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 星期五
佛典翻譯時,「肯定句」譯成「否定句」會如何?
有一位佛教界的朋友,對我「校訂」佛典翻譯不以為然;他認為:佛典翻譯時,「肯定句」譯成「否定句」,或者「否定句」譯成「肯定句」,都不會影響佛法的教理、法義。
我承認,在「語意」會產生這樣的「句一」和「句二」意思相同的現象:
句一:「巨人隊」大勝「近鐵隊」
句二:「巨人隊」大敗「近鐵隊」
但是,不會產生一個句子的肯定句與否定句意思相同的狀況:
A. 「巨人隊」大勝「近鐵隊」
B. 「巨人隊」未大勝「近鐵隊」
如果,真有這樣的「少數而尷尬」的狀況發生,翻譯者應該改變另一個表達方式。
不管在漢語文獻或漢譯佛典文獻都發生過「肯定句」傳鈔成「否定句」,或者「否定句」傳鈔成「肯定句」的特例。
在此,應該還原文獻的原貌,而不是硬抝成「兩者文義相同」。
以下為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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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子》第十七章,是「太上,不知有之」呢?還是「太上,下知有之」呢?
答:《老子》這段話有兩個版本,我一向讀的版本作「下」,這是古代最常見的王弼注本,也是郭店楚簡、馬王堆漢墓帛書甲、乙本的寫法。先秦和漢人引用此句(如淮南子、韓非子),也一律寫「下知有之」。
至於「不知有之」,則見於日本舊本、永樂大典本等,現代有些人喜用這個版本,網上尤為常見。以我所知,「下」改為「不」,始於元代理學家吳澄。高明《帛書老子校注》說:「元明諸本作『太上,不知有之』者,乃由後人竄改。」我同意高先生的結論。
(此則引自:〈馮睎乾十三維度〉 https://www.facebook.com/epinoia2020/posts/41197406438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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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98頁上,「訾」字,引《二徐本》作「不思稱意也」。又引《禮記,少儀注》「訾,思也」。兩種註釋意思正好相反,所以《段注》說「凡二見,此別一義」,而未論斷何者為正確。
《一切經音義》卷34:「訾量(又作𢋀,同;子移反。『訾』亦『量』也。《說文》:『思稱意也』)。」(CBETA, T54, no. 2128, p. 538, b7)
《一切經音義》卷75:「不訾(又作𤺒,同;子移反。訾,量也。《說文》:『思稱意也』)。」(CBETA, T54, no. 2128, p. 795, b2)
所以,應作《說文》:『思稱意也』,「不」字為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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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禮記》〈曲禮〉下:「男女相答拜也」。
唐、陸德明的《經典釋文》提到:「男女相答拜也,一本作『不相答拜』。皇侃云:後人加『不』字耳。」
對於注重禮教的儒家,男女是否應該互相答拜,應該是耳熟能詳,卻出現了兩種完全相反的敘述,令人十分疑惑。鄭玄在此處注曰:「嫌遠別不相答拜以明之」。將此處抄錄成「男女不相答拜也」的學者,是將鄭注理解為:「嫌遠別,不相答拜以明之。」而忽略了古本此處沒有「不」字,與未細讀孔穎達的疏:「男女相答拜也者,男女宜別,或嫌其不相答,故明雖別必宜答也。俗本云『男女不相答拜』。禮,男女拜,悉相答拜,則有『不』字為非。故鄭云:『嫌遠別不相答拜,以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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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雜阿含259經》「舍利弗言:『摩訶拘絺羅!阿羅漢亦復思惟:此五受陰法為病、為癰、為刺、為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為得未得故,證未證故,見法樂住故。』」
問題是,在「阿含、尼柯耶」的語境裡,阿羅漢是「無學」,說阿羅漢如此思惟,其目的是「得未得、證未證」,與「無學」的稱謂不符。
所以,林崇安老師和我都指出此處「不妥」,最後三句「為得未得故,證未證故,見法樂住故」應改作「『非』為得未得故,證未證故,『但為』見法樂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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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雜阿含278經》「云何名不退法?眼識色緣,不生欲覺結,彼比丘不喜、不讚歎、不執取、不繫著。於彼法不隨順迴轉,當知是比丘不退轉諸善法,世尊說是不退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此段經文的問題是,比丘不需對「眼識色緣,不生欲覺結」而不喜、不讚歎、不執取、不繫著。
溫宗堃老師指出此處「眼識色緣,不生欲覺結」應為「眼識色緣,生欲覺結」。有對應經典《相應部35.96經》可作參考:
「諸比丘!如何是不退法?諸比丘!在此,眼見色已,比丘生起惡不善法,以及會引生結縛的憶念與思惟。如果比丘不容忍它,並且捨棄、驅逐、滅盡、令其消失。諸比丘!比丘應當這樣了知:『我未從善法退墮。』因此,世尊稱此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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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雜阿含743經》,《會編》及《佛光大藏經,雜阿含經》的標點作:「諸外道出家言:『沙門瞿曇為諸弟子說如是法:「不斷五蓋,惱心、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盡攝其心,住四念處;心與慈俱,無怨無嫉,亦無瞋恚,廣大無量,善修充滿」。』」
溫宗堃老師認為「不斷五蓋」應作「斷五蓋」。
整句經文應作:
沙門瞿曇為諸弟子說如是法:「斷(惱心、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的)五蓋,盡攝其心,住四念處;心與慈俱,無怨無嫉,亦無瞋恚,廣大無量,善修充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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