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 星期四

《雜阿含經》漢譯經文遺漏的細節



無著比丘說:「和只讀一個部派經律的人相比,透過比較研究閱讀佛教文獻,就好像一個獨眼的人恢復了雙眼的視力一樣,他還是看到相同的視界,觀察到同樣的事物;比起單眼的時候,他看到了以前所忽略的細節、景深和立體感。」
以人眼為例,例如有人左眼有毛病,右下角視野模糊,右眼也有問題,視野中央模糊,此人同時用兩眼觀看時,可以得到正常而完整的景象,而能補正單眼所看的缺陷。
以下我舉三個例子來說明這些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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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雜阿含1047經》:圓珠落地流轉
《雜阿含1047經》「譬如圓珠,擲著空中,落地流轉,不一處住。…譬如四方摩尼珠,擲著空中,隨墮則安。」
《大正藏》經文「不一處住」在宋、元、明版藏經有異讀,作「不一其處」。可是「不一處住」的句意是「圓珠滾動,不會停留在一處」,「不一其處」則是「圓珠墜落,不會掉落在固定的地方」,這和經文的本意「中無住處」有顯著的差別。
對應的巴利《增支部 10.206經》經文,菩提比丘譯為:
“Just as a perfect throw of dice, when thrown upwards, will come to rest firmly wherever it falls, similarly, due to those tainted failures in living caused by unwholesome volition, beings will be reborn in the plane of misery…in hell… Just as a perfect throw of dice, when thrown upwards, will come to rest firmly wherever it falls, similarly, due to success in living caused by wholesome volition, beings will be reborn in a good destination, in a heavenly world.”

在巴利經文,敘述的是一粒骰子適當地擲向空中,必定會掉下來落在地上一處,比喻作惡業必會墮地獄、作善業必會生天。或許「摩尼 maṇi」有「寶珠」與「骰子」兩種意涵,誰是誰非,頗難論斷。我認為漢譯「四方牟尼珠」的「四方」兩字不能輕易看過去,實際上珠子不會是四方形的立體,這兩字可能意指「一顆立方六面體」的骰子。 值得注意的是,《雜阿含1047經》關於「圓珠落地」的譯文,並未把「必定墜落、中無住處」的意義清晰地表達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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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雜阿含1174經》:沉沒、洲渚
《雜阿含1174經》中,譯文似乎是遺漏了對「沉沒、洲渚」的解說:
「比丘白佛:『云何此岸?云何彼岸?云何沈沒?云何洲渚?云何洄澓?云何人取?云何非人取?云何腐敗?善哉世尊!為我廣說,…乃至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比丘:『此岸者,謂六入處。彼岸者,謂六外入處。人取者,猶如有一習近俗人及出家者,若喜、若憂、若苦、若樂,彼彼所作,悉與共同,始終相隨,是名人取。非人取者,猶如有人願修梵行,我今持戒、苦行、修諸梵行,當生在處,在處天上,是非人取。洄澓者,猶如有一還戒退轉。腐敗者,犯戒行惡不善法,腐敗寡聞,猶莠稗、吹貝之聲,非沙門為沙門像,非梵行為梵行像。如是,比丘!是名不著此彼岸,乃至浚輸涅槃。』」
  此經的對應經典為《增壹阿含43.3經》與《相應部35.200經》 。《增壹阿含43.3經》的解說為「中沒者欲愛也,在岸上者五欲也」。 巴利經文解說為:「沉沒為貪喜,洲渚為我慢」。 兩種解說有差距。
《成實論》有一段類似的解說: 「如經中說,不斷三法則不能度老病死。不著者,不著此岸、不著彼岸,不沒中流,不出陸地,不為人取及非人取,不入洄澓,不自腐爛。此岸謂內六入,彼岸謂外六入。中流謂貪喜,陸地謂我慢。人取謂與在家出家和合,非人取謂持戒為生天上。洄澓謂返戒,腐爛謂破重禁。」
因此,依據《成實論》與《相應部35.200經》,應以「沉沒為貪喜,洲渚為我慢」的解說較為恰當,而且《增壹阿含43.3經》「中沒者欲愛也,在岸上者五欲也」,兩者也有重複之嫌。 在此將對應經文依照《相應部35.200經》次序排列,請參考<表三>,可以發現經文是以四個對等狀況來教導,也就是「不著此岸、不著彼岸」,「不於中流沈沒、不擱淺在沙洲」,「不被人取、不被非人取」,「不捲入漩渦、內部不腐爛」。從佛陀的教導經文也可以察覺,《雜阿含1174經》經文遺漏了第二個對等狀況的解說,而問句的次序應該是「人亦不取,非人不取;不入洄澓,又不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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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雜阿含1178經》:汝父出家
《大正藏》《雜阿含1178經》的經文為: 「御者白言:『如是,優婆夷!如彼出家,我亦當然。』 優婆夷言:『汝父出家,汝隨出家,我今不久亦當隨去。如空野大龍,乘虛而遊,其餘諸龍、龍子、龍女悉皆隨去,我亦如是,執持衣鉢,易養易滿。』 御者白言:『優婆夷!若如是者,所願必果,不久當見優婆夷少欲知足,執持衣鉢,人所棄者,乞受而食,剃髮染衣,於陰、界、入斷除愛欲,離貪繫縛,盡諸有漏。』」
  此處,在御者表明他也要出家的意願之後,優婆夷婆四吒對其夫的御者說:「汝父出家,汝隨出家,我今不久亦當隨去」,婆四吒夫既不是御者的父親,婆四吒也無須說「你父親出家,你隨後出家,我不久也會跟著出家」。
對應的《別譯雜阿含92經》,經文在「御者白言:『我今不用馬及金錢,我欲願往詣佛所,聽受妙法。』」之後,婆私吒回答:「汝若如是,實為甚善。若汝出家,速能獲得阿羅漢道。」讚許其能出家,並且祝頌他能速成羅漢道。
接下來是《雜阿含1178經》所無的經文,婆私吒告訴女兒:「汝善治家,受五欲樂,我欲出家。」女兒孫陀利回答母親婆私吒: 「我父尚能捨五欲樂,出家求道,我今亦當隨而出家,離念兄弟眷戀之心,如大象去,小象亦隨,我亦如是,當隨出家,執持瓦鉢而行乞食。我能修於易養之法,不作難養。」
在此可以合理地推論,《雜阿含1178經》經文中婆私吒對御者所說的「汝父」等等,應該是在女兒孫陀利回答母親之後,婆私吒對女兒所說的話,《別譯雜阿含92經》將「可能是 naga 的字」譯為「象」也比「龍」來得合理。 順便一提,《別譯雜阿含92經》婆私吒告訴女兒:「汝善治家」,宋元明版藏經作「汝善恃家」,「恃」字有可能是「持」字的抄寫訛誤造成的。 另外,《雜阿含1178經》「車馬屬汝,加復賜汝金錢一千,已汝傳信言:『羅婆門宿闍諦,已得三明。』」 經文中「羅婆門宿闍諦」頗難理解,印順導師將此經文改為「以汝傳信,言婆羅門宿闍諦,已得三明。』」
  佛光版《阿含藏》作「已汝傳信言:『婆羅門宿闍諦,已得三明。』」但是,此兩種解讀並未完全解決此一問題,經中並未提到婆私吒的丈夫為「婆羅門宿闍諦」。
《別譯雜阿含92經》提到:「其夫婆羅突邏闍」。 這一條線索可以聯想到巴利文獻《相應部 7.2.1經》經題為「Kasibhāradvājasutta」或「耕者Kasi」, 《小部尼柯耶˙經集》〈蛇品〉第四經的經題為「Kasibhāradvāja Sutta」,兩經的攝頌均為「耕者Kasi」 。《佛光藏,阿含藏》譯《相應部》此經為「耕田婆羅豆婆遮經」 ,元亨寺《南傳大藏經》譯為「耕田婆羅墮闍經」 。相當於巴利bhāradvāja的此一人名,五十卷本《雜阿含經》譯為「婆羅豆婆遮」 ;《別譯雜阿含經》譯為「豆羅闍」與「婆羅突邏闍」 ;所以,相當於巴利「bhāradvāja」的讀音,《雜阿含經》的譯名為「bhā婆ra羅dvā豆婆ja遮」,筆者認為,《別譯雜阿含經》此處經文不是「婆羅門(名為)『宿闍諦』」, 而是婆私吒的丈夫名為「婆羅門宿闍諦」;依筆者的擬音,「婆羅門宿闍諦」應該是「婆羅鬪婆闍bhā婆ra羅dvā鬪婆ja闍」,原來的經文應該作「車馬屬汝,加復賜汝金錢一千,以汝傳信,言:『羅婆鬪婆闍已得三明』。」,也就是「車與馬都送給你,又再賞賜你金錢一千,依靠你傳言給眾人為信,說『婆羅鬪婆闍已經證得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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