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34394
〈非關抄襲,不要亂炒〉
蕭逸夫
蔡英文宣布陳建仁為副手,國民黨立委隨即召開記者會,指控陳建仁有涉嫌抄襲論文的行為。許多藍營評論員也參與了評論,爭辯到面紅耳赤。了解同行評審學術期刊(peer review journal)嚴密的審查過程,可以很容易了解,沒有學術期刊會發表一份剽竊的論文。我在美國多項同行評審學術期刊擔任過副主編、編輯委員、審稿學者。我也多次投稿,對審稿過程相當有經驗。
實際的情況是,投稿人提交論文後,主編、副主編著手第一階段的篩選,品質低的文章馬上被駁回。沒有被駁回的論文,需要進一步審查。主、副編輯與編輯委員,選擇兩位在該領域的專家來審查文章。審稿學者讀過文章後提供書面批評(written critique)。這些評論指出研究方法、結果分析、文獻引用與文獻解讀的弱點與缺陷。最後要看研究結果是否可以支持文章的結論,同時表示有沒有意願重新再審這份文章。
書面批評會送給作者,作者針對指出的缺陷提供新的資料,修改文章後再重新提交審查。作者需要附上他的反駁(rebuttal),解釋更改的細節與理由。如果修改能滿足審稿者的批判,該文章就會被接受。這個過程可能重複多次,直到兩個審稿者滿意。
陳建仁等人文章最後發表在癌症雜誌,很明顯的作者提交的反駁是被審稿者接受的。指控陳建仁涉嫌抄襲論文行為的人,可能從來沒有在同行評審的期刊發表過論文。國民黨立委必須了解,他們指控的對象不僅是作者,也包括刊物編輯與審稿學者的信用。
(作者為居美退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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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案語:
學術論文有三類:一是學位論文,二是學術期刊論文,三是以「論文集」形式出版的書籍。
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論文指導老師,經過書面論文審核與口試(有些大學,即使是博士學位也不舉行口試,僅有書面審核)。以2013年在《數學年刊》發表論文而一鳴驚人的張益唐為例,得罪論文指導老師,或與論文指導老師意見不和,對個人的學位或謀取大專院校教職的過程,都會是滿路荊棘。
學術期刊論文,編審首先決定「內容是否符合該刊的宗旨」,比如說,將「佛教思想」、「佛教詮釋學」的論文投到「佛教文獻學」的期刊,可能會被退稿。其次是論文的結論,是否重要。經過此兩關以後,才會由編審召集「同行評審 peer review」,慣例是「評審不知作者的姓名,作者不知評審是誰」,但是也有部分期刊讓評審知道作者的姓名,也就是說,如果作者是「中央研究院院士」,而評審只是一般大學的「助理教授」,評審會更謹言慎行一些。在某些特殊的議題上,即使作者、評審未互通姓名,在範圍狹隘、消息靈通的學術界,也能略知一二。評審結果分為:接受、修改、退稿三種;修改有「修改後接受」與「修改後再審」兩種,有時會發生修改過程而作者決定「抽回稿件」(不投稿了),這在期刊編審看來,是十分不友善的行為。
以「論文集」形式出版的書籍,其中的論文大多數是發表過的論文,不過也有一些作者會編入「未發表的論文」,這樣原作者就省去跟「期刊評審」答辯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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