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安世高的譯經目錄

P115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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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正觀雜誌》62期,50-59頁,南投縣,台灣,2012年9月25日。

此處為蘇錦坤〈《七處三觀經》研究(2)—《七處三觀經》結構與譯者---兼對 Paul Harrison 論文(1997)的回應〉一文的第四節〈安世高的譯經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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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世高的譯經目錄不僅在「安世高所承襲的部派」、「安世高的大乘傾向」、「安世高譯典的原本語言」、「安世高譯典是否忠實反應『尼柯耶、阿含』教義」等議題扮演關鍵性的角色,此一目錄在「漢語史」與「漢譯佛典語言學」的範疇裡,也牽涉到語料的斷代問題而十分重要。筆者在〈從後說絕〉一文裡主張單卷本《雜阿含經》(T101)應視為「合集」,不能依據「從後說絕」的譯詞就判定全經屬安世高所譯;究竟是因譯者而斷定語料的年代,還是因語料的年代而推翻文獻的「譯者」記載?兩種證據之中,那一種證據的效力比較強?在本文,再度探討類似的議題,《七處三觀1經》為早期經錄記載的安世高譯經,但是《七處三觀經》的其餘各經可能是出自合集,而不是出自同一翻譯團隊、一時的譯典。究竟單卷本《雜阿含經》與《七處三觀經》的72部經之中,[1]有那幾部是安世高所譯,有那幾部極可能不是安世高所譯,又有那幾部應「闕疑」而暫時不予判定?這些都有待進一步的深入探討。其中方法之一,是從最可信的幾部譯典(例如《長阿含十報法經》(T13)、《人本欲生經》(T14)、《七處三觀1經》(T150A-1))鎖定獨具「安世高譯經風格」的「譯經詞彙」和「語法」,並且配合當時宣揚的法義,逐一檢驗其他題署為安世高的譯經。

為了避免關注同一議題範圍的佛教學者浪費資源而重複別人已有成果的研究議題,應該建立資料庫讓學者易於查詢。這些資料應包含積極面的逐經解說(例如筆者在〈從後說絕〉解說的單卷本《雜阿含9經》與〈《七處三觀1經》校勘與標點〉),[2]與消極面的剔除誤列為安世高譯經的研究(請參考本文〈附錄二:當代學者主張的不屬安世高所譯的經典〉),以下簡略介紹當前的「安世高譯經目錄」的研究現況。

哈里森(Paul Harrison)此篇論文以許理和〈最早的佛經譯文中的東漢口語成分〉所認定的十六本安世高譯典為基礎,除了其中的四本為「論書」以外,他判定其中六本出自《增一阿含》,認為安世高的譯經特別偏愛含有「法數」的經典。[3]此六部經為29. 法受塵經(T792),34. 禪行法想經(T605),16. 四諦經(T32),15. 漏分布經(T57),27. 流攝經(T31),32. 本相猗致經(T36)。左冠明認為前其中前三項不是安世高的譯經。此處本文將只整理各家認定的安世高譯經,而不去探索「安世高的譯經是否偏重帶有法數的經典」這一議題。

《出三藏記集》雖然敘述安世高譯經為「三十四部」,實際上計算起來卻有三十五部,[4]請參考<表七>。

許理和認為應依下列步驟篩選出東漢時期的譯經:(1)排除公元四世紀以後的譯經;(2)使用確證性的外部證據;(3)選定幾部「標誌譯經」(一些真實性無庸置疑的譯文);(4)對這些「標誌譯經」進行用語和文體的分析,用以確定某些譯經師或翻譯團體的獨有特徵;(5)利用(4)的操作結果重新考察經過(1)的運作所留存下來的作品。經過如此嚴苛的篩選過程,許理和所認定的安世高譯經只剩下16部。[5]許理和並未在論文裡解釋他判定的準則,被剔除的,有些是已經佚失的經典,有些經典可能因文體可疑而被篩去。

那體慧(Jan Nattier)也審核此一翻譯目錄,她提到3. 百六十品經、8. 道意發行經、10.七法經、11.五法經、14. 義決律、23. 思惟經、24. 十二因緣經、30. 十四意經、33. 阿毘曇九十八結、35. 難提迦羅越經等十部經到目前為止,可以算是遺佚。她也提到在宇井博壽《釋道安研究》書中,安世高的譯經目錄並未包含《阿鋡口解十二因緣經》(T1508),而包含了另外三部在許理和的清單落選的25. 五陰譬喻經(T105)、26. 轉法輪經(T109)與9. 阿毘曇五法經(T1557)。[6]

巨贊法師認為現存的安世高譯經有二十二部,佚失了十四部:1. 安般守意經、3. 百六十品經、4. 大十二門經、5. 小十二門經、8. 道意發行經、10.七法經、11.五法經、14. 義決律、23. 思惟經、24. 十二因緣經、30. 十四意經、31.阿鋡口解十二因緣經(T1508)、33. 阿毘曇九十八結、35. 難提迦羅越經。巨贊法師所列的現存二十二部譯經加上佚失的十四部經為三十六部,增加的一部是《出三藏記集》未列為安世高譯經的《積骨經》。[7]

左冠明(Stefano Zacchetti)依據新發現的日本金剛寺寫卷與他個人的研究,剔除了許理和書單中的22. 大安般經(T602)、29. 法受塵經(T792)、34. 禪行法想經(T605),增列了1. 安般守意經、4. 大十二門經、5. 小十二門經、9. 阿毘曇五法經(T1557)、A2 雜阿含經(T101),成為一張大不相同的書單,請參考<表七>。各家認列的安世高譯經總數,請參考<表八>。

維特(Tilmann Vetter)所列的書單基本上尺度比較寬鬆,他是在許理和的16部經上增加了《大方等大集經》(T397.17)、《禪行三十七品經》(T604)、單卷本《雜阿含經》(T101)、26. 轉法輪經(T109)、25. 五陰譬喻經(T105)、9. 阿毘曇五法經(T1557)等六部經以及「金剛寺寫經」中新發現的《安般守意經》與《十二門經》。[8]

對於安世高譯經的判斷,不能過度倚賴各版藏經所題的譯者,這些「譯者題署」有不少在《出三藏記集》是列為「佚失譯人名」,卻在一、二百年後被安上譯者為「安世高」,這樣的「題署」可信度不高。同時,《出三藏記集》也不是百分之百可靠,有時是現存的經本冒用了安世高譯經的經名,有時是後代的經錄承襲了《道安錄》的誤判(有可能有些所謂「《道安錄》的誤判」是抄本的問題)。[9]

盧巧琴建議要綜合「文獻學」、「佛典語言學」與「因時因地的文化差異」進行譯人的考察與訂正。[10]本節的安世高譯經目錄只是一個初步的書單,有待未來的學者從高世高的譯詞、語法與文體的研究,進一步修訂此一翻譯書單。

<表七>《出三藏記集》安世高的35譯經,各家的取捨[11]

《出三藏記集》:35部

許理和(1991)

巨贊法師(1959)

左冠明(2010b),(V*)代表於金剛寺新發現的抄本

附註

1. 安般守意經

V*

2. 陰持入經(T603)

V

V

V

3. 百六十品經

4. 大十二門經

V*

5. 小十二門經

V*

註一

6. 大道地經(T607)

V

V

V

7. 人本欲生經(T14)

V

V

V

8. 道意發行經

9. 阿毘曇五法經(T1557)

V

V

註二

10.七法經

11.五法經

12. 十報經(T13)

V

V

V

13. 普法義經(T98)

V

V

14. 義決律

15. 漏分布經(T57)

V

V

V

16. 四諦經(T32)

V

V

V

註三

17. 七處三觀經(T150A)

V

V

V

18. 九橫經(T150B)

V

19. 八正道經(T112)

V

V

20. 雜經四十四篇

21. 五十校計經

22. 大安般經(T602)

V

23. 思惟經

24. 十二因緣經

25. 五陰譬喻經(T105)

26. 轉法輪經(T109)

27. 流攝經(T31)

V

V

28. 是法非法經(T48)

V

V

29. 法受塵經(T792)

V

30. 十四意經

31.阿鋡口解十二因緣經(T1508)

V

V

32. 本相猗致經(T36)

V

V

33. 阿毘曇九十八結

34. 禪行法想經(T605)

V

35. 難提迦羅越經

A1. 積骨經

A2 雜阿含經(T101)

V

註四

[註一]:左冠明還列有「《十二門經》註」。[12]

[註二]:這可被當作早期論書,請參考左冠明的解說。[13]

[註三]:筆者不贊同將《四諦經》(T32)列為安世高所譯,譯詞、語法以及內容均與《七處三觀經》有相當差異,筆者將另文申論。

[註四]:筆者不贊同將單卷本《雜阿含經》(T101)列為安世高所譯,請參考筆者〈從後說絕〉一文。[14]

<表八>各家判定的安世高譯經數量

《經錄》或近代論文題目(括弧中為論文或書籍的年代)

登錄的安世高譯經數目

附註

A. 《出三藏記集》(516)

35

B. 許理和(1991)

16

C. 巨贊法師(1959)

22

A項書目,剔除佚失14部,增列《積骨經》。

D. 左冠明(2010b)

18

B項書目,剔除3部,增列5部。

E. 筆者判讀

16

D項書目,剔除A2 雜阿含經(T101)、16. 四諦經(T32)


[1] 單卷本《雜阿含經》有27經,《七處三觀經》有47經,共74經,扣除重複的《積骨經》與《七處三觀1經》,共為72經。

[2] 蘇錦坤(2010b),50-63頁,蘇錦坤(2012)。

[3] Harrison(1997), pp.277-278.

[4] 《出三藏記集》:「安清,字世高…其先後所出經,凡三十五部。」(CBETA, T55, no. 2145, p. 95, a7-25)「右三十四部,凡四十卷,漢桓帝時,安息國沙門安世高所譯出。其《四諦》、《口解》、《十四意》、《九十八結》,安公云:『似世高撰也。』」(CBETA, T55, no. 2145, p. 6, b4-6)。前段引文宋、元、明版作「三十五部」,《高麗藏》、《大正藏》作「四十五部」,後段引文作「三十四部」,應以「三十五部」為正確。

[5] 許理和Zürcher (1991), pp. 278-279 and 297-298.

[6] 那體慧Nattier (2008), pp. 46.

[7] 巨贊法師 (1959),145-146頁。.

[8] 維特Vetter (2012), pp. 6-8.

[9] 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認為:「25. 五陰譬喻經(T105)」、「26. 轉法輪經(T109)」、「29. 法受塵經(T792)」與「34. 禪行法想經(T605)」可能不是安世高譯經(呂澂(1991),2869頁)。盧巧琴(2011)118頁提到史光輝(2007)〈東漢漢譯佛經考論〉列了十五部安世高譯經,為許理和所列的16部經刪去《法受塵經》(T792)與《禪行法想經》(T605),而增列了《阿毘曇五法經》(T1557)。

[10] 盧巧琴(2011),〈第五章、東漢魏晉南北朝譯經語料鑑別方法〉,83-144頁。

[11] 此一目錄未包含果暉法師的意見,請參考果暉法師(2008a)。

[12] 左冠明 Zacchetti (2010b),266頁1-9行。

[13] 左冠明 Zacchetti (2010b),263頁。

[14] 自拙法師(2001),Harrison(2002),蘇錦坤 (20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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