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利《法句經》183 頌 (14 佛陀品 Buddhavag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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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bbapāpassa akaraṇaṃ, kusalassa upasampadā;
Sacittapariyodapanaṃ, etaṃ buddhāna sāsanaṃ. (183)
這是諸佛的教法:諸惡莫作,具足善,
自淨其意。(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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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完全「硬譯」此首偈頌的話,可翻譯為:
「一切惡的不做,善的具足,
令自心完全清淨,這是諸佛的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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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etaṃ buddhāna sāsanaṃ 如是為『諸佛』的教法」。主詞「etaṃ」為「這個 this」(代名詞,單數),動詞為「hoti 是」(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主詞補語為「buddhāna sāsanaṃ 諸佛的教法」。對熟悉此一偈頌的讀者,應注意到此處的用字,「buddhāna 諸佛的」為「複數屬格」,「sāsanaṃ 教法」是特指「佛陀的教導」,這是單數名詞。此一教法為:
1. 「Sabbapāpassa akaraṇaṃ」為「一切惡的不做」,也就是「莫做一切惡」。
2. 「kusalassa upasampadā」為「善的具足」。
3. 「Sacittapariyodapanaṃ 令自己的心完全清淨」,這一個字可以解析為「sacitta 自己的心」 - 「pariyodapanaṃ 令 ... 完全清淨」(pari-(y)-odapeti 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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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卷2〈述佛品 22〉:
「諸惡莫作,諸善奉行,
自淨其意,是諸佛教。」(CBETA, T04, no. 210, p. 567, b1-2)。
《出曜經》卷25〈惡行品 29〉:
「諸惡莫作,諸善奉行,
自淨其意,是諸佛教。」(CBETA, T04, no. 212, p. 741, b24-25)。
《法集要頌經》卷3〈罪障品 28〉:
「諸惡業莫作,諸善業奉行,
自淨其意行,是名諸佛教。」(CBETA, T04, no. 213, p. 792, a17-18)。
梵文《法句經》的對應偈頌位於〈28 惡品〉 Uv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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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亨寺版《法句經》卷1:
「不作一切惡,應當行諸善,
自淨之己意,此為諸佛教。」(CBETA, N26, no. 9, p. 31, a12 // PTS. Dhp.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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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Yuan Chuan Su充資料(幾年前寫的文章):
Sabbapāpassa akaraṇaṃ
kusalassūpasampadā
sacittapariyodapanaṃ
etaṃ buddhānasāsanaṃ
常見的中譯版是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其中,第二句翻成「眾善奉行」是有問題的。
第一句之所以翻譯成「諸惡莫作」,是因為Sabba pāpassa (諸惡)akaraṇaṃ(莫作),其中sabba就是一切,pāpa是惡(中性詞),pāpassa則是第四或第六格變化。akaraṇaṃ 可以拆解成a(否定)karaṇaṃ是(karaṇa的第二格變化,所以翻譯成諸惡莫做是正確的。
但第二句「kusalassūpasampadā」就需要注意,這句可以拆解成kusalassa +upasampadā,kusalassa是善業或善法(中性詞的單數第四或第六格)upasampadā則是具足(陰性詞單 主格),但這句就沒有sabba(一切);所以就不可能是「『眾』善奉行」,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善法具足」。
後兩句翻譯也沒問題所以就不討論。
因此,比較正確的翻譯應該是:
「諸惡莫作,善法具足,
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如果根據《清淨道論》的解釋,法句經183這首偈的第一句是指「戒」,第二句則是指「定」,第三與第四句則是指「慧學」。
因此根據《清淨道論》的解釋,那第二句翻成「善法具足」才是正確的,因為具足了戒與定,才能修慧。這也是證明「善法具足」這樣的翻譯是對的。
除了《清淨道論》外,是否還有其他的佐證證明這樣的翻法才是對的呢?
有的,如:
《彌沙塞五分戒本》卷1:
「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
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CBETA, T22, no. 1422a, p. 200, a17-18)。
《摩訶僧祇律》卷27:
「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
自淨其志意,是則諸佛教。」(CBETA, T22, no. 1425, p. 447, a9-10)
《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卷1:
「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
自淨其志意,是名諸佛教」(CBETA, T23, no. 1436, p. 478, c18-19)。
《善見律毘婆沙》卷5〈舍利弗品〉:
「一切惡莫作,當具足善法,
自淨其志意,是即諸佛教。」(CBETA, T24, no. 1462, p. 707, c26-27)
而《五分律》的傳承跟南傳佛教一樣都是屬於分別說部。
另外,我們在大眾部傳承的《摩訶僧祇律》的比丘戒本也會看到:
一切惡莫作 當具足善法
自淨其志意 是名諸佛教
由此可知,翻譯成善法具足是有根據的。
也許有人會問,那為什麼會翻譯成「眾善奉行」呢?這應該是有另一個原典的版本與南傳的文句是不同的(可以推測有可能是sabbakusalassa karaṇaṃ),因為我們會發現「眾善奉行」這版本最早的翻譯來自漢傳東吳時期翻譯的《法句經》(T210)。
而現代人翻譯南傳法句經時,一時的不察其中的差異,所以直接引用了漢傳已有的翻譯,而且很不幸的是,不是只有翻譯南傳《法句經》的時候發生這個錯誤,葉均翻譯《清淨道論》的時候也是直接引用「眾善奉行」,不過有趣的是,葉均在翻譯清淨道論解釋法句183的第二句的意義時,又沒有翻錯。所以就會前後句文意對不上的現象。
另外我再提供另一個英文版的翻譯證明我的理解是正確的
Not doing the evil deeds,
Gathering the wholesome,
Purifying one's own mind -
That is teaching of the buddhas
由此可知「七佛通偈」的意涵是對應到佛法的戒定慧三學,而一般傳統的解釋:不做惡事,多行善事,淨化心念,是諸佛所教。這樣的理解也是有問題的,五戒十善只是人天善法,不可能達到解脫,而佛法是引導人們走向解脫的方法,又怎麼可能只教人五戒十善這樣的層次而已呢?諸佛所重視的應該是戒定慧三學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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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案語:
如果,YuaYuan Chuan Su如下的推測是正確的,那就成為支謙《法句經》(T210)的翻譯依據與巴利《法句經》不同。(當然,這還是有很多細節,才能導致結論。)
「為什麼會翻譯成「眾善奉行」呢?這應該是有另一個原典的版本與南傳的文句是不同的(可以推測有可能是sabbakusalassa karaṇaṃ),因為我們會發現「眾善奉行」這版本最早的翻譯來自漢傳東吳時期翻譯的《法句經》(T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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