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藺草文化館》部落格如此介紹:
http://www.yuanli.org.tw/content.php?id=71&type=4
「早從清雍正五年,住苑裡鎮已歸化平埔族道卡斯人(昔稱番婦)浦氏魯禮和納斯烏茂,曾擷取大安溪及房裡溪下游兩岸沼澤地野生藺草、曝曬壓扁編成草蓆、籠頭等用具。」
這樣子的介紹是一種「惡例」。一、清雍正五年,尚無「苑裡鎮」。二、此一敘述,並未註明引用的文獻來源;應該註明出自何書,或者何年何月採訪某位耆老。
李祖基點校的《巡臺錄˙台灣志略》(香港人民出版社 2005年出版),150頁,尹士俍《台灣志略》卷中〈番情習俗〉提到:
「過大甲溪之北,皆淡屬之社番(「淡屬」指「屬淡水廳所管轄」)。四十二社共男番一千三百二十五丁。有「岸裡舊社」、內山之「麻箸社」,近蓬山者(原註:舊名「崩山」)為「德化社」(原註:舊名「大甲西」,作歹後更名),「大甲東社」,社中番婦多巧慧,以大紅嗶吱為經,苧麻為緯,織花紋番毯。又能以五色絨線為之,更陸離可愛,但價值過昂,不可多得。至於番帶、番斤,其餘技耳。各社皆長髮、穿大耳,文身,不鑿齒。」
此書是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教授李祖基所點校,尹士俍雍正七年(1729)來台,乾隆四年(1739)離台,在台十年,親自到各路番社訪談,應該是較為詳實的紀錄。原書現藏中國北京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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