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個"聽話"的學生。
有一次,我跟老師爭論一篇論文中引述的意見。我主張對於一個他反對的意見,引述者應該標明作者本人反對此一意見,或者對此一意見採質疑或保留態度。老師則認為,作者有權利引述任何意見而不加評判。又有一次,老師認為"破四不,譴百非",在哲學與邏輯學上都是一個十分完善而殊勝的主張。
我則完全拒絕在佛學中討論"不是 A,不是「非A」,既是 A 而且是「非A」,既不是 A而且不是「非A」"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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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351經》卷14:「諦觀井水,如實知見,而不觸身」(CBETA, T02, no. 99, p. 98, c29-p. 99, a1)
印順導師主張經文敘述的是「忍而不證」,這是「能證」而「不願證」。
我則認為經文敘述的是「見而未證」,這是「能證」、「願證」而尚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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