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跨語言文本的比較研究,雖然《尼柯耶》的名目與四阿含有緊密的呼應,但是,同一經典,有些傳承列在增一阿含/增支部,別的傳承卻列在中阿含/中部;有些傳承列在中阿含/中部,別的傳承卻列在長阿含/長部,等等。如果不計經典收錄的位置,對應經典之間還有「地點不同」、「人物不同」、「偈頌不同」、「法義內容不同」等等差異;更不用說各個傳承之間都有其獨傳、獨有的經典。雖然,彼此之間宣揚的法義大致相符,但是也有不少不容忽視的差異。
無著比丘在書中的〈序言〉介紹,此書的目的在對此一現象提出一個「model 模式」來解釋上述的現象。---------
佛教初期並未將經律訴諸文字抄寫,而是老師傳誦、弟子複誦,以此代代相傳。
所以,「聲聞」,在巴利為「sāvaka」,在梵文為「śrāvaka」。如同漢文「弟子」,他只是學生,雖稱「弟子」,他既非弟弟,也非兒子;「sāvaka, śrāvaka」雖字面為「聽者」之意,但是跟「因聲入道」的解釋無關,古印度各宗教的教義以老師弟子口耳相傳,故稱學生為「聲聞」。
有一種弟子稱為 「antevāsika 近住弟子」,就是「ante 在內 vāsi 居住(vasati 的過去式動詞) ka 者」。因為要長年與老師共住,跟隨、重複老師所誦的內容,才能再傳下一位弟子。
雖然,傳說巴利文獻於西元前第一世紀以文字記錄下來,但是,覺音論師提到有一位持《義釋》的出家人已經年邁,趕快安排人去承接此一傳誦,代表還是很倚賴背誦來維持正法長住世間。
西元四百年左右,法顯到印度,仍然遇到未訴諸文字抄寫的狀況。《高僧法顯傳》卷1:「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CBETA, T51, no. 2085, p. 864, b17-18)。
辛島靜志老師提及初期大乘經典仍以口誦傳乘輾轉相傳,《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1:「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CBETA, T08, no. 235, p. 750, c11-12)。很有可能此處的「書寫」兩字,為後代所加。可以看到經文其他文句均僅提「受持、讀誦、為人解說」,而不提及「書寫」可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