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奈良「唐昭提寺」建於西元759年。已經成為聯合國登錄的世界遺產。
唐朝鄭谷〈宿澄泉蘭若〉詩:
「山半古招提,空林雪月迷。亂流分石上,斜漢在松西。
雲集寒庵宿,猿先曉磬啼。此心如了了,即此是曹溪。」
經典中有多處提到「招提」,例如:
《長阿含2經》卷2:「佛告女曰:『汝可以此園施佛為首及招提僧。』」(CBETA, T01, no. 1, p. 14, b16-17)
《中阿含217經》卷60〈4 例品〉:「尊者阿難受已,施與招提僧。」(CBETA, T01, no. 26, p. 802, c24)
《增壹阿含4.2經》卷3〈4 弟子品〉:「安造房舍,與招提僧」(CBETA, T02, no. 125, p. 557, b12)
不僅是翻譯佛經,漢土著作也常使用「招提」一詞。
《洛陽伽藍記》卷3:「招提之美:『報德』、『景明』;當世富貴:『高陽』、『廣平』。」(CBETA, T51, no. 2092, p. 1013, b21-22)
《廣弘明集》卷14:「顯舍利於南國,起招提於東都」(CBETA, T52, no. 2103, p. 188, a19-20)
唐朝道宣法師《四分比丘尼鈔》解釋說,
《四分比丘尼鈔》卷2:「柘鬪提奢者(隋云四方,但是僧處)。舊(云)『招提』者,訛略也。昔人去鬪、除奢,『柘』復誤作,以『柘』、『招』兩字形濫相似,致久來誤矣。《增一經》云:『作房施僧,名招提。』」(CBETA, X40, no. 724, p. 736, a5-8 // Z 1:64, p. 55, c13-16 // R64, p. 110, a13-16)
比道宣法師年代稍早的玄應法師也認為是『柘鬪提奢』、『柘提』,而不是「招提」;
《一切經音義》卷64:「招提(譯云『四方』也,『招』,此云『四』;『提』,此云『方』,謂四方僧也。一云:『招提者,訛也。正言:柘鬪提奢,此云四方。譯人去鬪去奢,柘復誤作招,以柘招相似,遂有斯誤也)。」(CBETA, T54, no. 2128, p. 734, c7-8)。
如果道宣法師並未引用玄應法師的《一切經音義》(《眾經音義》)的話,這可能就是多數精通梵語的唐朝僧人的共識。
但是,現存佛教文獻,不管是漢土著述或翻譯經典都作「招提」,說是由「柘提」訛誤而成,也頗有可疑。
即使推論是梁寶唱所集的《翻梵語》也是寫作「招提」,恐怕一開始即是翻作「招提」、「柘提」,而古人書寫時於部首「木」、「扌」不甚分別(現存敦煌寫卷此一現象比比皆是),所以「柘」字誤作「招」字。
《翻梵語》卷8:「招提僧堂(譯曰招提者四方也) 彌沙塞律第十二卷」(CBETA, T54, no. 2130, p. 1040, c21)
此字梵文為 Caturdiśya, 巴利 catuddisā 是「catu四 disā 方」,而詞態變化 catuddisa 是「屬於四方的」。在漢語習慣說「十方僧」、「十方僧物」,其實原語只是「四方」。
《翻譯名義集》卷7:「招提。《經音義》云:『梵云招鬪提奢,唐言四方僧物。但筆者訛稱招提。』此翻別房施,或云對面施。或云梵言僧鬘,此翻對面施。《音義》云:『體境交現曰對。輟己慧他名施。』後魏太武始光元年造伽藍,創立『招提』之名。」(CBETA, T54, no. 2131, p. 1167, b3-7)
《翻譯名義集》提到,或有人解釋「招提」為「別房施」,或「對面施」,與梵巴字義不符。
《一切經音義》卷16:「干蔗(經文或作『芉柘』亦同。下『之夜反』,《通俗文》:『荊州干蔗,或言甘蔗,一物也。」(CBETA, T54, no. 2128, p. 408, c19)
《一切經音義》卷24:「柘羅迦波利(上音『之夜反』,外道名也)。」(CBETA, T54, no. 2128, p. 458, a5)
《一切經音義》卷52:「干柘(支夜反。或有作『甘蔗』,或作『竿蔗』,此既西國語,隨作無定體也)。」(CBETA, T54, no. 2128, p. 654, b1)
「柘提」的「柘」字,不管是從「甘蔗」的「蔗」字讀音,或是從「之夜」反切,都是讀「tsia3」(台羅標音),與梵巴讀音相似,如是「招」字(tsiau1),讀音較不相似。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