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 星期二

閒話李時珍《本草綱目》


李時珍《本草綱目》於明代萬曆六年(西元1578年)定稿,萬曆23年(西元1596年)在南京正式刊行,是一部集「漢地明代以前本草學」大成的著作。
但是,這本書不能直接當作醫學指引使用,當中有古人治療理論的謬誤,有版本校勘問題,還有植物古名與今名等等問題。
這一句很重要:「李時珍《本草綱目》是漢方本草學的『重要文獻』,但是,書中記錄的某方醫治某病,必需經過現代醫療系統的驗證,不能當作食譜而直接運用在『疾病治療』上」。
古語「三折肱為名醫」,在今日社會就成為「三折肱為密醫」,「密醫」是公訴罪,會判刑入獄。
以下略舉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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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草綱目》的〈介之二〉卷46 提到「蝸螺」,「主治燭館、明目」。此則最後,李時珍附註:「又曰︰『燭館』二字疑訛誤。」
《一切經音義》卷43:「白睆(還棧反。許慎註《淮南子》:『濁睆,目內白翳病也。』)。」(CBETA, T54, no. 2128, p. 593, a12)。
所以,《本草綱目》的「燭館」兩字,應作「濁睆」,也稱「白睆」;也就是今日慣稱的「白內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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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草綱目》的〈獸之四〉,詞條「人屎」 提到「人中黃」。書上寫著:
「人中黃」:
弘景曰︰近城市人以空罌塞口,納糞中,積年得汁,甚黑而苦,名為黃龍湯,療瘟病垂死者皆瘥。大明曰︰臘月截淡竹去青皮,浸滲取汁,治天行熱疾中毒,名糞清。浸皂莢、甘蔗,治天行熱疾,名人中黃。

震亨曰︰人中黃,以竹筒入甘草末於內,竹木塞兩頭,冬月浸糞缸中,立春取出,懸風處陰乾,破竹取草,晒乾用。汪機曰︰用棕皮綿紙上鋪黃土,澆糞汁淋土上,濾取清汁,入新瓮內,碗覆定,埋土中。

【主治】

天行熱狂熱疾,中毒,蕈毒,惡瘡(大明)。熱毒濕毒,大解五臟實熱。飯和作丸,清痰,消食積,降陰火(震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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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義淨法師《南海寄歸內法傳》卷3,提到白衣有以「屎、尿」作藥(即所謂『陳棄藥』)的風俗:
「二十九除其弊藥
自有方處鄙俗久行,病發即服大便小便,疾起便用猪糞猫糞,或缸盛瓮貯,號曰『龍湯』,雖加美名,穢惡斯極。且如葱蒜許服尚自遣在邊房,七日淨身洗浴而進;身若未淨不入眾中,不合遶塔、不應禮拜,以其臭穢非病不聽。四依陳棄之言,即是陳故所棄之藥,意在省事僅可資身。上價自在開中,噉服實成非損。梵云『晡堤木底鞞殺社』,『晡堤』是陳,『木底』是棄,『鞞殺社』譯之為藥(即是『陳棄藥』也)。律開『大便、小便』,乃是犢糞牛尿。西國極刑之儔,糞塗其體,驅擯野外不處人流。除糞去穢之徒,行便擊杖自異。若誤衝著,即連衣遍洗。大師既緣時御物,譏醜先防,豈遣服斯而獨乖時望?不然之由具如律內。用此惠人誠為可鄙,勿令流俗習以為常,外國若聞誠損風化。」(CBETA, T54, no. 2125, p. 225, a12-28)。
《大智度論》卷68〈兩不和合品 47〉:「又受戒法,盡壽著納衣、乞食、樹下住、弊棄藥——於古四聖種中,頭陀即是三事。佛法唯以智慧為本,不以苦為先。是法皆助道、隨道故,諸佛常讚歎。」(CBETA, T25, no. 1509, p. 538, b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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