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初期佛教的經行--兼論當代上座部佛教的行禪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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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表於《福嚴佛學研究》第四期,(2009),141-168頁,承蒙溫宗堃老師慈允,讓本部落格刊載此文。

初期佛教的經行--兼論當代上座部佛教的行禪

§1. 前言

佛教禪修的理論與實踐,是不少佛教徒與佛學研究者所共同關心的主題之一。對於佛教徒而言,若無佛典與從佛典衍生出的理論作為依據,自身的實踐便有落入非佛教修行的危險。對佛學研究者而言,釐清尚未被仔細地探討過的佛教術語,亦是一項有意義的工作。「經行」是在漢譯佛典、中國古德著作中經常出現的語詞。華語學界容或有探討大乘佛教之經行的相關著述[1],但是,專門探討初期佛教經行的文章,似乎尚未見過[2]。中、日文的專業佛學辭典雖然援引了部分早期佛典的文獻,然而它們的解說始終未點出初期佛教經行教導中最核心的重點。例如,《望月佛教大辭典》說:「這蓋是為了健康而行的一種運動法,在印度道俗共為之,佛及諸弟子亦常行之。」又說:「在禪家,坐禪中感昏睡時行之。」[3]如此的說明,似乎忽略了經行本身在初期佛教裡即是一種禪修實踐的事實。有鑑於此,筆者希望透過本文,對初期佛教的經行,作一個較全面而廣泛的闡釋。

本文的第一部分,以初期佛教文獻——即保存於漢譯《阿含經》、巴利《尼柯耶》及諸部派律典——為主軸,探討初期佛教經行的場所、利益、時間、禮節,以及修習方法。文章也運用了較後期的文獻,包含巴利注釋書與中國古德的著作,以了解佛世之後的佛教徒如何詮釋、實踐初期佛教的經行。本文的第二部分,略述當代南傳佛教經行修習的概況,並介紹、探討緬甸馬哈希禪修傳統所教導的經行方法,以及此方法與巴利佛典之間的對應關係。最後,筆者在結論中指出,研究初期佛教禪修時,有必要同時考察當代南傳佛教的禪修理論與實踐,以彌補純粹以古典文獻為基礎的研究進路之可能的不足。

§2. 經行的字義

在探討初期佛典與「經行」相關的文獻之前,有必要先釐清漢譯「經行」一詞的字面意思。「經行」的巴利語,其現在式第三人稱單數的動詞形是caṅkamati (梵 caṅkramati),這是從字根√kam (梵 √kram),意為「行走」,衍生出的強調動詞;其名詞形有caṅkama (梵caṅkrama)與caṅkamana (梵caṅkramana)。動詞caṅkamati的字面意思,是「到處走」(walk up and down)[4]、「四處走動」(go about)、「四處走」(wander about)或「走來走去」(step to and fro)[5]。至於漢譯「經行」的語義,「經」字,如中國古德所解釋的[6],意指「織物的縱線」[7]。如此,「經行」的字義不外乎是「如織物的縱線般行走」。漢譯「經行」一詞可謂充分反映出早期律典所示的直來直去的經行方式。然而,如下文將強調的,在早期佛教裡,經行並非是一種單純的步行運動,它更鮮明的角色是一種修鍊心靈的禪修實踐。

§3. 經行的場所

漢譯《阿含》、巴利《尼柯耶》以及各部廣律,多處記載佛陀或其弟子從事所謂的經行活動,可知經行在初期佛教僧團生活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相關的文獻描述了經行的場所、利益、時間與實踐方法。

首先說明經行的場所。先就《阿含》、《尼柯耶》而言,除了《長阿含.小緣經》一處經文可能是指戶內的經行處所之外,[8]大多數的經文所談的經行場地,是户外「空曠之處」(abbhokāse)。[9]此中,少數經文提到經行的場所是「有建物影子遮蔭的空地」(pāsādapacchāyaṃ abbhokāse)[10]、或是位於樹林之中。[11]從《阿含》的經文可以得知,經行的場所是一條有起點與終點的步道。例如,《中阿含,降魔經》說到,大目犍連在經行時,察覺腹部突然變得沉重,便在「經行道頭」就地鋪設尼師檀坐具,禪坐觀察才發覺有魔波旬在干擾。[12]《中阿含.教化病經》提到給孤獨長者初次見佛的場面:經行中的佛陀,得知給孤獨長者來訪,便在「經行道頭」就地坐下,為其說法。[13]《阿含經》中「經行之處」[14]、「經行處」[15]的用法,將「經行處」與「房舍」、「別房」、「禪房」區別開來,似乎意味著經行處,已成為具完整規模的寺院裡一個固有的場所。

關於經行的場所,廣律提供較《阿含》、《尼柯耶》更詳細的記載,從中可以看出,隨著寺院生活形態的發展,佛教僧團針對經行處所作的規定也愈來愈詳盡。

《五分律》說到:可能是佛教最早的寺院[16]——給孤獨長者捐贈的祇園精舍,在舍利弗的規劃之下,最初便包含有經行的場所。[17]這意味著,完整的寺院規模,理應具有固定的經行處。Gokhale 的文章〈西印度的上座部佛教〉便提到,位於西印度、年代跨越西元前200年至西元200年的佛教石窟寺院,常有用來禪修的經行處。[18]寺院中需要規劃固定的經行場所,應是可想而知的,畢竟,僧團多人共住時,若無指定的經行場所,到處經行難免會造成住眾彼此的不便。這在律典中便可找到一個例子:《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說到,六群比丘常在大小便室來往經行,甚至調戲,引發其他人的不滿。因此,佛陀規定:不得在大小便室經行、久留。[19]

對於如何設置與維護經行場所,廣律有仔細的說明,由此可見初期佛教對經行場所的重視程度。如《五分律》提到,經行的步道應作直行而不彎曲,必要時,可以「高出地面」,為了避免因下雨而壞損,可以使用白墡土,或在經行道上鋪設衣物,或稱為「婆婆草」的茅草[20]。為了避免經行道被牛、馬等動物所破壞,佛陀允許在住處四周「作籬」、「掘塹」、「種刺棘」乃至「築牆」[21]

上述的《五分律》說到經行道應該是直行,但是,並未規定它的長度。對此,其他的經、律乃至漢譯論書似乎也沒有說明。[22]不過,中國古德在印度所見到的經行處遺跡,或可作為了解初期佛教經行道長度的參考。釋迦佛陀經行處遺跡的長度,依據《南海寄歸內法傳》是「十四、五肘」[23];《大唐西域記》的記載有作「十餘步」[24]、「五十步」[25],乃至「七十餘步」[26]。另外,依據《大唐西域記》,古佛經行處遺跡有「五十餘步」。[27]十餘步乃至七十餘步的長度,差距不可謂不大。或許經行道的長度本來無一定的規範,而是必須視環境而定[28],但是,十餘步的距離應該是下限[29]

另外,從廣律可看出:為了讓僧團有乾淨、舒適、合宜的經行環境,佛陀為少數的戒條,安立開緣的條件;也允許僧團在寺院增添新的設施、建物。

在諸律典中,若比丘自手掘土、破壞草木,可能犯波逸提,然關涉到經行時,是可以有開緣的。如《四分律》說,除經行地上的草木、土,則不犯。又《四分律》與《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說,若不蓄意破壞,純粹為了經行而走在有草的地上,是允許的。[30]在諸廣律中,有一條學處規定僧團成員不應在草上吐唾,《摩訶僧祇律》給與經行的比丘方便,允許在經行道的一端放置「唾壺」。[31]依據《十誦律》記載,新作的寺院應該設置有經行處,若位於氣候較熱之地,經行時容易流汗,則應該在經行處種植樹木。[32]《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則提到,為避免比丘的足底,因為長久經行而受傷,故允許比丘在經行地上鋪設居士贈與的毛毯。[33]《毗尼母經》同樣說經行處可敷上「氈」,寒冷處也可敷皮革以禦寒,但是,不應敷設如錦之類的其他的貴重物,以免居士譏嫌。[34]再者,諸部廣律記載,二十億耳尊者(Soṇa)因經行過度,導致足下流血,經行道處處可見血跡,佛陀因此援引彈琴之例為他開示中道的精進方式,並允許僧團穿著有一層皮革的鞋子[35]。《四分律》記載,尚未證三果的有學佛弟子,在經行時遇見蛇、蝎等毒蟲,會心生恐怖,有鑑於此佛陀允許作「懸經行處」,亦即在木椿上安置木板所形成的棧道。如果經行道有受風、雨、日晒的問題,則可以在經行道上方加蓋屋頂。[36]有屋頂的經行道,大概相當於《五分律》的「步廊」[37]、《四分律》的「經行堂」、《巴利律》的caṅkamanasālā[38]。特別的是,《四分律》的「經行堂」,還有專門設計的繩索,讓老病羸頓的年老者可以循繩經行,不致於在經行中跌倒;為避免手久捉繩索而受傷,繩索上還可套上竹筒。《四分律》也允許在經行道的兩頭安置座椅,讓經行者在極疲累時方便休息[39]

律典裡關於經行處,種種人性化、貼心的設計,顯示初期僧團對於經行的重視。這些設計的目的,如下文所述,無非是為了讓僧團成員不致於因外在客觀條件的不圓滿而荒癈了經行的實踐。律典的這些記載也表現出初期佛教中道修行的特色:不沉溺於欲樂的享受,也不追求自我的折磨。只要是為了修習、培養八正道,適當地接受或建置有助修行的生活設施或用品,是可以被允許的。


[1] 如探討「般舟三昧」(pratyutpannabuddhasaṃmukhāvasthitasamādhi)或稱「常行三昧」的相關著作。

[2] 以「經行」為關鍵詞,在「佛學數位圖書館曁博物館」、國家圖書館的「中文期刊篇目索引影像系統」、「全國博士論文資訊網」、中國知網的「中國學術文獻網路出版總庫」、以及「google學術搜尋」,僅找到三篇與佛教「經行」相關的文章。其中,竺家寧(2001)從古漢語學複合動詞的概念探討「經行」一詞。呂麗華(2001)提到,本生故事中某位在家眾因徹夜經行而使商隊免受盜賊所害的故事。林崇安(2003)雖點出經行的重要性,卻是僅有兩頁的短文。

[3] 《望月佛教大辭典》,頁572。其後的《廣說佛教語大辞典》(頁286)、《佛光大辭典》(頁5551)、《中華佛教百科》(頁4775),也是延續這樣的說明。

[4] 見《巴英詞典》(Pali-English Dictionary) caṅkamati 詞條下的說明。

[5] 見《梵英詞典》(A Sanskrit English Dictionary) √kram詞條下的說明。

[6] 窺基的《阿彌陀經通贊疏》:「如絹經來往,故云經行。」(T37, 340a)。元照的《阿彌陀經義疏》:「如織之經,故曰經行。」(T37, 360b)。道誠的《釋氏要覽》:「如布之經,故曰經行。」(T54, 299a)。

[7] 見《漢語大詞典》,「經」字下的說明。

[8] 《長阿含.小緣經》:「爾時,世尊於靜室出,在講堂上彷徉經行。」(T1, 36c)。但是,對應的《中阿含.婆羅婆堂經》與《長部》的Aggaññasutta卻是指堂影中的空地,見下文腳注10。

[9] 例如《雜阿含.592經》:「爾時,世尊出房露地經行。」(T2, 158a);《雜阿含.1072經》:「爾時,尊者僧迦藍出房露地經行。」(T2, 278b)。《雜阿含.979經》:「爾時,尊者阿難於園門外經行。」(T2, 254a);《雜阿含.347經》:「時,眾多比丘出房舍外露地經行。」(T2, 96c)。與這些經對應的巴利經典,有時並無對等的經文。

[10] 如《中阿含.婆羅婆堂經》:「於堂影中露地經行。」(T1, 673b)。《長部》的Aggaññasutta (DN III 80)也是如此。另見《雜阿含.1153經》:「詣講堂東蔭,蔭中露地經行。」(T02, 307b)。

[11] 《雜阿含.262經》:「時,有眾多比丘出房外林中經行。」(T2, 35c)。

[12] 《中阿含.降魔經》:「是時,尊者大目犍連至經行道頭,敷尼師檀,結跏趺坐。」(T1, 620b)。亦見此經的單行本《魔嬈亂經》(T1, 864b)。另外,對應的《中部》Māratajjanīyasutta的該段文,只說從經行道下,進入住處,未提到「經行道頭」。

[13] 《中阿含.教化病經》:「世尊即便往至經行道頭,敷尼師檀,結加趺坐。」(T1, 460b)。另見《中阿含.阿夷那經》:「於是,世尊離於經行,至經行頭,敷尼師檀,結跏趺坐,問諸比丘…」(T1, 734b)。

[14] 《中阿含.七車經》:「以尼師檀著於肩上,至安陀林經行之處。」(T1, 430b)。

[15] 《雜阿含.809經》:「循諸房舍、諸經行處、別房、禪房。」(T2, 207c)。對應的巴利經SN 54:9沒有相當的文句,但《巴利律》有同樣的故事,也有與「循諸房舍、別房」相當的文,見Vin III 69: vihārena vihāraṃ pariveṇena pariveṇaṃ upasaṅkamitvā。

[16] 印順法師,1994,頁99。

[17] 《五分律》:「舍利弗然後以繩量度,作經行處、講堂、溫室、食厨、浴屋及諸房舍,皆使得宜。」(T22, 167b) 。

[18] Gokhale , 1972, p. 234.

[19] 《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目得迦》卷4:「時六眾苾芻,常於大小便室來往經行,并共談語教授讀誦種種調戲。見他苾芻將欲入時,遂相遮止,告言:汝且莫入,我是耆年。故作稽留,令他生惱。時諸苾芻起嫌賤心,以緣白佛。佛言:大小便處不應經行久住相惱,若有犯者得越法罪。」(T24, 431b)。

[20] 《五分律》:「諸比丘欲作新經行處,以是白佛。佛言:聽作。諸比丘便曲作,以是白佛。佛言:應直作。諸比丘欲高作經行道,以是白佛。佛言:聽高作。兩兩經行道數壞。以是白佛。佛言:聽白墡渥,亦聽用衣及婆婆草布上。」(T22, 137b)。

[21] 《五分律》:「時諸住處無有籬障,牛馬唐突,壞經行處。佛言:聽周圍作籬掘塹。」(T22, 167b-c)。

[22] 《瑜伽師地論》提到經行處有長度與寬度:「言經行者,謂於廣、長,稱其度量,一地方所,若往若來,相應身業。」 (T30, 411c)。

[23]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3:「故鷲山覺樹之下、鹿苑王城之內,及餘聖跡,皆有世尊經行之基耳。闊可二肘,長十四五肘,高二肘餘,壘甎作之。」(T54, 221b-c)。

[24] 《大唐西域記》卷8:「菩提樹北有佛經行之處。如來成正覺已不起于座,七日寂定。其起也,至菩提樹北,七日經行,東西往來,行十餘步,異華隨迹十有八文。後人於此壘甎為基,高餘三尺」(T51, 916b)。菩提伽耶的經行遺跡,今仍現存(見附錄(三))。依據Brown, 1990, 74 n.2,其長53英呎、寛3英呎6英吋、高3英呎。

[25]《大唐西域記》卷4描述描述劫比他國時說:「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T51, 893b)。

[26]《大唐西域記》卷8:「目支隣陀龍池東林中精舍,有佛羸瘦之像,其側有經行之所,長七十餘步,南北各有卑鉢羅樹。」(T51, 917b)。

[27] 《大唐西域記》卷7描述波羅尼國時說:「釋迦菩薩受記南不遠。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迹。長五十餘步,高可七尺。」(T51, 905c)。

[28] 如《瑜伽論記》:「景云:可廣三步,長三十步許,是經行道。」(T42, 435b)。

[29] 班迪達禪師建議經行道約二十步,見Paṇḍita Sayādaw, 1993, p. 16。阿姜查(1999,頁35)建議25至30步的距離。Ajahn Nyanadhamma(2003, p. 13)說,泰國東北森林傳統所用的經行道,可長至三十步,但建議初學者採十五步。

[30] 《四分律》:「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若比丘自手掘地,若教人掘者,波逸提。…不犯者。若語言知是看是;若曳材木曳竹;若蘺倒地,扶正;若反塼石取牛屎,取崩岸土;若取鼠壞土;若除經行處土;若除屋內土;若來往經行;若掃地;若杖築地;若不故掘,一切不犯。」(T22, 641b)。《四分律》:「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壞鬼神村,波逸提。…不犯者。言看是知是;若斷枯乾草木;若於生草木上曳材、曳竹;正蘺障;若撥墼石;若取牛屎;若生草覆道以杖披遮令開;若以瓦石柱之而斷傷草木;若除經行地上;若掃經行來往處地,誤撥斷生草木;若以杖築地,撥生草木斷,無犯。」(T22, 641c-642a)。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若苾芻於生草地經行之時,起如是念令草損壞者,隨所壞草皆得墮罪,若但作經行心者,無犯。」(T23, 777a)。

[31] 《摩訶僧祇律》卷22:「若比丘經行時,不得唾生草上。經行頭,當著唾壺,瓦石草葉以細灰土著唾壺中,然後唾上。」(T22, 412a)。

[32] 《十誦律》:「佛在阿羅毘國新作僧伽藍。諸比丘無經行處,是事白佛。佛言:應作經行處。彼土熱,經行時汗流。佛言:應經行處種樹。」(T23, 284a)

[33]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緣處同前。時有年少苾芻,隨於一處而作經行。彼經行時,令地損壞。時有長者入寺遍觀,至經行處,便作是念:地尚如此,聖者之足,其狀若何。作是念已,問言聖者:誰令此地有損壞耶?苾芻報曰:此即是我經行之處。長者報曰:地既如此,足如之何?幸當舉足,我試觀足。即便舉示,其皮並穿。長者見已,起悲念心,報言聖者:我有毺。欲為敷設,在上經行,於足無損。答言:長者!佛未聽許。彼言聖者:仁之大師,性懷慈念,此定應許。苾芻以緣白佛:佛言:我今聽彼精勤警策經行苾芻,應畜毺,隨意無犯。還告長者。彼即為敷。苾芻便受。多時足蹋,遂為兩叚,各在一邊。長者後來,見其狼籍,問言聖者:因何毺,零落至此。若見破處,何不縫治?苾芻以緣白佛。佛言:長者所說,斯實善哉。見有破處,即可縫治,或以物補。若其碎破,不堪修理,應可和泥或和牛糞,於經行處,而為塗拭。能令施主增長福田。」(T24, 262c-263a)。

[34] 《毘尼母經》卷5:「有比丘經行處,應敷氈,不得敷皮革,寒處得也。……所以錦不聽敷經行處者。有檀越持國土所貴重錦,持來施僧。僧得已,用敷經行地。檀越後來見之嫌言:云何比丘無愛惜心。如此貴物云何敷經行地,而踐蹈之!如此展轉世尊聞之,告諸比丘:從今已去,檀越所施好貴重物,不應敷經行地。」(T24, 829b-c)。

[35] 見《十誦律》卷25 (T23, 183a-b)。相同的傳說,亦見《四分律》卷38(T22, 843b-845a)、《摩訶僧祇律》卷31(T22, 480c-482a)、《五分律》卷21(T22, 146a-b)。

[36] 《四分律》:「時諸比丘露地經行,有蛇、蝎、蜈蚣、百足。未離欲比丘見恐怖。佛言:聽作懸經行處。不知云何作。佛言:下竪柱,上安板,木閣道行。若患風、雨、日曝,聽作屋覆。」(T22, 942c)。

[37] 《五分律》卷二五:「有諸比丘露處經行,雨時漬衣,以廢經行。佛言:聽作步廊。」(T22, 167c)。

[38] Vin II 119-120。

[39] 《四分律》:「時諸比丘露地經行,患風、雨、日曝得患。佛言:聽作經行堂。不知云何作。佛言:聽長行作,作堂所須一切給與。時彼上座老病羸頓經行時倒地。佛言:聽繩索繫兩頭,循索行。捉索行,手軟破手。佛言:聽作捲若竹筒,以繩穿筒,手捉循行。經行時疲極。聽兩頭安床。」(T22, 938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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