。為有此聲。我今自殺。神復天身。而說偈言。
雖多惡[2]名 行者[3]忍之 不[4]應自害
[5]不應起惱 比丘開悟 專[6]精思惟
斷除煩惱 得阿羅[7]漢(出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CBETA, T53, no. 2121, p. 99, a2-11)
此經與《雜阿含1344經》卷50:「如是我聞:
一時,佛[8]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比丘在拘薩羅人間,住一林中。時,彼比丘與長者婦女嬉戲,起惡名聲。
時,彼比丘作是念:「我今不類,共他婦女起惡名聲,我今欲於此林中自殺。」
時,彼林中止住天神作是思念:「不善不類,此比丘不壞、無過,而於林中欲自殺身,我今當[9]作方便開悟。」
時,彼天神化作長者女身,語比丘言:「於諸巷路四衢道中,世間諸人為我及汝起惡名聲,言我與汝共相習近,作不正事。已有惡名,今可還俗,共相娛樂。」
比丘答言:「以彼里巷四衢道中,為我與汝起惡名聲,共相習近,為不正事。我今且自殺身!」
時,彼天神還復天身,而說偈言:
「雖聞多惡名, 苦行者忍之,
不應苦自[10]苦, 亦不應起惱。
聞聲恐怖者, 是則林中獸,
是輕躁眾生, 不成出家法。
仁者當堪耐, 不中住惡聲,
執心堅住者, 是則出家法。
不由他人語, 令汝成劫賊,
亦不由他語, 令汝得羅漢。
如汝自知已, 諸天亦復知。」
爾時,比丘為彼天神所開悟已,專精思惟,斷除煩惱,得阿羅漢。」(CBETA, T02, no. 99, p. 370, b2-26)
<表一>
《經律異相》卷數 | 引用項目 | 引文卷數 | 今本卷數(經號) | 與今本經文 | |
1. | 卷1 | 無量空入處 | ---- | (171,456, 474, 745) | 合 |
2. | 卷1 | 無量識入處 | ---- | (815, 926, 964) | 合 |
3. | 卷1 | 非想非非想入處 | ---- | (1042, 1142) [55] | 合 |
4. | 卷1 | 劫之修短 | 卷34 | 卷34 (948, 949) | 合 |
5. | 卷3 | 須達多買園以立精舍 | ---- | xxxx (無此文句) | 不合 |
6. | 卷6 | 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塔 | 卷25 | 卷25 (641) | 合 |
7. | 卷6 | 弗沙蜜多羅王壞八萬四千塔 | 卷25 | 卷25 (641) | 合 |
8. | 卷6 | 法滅盡 | ---- | 卷25 (640) | 不合 |
9. | 卷7 | 大愛道出家 | ---- | 卷38 (1067) | 合 |
10. | 卷14 |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 | ---- | 卷50 (1330) | 不合 |
11. | 卷17 | 脩羅陀在胎令母性溫和精進得道 | 卷25 | 卷25 (640) | 合 |
12. | 卷23 | 婆四吒母喪子發狂聞法得道 | 卷34 | 卷44 (1178) | 合 |
13. | 卷28 | 赤馬天子問佛無生死處 | 卷29 | 卷49 (1307) | 合 |
14. | 卷35 | 須達多崎嶇見佛時獲悟道 | 卷20 | 卷22 (592) | 合 |
15. | 卷41 | 阿耆尼達多在胎令母能論議 | 卷25 | 卷25 (640) | 合 |
16. | 卷44 | 貧老夫妻三時懈怠 | 卷5, 卷42 | 卷42 (1162) | 合, 卷數兩見不合 |
17. | 卷46 | 屈摩夜叉請佛設房及燈明 | 卷49 | 卷49 (1319) | 合 |
18. | 卷47 | 猫狸吞鼠食其藏 | 卷47 | 卷47 (1260) | 合 |
19. | 卷47 | 盲龜值浮木孔 | 卷16 | 卷15 (406) | 合 |
20 | 卷18 | 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 |
《經律異相》卷數 | 引文指稱《雜阿含》卷數 | 今本卷數(經號) | 《雜阿含經論會編》經號 | |
18. | 卷47 | 卷16 | 卷15 (406) | 598 |
14. | 卷35 | 卷20 | 卷22 (592) | 1368 |
13. | 卷28 | 卷29 | 卷49 (1307) | 1420 |
4. | 卷1 | 卷34 | 卷34 (948, 949) | 13288, 13289 |
12. | 卷23 | 卷34 | 卷44 (1178) | 1278 |
16. | 卷44 | 卷42 | 卷42 (1162) | 1261 |
17. | 卷47 | 卷47 | 卷47 (1260) | 13353 |
16. | 卷46 | 卷49 | 卷47 (1319) | 1432 |
五、《經律異相》所引用之《中阿含》
《經律異相》共有五則引文標註出自《中阿含》,另外還有一則註為出自《阿含經》實際為《中阿含》。這六則中,有一則引自《弊魔試目連經》(大正藏 T67),其餘五則的引文與現存《中阿含》的經文不同,其中又以第六則引文與現存《佛說鸚鵡經》(大正藏 T79)幾乎字句完全相同。水野弘元的〈中阿含經解說〉敘述:「《經律異相》五處所引用之《中阿含》經文中,僅有第二引文與今之《中阿含》相同,其他四者則證知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可能是出自曇摩難提所譯之《中阿含》。故知梁代時,曇摩難提之《中阿含經》依然存在於某處。」[56]
此種說法暗示《經律異相》所見到的《中阿含》卷39的《鸚鵡經》,極可能就是現存《佛說鸚鵡經》(大正藏 T79),而原本登錄的譯者求那跋陀羅應該改為達摩難提,現存的《中阿含170經,鸚鵡經》則為僧伽提婆的新譯,但是如果要堅持這樣的論述,則需要更多的文獻證據來支持此種說法。
由<表五>可見,同一部經,今本的《中阿含》的所在卷數均比《經律異相》所引的卷數要多,但是前後次序並未紊亂。依照<表五>可以作這樣的推測:今本的《中阿含》只是比《經律異相》所引的《中阿含》增編,而經文次序並未更動。
這個假設有一問題,如此一來,今本的《中阿含》的經數就必須比《經律異相》所引的《中阿含》多,這與大家所說的中阿含兩種譯本的經數相同不符,除非,我們認為《經律異相》所引的《中阿含》是在此兩版本之外的版本。
由《經律異相》的《中阿含》引文,我們有充足的理由認為《經律異相》的編譯者見到的是與現存《中阿含》不同的版本。
1. 阿那律前生貧窮,施緣覺食,七生得道:「佛在鹿野苑中,阿那律語諸比丘:『我念過去,在此波羅奈為貧窮人,客作荷擔以自存活。時世穀貴,飢餓多有終者,乞食難得。有辟支佛名披栗吒,亦依此住…此辟支佛以慈愍故,而盡受之。我因此施七生天上,得為天王;七生人間亦為人王。今生釋種,財富無量,棄此出家學道得證。(出《中阿含經》第12卷)」[57]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與今《中阿含》卷13,即第66〈說本經〉之文相當,但文字稍有出入,且「細註」是作『出《中阿含經》第12卷』,而現在的〈說本經〉則在第13卷。又〈說本經〉有異譯本,即單經之〈古來世時經〉,其所援引經文又與之不同,故由此可以推知(此)第一引文並非援自現今之《中阿含》,可能是引用現今《中阿含》以外之其他《中阿含》。」[58]
此引文與《中阿含66經》[59] 比對,除「唯仰捃拾客擔生活」與引文「客作荷擔以自存活」、「此波羅奈國災旱、早霜、蟲蝗不熟,人民荒儉,乞求難得」與「時世穀貴,飢餓多有終者,乞食難得」有差別外,其餘字句大致相同。
經中阿那律前世所遇辟支佛名曰無患,引文為「披栗吒」,《古來世時經》:「彼有緣覺名曰和里」[60] ,《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卷1:「昔我曾不食,彼世時施與,遭遇見沙門,大通和莅吒。[61] 」
在巴利《小部尼柯耶,長老偈》910偈,阿那律自敘其前生:「Annabharo pure asij, daliddo ghasaharako; Samanaj patipadesij,uparitthaj yasassinaj。 過去世我是扛食物的人,赤貧的人,送食物給具有極高名譽的修行沙門的人。」值得注意的是 910 偈中「極高的 uparitthaj」與漢譯的「無患 arittha (無患子樹) 、「披栗吒」、「和里」、「和莅吒」在字音有相當程度的類似,漢譯的四種譯法可能與此字有關。
綜上所述,所引經文與現存《中阿含66經》確有不同,所在卷數為13卷,也與「細註」所指稱不同。
2. 賴吒為父所要:「賴吒婆羅門求佛出家。佛言:『先辭父母。』父母不聽,賴吒臥地多日不食。父母慰喻,終亦默然,既憐其志,便即聽許,出家受具足成阿羅漢。後十年還村,次第乞食,父見不識,訶罵不與,婢取鉢盛棄爛食與,還啟大家:『賴吒還。』父即出看。問:『汝還,何不至我門?』答言:『已至,得罵。』父牽入室,辦種種美食,象負金銀著中庭,高於人,錢物無數。『汝可還俗。』母命新婦嚴莊至賴吒所,親戚共相諫數,賴吒啟欲施食與,何假見嬈(出《中阿含經》第28卷)」[62]
對應的經典《中阿含132經》[63] 中,賴吒惒羅居士子Ratthapala,引文稱為「賴吒婆羅門」,ttha(或 tthi)古譯常譯為「吒」字,pa 或 va 常譯為罕用的「惒」字,引文應是「賴吒婆羅」,既然稱為「居士子」,當然不是婆羅門,「門」字應為抄寫誤增。將「賴吒惒羅Ratthapala」譯為「賴吒婆羅」,有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的《四分律》卷3:「昔有族姓子名賴吒婆羅出家為道,乃至父母家終不乞求[64] 」與後漢失譯的《分別功德論》卷4:「賴吒婆羅比丘」[65] 。在《增一阿含經》是譯為「羅吒婆羅比丘」。
「阿羅訶」引文稱為「阿羅漢」;婢女稱其父為「尊」,引文作「大家」。「居士,若施食者便以時施。何為相嬈?」,引文作「欲施食與,何假見嬈?」,引文太過簡省,如作「欲施食以時與,何假見嬈」可能讀起來文意比較清晰。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取意於現今《中阿含》之卷31,即第132賴吒惒羅經。兩者譯語一致,則可視為引自現今《中阿含》,但其「細註」之卷數又與今本《中阿含》卷數不同,可能由於時代不同而有所調整。」[66]
但是,第一項與第二項同樣是卷數不同,譯語也都有出入,水野弘元的論文中,前者列為來自不同《中阿含》,後者則認為相同,尤其第二項的引文因濃縮文句的緣故,顯現的差異比第一項還大;如此的判定顯示衡量的尺度並不一致。
本文依前面體例判為與今本不合。
3. 堅固金輪王失輪出家:「過去世時,王名堅固,有四種兵……父王言:『當作輪之福行,……堅固王曰:『子當如法觀行於男女婦子及諸臣民,非是一人沙門婆羅門,下至鳥鹿,當持齋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施與沙門婆羅門貧窮孤老乞者,當以飲食衣被華鬘眾香床臥屋舍給與,使為明證。若界內所識沙門婆羅門,當至其所,隨時問論。云何為善不善白黑報?云何現世義?云何後世義?云何作行受善不受惡?當如是覺。若界內有貧窮人,當施與財物,是為得輪之行。汝與行相應者便得,若十五日說戒時,沐頭昇堂上,……答曰:『天王界內有明算法,有諸臣中明呪術知於輪法。王當與輪法行相應,若與相應者可有是處,輪便可得。……「當來人壽十歲。」(出《阿含經》第14卷)」[67]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與現今《中阿含》卷15,即第70轉輪王經相當。其引文係採取意之方式,雖不能嚴格求其文字相同,但兩者之譯語確有相當大之出入,如「堅固」與「堅念」、「頂來」與「頂生」、「婆羅門」與「梵志」、「說從解脫」與「說戒」,由上可知,兩者決非出於同一經典,可能是由不同經典翻譯而來。故知上述乃援自現存《中阿含》以外之《中阿含》」[68]
其實引文與現存《中阿含70經》[69] 的差異除上述四例以外,還有
(1)「四兵」與「四種軍」。
(2)「人間四妙」與「得人四種如意之德」。
(3)「大海地」與「四天下」。
(4)「若復與汝,天輪移處」與「付授於汝,太子,汝後若見天輪寶移離本處者。汝亦當復以此國政授汝太子」。
(5)「沐頭」與「沐浴澡洗」、
(6)「當作輪之福行」與「當應學相繼之法」、
(7)「子當如法觀行於男女婦子及諸臣民,非是一人沙門婆羅門,下至鳥鹿,當持齋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與「汝當觀法如法、行法如法,當為太子、后妃、婇女及諸臣民、沙門、梵志乃至蜫蟲奉持法齋,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修行布施」、
(8)「若界內所識沙門婆羅門,當至其所,隨時問論。云何為善不善白黑報?云何現世義?云何後世義?云何作行受善不受惡?當如是覺。若界內有貧窮人,當施與財物,是為得輪之行」與「若汝國中有上尊、名德、沙門、梵志者,汝當隨時往詣彼所,問法、受法:諸尊,何者善法?何者不善法?何者為罪?何者為福?何者為妙?何者非妙?何者為黑?何者為白?黑白之法從何而生?何者現世義?何者後世義?云何作行受善不受惡?從彼聞已,行如所說。若汝國中有貧窮者,當出財物以給恤之。天王,是謂相繼之法。沐浴澡洗。」、
(9)「天王界內有明算法,有諸臣中明呪術知於輪法」與「國中有人聰明智慧,明知算數;國中有大臣眷屬學經明經,誦習受持相繼之法」。
此引文與現存的《中阿含》經文確實有相當大的差異。
4. 郁伽見佛其醉自醒受戒以妻施人:「郁伽醉,婇女圍繞,在毘舍離大林中,遙見世尊在樹間坐,端正殊妙根意息定,光如金聚,見已醉解,至世尊所却坐一面,佛為分別四諦,得無畏法,頭面禮足,我歸三寶,作優婆塞受持五戒。還至本處,告眷屬曰:『汝今當知,我從世尊受戒,若欲樂者行施作福,若不樂者各還親里,我當放汝。』時最大夫人曰:『子從世尊盡命受戒,有某人,當以我與彼作婦。』彼時居士便呼彼人,以左手持夫人,右手執金澡罐,語彼人曰:『我以此最大夫人與汝作婦。』彼人驚怖毛竪,語郁伽曰:『居士不欲殺我耶?』答言:『不也,我從佛盡命行梵行,故以大婦用與汝,終不變悔。(出《中阿含》第9卷)」[70]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與現今《中阿含》卷9,即《第38郁伽經》相當。其引文亦由取意省略而來,兩者譯語亦大不相同,例如「毘舍離」與「鞞舍離」、「淫女」與「婦女」、「光明金聚」與「晃若金山」、「還親里」與「還歸其家」、「居士」與「長者」,由上可知該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71] 此段水野弘元的《經律異相》引文有異,如「淫女」為「婇女」、「光明金聚」為「光如金聚」,《中阿含38經,郁伽經》「還歸其家」僅為「還歸」。
《經律異相》引文與《中阿含.38經.郁伽經》[72] 差異較大的文句為「我從世尊受戒,若欲樂者行施作福,若不樂者各還親里,我當放汝。」《中阿含》為「我從世尊自盡形壽梵行為首、受持五戒。汝等欲得住於此者,便可住此,行施作福。若不欲住者,各自還歸。若汝欲得嫁者,我當嫁汝。」《經律異相》引文「若欲樂者、若不樂者」,「樂」字應作「住」字。
形容「遙見世尊形貌」的定型句:
在《中阿含》為:「遙見世尊在林樹間,端正姝好,猶星中月;光曜暐曄,晃若金山,相好具足,威神巍巍,諸根寂定,無有蔽礙,成就調御,息心靜默」[73] 。
在《雜阿含經》為:「遇值世尊正身端坐,相好奇特,諸根寂靜,第一息滅,猶如金山。」[74]
《增一阿含》為「亦如金聚」,如《增壹阿含38.6經》:「遙見世尊來,亦如金聚。」《增壹阿含30.3 經》:「滿財長者遙見世尊從遠來,諸根惔怕,世之希有,淨如天金。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莊嚴其身,猶須彌山出眾山上。亦如金聚放大光明。是時長者以偈問須摩提曰:「此是日光耶?未曾見此容,數千萬億光,未敢能熟視。」[75],此與支謙譯的《須摩提女經》:「滿財長者遙見世尊從遠而來,諸根憺怕,世之希有,淨如天金。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莊嚴其身,猶須彌山出眾山上。亦如金聚放大光明。是時長者以偈問須摩提曰:「此是日光耶?未曾見此容,數千萬億光,未敢能熟視」只有一兩字出入,其餘則完全相同。
此處《經律異相》的《中阿含》引文作「光如金聚」,沒有如現存《中阿含》的「晃若金山」字句,反而是與《增一阿含》相同,令人詫異;同樣地,Vesali,在《中阿含》只譯為「鞞舍離」,結果引自《中阿含》的引文居然作「毘舍離」,也是令人注目[76] 。
綜上所述,《經律異相》引文與現存《中阿含38經》確實不同,所在卷數為第9卷,與「細註」所指稱的卷數相同。
5. 魔王嬈目連為說先身為魔事:「爾時目連夜冥經行,弊魔自化徹影入目連腹。目連入三昧觀察其原,即語弊魔:『且出,且出。莫嬈佛弟子,長夜獲苦。』……知想從三昧起,入城分衛(出《弊魔試目連經》,又出《中阿含經》第27卷)」[77]
《經律異相》引文主要出自《弊魔試目連經》[78] ,所指出自「《中阿含經》第27卷」,今本為《中阿含131經,降魔經》[79] 位於卷30。
6. 白狗生前世兒家被好供給捊出先身所藏之物:「佛詣舍衛城遊行分衛時,到鸚鵡摩牢兜羅子家,遇其不在家,有白狗名具,坐好蓐上,以金鉢食粳米肉,白狗遙見世尊從遠而來,見已便吠。
世尊言:「止,白狗,不須作是聲。汝本吟哦(梵志乞食音) ,於是作白狗。」「…我父兜羅常行施與,常事於火,身壞死已,生梵天上。何故當生狗中?此摩牢以汝增上慢,我父兜羅後亦復爾生弊惡狗中。」而說偈曰:梵志增上慢,此終生六趣;鷄猪狗野狐,驢卵地獄中。…佛言無有異。」(出《中阿鋡經》第39卷.鸚鵡章中)」[80]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此)引文與現在之《中阿含》卷44,即第170《鸚鵡經》相當。但所引用之故事內容與《鸚鵡經》有很大差異,反而與該經的單譯異譯本《佛說鸚鵡經》之內容一致。…由此可以推知(此)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中阿含》,而是引自與《佛說鸚鵡經》關係密切之《中阿含》。其實,即《佛說鸚鵡經》係由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別出之經。」[81]
《經律異相》引文、《佛說鸚鵡經(T79)》與《中阿含170經》的差異比較如〈表三〉。可見《經律異相》引文與《佛說鸚鵡經》幾乎完全相同而和《中阿含170經》的差異度較大。
水野弘元並且更進一步建議含標為求那跋陀羅譯的《佛說鸚鵡經》在內的二十四部經,「此二十四經可能是由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本抽出之單行經流傳而來者。[82] 」更值得注意的是,水野弘元指出:『《樂想經(T56)》末有「所因跋渠盡」[83] 等語,與現存《中阿含》卷26,《106.經想經》之結語「《中阿含.因品第四竟》[84]」等文字相對應。前者「所因跋渠盡」即(Nidanavargo nisthitah)之譯文,與《中阿含》之「因品竟」相當;亦即說《樂想經(T56)》為曇摩難提所譯《中阿含》〈因品〉中之最後部分,這說明了此與現存《中阿含》具有相同的組織。故由此一佐證,更可以推知上述24經即為曇摩難提所譯全部《中阿含經》之別出經。[85] 』
雖然,此則引文明顯地是引自《佛說鸚鵡經(T79)》,但是仍有一些瑕疵。如引文為「佛」而不是「婆伽婆[86] 」,在偈頌之前的「我父兜羅後亦復爾」應為「彼父兜羅亦復爾」。
<表三>
《經律異相》 | 《鸚鵡經》(T79,單譯經) | 《中阿含. 170經》 |
分衛 | 分衛 | 乞食 |
鸚鵡摩牢兜羅子 | 鸚鵡摩牢兜羅子 | 鸚鵡摩納都提子 |
白狗名具 | 白狗名具 | 白狗 |
坐好蓐上 | 坐好蓐上 | ---- |
以金鉢食粳米肉 | 以金鉢食粳米肉 | 金槃中食 |
汝本吟哦 | 汝本吟哦 | 從呧至吠 |
梵志乞食音 | 梵志乞食音 | |
身壞生泥犁中 | 身壞死時生惡趣泥犁中 | 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 |
白狗本是我何等親屬 | 白狗本是我何等親屬 | 白狗前世是我何等 |
梵志增上慢,此終生六趣;鷄猪狗野狐,驢卵地獄中 | 梵志增上慢,此終生六趣;鷄猪狗野狐,驢騾地獄中 | 梵志增上慢,此終六處生;鷄狗猪及犲,驢五地獄六 |
以口足捊地 | 以口足爬地 | 以口及足掊床四腳下 |
佛言無有異 | 如沙門瞿曇所說,白狗者實如所言無有異 | 瞿曇,實如所說 |
《經律異相》卷數 | 引用項目 | 引文卷數 | 今本卷數(經號) | 與今本 | |
1. | 卷13 | 阿那律前生貧窮施緣覺食七生得道 | 卷12 | 卷13 (66) | 不合 |
2. | 卷18 | 賴吒為父所要 | 卷28 | 卷31` (132) | 不合 |
3. | 卷24 | 堅固金輪王失輪出家 | 卷14 | 卷15(70) | 不合 |
4. | 卷42 | 郁伽見佛其醉自醒受戒以妻施人 | 卷9 | 卷9 (38) | 不合 |
5. | 卷46 | 魔王嬈目連為說先身為魔事 | 卷27 | 卷30 (131) | ----[87] |
6. | 卷47 | 白狗生前世兒家被好供給捊出先身所藏之物 | 卷39 | 卷44 (170) | 不合 |
《經律異相》卷數 | 引文指稱《中阿含》卷數 | 今本卷數(經號) | |
4. | 卷42 | 卷9 | 卷9 (38) |
1. | 卷13 | 卷12 | 卷13 (66) |
3. | 卷24 | 卷14 | 卷15(70) |
5. | 卷46 | 卷27 | 卷30 (131) |
2. | 卷18 | 卷28 | 卷31 (132) |
6. | 卷47 | 卷38 | 卷44 (170) |
六、《經律異相》所引用之《增一阿含》
《經律異相》共有來自《增一阿含》的引文二十四項,詳列如<表八>。其中除了第十六項僅僅提及「地肥」而且未註明卷數之外,其餘二十三項,有兩項(12 項與22項)在今本《增一阿含經》並無對應經文,有十一項與今本《增一阿含》對應經文不符,有十項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的經文相符。這總共十三項的差異強烈建議《經律異相》的編輯團隊所依據的《增一阿含經》可能與今本不同。如果將載明出處卷數的《增一阿含》引文依次排列,如<表九>,可見引文列為卷一的「槃特誦掃忘篲忘掃」,今本在《增一阿含20.12經》,顯然離「卷1」甚遠;列為卷20的「驢効群牛為牛所殺」,今本在《增一阿含16.4經》,反而在列為卷1與卷8的引文之前;引文列為卷27的「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今本在 《增一阿含37.2經》,反而在列為卷24的「地大動有八種緣」(《增一阿含42.5經》)之前,《經律異相》列為第19卷有 4、9、6、 7 與 14等五項,前四項在今本《增一阿含經》屬於「五法集」中,「鴦崛鬘暴害人民遇佛出家」則列於「六法集」中,次序可能錯落了;《經律異相》列於卷41的「波斯匿王請佛解夢」項,應在「十法集」中,今本《增一阿含經》則在「十一法」集中,顯然是今本次序錯落了。
水野弘元在比對後的結論為:《經律異相》之引文引自《增一阿含經》者,除引用現存者之外,引自今已失佚之《增一阿含經》者亦不少。「此種現象誠如〈中阿含經解題(補遺)〉所指出的,係由於梁代時尚有今已亡佚之曇摩難提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存在,因而《經律異相》多予引用。」[88]
水野弘元的敘述可能給讀者一種印象,認為《經律異相》的編者在編輯時參考兩個版本的《增一阿含經》,所以引文「除引用現存者之外,引自今已失佚之《增一阿含經》者亦不少。」
筆者建議上述水野弘元的說法可以修正為:「『曇摩難提原譯本,僧伽提婆改正本,可能曾同時流行』(此為印順導師的推論[89] ),自此兩譯的年代(西元 385年與西元 398年)到《經律異相》的成書年代(西元 516年) ,這當中或許有人擷取不同經典的『新譯』與『舊譯』成為「新」版本,此種「新」版本可能還不只一種,《經律異相》引文見到的是替換較少的版本,而現存的版本則是替換較多的版本。」這樣,《經律異相》的編者只參考一本《增一阿含經》,而未能分辨何者出自新譯,何者出自舊譯。
1. 「無所有入處:或云無所有處智天,或云不用處。有優蹹藍,不受佛化而自命終,佛記此人生不用處。若復捨身為邊地王傷害人民,後生地獄中。天壽四萬二千劫,或有小減。」(出《長》、《增一》二阿含經,《樓炭》云:「阿竭若然天。」)[90]
「非想非非想入處:或云有想無想天。有弗羅勒迦藍,不受佛化而取命終。佛記當生有想無想天,後當復為著翅惡狸,飛行走獸無脫之者,命終生地獄中。天壽八萬四千劫,或有小減。」(出《雜》、《增一》二阿含經,《樓炭經》云:「上有天,名無有非想思亦有思想天。」)[91]
《經律異相》舉「四無色界天」為「無量空入處、無量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 」文中『細註』,除「無所有入處」列為出自《長》、《增一》二阿含外,其他三處均列為出自《雜阿含》與《樓炭經》。此段文字可以分為「諸天壽命」、「優蹹藍弗」兩部分,諸天壽命其實與《長阿含. 30經》:「空處天壽命萬劫,或有減者。識處天壽命二萬一千劫,或有減者。不用處天壽命四萬二千劫,或有減者。有想無想天壽命八萬四千劫,或有減者。」,除了名字略為不同外,行文語氣與所列壽命幾乎完全相同。見於《樓炭經》的諸天壽命反而與此不同[92] 。
將「無所有入處」譯為「不用處」,同時將「非想非非想入處」譯為「有想無想處」,可見於《長阿含》 9、10、11、13、17、28、30 等經[93] ,這種譯法不見於《雜阿含》與《中阿含》[94] ,反而見於《增一阿含》與《四分律》[95] 。 《長阿含》、《四分律》與《增一阿含》均為竺佛念所譯,這是值得注意的特點[96] 。
《增壹阿含19.8經》:「優蹋藍弗、羅勒迦藍,此深法中竟不受化,各取命終。世尊記此二人曰:『一人生不用處,一人生有想無想處。此二人盡其壽命,各復命終。一人當為邊地國王,傷害人民不可稱計。一人當為著翅惡狸,飛行走獸無得脫者。命終之後各生地獄中。」[97]《經律異相》:「無所有入處。」與「非想非非想入處 」兩處引文與此《增壹阿含19.8經》完全相同。
「優蹋藍弗、羅勒迦藍[98] 」在《增壹阿含24.5經》譯為「欝頭藍弗、羅勒迦藍」[99] ,《四分律》譯為「鬱頭藍弗(子) 、阿藍迦藍」[100] ,這些差異也值得注意。《經律異相》引用《增一阿含》時,斷句為「優蹋藍、弗羅勒迦藍」為失誤,如果引用為《增壹阿含24.5經》而不是《增壹阿含19.8經》就不致於發生此錯誤。《佛本行集經》敘述「阿羅邏作邊地之王」[101],「優陀羅迦羅摩子墮飛狸身」[102] ,此似為《經律異相》的錯亂。同為竺佛念翻譯之《出曜經》也是譯為「欝頭藍弗」、「不用處」、「有想無想處」[103] ,這種罕見的譯詞出自同一人的譯筆,可以作為失譯經典出處檢覈之用[104]。
總結上文,《經律異相》此處的引文與現存的《增一阿含》無太大差異,而且極可能是《增壹阿含19.8經》,而非《增壹阿含24.5經》。
2. 三大災:「地肥轉入土中,自生粳米……由有田地,致此諍訟,……立五種子:一者根子,二者葉子,三者華子,四者果子,五者莖生及餘種子,是謂五種之子。皆是風吹他方剎土種子,來濟此國眾生。如此之瑞,有生老病死,有五盛陰,不盡苦際。水劫末時,光音諸天入水澡浴……自號『我是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唯噉淤泥及藕。地劫初成變易如是。」(出《增一阿含經》第32卷,又出《長阿含經》第6卷,又《小品劫抄》,又出《觀佛三昧》第2卷)[105]
上述《經律異相》引文(部分)可分成三段:第一段從「地肥轉入土中」到「由有田地,致此諍訟」,雖然較為簡略,大致與《增一阿含40.1 經》相符;第二段從「由有田地,致此諍訟」之後,到「立五種子」之前,此段引自《長阿含經卷六,小緣經》。「水劫末時光音諸天」之後為第三段,文字與《佛說觀佛三昧海經》相當一致,應是出自《佛說觀佛三昧海經》,『細註』載為《觀佛三昧》第二卷,今本為《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卷一[106] 。
總結上文,《經律異相》此處的引文分別來自三部經典,推斷為出自《增一阿含》的段落與現存的《增一阿含》並無太大差異。
3. 劫之修短:「佛言:『設方百由旬城滿中芥子…劫猶不盡。謂之大劫也。』又言:「方一由旬高下亦然,鐵城滿中芥子…劫猶未竟。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出《大智度論》第36卷,又出《增一阿含》第31卷;第28卷,《雜阿含》第34卷。) [107]
本引文的前半段與最後一句(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 ,與《大智度論》相同[108] ,只不過今本是在38卷,而非『細註』所說的36卷,應該是抄寫訛誤。引文「六十念中之一念,謂極小劫也」,應以《大智度論》原文為準:「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第二段與今本《雜阿含》第34卷,《雜阿含948經》、《雜阿含949經》相當,如與《別譯雜阿含 341經》、《別譯雜阿含342經》、《增一阿含52.3經》《增一阿含52.4經》相比較,應該是由《雜阿含》引出,而不是引自其他版本的《增一阿含經》。
今本《增一阿含52.3經》、《增一阿含52.4經》兩經分別在卷50與卷51,與『細註』所言的第31卷或28卷不同。《經律異相》引文「三大災」位於「劫之修短」之後,『細註』指出自《增一阿含經》卷32,今本則列在卷34(《增一阿含40.1經》) 。可見《經律異相》所引的《增一阿含》卷數與今本不同。
4. 三十三天應生豬中轉入人道:「昔三十三天命欲終時,有五瑞應現在前:華萎、衣裳垢穢、腋下汗出、玉女減少、不樂本座;譬如身生疥虫癰瘡。三十三天有一天子生五異瑞,愁憂呻吟。時帝釋聞之問言:「於彼天宮是何等天愁憂呻吟?」天子答言:「有一天子現五瑞應。善哉,為彼天子。」
釋提桓因往詣其所,語言:「何為愁憂呻吟?」
乃拍髀為答言:「有異災怪。」
釋提桓因為說偈言:「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夫生輒有死,此滅為最樂。」天子言:「我不聞此。」
釋提桓因言:「切恩愛皆有別離。」
一天子言:「云何而不懷憂?今此天宮種種五欲,皆當別離。命終即生羅閱城猪胎,所食者是糞,方為屠膾所殺。我今見此,是以懷愁耳。」
時釋提桓因語天子言:「汝今自歸命佛法僧。所以然者」
佛說偈言:「諸有歸命佛,不趣三惡道,受福天人間,後逮涅槃界。」
天子叉手便作是言:「世尊一切智,徹視見觀,願見救濟。我今歸命佛、歸命法、歸命比丘僧,遂不處豬胎,生羅閱祇城第一長者家,見便歡喜,不能自勝。」(出《增一阿含》第19卷)」[109]
水野弘元評論,認為此則與「現存《增一阿含經》卷24,32.6 經」相當,內容相同,但用語幾乎全然不同,例如其中所引天子五衰瑞之名稱,…可知其大不相同。由(此)可知,該引自《增一阿含經》之文,並非出自現今之《增一阿含經》,又卷數方面亦不同,引文作第19卷,現存本則作卷24。」[110]
兩者所出的卷數差異暫且不談,就引文中的「 華萎、衣裳垢穢、腋下汗出、玉女減少、不樂本座。」,《增一阿含32.6 經》為「華冠自萎、衣裳垢坋、腋下流汗、不樂本位、玉女違叛。」[111] 除了第四、五項彼此順序不同外,字句小有差異,其實也可算是近似。如與《法句譬喻經》相比,「昔者天帝釋五德離身,自知命盡當下生世間,在陶作家受驢胞胎。何謂五德?一者、身上光滅,二者、頭上華萎,三者、不樂本坐,四者、腋下汗臭,五者、塵土著身。」[112] 無「玉女減少」而以「身上光滅」為首,差異更大。《大正藏》經號374 與375的兩部《大般涅槃經》:「釋提桓因命將欲終,有五相現:一者、衣裳垢膩,二者、頭上花萎,三者、身體臭穢,四者、腋下汗出,五者、不樂本座。」[113] 也是無「玉女減少」而以「身體臭穢」為替。《增壹阿含34.3經》「一者、華萎,二者、衣裳垢坋,三者、身體污臭,四者、不樂本座,五者、天女星散。」[114] 則以「身體污(汗)臭」取代「腋下汗出」。《增壹阿含51.3經》則以「華冠自萎」、「天衣垢坋」、「身體臭處」、「玉女離散」、「不樂本座」[115] 為五相,但是語句不相似,描述較詳盡。《佛本行集經》:「一者、頭上花萎,二者、腋下汗出,三者、衣裳垢膩,四者、身失威光,五者、不樂本座。」[116] 與《法句譬喻經》同樣列有身光減損而以「衣裳垢膩」代替「塵土著身」。《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一者、衣裳垢膩,二者、頭上花萎,三者、口出惡氣,四者、脇下汗流,五者、不樂本座。」[117] 以「口出惡氣」代替「玉女減少」。其他經論與此差異更大,如《大智度論》:「一者、華鬘萎,二者、掖下汗出,三者、蠅來著身,四者、見更有天坐己坐處,五者、自不樂本坐。」[118] 《眾經撰雜譬喻》作為天子福盡七相[119] 。所以,雖然不知《經律異相》是否參考別本《增一阿含》,現存《增一阿含32.6 經》實際上在「天人五瑞應」是諸多版本最接近引文的一經。
此則引文的第一首偈頌為『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夫生輒有死,此滅為最樂。』,此偈在《增一阿含經32.6 經》譯為「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除第三句差別較大、句意不同以外,只有第十字「盡」字不同。本偈頌為四阿含、四部尼柯耶最常出現的「無常偈」,在《增一阿含》,也出現在:
《增壹阿含 31.9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必不死,此滅最為樂。」[120]
《增壹阿含 34.2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121]
《增壹阿含 41.5經》:「一切行無常,起者必有滅,無生則無死,此滅最為樂。」[122]
《增壹阿含42.3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123]
《增壹阿含52.1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124]
《長阿含2經,遊行經》:「陰行無有常,但為興衰法,生者無不死,佛滅之為樂。」[125]
《般泥洹經》[126] 譯文與《長阿含2經.遊行經》相同。
《大般涅槃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127]
《雜阿含576經》:「一切行無常,是則生滅法,生者既復滅,俱寂滅為樂。」[128]
《雜阿含956經》「一切行無常,悉皆生滅法,有生無不盡,唯寂滅為樂。」[129]
《雜阿含1197經》:「一切行無常,斯皆生滅法,雖生尋以滅,斯寂滅為樂。」[130]
《別譯雜阿含 110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乃名涅槃。」[131]
《別譯雜阿含161經》:「諸行斯無常,是生滅之法,其生滅滅已,寂滅乃為樂。」[132]
《別譯雜阿含350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133]《法句經》:「所行非常,謂興衰法,夫生輙死,此滅為樂。」[134]
《法句譬喻經》:「所行非常,謂興衰法,夫生輒死,此滅為樂。」[13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諸行無常,有生滅法,以起盡故,彼寂為樂。」[136]
《大悲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已還滅,滅彼為樂。」[137]
此偈頌也出現在巴利尼柯耶的《長部16經》[138] 、《相應部 1.2.1經》與《相應部9.6經》[139] ,《長部》與《相應部》的偈頌句意相近而略有不同。上述各部經典的差異主要在第三句,我們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是現存《增一阿含經》所譯的,第三句均為「不生則不死」。第二類為巴利尼柯耶與《大悲經》:「生已則(還)滅」,或者如《雜阿含 576經》:「生者既復滅」與《雜阿含1197經》:「雖生尋以滅」,第三類則是「生滅滅已」。第四類為漢譯中較古老的譯法,《法句經》與《法句譬喻經》:「夫生輒死」,《長阿含2經,遊行經》:「生者無不死」與此相同。《經律異相》所引的偈與與現存《增一阿含》相近,唯獨第三句「夫生輒有死」屬第四類,與《法句經》、《長阿含2經,遊行經》譯文近似。
此則引文的第二首偈頌為:「諸有歸命佛,不趣三惡道,受福天人間,後逮涅槃界。」,相當於《增壹阿含32.6經》:「諸有自歸佛,不墮三惡趣,盡漏處天人,便當至涅槃。」,可參考的對應偈頌有:《長阿含經》:「諸歸依佛者,終不墮惡趣,捨此人中形,受天清淨身。」[140] , 《大三摩惹經》:「若人歸依佛,永不墮惡道,彼人命終時,速得生天上。」[14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若歸佛陀者,不墮於惡趣,捨離於人身,當得生天上。若歸達摩者,不墮於惡趣,捨離於人身,當得生天上。若歸僧伽者,不墮於惡趣,捨離於人身,當得生天上。」[142] ,引文與現存《增一阿含》均提到終將至涅槃,兩者是相類似的。
不過,《增壹阿含32.6經》提及此天歸依時,釋提桓因教其當「自歸三尊,如來、無所著。」而天子自稱姓名,自歸佛、法、眾。與引文的天子自稱「我今歸命佛、歸命法、歸命比丘僧。」繁略不同。特別是稱世尊為「如來、無所著、等正覺」為《中阿含經》的一致而獨特的譯詞[143] ,在此出現,令人詫異。
總結上文,《經律異相》的此則引文,確實與現存經文不同,此處應該是引自不同版本的《增一阿含》,但是在現存諸多漢譯相關經文中,《增一阿含32.6經》的經文均為最接近引文的版本。
5. 地大動有八種緣:「佛在舍衛城告諸比丘:『有八因緣而地大動,此地深六十八千由延,為水所持,水依虛空。或復是時虛空風動而水亦動,水動地便大動,是初動也。若比丘得神足所欲自在,觀地如掌,能使地大動,是二動也…若如來於無餘涅槃界而般涅槃,是八動。』」(出《增一阿含》第24卷)
水野弘元評論,認為此則與「現存《增一阿含經24.5 經》卷37相當,但前者作第24卷,與此不同。」因為地動八因與現存的《增一阿含》不同,認為此則引自不同版本的《增一阿含》。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則列為42.5經,應以 42.5經為正確。
《增壹阿含42.5經》無引文的第四因緣「菩薩欲下生」而增加「若眾生命終福盡,是時諸國王不樂本邦,各各相攻伐,或飢儉死者,或刀刃死者,是時天地大動。」為其第八因緣。
但是檢校《長阿含2經,遊行經》、《長部尼柯耶16經》、《增支部尼柯耶8.70經》及僧祐《釋迦譜》所載,均列有「轉法輪」而無「欲下生」和「攻伐刀兵飢儉」,《增壹阿含42.5經》與《經律異相》的此則引文可以說是地動因緣的單例。[144]
此則引文有一個特殊的譯詞「六十八千由延」,在《大藏經》中只有此文與《法苑珠林》「又《增一阿含經》云:「佛在舍衛城告諸比丘:「有八因緣而地大動,此地深六十八千由延。」[145] 兩處用此譯詞,而且兩處均稱是引自《增一阿含經》。《增壹阿含42.5經》則為「此閻浮里地,南北二萬一千由旬,東西七千由旬,厚六萬八千由旬。」與其他經典比較,在《長阿含經》與《雜阿含經》是只用「由旬」而不用「由延」的,《中阿含》則只用「由延」而不用「由旬」,兩者均用的只有《增一阿含》[146] 。如《長阿含18經,世記經》:「今此大地深十六萬八千由旬。」, 《增壹阿含40.1經》:「此地厚六萬八千由旬」與《增壹阿含 42.5經》:「此閻浮里地厚六萬八千由旬。」,都是採用比較「六萬八千」的譯詞來符合中文的慣例。
總結上文,此則引文應該是引自不同版本的《增一阿含》。
6. 優填王造牛頭旃檀像:「四部惰於諮聽法,釋提桓因請佛昇三十三天為母說法,三月夏安居,如來欲生人渴仰,不將侍者,不言而去。時舍衛國波斯匿王及拘翼國優填王至阿難所,問佛在所。
阿難答曰:「我亦不知。」二王思覩如來,遂生身疾。優填王即勅國內諸巧師匠,以牛頭栴檀作如來像,舉高五尺。」(出《增一阿含經》第19卷)[147]
7. 波斯匿王造金像:「時波斯匿王聞優填王作如來像而供養之,復召工巧以紫磨金鑄如來像,高於五尺,時閻浮提內始有二像。」(出《增一阿含》第19卷) [148]
6,7 兩項大致與現存《增一阿含經36.5 經》卷28一致。
水野弘元(對第七項)評論:「故知兩者雖然類似,但為別本,並不相同。[149]」
此評論大有商議餘地。現存《增壹阿含36.5經》為「是時波斯匿王聞優填王作如來形像高五尺而供養。
是時波斯匿王復召國中巧匠而告之曰:「我今欲造如來形像,汝等當時辦之。」
時波斯匿王而生此念:「當用何寶作如來形像耶?」
斯須復作是念:「如來形體黃如天金,今當以金作如來形像。」
是時波斯匿王純以紫磨金作如來像高五尺。爾時,閻浮里內始有此二如來形像。」[150]
如果引文必定得字字相同才不是引自別本《增一阿含經》,那麼在本文第三章〈《經律異相》所引用之《雜阿含》〉之中,第三項「非想非非想入處」誤引的「弗羅勒迦藍」,第四項的「盡其芥子,劫猶不竟」與「盡為一劫」、「迦尸劫貝」與「迦尸衣」、「石山遂盡」與「石山鎖盡」等差別 ,第五項的「五百步」,第六項的「臨命終時,繼念三寶心心不絕」,第七項的「孔雀苗裔於此永盡」,第八項的「壞正法橋,沒正法船」與「壞正法山,破正法城」、「舍羅籌」與「沙羅籌」、「起不忍心」在《雜阿含640經》是安伽陀而非名為『弟子』的上座、執金剛杵的鬼名『大提木佉』而非『大提木法』的差別等等,每則《經律異相》的《雜阿含》引文均有字句間的大小差異,水野弘元就得依同樣尺度而推論有別本《雜阿含》,而不是在他的論文中所說的「引自《雜阿含經》者,則皆從現存《雜阿含經》中所引用」[151] 。
依《經律異相》引文簡略的慣例,唯一可議的是現存《增一阿含》為「閻浮里」,引文則為「閻浮提」。此字《中阿含》譯語一致為「閻浮州」[152] ,《長阿含》則有「閻浮提」、「閻浮利」、「閻浮」三種譯詞,《雜阿含》則一致為「閻浮提」,《增一阿含》則有「閻浮提」、「閻浮利」、「閻浮里」、「閻浮地」、「閻浮」五種譯詞,如僅僅依此項差異判定此則出自別本《增一阿含經》,理由也不夠充足。
總結上文,此兩則引文應該是與現存的《增一阿含36.5經》差異不大。
8. 大愛道出家:「《增一阿含》云:佛告阿難、羅云:「汝等舉哀遺身我自養。」釋提桓因及毘沙門云:「願勿勞神,我等供養。」佛言:「止,止。」佛自與難陀移栴檀林,手取香木,置其身上,唱言:「四人應起塔供養:一佛、二辟支佛、三羅漢、四轉輪王,皆以十善化物也。」[153]
《增一阿含52.1 經》對應經文為:「爾時世尊告阿難、難陀、羅云:「汝等舉大愛道身,我當躬自供養。」…
釋提桓因、毘沙門天王前白佛言:「唯願世尊勿自勞神,我等自當供養舍利。」
佛告諸天:『止,止。』…
是時世尊躬自舉床一脚,難陀舉一脚,羅云舉一脚,阿難舉一脚,…
爾時世尊復以旃檀木著大愛道身上。爾時世尊便說斯偈:『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
佛告大將曰:『汝今取五百比丘尼舍利與起偷婆,…四人起於偷婆。云何為四?若有人與如來、至真、等正覺起於偷婆,轉輪聖王,與聲聞、辟支佛起偷婆者,受福無量。」[154]
此引文與現存《增一阿含52.1經》比較,引文「汝等舉哀遺身我自養」文意不順,疑是抄錄「汝等舉大愛道身,我當躬自供養」而「大愛道」脫落為「哀遺」字(字形相近)。引文「佛自與難陀移栴檀林」,依現存《增一阿含52.1經》應為「移栴檀木」,或者僅為「舉牀」,或者是「以栴檀木」而引文中的「手取香木」為贅文。引文「起塔供養」,現存《增一阿含52.1經》為比較古老的譯語「起偷婆」,應起塔供養的四種人,《增一阿含 52.1經》為「佛、轉輪聖王、聲聞、辟支佛」次序與此引文不同,最後的「皆以十善化物也」一句,為現存《增一阿含52.1經》所無。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現存《增一阿含52.1經》保存多個較為古老的譯語,如thupa譯為「偷婆」,jhapita譯為「蛇旬」(同時也譯為「耶維」) ,佛涅槃地譯為與梵音較近的「拘夷那竭 Kuwinagara」而非與巴利接近的「拘尸那羅 Kusinara」,並存「涅槃」與「尼洹」、「無為涅槃」與「無餘涅槃」、「基利施比丘尼」與「基利施瞿曇彌比丘尼」、「舍仇梨比丘尼」與「舍瞿離比丘尼」,譯語顯得異常地不一致。
對於現存的《增一阿含52.1經》譯文顯得比《經律異相》引文古老,其原因頗難追究,在此作一大膽的猜測:「『曇摩難提原譯本,僧伽提婆改正本,可能曾同時流行』(此為印順導師的推論),這當中有人擷取不同經典的『新譯』與『舊譯』成為差異的版本,《經律異相》引文見到的是此則經文為『新譯』替換過的版本,而現存的版本則保留『舊譯』。」
此則《經律異相》引文是現存《增一阿含經》不符。
9. 琉璃王滅釋種:「波斯匿王新紹王位……目連白佛:「琉璃王(《增一阿含》第十九分云:毘婁勒王事大同)往伐釋種,我欲移其四部合擲他方。」……魚有二種:一名拘瑣(興起行經云:[麩-夫+干]) ,二名多舌。…兩舌魚…。」(出《釋迦畢罪經》,又出《長阿含》、《法句譬喻經》)」[155]
現存經典中,在《經律異相》成書之前,有《增一阿含34.2經》、《義足經》、《佛說興起行經》、《法句譬喻經》[156] 敘述琉璃王滅釋迦城,《增一阿含 34.2經》中,vidudabha 有「毗流勒、流離」兩種譯法(《增一阿含13.3經》譯為琉璃),譯為「毗婁勒」的僅有《佛說興起行經》的「毗樓勒」與《義足經》的「維樓勒」,不過此兩部經均比此引文簡略。
現存《增一阿含34.2經》的敘述結構與引文十分接近,兩者主要的差異,如相士爲王子命名,《增一阿含34.2經》為「求夫人時,諸釋共諍,或言當與、或言不可與,使彼此流離,今當立名,名曰毘流勒」[157] ,在《經律異相》為「求夫人時,諸釋共議,或與,彼此琉璃,今以太子名曰琉璃。」[158] ,前者比後者文意清晰。其他如「好苦梵志」與「好苦行梵志」、「目連」與「目乾連」等等差異。
引文先說為「多舌魚」後又說為「兩舌魚」,在《增一阿含34.2經》兩者均稱為「兩舌魚」,《佛說興起行經》則兩者均稱為「多舌魚」。
除上述差異外,《經律異相》稱引自卷19,而《增一阿含34.2經》則在卷26。
此則引文可能引自別本《增一阿含》。
10.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備於長夜受苦無量。……今舍利弗得此三昧,多遊二處:空空三昧、金剛三昧。」(出《增一阿含經》第30卷)[159]
水野弘元:「(此)引文不見於今本《增一阿含經》。」[160]
此處恐怕是水野弘元教授檢校漏失,今本《增壹阿含48.6經》[161] 大致與上述引文相同,兩者細微處如「備於長夜受苦無量」亦相同,小有差異之處為「拘樓孫」與「拘屢孫」、「空空三昧」與「空三昧」。但是今本在《增壹阿含經》卷45而非引文所指的卷30。
此則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相符。
11. 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佛在舍衛城……大目揵連說此偈時,六十比丘因此漏盡意解。」(出《增一阿含經》第27卷)[162]
水野弘元:「(此)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37.2經》卷29相當,引文雖有省略,但仍可看出兩者文句有相當大的出入,尤以所引偈文之不同,更見兩者之異,故知該引文之所從出之《增一阿含經》與今本不同。」[163]
水野弘元此段評論令人贊同,兩者的差異有:世尊十五日說戒、五百比丘未言是羅漢、諸比丘僧從祇洹沒詣阿耨達池、往舍衛城謂舍利弗言、未言舍利弗補故衣、目連一足蹈須彌山一足著梵天上、說偈不同、亦盡若(苦)源本、六十比丘因此漏盡意解等等。
引文稱出於《增一阿含經》第27卷,今本則位於《增一阿含》第29卷[164] 。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經》不符。
12. 難陀得柰女接足,內愧,閑居得道:「佛在鞞舍離,時柰女嚴駕羽寶車詣如來所,親覲問訊,下車詣佛。時難陀去佛不遠經行,柰女便至難陀行,以手接難陀足。便作是語:『難陀,我是柰女。』是時難陀即失精精污其手,…便說偈言:『婬我知汝本,欲從思想生,我不思想汝,則汝而不有。』是時難陀在一靜處閑居成阿羅漢。」(出《增一阿含經》第39卷) [165]
水野弘元的評論為:「(此)引文亦不見於今日之《增一阿含經》中,但有類似者見於《增一阿含》卷49(51.3經),兩者之內容幾乎(完全)不同,故不能視為同類經典。其引用偈文雖然相似,但兩者文句甚有出入。」[166]
其實引文與《分別功德論》相近。《分別功德論》卷5:「佛將諸弟子至毘舍離柰女精舍,時難陀在外經行,柰女聞佛來心中欣悅,欲設微供即行請佛。於外見難陀經行,愛樂情深,接足為禮以手摩足,雖覩美姿寂無情想,形形相感便失不淨,甘味潤體,體滿則盈,不淨之溢豈由心哉?柰女不達疑有欲想。佛知其意,告柰女曰:「勿生疑心,難陀却後七日當得羅漢。」以是言之,知心不變易也。」[167]
除《分別功德論》外,現存漢譯經典尚有《四分律》「時有女人禮難陀足,難陀多欲,失不淨墮女人頭上。時女人慚愧,難陀亦慚愧;諸比丘白佛。佛言:『聽難陀作遮身衣。』」[168] 的類似敘述。但是如果推論與《分別功德論》同屬大眾部的曇摩難提譯本有此經文,應該是相當合理的。
在水野弘元另一篇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提到《分別功德論》:「《大正藏經》在本書(《分別功德論》)的卷末(52c)附記:『此中牒經,解釋文句,並同本經,似與增一阿含同一人譯。而餘錄並云失譯』[169] 。就像此處所附記的那樣,本書使用與《增一阿含經》相同的文句,因此以為兩者為同一人所譯。我認為與其說是翻譯,不如說或許是《增一阿含經》的譯者或其關係者,在《增一阿含經》譯出後,按照《增一阿含經》製作《分別功德論》。」[170]
如果依照水野弘元此文的推論,「《分別功德論》的翻譯團隊在《增一阿含經》譯出後,按照《增一阿含經》製作《分別功德論》。」那麼《分別功德論》與《經律異相》所引的《增一阿含經》均有此文,應該今本的《增一阿含經可以找到類似的文字。今本《增一阿含經》卻沒有類似的經文,這樣很有可能《分別功德論》的譯者與《經律異相》的編者看到了一本與今本不同的《增一阿含經》。
值得注意的是《分別功德論》作「毘舍離」,引文則是《中阿含經》所慣用的「鞞舍離」[171] ,《分別功德論》為「佛至奈毘舍離」,引文為「柰女嚴駕羽寶車詣如來所」,所以也不能判定引文為完全來自今本的《分別功德論》。
筆者試著給一合理的推論:「現存《增一阿含經》無此經文的原因可能是事跡荒誕不文,在『新譯』與『舊譯』混合編訂時,因此而被編輯者剔除。」
13. 槃特誦掃忘篲誦篲忘掃:「朱梨槃特兄曰:「汝若不能持戒還作白衣。」槃特詣祇洹門泣淚。
佛告之曰:「汝何故悲?」
以兄言答。佛言:「勿怖,我成無上士正覺,不由汝兄。」手牽槃特,詣靜室教執掃篲令誦。槃特誦掃忘篲、誦篲忘掃,乃經數日,掃篲復名除垢。
槃特思念:「灰土瓦石若除,即清淨也。結縛是垢,智慧能除。我今以智慧篲掃,除諸結結縛。」(出《增一阿含經》第1卷) [172]
《增壹阿含.20.12經》卷11:「尊者槃特…世尊告曰:「比丘,勿懷畏怖,我成無上等正覺,不由卿兄槃特得道。」…然此掃篲復名除垢。
朱利槃特復作是念:『何者是除?何者是垢?垢者灰土瓦石,除者清淨也。」復作是念:「世尊何故以此教誨我?我今當思惟此義。」以思惟此義,復作是念:「今我身上亦有塵垢。我自作喻,何者是除?何者是垢?」彼復作是念:「縛結是垢,智慧是除。我今可以智慧之篲掃此結縛。」[173]
引文「無上士正覺」應為「等正覺」,最後一句字句略有不同。
引文大致與《增壹阿含20.12經》相符。
14. 鴦崛鬘暴害人民,遇佛出家得羅漢道:「婆伽婆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詣世尊所白言:世尊,不降伏者能降伏之。」(出《增一阿含》第19卷) [174]
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T119 鴦崛髻經》宜作《增一阿含》之異譯經,關於此問題,如後所論證。本經實即今已亡佚之曇摩難提所譯《增一阿含經》中之一經而別出為單經者。」
漢譯經典與《經律異相》引文相近的有《增一阿含38.6經》、《雜阿含1077經》、《別譯雜阿含16經》與《T119佛說鴦崛髻經》[175] ,<表六>為依下列故事元素作比較:
1. 佛在給孤獨園。
2. 比丘聞人民訴怨指鬘。
3. 擔薪負草,及耕田人,有行路人勸阻世尊前行。
4. 指鬘欲殺母。
5. 走能逮象、馬、車、暴惡牛、人,而不及世尊。
6. 我住汝不住。
7. 指鬘出家鬚髮自墮猶如剃頭,彼所著衣化成袈裟,佛為說法成阿羅漢。
8. 波斯匿王在世尊處問指鬘姓名與讚世尊不降伏者能降伏之。
9. 指鬘解脫孕婦難產。
10. 指鬘被攻擊頭破血流 。
11. 信受奉行。
由<表六>的比較可知,雖然《T119 鴦崛髻經》T119 與《經律異相》引文在第八項波斯匿王之前非常相似,但是《增壹阿含38.6經》與《經律異相》引文在第八項之後的近似程度也是值得注意。綜合<表六>與<表七>,《增壹阿含38.6經》與《T119 鴦崛髻經》的相似度是難以忽視的。
此項引文誠如水野弘元所指,比較接近《T119佛說鴦崛髻經》而與《增壹阿含38.6經》差異較大。
如單純就偈頌檢驗,以巴利《小部尼柯耶》《長老偈》為準,鴦崛摩羅長老偈為866到891偈,同是上座部的《中部86經》也是866到886偈,雖然少了五偈,但是次序完全相同。就漢譯此四部經為例,不僅與巴利的偈頌順序不同,彼此之間也有相當的差距;不過大致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雜阿含1077經》與《別譯雜阿含16經》有相當令人意外的相似度,第二類是《T119 佛說鴦崛髻經》與《增壹阿含38.6經》,第二類的相似程度不如第一類。此漢譯四經均有一偈(A5)為巴利對應偈頌所無,而且也和《中部86經》一樣沒有與886偈之後相類似的偈。
<表六>
《增一阿含38.6經》 | 《雜阿含1077經》 | 《經律異相》 | 《別譯雜阿含16經》 | 《T119 佛說鴦崛髻經》 | |
1. | 佛在舍衛國 | 佛在央瞿多羅 | 婆伽婆在舍衛城 | 佛遊魔竭陀 | 婆伽婆在舍衛城 |
2. | 比丘聞訴怨 | --- | 同 | --- | 同 |
3. | 勸阻世尊:負草 犁作牧者 | 牧牛羊採草者 | 負草耕田行路人 | 牧人 | 負草耕田行路人 |
4. | 指鬘欲殺母 | --- | --- | --- | --- |
5. | --- | --- | 走能及象馬車牛 | --- | 走能及象馬車牛 |
6. | 我住汝不住:短 偈 | 有長偈 | 無偈 | 有長偈 | 短偈 |
7. | 指鬘法眼淨 | 指鬘成羅漢 | 指鬘成羅漢 | 指鬘成羅漢 | 指鬘成羅漢 |
8. | 波斯匿王 | --- | 波斯匿王 | --- | 波斯匿王 |
9. | 孕婦難產 | --- | --- | --- | 孕婦難產 |
10. | 頭破血流 | --- | --- | --- | 頭破血流 |
11. | 禮世尊足 | 指鬘歡喜奉行 | --- | --- | 諸比丘歡喜奉行 |
《雜阿含1077經》 | 《別譯雜阿含16經》 | 《增一阿含38.6經》 | 《T119 佛說鴦崛髻經》 |
866 | 866 | 866 | 866 |
867 | 867 | 867 | 867 |
A1 | A1 | ||
A2 | A2 | ||
A3 | --- | ||
A4 | A4 | ||
868 | 868 | ||
--- | B1 | ||
869 | 869 | 869 | 869 |
870 | 870 | 870 | 870 |
C1 | |||
C2 | C2 | ||
879 | 879 | 880 | 880 |
A5 | A5 | 886 | |
880 | 880 | 879 | 879 |
886 | 886 | ||
--- | B2 | A5 | A5 |
878 | 878 | 877 | |
877 | 877 | 878 | |
871 | 872 | 872/872a | |
A6 | |||
873 | 873/873a | 873 | |
A7 | |||
872 | 871 | 871 | |
A8 | D1 | 877 | |
882 | 882 | 878 | |
874 | |||
875 | 875 | ||
C3 | C3 |
引文的「二十耳億」,《宋》、《元》、《明》、《宮》本作「二十億耳」。水野弘元對此引文的評論為「引文係引自今本《增一阿含.23.3經》卷13。引文雖有省略,但其內容、用語則兩者幾乎一致。[178] 」
與此引文相近的經典有《增一阿含23.3經》、《中阿含123經》、《雜阿含254經》以及《增支部6.55經》。《中阿含123經》,地點在舍衛國,未言及「頭陀行」及「腳流血」,世尊呼其至世尊處而非世尊至彼處,用字亦不同,即使別本藏經於《經律異相》此項註為出《中阿含》卷29,似乎不是準確的敘述[179] 。《雜阿含254經》,地點在王舍城,言及「修菩提分法」而非「頭陀行」,未提及億耳「腳流血」,世尊並未至彼處,所以此經亦非《經律異相》所引。《增支部6.55經》地點在王舍城靈鷲山,也未提及「頭陀行」及「腳流血」,世尊至億耳處說法。但是此經有其他對應經典所無的段落,億耳得阿羅漢後,向世尊陳述自己的心得。即使沒有後半段,此經也和《經律異相》所引經文有出入。
以內容來說,《增一阿含23.3經》經文[180]遣詞用字與引文相同,應該是引文的來源。不過,《增一阿含23.3經》經文開始時稱佛在占波國『雷聲池側』,說完法則回到『雷音池側』,《經律異相》所引與此完全相同,只是誤為『二十耳億聞是語已,還雷音池側』,佛本騰空而來[181] 至二十億耳處,依常理而言,該回雷音池的是佛,而非二十億耳,所以應該是錯在《經律異相》引文,而非《增一阿含23.3經》經文。
16. 劫初人王始原:「劫欲成時,水災既起,壞第二禪。…地皮又滅,更生地膚。」(《增一阿含》《婁炭》並云:「地肥」) [182]
《增一阿含40.1》與 《增一阿含42.3經》均提及地肥。
17. 波斯匿王請佛解夢:「波斯匿王夜臥有十種夢…皆是當來末世法應如是,大王當作是學。王大歡喜。」(出《增一阿含經》第41卷) [183]
水野弘元的評論是:「(此)引文與今本《增一阿含52.9經》卷51 相當,係敘說波斯匿王之十夢者,其十夢之內容及列舉順序兩者均不相同,可見該引文並非引自今本《增一阿含經》。又,敘說波斯匿王十夢之經典,除此之外,另有《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舍衛國王十夢經》、《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等三種單行經,但均與引文不同,故知該引文係引自今已亡佚之《增一阿含經》」[184]
《經律異相》有兩處關於十夢之經典,除了卷28的本則引文外,尚有卷29的出自《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的引文[185] ,後者的內容確實與今本單譯經[186] 相同。在《出三藏記集》卷3:「十夢經一卷(安公云:『出阿毘曇。』舊錄云:『《舍衛國王十夢經》,或云《波斯匿王十夢經》,或云《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或云《國王不黎先泥十夢經》悉同一本,)。」[187]
現存隋唐之前的譯經,有關十夢的有《佛說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188] 、《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189] 、《佛說舍衛國王十夢經》[190] 、《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與《增壹阿含52.9經》。除了《佛說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十夢的事類明顯不同外,其他四經十夢的次序與事類其實相同,只有第一夢有「瓶」與「釜」的差異,第五夢「人索繩、羊隨後、羊主隨後食」或簡或繁,第六夢或譯為「狐」或譯為「犬」等等,差別其實不大。再進一步比對《經律異相》此則引文,其實第五夢的「十釜重」可當作「三釜重」的異譯,第九夢「犬在金器小便」可以當成「狐坐金床食以金器」的異譯,也可算是來自同一來源。
《經律異相》此則引文十夢之次序與譯文確實與今本《增一阿含》的對應經典不同。
18. 優填王請求治化方法:「時優填王白佛言:「國王成就幾法…」
佛曰:『十法。云何為十?一者意不專一於諸事業。二貪著揣食猶彼餓虎。…」
時王答曰:「…非法行者,身壞命終,趣三惡道,惡聲遠布。」[191] (出《增一阿含》第39卷)
《增一阿含42.6經》[192] 並未提及優填王,十法次序不同,用語也有差異。如第二法,《經律異相》文為「二貪著揣食猶彼餓虎」,《增壹阿含經》為「彼王貪著財物,不肯庶幾,是謂國王成就此二法,則不得久存」,並無「餓虎」的形容,《經律異相》引文應該是另有所本。
19. 毘沙惡鬼食噉人民遇佛悟解:「跋祇國界有鬼名為毘沙(《承事勝已經》云:阿羅婆)極為兇暴,殺民無量,日恒數十。…[如來出世,不度者度,令得解脫。最尊最上、良祐福田。今度那優羅小兒及降毘沙惡鬼,汝等可往至彼受化。…」(出《增一阿含》第8卷) [193]
水野弘元的評論為「引文與今日《增一阿含24.2經》卷14相當。引文雖有省略,但可看出其內容與經末諸偈與今本《增一阿含經》是幾乎完全一致的,故可視作引自現存《增一阿含經》,惟卷數不同。[194] 」
與此相近的經典有《增一阿含24.2經》、《雜阿含1326經》、《別譯雜阿含325經》,以及《相應部10.12經》、《小部,經集1.10經》。《經律異相》卷 46引文所提及的「長者小兒那優羅」和「夜叉鬼至跋祇國唱言勸人受化入」,除《增一阿含24.2經》外,各經均無對應的字句。各經的夜叉問偈與世尊答偈均相同,只有《經律異相》引文與《增一阿含24.2經》不只問答偈頌與其他對應經典不同,彼此則非常類似,《經律異相》引文雖然較簡省,但是可以看出來自同一譯文。
20. 惡鬼見帝釋形稍醜滅:「釋提桓因在普集講堂與玉女共相娛樂。是時有天子白帝釋言:「瞿翼當知,今有惡鬼在尊座上。今三十三天極懷恚怒,鬼轉端正,顏貌勝常。」
釋提桓因便作是念:「此鬼必是神妙之鬼。」往至鬼所相去不遠,自稱姓名:「吾是釋提桓因諸天之主。」惡鬼轉醜可惡,稍稍滅。」(出《增一阿含經》第27卷) [195]
與此相近的經典有《增一阿含45.5經》、《雜阿含1107經》、《別譯雜阿含36經》、《相應部11.3.2經》。除《增一阿含45.5經》外,各經均無「釋提桓因在普集講堂上坐,與玉女共相娛樂」的對應字句,各經與「此鬼必是神妙之鬼」[196]的對應字句也不相同。《經律異相》卷 46,引文雖然較簡省,但是可以認定為與《增壹阿含45.5經》相近。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三部對應經典均在此夜叉鬼消逝後,緊接著相同的偈頌,然後結束此經。唯獨《增一阿含45.5經》沒有偈頌,又延續大約二點五倍長度的經文才結束,這可能是兩部經合併成一經,只是無法辨認《經律異相》卷 46引的是有偈頌的短經呢?還是今本《增一阿含45.5經》無偈頌的長經呢?
此引文與《增壹阿含45.5經》對應經文幾乎完全相同。
21. 善住象王為轉輪王寶:「有一象王名曰善住…八千象亦復洗浴共相娛樂,大小便利。諸夜叉鬼移山林外(《十誦律》云:阿耨達池有善住象王宮殿。《增一阿含》云:香積山側有八萬四千白象)釋提桓因所乘最下象,轉輪聖王乘之名曰象寶,金壁山中有八萬巖窟,八萬象止憩其中,身色純白,頭有雜色,口有大牙,齒間金填。」(出《長阿含經》第18卷;又出《增一阿含》、《樓炭經》) [197]
此處《增壹阿含經》雖未指明卷數,應該是下述引文。《增壹阿含40.1經》卷34:「香積山側有八萬四千白象王止住彼間,各有六牙,金銀校飾。彼香山中有八萬四千窟,諸象在彼居止,皆金、銀、水精、琉璃所造。最上象者釋提恒因躬自乘之,最下者轉輪聖王乘之。」[198]
22. 婆羅醯馬王為轉輪王寶:「馬王名婆羅醯,宮殿住在大海洲內明月山,有八千馬以為眷屬。若轉輪聖王出世,取最小者以為馬寶,給王乘御」(出《增一阿含經》) [199]
水野弘元的評論為「以上雖僅五十字,但其故事內容卻不見於今本《增一阿含》,其他漢譯諸阿含與巴利阿含亦不載此事,或許引文原本即為誤譯。與此類似之事亦見於《中阿含》卷11《61牛糞喻經》、《雜阿含264經》(卷6) 、巴利《長部17經,大善見經》,及《增一阿含》之異譯單經《給孤獨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卷下)等。在這些經典述說轉輪王之七寶,及八萬四千(不似引文之作八千)屬於馬寶之雲馬(Valahaka) 。故知該引文並非引自現存之《增一阿含經》[200] 」
此段敘述可能為水野弘元檢校漏失,《十誦律》有此敘述,《十誦律》卷59:「外大海內洲有明月山,婆羅醯馬王宮殿住處,有八千馬以為眷屬。若轉輪聖王出於世時,八千馬中最下小者,出為馬寶給聖王乘。[201] 」
該引文不見於現存之《增一阿含經》。
23. 驢効群牛為牛所殺:「群牛志性調良,所至到處,擇軟美草食,選清涼水飲。時有一驢便作是念:「我亦効其飲食。」即入群牛,前脚把地觸嬈彼牛,效其鳴吼而不能改。其聲自稱:「我亦是牛。」牛角觝殺捨之而去。」(出《增一阿含》第20卷) [202]
水野弘元敘述:「最後,第十五引文所謂「人像驢者」(如驢馬之人)之說,與今本《增一阿含16.4經》卷7相當。但其「驢入於牛群」之故事,則不見於今本《增一阿含經》,故知該引文之故事,亦係引自今已不存之《增一阿含經》。[203]
檢閱《增一阿含16.4經》、《雜阿含.828經》、《增支部3.81 經》[204] ,三者相似卻均無「驢入牛群為群牛牴殺」的故事。
此引文應是出自題為西晉沙門法炬譯的《T215群牛譬經》:「聞如是,一時婆伽婆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群牛,志性調良,所至到處,擇軟草食,飲清涼水。時有一驢便作是念:「此諸群牛志性調良,所至到處擇軟草食、飲清涼水,我今亦可効彼擇軟草食、飲清涼水。」時彼驢入群牛中,前脚跑土,觸嬈彼群牛,亦効群牛鳴吼,然不能改其聲「我亦是牛,我亦是牛」;然彼群牛,以角觝殺而捨之去。此亦如是。[205] 」《出三藏記集》「細註」為「《群牛譬經》1卷(抄阿含)」[206] ,可是現存四部《阿含經》並無相對應的經文,也值得注意[207] 。
此引文與《增一阿含》對應經典不符。
24. 生住所資:「金翅鳥有四種…有化生龍子三齋日受齋八禁,時金翅鳥欲取食之,銜上須彌山北大鐵樹上,高十六萬里,求覓其尾了不可得。鳥聞亦受五戒。」(出《長阿含經》第19卷,又出《增一阿含第15卷》,《大智度論》、《華嚴經》亦見也) [208]
此引文的《增一阿含》對應經典並沒有「化生龍子受齋八禁」及「金翅鳥受五戒」的敘述,如《增壹阿含27.8經》卷19:「若,比丘,化生金翅鳥欲食龍時,上鐵叉樹上,自投于海,然彼海水縱廣二十八萬里,搏水下至值卵種龍、胎種龍、濕種龍、化種龍,皆能捉之,海水未合之頃,還上鐵叉樹上。」[209]
但是竺佛念所譯的《菩薩從兜術天降神母胎說廣普經》卻有相同的敘述(卷7):「時彼海中有化生龍子,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受如來齋八禁戒法,不殺、不盜、不婬、不妄言綺語、不飲酒、不聽作倡伎樂、香花脂粉、高廣床、非時不食,奉持賢聖八法。時金翅鳥王身長八千由旬,左右翅各各長四千由旬,大海縱廣三百三十六萬里,金翅鳥以翅斫水取龍,水未合頃,銜龍飛出。金翅鳥法,欲食龍時先從尾而吞,到須彌山北有大緣鐵樹,高十六萬里,銜龍至彼欲得食噉,求龍尾不知處,以經日夜。明日龍出尾語金翅鳥,化生龍者我身是也,我不持八關齋法者,汝即灰滅我。
金翅鳥聞之悔過自責:『佛之威神甚深難量,我有宮殿去此不遠,共我至彼以相娛樂。』龍即隨金翅鳥至宮殿觀,看今此眷屬不聞如來八關齋法,唯願指授禁戒威儀,若壽終後得生人中。爾時龍子具以禁戒法使讀誦即於鳥王宮。」[210]
此引文與《增一阿含》對應經典不符。
<表八>
《經律異相》卷數 | 引用項目 | 引文卷數 | 今本卷數(經號) | 與今本 | |
1. | 卷1 | 無所有入處 (不用處) | 未註卷數 | 卷10 (19.8) | 合 |
2. | 卷1 | 三大災 | 卷32 | 卷34 (40.1) | 合 |
3. | 卷1 | 劫之修短 | 卷31 或卷28 | 卷50 (52.3), 卷51(52.4) | (不合) [211] |
4. | 卷2 | 三十三天應生豬中轉入人道 | 卷19 | 卷24 (32.6) | 不合 |
5. | 卷3 | 地大動有八種緣 | 卷24 | 卷37 (42.5[212] ) | 不合 |
6. | 卷6 | 優填王造牛頭旃檀像 | 卷19 | 卷28 (36.5) | 合 |
7. | 卷6 | 波斯匿王造金像 | 卷19 | 卷28 (36.5) | 合 |
8. | 卷7 | 大愛道出家 | 未註卷數 | 卷50 (52.1) | 不合 |
9. | 卷7 | 琉璃王滅釋種 | 卷19 | 卷26 (34.2) | 不合 |
10. | 卷14 |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不能毀傷 | 卷30 | 卷45 (48.6) | 合 |
11. | 卷14 | 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 | 卷27 | 卷29 (37.2) | 不合 |
12. | 卷15 | 難陀得奈女接足內愧閑居得道 | 卷39 | --- | 無此文 |
13. | 卷17 | 槃特誦掃忘篲忘掃 | 卷1 | 卷11 (20.12[213] ) | 合 |
14. | 卷17 | 鴦崛鬘暴害人民遇佛出家得阿羅漢道 | 卷19 | 卷31(38.6) | 不合 |
15. | 卷18 | 二十億耳精進大過 | 卷8 | 卷13 (23.3) | 合 |
16. | 卷24 | 劫初人王始原 | 未註卷數 | (40.1) & (42.3) | --- |
17. | 卷28 | 波斯匿王請佛解夢 | 卷41 | 卷51(52.9) | 不合 |
18. | 卷29 | 優填王請求治化方法 | 卷39 | 卷42 (46.7) | 不合 |
19. | 卷46 | 毘沙惡鬼食噉人民遇佛解悟 | 卷8 | 卷14 (24.2[214]) | 合 |
20. | 卷46 | 惡鬼見帝釋形稍醜減 | 卷27 | 卷41 (45.5) | 合 |
21. | 卷47 | 善住象王為轉輪王寶 | 未註卷數 | 卷34 (40.1) | 合 |
22. | 卷47 | 婆羅醯馬王為轉輪聖王寶 | 未註卷數 | --- | 無此文 |
23. | 卷47 | 驢効群牛為牛所殺 | 卷20 | 卷7 (16.4) | 不合 |
24. | 卷48 | 生住所資 | 卷15 | 卷19(27.8) | 不合 |
《經律異相》卷數 | 引用項目 | 引文卷數 | 今本卷數(經號) | 與今本 | |
13. | 卷17 | 槃特誦掃忘篲忘掃 | 卷1 | 卷11 (20.12) | 合 |
15. | 卷18 | 二十億耳精進大過 | 卷8 | 卷13 (23.3) | 合 |
19. | 卷46 | 毘沙惡鬼食噉人民遇佛解悟 | 卷8 | 卷14 (24.2) | 合 |
24. | 卷48 | 生住所資 | 卷15 | 卷19(27.8) | 不合 |
4. | 卷2 | 三十三天應生豬中轉入人道 | 卷19 | 卷24 (32.6) | 不合 |
9. | 卷7 | 琉璃王滅釋種 | 卷19 | 卷26 (34.2) | 不合 |
6. | 卷6 | 優填王造牛頭旃檀像 | 卷19 | 卷28 (36.5) | 合 |
7. | 卷6 | 波斯匿王造金像 | 卷19 | 卷28 (36.5) | 合 |
14. | 卷17 | 鴦崛鬘暴害人民遇佛出家 | 卷19 | 卷31(38.6) | 不合 |
23. | 卷47 | 驢効群牛為牛所殺 | 卷20 | 卷7 (16.4) | 不合 |
5. | 卷3 | 地大動有八種緣 | 卷24 | 卷37 (42.5 ) | 不合 |
11. | 卷14 | 舍利弗目連角現神力 | 卷27 | 卷29 (37.2) | 不合 |
20. | 卷46 | 惡鬼見帝釋形稍醜減 | 卷27 | 卷41 (45.5) | 合 |
10. | 卷14 | 舍利弗入金剛定為鬼所打 | 卷30 | 卷45 (48.6) | 合 |
3. | 卷1 | 劫之修短 | 卷31 或卷28 | 卷50 (52.3), 卷51(52.4) | (不合) |
2. | 卷1 | 三大災 | 卷32 | 卷34 (40.1) | 合 |
18. | 卷29 | 優填王請求治化方法 | 卷39 | 卷42 (46.7) | 不合 |
17. | 卷28 | 波斯匿王請佛解夢 | 卷41 | 卷51 (52.6[215] ) | 不合 |
[1]《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1~13。
[2]《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3~9。
[3]《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1~13。
[4]《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2~1。
[5] 印順導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93。
[6]《佛光大藏經》,阿含藏,〈增壹阿含經題解〉p.4。
[7] 印順導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91~93。
[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62~3到 763~1。
[9]《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1~13。
[10] 大正53,4a~14。
[11] 大正53,4a~16。
[12] 大正53,4a~22。
[13]《經律異相》卷1:「無所有入處,或云無所有處智天,或云不用處。…(出《長》、《增一》二阿含經…)」(大正53,4a18~22)
[14]《增一阿含》有一處「無所有處」、「不用處」並列:《增壹阿含.46.8經》:「無所有處無量。所謂不用處天是也。」(大正2, 779 c4)
[15]《長阿含30經》:「無所有處智天」(大正1,115b11) ,《長阿含.28經》則兩者同時列舉:「我自說空處、識處、不用處、有想無想處、無色天是我。佛言:『且置空處、識處、無所有處、有想無想處、無色天是我。」(大正1,110c24~26)
[16] 如《雜阿含.171經》:「若得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大正2,45c11~12)
[17]《眾事分阿毘曇論》卷4:「無所有入處」(大正26,645a28)
[18]《佛為年少比丘說正事經》卷1:「無所有入處」(大正14,771b11)
[19] 大正53,6a21。
[20]《大智度論》卷38:「有方百由旬城溢滿芥子,有長壽人過百歲持一芥子去,芥子都盡,劫猶不 澌。又如方百由旬石,有人百歲持迦尸輕軟疊衣一來拂之,石盡劫猶不澌。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大正25,339b21~25) 《大智度論》卷5:「四千里石山有長壽人,百歲過持細軟衣一來拂拭,令是大石山盡,劫故未盡。四千里大城,滿中芥子,不概令平,有長壽人百歲過一來取一芥子去,芥子盡,劫故不盡。」(大正25,100c12~16)
[21]《經律異相》大正53,11b12~13。
[22]《賢愚經》:「(48)須達起精舍。」(大正4,418b12)
[23]《釋迦譜》「須達歡喜,便勅使人象負金出,八十頃中須臾欲滿,殘有少地。須達思惟何藏金足,不多不少當足滿之。祇陀問言:『嫌貴置之。』答言:『不也。自念金藏何者可足,當補滿之。』祇陀念言:『佛必大德,乃使斯人輕寶乃爾。』教齊是止,勿更出金,園地屬卿,樹木屬我,自起門屋上佛,共立精舍。」(CBETA, T50, no. 2040, p. 64, c18-24)
[24]《大般涅槃經》大正12,541b1~3; 大正12,786c1~2。
[25]《經律異相》:「以天監七年勅釋僧旻等,備鈔眾典…。又以十五年末,勅寶唱鈔經律要事。」(大正53,1a16~21)
[26]《經律異相》大正53,25b3~12。
[27]《雜譬喻經.(5)》大正4,503a19~b1。
[28]《雜阿含 .641經》大正2,182a5~7。
[29]《經律異相》大正53,33c25~26。
[30]《雜阿含經》大正2,277a11。
[31]《雜阿含1330經》「優波伽吒鬼見尊者舍利弗新剃鬚髮…此沙門大德大力。」(大正2,367b8~11)「尊者舍利弗新剃鬚髮」(大正2,367b7) 「時優波伽吒鬼再三不用伽吒鬼語,即以手打尊者舍利弗頭。打已,尋自喚言:『燒我,伽吒。煮我,伽吒。」再三喚已,陷入地中,墮阿毘地獄」(大正2,367b12~15)
[32]《雜阿含1330經》的另一對應經典《別譯雜阿含329經》也是優波伽吒打頭與陷入地獄,但是沒有過去佛的敘述。
[33]《經律異相》大正53,90b6~10。
[34]《雜阿含640經》大正2,178a17~26。
[35]《經律異相》大正53,125b15~c20。
[36]《經律異相》大正53,30a7~9。
[37]《經律異相》大正53,154b17~27。
[38]《雜阿含經》大正2,359a10~b22。
[39]《經律異相》大正53,189b29~c20。
[40]《雜阿含經》大正2,157b16~158b24。
[41]《經律異相》大正53,215c17~21。
[42]《雜阿含經》大正2,178a3~12。
[43]《經律異相》大正53, 233b2~20。
[44]《法句經》大正4,565c10~13。
[45]《出曜經》大正4,706c26~707, a23。
[46]《法句譬喻經》大正4,592c15~593, a16。
[47]《雜阿含經》大正2,310a4~b4。
[48] 如《雜阿含》1002經與1312經, 1335經與1183經, 600經與1167經, 578經與922經;《別譯雜阿含》140經與 311經, 148經與163經;《相應部 1.1.3經upaneyya》與《相應部 SN 2.2.9經uttara 》,《相應部 1.2.2經nandati》與《相應部 4.1.8經nandati》,《相應部SN 1.2.5經sakamano》與《相應部 9.12經majjhantiko 》等等。
[49]《經律異相》大正53,242c17~21。
[50]《雜阿含經》大正2,362a5~29。
[51]《經律異相》大正53,253a16~20。
[52]《雜阿含經》大正2,362a5~29。
[53]《經律異相》大正53, 257a17~22。
[54]《雜阿含經》大正2,108c6~20)「圍繞亦爾」,《雜阿含406經》各本無異讀,《經律異相》引文,《宋、元、明、宮》本與《雜阿含經》同,《大正藏》作「『違』繞亦爾」。
[55] 此三欄內《雜阿含》經號均可適用前三項(1、2、3) 《經律異相》引文。
[56]《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3~9。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仍然只引此五項,而漏引《經律異相》卷46「魔羅嬈目連」(CBETA, T53, no. 2121, p. 242, c23)。
[57]《經律異相》大正53,68b1~15。
[5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1~15。
[59]《中阿含經》大正1,508, c8~511, c14。
[60]《古來世時經》大正1,829b19~20。
[61]《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大正4,198c2~3。
[62]《經律異相》大正53,95b8~17。
[63]《中阿含 .132經》卷31:「賴吒惒羅居士子。」(大正,623b6~7)
[64]《四分律》大正22,585a26~27。
[65]《分別功德論》大正25,42b17;支謙譯的是《賴吒和羅經》:「有一長者子名賴吒和羅。」( 大正 1,869a ) ;法賢譯的為《護國經》:「大長者名曰護國。」( 大正 1,872b ) ;竺法護譯的是《德光太子經》:「賢者賴吒和羅。」( 大正 3,412a )與《佛五百弟子自說本起經》:「賴吒惒羅。」( 大正 4,196b )
[66]《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2~4。
[67]《經律異相》大正53,133c5~134a20) ,雖然此處只標明為出自《阿含經》14卷,引文顯然是來自《中阿含70經》,而不是來自《長阿含6經.轉輪聖王修行經》。
[6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692~6。
[69]《中阿含經》 大正1,520b16~525a3。
[70]《經律異相》大正53,21 c20~220a4。
[71]《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 692~12。
[72]《中阿含經》大正1,479c12~481b12。
[73]《中阿含20經》(大正1,445b);《中阿含28經》(大正1,460b);《中阿含38經》(大正479c);《中阿含62經》(大正1,497b);《中阿含152經》(大正1,667a); 《中阿含153經》(大正1,670b~670c)。
[74]「如金山」:《雜阿含1144經》(大正2,303b);《雜阿含1183經》(大正2,320a ) 。
「身金色」:《雜阿含1179經》(大正2,318b15~17);《雜阿含1182經》(大正2,319c)。
「如似金樓」:《別譯雜阿含 93經》(大正2,406b);《別譯雜阿含119經》(大正2,418b);《別譯雜阿含322經》(大正2,481b)。
[75] 《增一阿含經》(大正2,664a1~7)。
[76]《中阿含經》有8、18、 32、 38、39、 68、84、 217 等經作「鞞舍離」,《增一阿含經》則只譯為「毘舍離」,未有「鞞舍離」的譯例,雜阿含經則僅有 622、1105、1106、1107、 1252 經作「鞞舍離」,其餘則譯為「毘舍離」。
[77]《經律異相》大正53, 242c22~243a7。
[78]《弊魔試目連經》大正1,867a1~868 c19;《弊魔試目連經》:「自化徹景入目連腹中。」《經律異相》引文作「徹影」。《中阿含.131經》:「魔王化作細形入尊者大目揵連腹中。」( 大正 1,620b )
[79]《經律異相》大正53,242c22~243a7。
[80]《經律異相》大正53,249b4~c12。
[81]《佛光阿含藏》《附錄(下)》 p.693~2到693~7。
[82]《佛光阿含藏》《附錄(下)》p.697~8。
[83]《樂想經》:「佛如是說。彼諸比丘聞世尊所說,歡喜而樂。所因跋渠盡。」(大正1,851b21~22)
[84]《中阿含106經》卷26:「《中阿含.因品第四竟》。」(大正1,596c17)
[85]《佛光阿含藏》《附錄(下)》p.697~11到 697~15。
[86]《經律異相》有三處引文作「婆伽婆」;卷17:「婆伽婆在舍衛城。」(大正53, 91b23~24) ;卷21:「婆伽婆在舍衛城。」(大正53,116b25~26) ,卷23:「婆伽婆在羅閱城。」(大正53,121c8~9)
[87]《經律異相》引文與今本《中阿含131經》不符,但是引文是引自《弊魔試目連經》大正1,867a1~868c19) 而非《中阿含》。
[8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2~1。
[89] 印順導師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93。
[90] 大正1,133b~11。
[91] 大正53,4a~22。
[92]《大樓炭經》:「虛空知天上諸天人,壽萬劫,亦有中夭者。識知天上諸天人,壽二萬劫,亦有中夭者。阿竭若然天上諸天人,壽四萬劫,亦有中夭者。無思想亦有思想天上諸天人,壽八萬劫無有夭者。」(大正1,296c21~25) ;《解脫道論》亦與此不同:「已修虛空處,命終生虛空天,壽命二千劫」,「修行識處入,命終生識處天,壽命四千劫。」,「修行無所有處定,命終生無所有天,壽命六千劫」,「命終生非非想天,壽命八萬四千劫」(大正32,421b1~422a22) ; 《起世經》(大正1,344c9~11)與《起世因本經》(大正1,399c9~11)與《經律異相》記載諸天壽命相同。
[93]《長阿含.9經》「不用處住…住有想無想處。」(大正1,52c2~3)為《長阿含》典型譯語。
[94]《雜阿含.1124經》「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大正2,302a24~25)為《雜阿含》典型譯語。《中阿含 .84經》「入無所有處者…入無想處者…。」(大正1,561a10~13)為其特殊譯詞。《中阿含.97經》「度一切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大正1,582a25~26) 為其典型譯語。
[95]《增壹阿含24.8經》「尊者阿那律思惟空處、識處、不用處、有想無想處。」(大正2,629a29~b2) ;《增壹阿含26.9經》「復入空處、識處、不用處、有想無想處。」(大正2,640a21) ; 《增壹阿含30.3經》(大正2,661b17~19);《增壹阿含44.1經》(大正2,764c27~765a1) ;《增壹阿含44.6經》(大正2,766b2~3) ;《增壹阿含46.8經》(大正2,779c4~5) ;《增壹阿含52.1經》(大正2,822a14~15) 。《四分律》「此不用處定…有想無想定。」(大正22,780b25~c3) 。另外還有兩部道安法師列為失譯的經:《須摩提女經》「從不用處起入有想無想處。」(大正2,839a29~b1) ; 《佛說阿難同學經》「從不用處起,入有想無想。」(大正2,875a12)
[96]《四分律》「姚秦.罽賓.三藏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大正22,567b24~25) ;《長阿含經》「後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大正1,1b10); 《增壹阿含經》「佛念譯傳,曇嵩筆受。」(大正2,549a14)
[97] 大正2,595a~21。
[98] 羅勒迦藍 Alara Kalama ,鬱頭藍弗 Uddaka Ramaputta。
[99]《增壹阿含24.5經》「羅勒迦藍死已七日,…我今先與誰說法,使得解脫。今鬱頭藍弗…。」(大正2,618b4~8)
[100]《四分律》「便捨阿藍迦藍而去,更求勝法。時有欝頭藍子,處大眾中而為師首。」(大正22, 780b28~29) ;「時菩薩往至欝頭藍弗所問言。」(大正22,780c7~8) ;「往阿藍迦藍所語言。」(大正22,780b16~17)
[101] 《佛本行集經》「知阿羅邏(羅勒迦藍)從不用處命終已後,還墮於此處,在邊地不識法處,當得作王。」(大正3,807c5) ;《經律異相》「有優蹹藍,不受佛化而自命終。佛記此人生不用處,若復捨身為邊地王傷害人民,後生地獄中。」(大正53,4a19~21)
[102]《佛本行集經》「知優陀羅迦羅摩子(鬱頭藍弗) ,從飛狸身,命終已後,生於地獄。」(大正3,807b4~5) ;《經律異相》「有弗羅勒迦藍,不受佛化而取命終。佛記當生有想無想天,後當復為著翅惡狸,飛行走獸無脫之者,命終生地獄中。」(大正53,4a23~26) ;《雜阿毘曇心論》「欝頭藍子雖離八地生第一有,於彼報盡命終,來生於法林中,作著翅飛狸,殘害一切水陸眾生,死墮無間地獄。」(大正28,949c16~18)
[103]《出曜經》「吾今宜可至欝頭藍弗所。即至藍弗所,問藍弗曰:「汝今在此,學來積久,為獲何定而自娛樂?」藍弗報曰:『吾所遊學,從不用處至有想無想處。」(大正4,644a25~28)但是此處譯「羅勒迦藍」為「阿蘭」,與五分律「鬱頭藍弗、阿蘭迦蘭。」(大正22,104a13~16)近似,尚待深究。
[104]《中阿含經》譯語為:《中阿含204經》「阿羅羅伽羅摩,欝陀羅羅摩子。」(大正1,776b28~c6)
[105]《經律異相》(大正53,4c5~6a10)本文此則只引部分原文。
[106]《佛說觀佛三昧海經》大正15,646c14。
[107] 大正53, 6a21。
[108]《大智度論》卷38:「有方百由旬城溢滿芥子,有長壽人過百歲持一芥子去,芥子都盡,劫猶不澌。又如方百由旬石,有人百歲持迦尸輕軟疊衣一來拂之,石盡劫猶不澌。時中最小者,六十念中之一念。」(大正25,339b21~25)
[109] 大正53,9b22~c14。
[110]《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67~6。
[111] 大正2,677c1~3。
[112]《法句譬喻經》大正4,575b19~22。
[113]《大般涅槃經》大正12,478a25~28;721a26~28。
[114]《增壹阿含經》大正2,693c11~15。
[115]《增壹阿含經》大正2,814c7~17。
[116]《佛本行集經》大正3,676c21~24。
[117]《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大正24,24a27~29。
[118]《大智度論》大正25, 469b3~5。
[119]《眾經撰雜譬喻》大正4,534a8~b7。
[120]《增壹阿含經》大正2,672b14~15。
[121]《增壹阿含經》大正2,693a8~9。
[122]《增壹阿含經》大正2,746c22~23。
[123]《增壹阿含經》大正2,752c14~15。
[124]《增壹阿含經》大正2, 823b5~6。
[125]《長阿含經》大正1,26c21~22。
[126]《般泥洹經》大正1,188c9~10。
[127]《大般涅槃經》大正1,204c23~24。
[128]《雜阿含經》大正2,153c13~14。
[129]《雜阿含經》大正2,244a6~7。
[130]《雜阿含經》大正2,325b17~18。
[131]《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13c29~414, a1。
[132]《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 435a16~17。
[133]《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89b2~3。
[134]《法句經》大正4,559a11~12。
[135]《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89b2~3。
[136]《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大正27,958a27~28。
[137]《大悲經》大正12,951c18~19。
[138]《DN 16》,DN II 199, 6~7: Anicca vata savkhara, uppadavayadhammino; uppajjitva nirujjhanti, tesaj vupasamo sukho。
[139]《SN 12.1》,《SN 9.6》: Anicca sabbasavkhara, uppadavayadhammino; uppajjitva nirujjhanti, tesaj vupasamo sukho。
[140]《長阿含經》大正1,79b26~27。
[141]《大三摩惹經》大正1,258b3~4。
[142]《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大正23,73c6~11。
[143]《中阿含》此種譯法頗多,如《中阿含 .18經》:「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大正1,442a15) ,「無所著」在其他漢譯為「應、應供、阿羅呵、至真」,《長阿含》中主要譯為「至真」,僅有幾處出現「無所著」。
[144]《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大正24,388a18~389a25,很特別的把《中阿含 .36 經.地動經》的「三因緣」說,與占絕大多數的「八因緣」說並列在一起。
[145]《法苑珠林》大正53,299a29~b2。
[146] 類似的譯例也發現在「無所著」,只有「增一阿含」在如來的稱號上混用《中阿含》的譯詞「無所著」,而且只出現在三部經。「由延」只出現在四部經,而「由旬」則多達將近三十部經。
[147]《經律異相》大正53,29c10~16。
[148]《經律異相》大正53,30a7~9。
[149]《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68~11。
[150]《增壹阿含經》大正2,706a18~26。
[151]《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 772~1。
[152]《中阿含 .155經》大正1,677a8 譯為「閻浮場」是唯一的例外。
[153]《經律異相》大正53,33c26~28。
[154]《增壹阿含經》大正2,822c17~823b16。
[155]《經律異相》大正53,36a12~37a25。
[156]《增壹阿含經》大正2,690a13);《佛說興起行經》大正4,163;《佛說義足經》大正4,188a12;《法句譬喻經》大正4,583a13。
[157]《增壹阿含經》大正2, 690b14~15。
[158]《經律異相》大正53,36a22~23。
[159]《經律異相》大正53,70c24~71b8。
[160]《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 p.768~12。
[161]《增壹阿含經》大正2,793a2~c28。
[162]《經律異相》大正53,73b1~c1。
[163]《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69~1。
[164]《增壹阿含經》大正2,708c26~710c5。
[165]《經律異相》大正53,77a1。
[166]《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 p. 769~4。
[167]《分別功德論》大正25,47a25~b4。
[168]《四分律》(CBETA, T22, no. 1428, p. 986, a16-18)。
[169]《分別功德論》「錄有注敘云:『右此一論,釋增一阿含經義。從初序品至弟子品過半,釋王比丘即止。《法上錄》云『竺法護譯』者,不然。此中牒經,解釋文句,並同本經,似與《增一阿含》同一人譯。而餘錄並云失譯,且依此定。」(CBETA, T25, no. 1507, p. 52, c17-21)
[170]〈漢譯的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佛教文獻研究》,水野弘元,568頁,第3行,法鼓文化出版社。
[171]《中阿含經》有8、18、32、38、 39、68、 84、 217 等經作「鞞舍離」,《增一阿含經》則只譯為「毘舍離」,未有「鞞舍離」的譯例。
[172]《經律異相》大正53,90c27~91a6。
[173]《增壹阿含20.12經》卷11,大正2,601a22~b20。
[174]《經律異相》大正53,91b23~92a7)
[175]《增壹阿含38.6經》大正2,719b20~721c2) ;《雜阿含1077經》大正2,280c18~ 281c2) ;《別譯雜阿含16經》大正2,378b17~379a22.《T119佛說鴦崛髻經》大正2,510b17~512a29。
[176] <表七>的各代號的偈頌為:
866-891 為《小部尼柯耶》《長老偈》的偈頌編號,此為鴦崛摩羅長老所說偈。
《中部86 經˙鴦崛摩羅經》原本無此編號,依照《長老偈》編號對照,少了887 到 891五偈。
A 1 → 《雜阿含經》:「汝恐怖眾生,惡業不休息;我於一切蟲,止息於刀杖。」(大正2,281a6~7) ,《別譯雜阿含經》:「我於有形類,捨諸毒惡害;汝不止惡業,常作不善業;是故我言住,汝名為不住。」(大正2,378c5~7)
A2 → 《雜阿含經》:「汝於一切蟲,常逼迫恐怖;造作凶惡業,終無休息時。」(大正2,281a8~9) ;「我於諸有命,捨除眾惱害;汝害有生命,未除黑闇業,以是我言住,汝名為不住。」(大正2,378c8~10)
A3 →《雜阿含經》:「我於一切神,止息於刀杖;汝於一切神,長夜苦逼迫。」(大正2,281a10~11)
A4 →《雜阿含經》:「造作黑惡業,于今不止息;我住於息法,一切不放逸;汝不見四諦,故不息放逸。」(大正2,281a12~14) ;《別譯雜阿含經》卷1:「我樂於己法,攝心不放逸;汝不見四諦,一切所不住;是名我實住,汝名為不住。」(大正2,378c11~13)
A5 →《雜阿含經》:「身行不殺害,口意俱亦然;當知真不殺,不迫於眾生。」(大正 2,281b1~2) ;《別譯雜阿含經》:「我今身離害,口意亦復然;終不害於他,是真名無害。」(大正2,379a3~4) ;《佛說鴦崛髻經》:「身口之所行,意亦無所害;彼名為殺者,不為人所嫉。」(大正2, 512a12~13) ;《增壹阿含.38.6經》:「設復身口意,都無害心識;此名無殺害,何況起思想?」(大正2,721b11~12)
A6 →《雜阿含經》:「人前放逸行,隨後能自斂;於世恩愛流,正念而超出。」(大正2,281b13~14)
A7→ 《雜阿含經》:「少壯年出家,精勤修佛教;於世恩愛流,正念以超出。」(大正2,281b17~18)
A8 →《雜阿含經》:「人前造惡業,正善能令滅;於世恩愛流,正念能超出。」(大正2,281b21~22)
B1 → 《別譯雜阿含經》:「我久修惡業,今日悉捨離;我今聽汝說,順法斷諸惡。」(大正2,378c17~18)
B2 →《別譯雜阿含經》:「世間調御者,治以刀杖捶;鐵鉤及鞭轡,種種諸楚撻。」(大正2,379a9~10)
C1 →《佛說鴦崛髻經》:「我忍甚堅固,無有增減心;我今聞正法,是故不懈慢。」(大正2,512a2~3)
C2 →《佛說鴦崛髻經》:「聞法亦堅固,好信佛法僧;親近善知識,諸能分別法。」(大正2,512a4~5) ;《增壹阿含.38.6經》:「堅固聽法句,堅固行佛法;堅固親善友,便成滅盡處。」(大正2,721b3~4)
C3 →《佛說鴦崛髻經》:「亦不希望死,亦不希望生;自觀察時節,安詳不卒暴。」(大正2,512a22~23)
D1→《增壹阿含38.6經》:「我今受痛少,飲食自知足;盡脫一切苦,本緣今已盡。」(大正2,721b25~26)
[177]《經律異相》大正53,95a21~b6。
[178]《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0。
[179]《宋本》、《元本》、《明本》、《宮本》的《經律異相》細註為「出《中阿含》第29卷」 ,而不是《麗本》、《大正藏》的「出《增一阿含經》第8卷」(CDB, p.338)。
[180]《增壹阿含經》大正2,612a17~b29。
[181]《增壹阿含23.3經》卷13:「世尊遙知二十億耳心之所念,便騰遊虛空至彼經行處。」(大正2,612a29~b1) ;《分別功德論》卷4:「佛知其念。忽然於前,從地踊出。」(大正25,41c13~14)與《增壹阿含23.3經》不同。
[182]《經律異相》大正53,128c28~129a7。
[183]《經律異相》大正53,612a17~b29。
[184]《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 p.770~7。
[185]《經律異相》<出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大正53,155c17~18。
[186]《國王不梨先泥十夢經》大正2,873。
[187]《出三藏記集》大正55,17b24~25。
[188]《佛說給孤長者女得度因緣經》大正2,845。
[189]《舍衛國王夢見十事經》大正2,870c21。
[190]《佛說舍衛國王十夢經》大正2,872。
[191]《經律異相》大正53,151c13~152a23。
[192]《增壹阿含經》大正2,777b24~778b15。
[193]《經律異相》大正53,241b25~242a22。
[194]《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0。
[195]《經律異相》大正53,241b25~242a22。
[196] 此三經文意相近,但與《增一阿含.45.5經》和《經律異相》引文不同,《雜阿含1107經》「彼是瞋恚對治鬼」(大正2,291b8) , 《別譯雜阿含36經》「有是夜叉,得諸罵詈,形色轉好,名助人瞋」(大正2,385a15~16) ;「彼必是食瞋夜叉 That must be the anger-eating yakkha。」(CDB, p.338)。
[197]《經律異相》大正53,246c28~ 247a12。
[198]《增壹阿含經》大正2,736a20~24。
[199]《經律異相》大正53,247b20~23。
[200]《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771。
[201]《十誦律》大正23,441c6~9。
[202]《經律異相》大正53,248c15~20。
[203]《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p. 771 。
[204]《雜阿含828經》大正2,,212b18~ c7;《增壹阿含經》大正2,, 579b21~580a15 ,AN 3.81 (A I,229)。
[205]《T215 群牛譬經》大正4,800b6~14。
[206]《出三藏記集》大正55,30c22。
[207]《大周刊定眾經目錄》:「《群牛譬經》、《行七行現報經》、《施食獲五福報經》(一名《福德經》、一名《施色力經》) 、《國王不梨先尼十夢經》(一名《國王七夢經》) 、《放牛經》,右五經同卷。」(大正55,469b3~8) ;《眾經目錄》:「《群牛譬經》1卷、《國王不離先尼十夢經》一卷(一名《國王十夢經》),…是增一阿含別品異譯。」 (大正55,129b16~24)
[208]《經律異相》大正53,253b25~c15。
[209]《增壹阿含經》大正2,646a27~b2。
[210]《菩薩從兜術天降神母胎說廣普經》卷7,大正12,1050c11~27。
[211] 引自《雜阿含經》948,949兩經。
[212] 日文《國譯一切經》與《佛光大藏經》譯文所列經號均為24.5,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則列為42.5經,應以 42.5經為正確。
[213]《國譯一切經》原文記載經號為20.10與《佛光大藏經》譯文誤植經號為20.1,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則列為20.12經,應以 20.12經為正確。
[214]《國譯一切經》日文與《佛光大藏經》譯文所載經號均為24.2,水野弘元於《佛教研究》第18期(1989)發表的論文〈漢譯之《中阿含經》與《增一阿含經》〉列為14.2經,經筆者比對後,仍以 24.2 為正確。
[215] 日文《國譯一切經》與《佛光大藏經》譯文所載經號均為52.9,經筆者比對後改為 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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