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辭典》與丁福保《佛學大辭典》並未收錄「等分」或「等分起」詞條。
《雜阿含977經》:「或從風起苦,眾生覺知,或從痰起,或從唌唾起,或等分起。」(CBETA, T02, no. 99, p. 252, c21-23)。
漢譯佛典「等分」有「平均分配」、「分成數量相同、大小均等的若干份數」的意思,例如:
《長阿含2經》:「時諸國王即命香姓:『汝為我等分佛舍利,均作八分。』」(CBETA, T01, no. 1, p. 29, c20-21)。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爾時諸比丘與沙彌等分安居施物。」(CBETA, T22, no. 1421, p. 118, c26)。
但是,《雜阿含977經》此處經文顯然不是「平均分配」的意思。
《四諦論》:
「復次病有二種:一身、二心。身病復有二種:一因界相違名緣內起,二因他逼觸名緣外起。是身病者。由名因處有差別故,品類多種。名差別者,謂漏、癩、癰、疽、氣、嗽、腫、癖、瘧、風狂等。因差別者,謂痰、風、膽及等分病。」(CBETA, T32, no. 1647, p. 382, c16-23)。
《佛本行集經》:
「若體舊有諸餘雜病,或痿黃病,或風癲病,或痰癊病,或等分病,或餘諸病。」(CBETA, T03, no. 190, p. 685, b10-12)。
《四諦論》列舉四種病因:「痰、風、膽及等分病」與《雜阿含977經》相同,《佛本行集經》提到的病「或痿黃病,或風癲病,或痰癊病,或等分病」,如果「痿黃病」當作與「膽」相關的話,也是與《雜阿含977經》相同。前者為南朝真諦所譯,後者為隋朝闍那崛多所譯,三人雖然年代不同,所譯的經論不同,但是面對相同的(或者至少是「類似的」)文句,都翻譯作「等分」。
從巴利對應經文《相應部36.21經》來看,此處的對應用字為「visama」,「vi-離」「sama相等的」,意為「不平均的、不調和的」,如果依字面直翻的話,應該是「非等分的」、「不均等的」,似乎和譯詞「等分」正好相反。所以「等分」也許不是直接從「visama」翻譯得來的。
《大智度論》:「如意珠能除四百四病,根本四病:風、熱、冷、雜;般若波羅蜜亦能除八萬四千病,根本四病:貪、瞋、癡、等分。婬欲病分二萬一千,瞋恚病分二萬一千,愚癡病分二萬一千,等分病分二萬一千。以不淨觀除貪欲,以慈悲心除瞋恚,以觀因緣除愚癡,總上三藥或不淨、或慈悲、或觀因緣除等分病。」(CBETA, T25, no. 1509, p. 478, b14-20)。
《大智度論》此處敘述,身體的根本四病「風、熱、冷、雜」與心志的根本四病「貪、瞋、癡、等分」對應,原先其他引文出現的「風、膽、痰、等分」相對於「風、熱、冷、雜」,可以理解《大智度論》的「雜」是前三者的混合、綜合而成的病,「等分」應該也可以如此解釋:「綜合各項的結果」。此處顯然不能以「visama不調和」來解釋「等分」,而是應如淨影《大智度論疏》的詮釋:「四病根本者,即風、熱、冷、雜,(雜)亦名等分。三病據偏發為言,等分據三種等起。」(CBETA, X46, no. 791, p. 877, c4-5 // Z 1:74, p. 221, a16-17 // R74, p. 441, a16-17)。
也就是說,單獨一項病因(偏發)所造成的病,就稱此一病為「風」、「熱」或「冷」,如果有三種原因並起所造成的病,就稱為「等分」。例如《坐禪三昧經》:「若多婬欲人不淨法門治。若多瞋恚人慈心法門治。若多愚癡人思惟觀因緣法門治。若多思覺人念息法門治。若多等分人念佛法門治。諸如是等種種病,種種法門治。」(CBETA, T15, no. 614, p. 271, c2-5)。
筆者建議,不把「等分」當作「visama」的對譯,而認為「等分」在某些文脈之下,是指「各有前面數項的成分」或「前面數項的混合、綜合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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