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福嚴佛學研究》第四期,(2009),141-168頁,承蒙溫宗堃老師慈允,讓本部落格刊載此文。
初期佛教的經行--兼論當代上座部佛教的行禪
§5 經行的時間、禮節與方法
由於經行具有如此世間與出世間的利益,因此,諸經、律提到日夜精進修行的模式——「精進覺悟」(jāgariyānuyoga)之時,總是說到修行者除了中夜睡眠之外,在白晝、初夜及後夜,藉由「經行」與「(禪)坐」(caṅkamena nisajjāya),淨除諸蓋。[1]如此的敘述表示,經行的訓練應該運用在每日的修習當中,毫無時間上的限制[2],而且在每次習禪的期間並用經行與禪坐,似乎是威儀運用的最佳策略。《增一阿含.49放牛品.第8經》與《增壹阿含經.44九眾生居品.第4經》對於「精進覺悟」的說明較為特別:二者分別在解釋「恒知景寤」與「少睡眠」時皆僅提日、夜經行,完全未說到禪坐[3]。這情況若不是經典傳抄錯誤所致[4],便代表《增一阿含》的編輯者認為,長時間的經行也能夠達到很好的修行成果[5]。
關於經行的方法,《阿含》、《尼柯耶》及諸部廣律,只提供簡潔、扼要的說明。相對而言,與戒律、禮節有關的注意事項,廣律倒是有不少的記載。
先說廣律中經行時應注意的規定。此中,有些規定是為了避免經行者妨礙到他人修行而設立的。如《摩訶僧祇律》說到,穿屐經行會干擾坐禪的比丘,因此佛陀規定不得著屐,也不得在坐禪比丘之前經行。[6]有些是為了表示尊師重道而設立的,如《四分律》說到,與和尚、阿闍梨或相當之人共同經行時,不應讓自己走在好經行處、高經行處,而對方在惡經行處、低經行處;不應己在前、對方在後;不應反抄衣、纏頸裹頭、通肩披衣,也不應著革屣。[7]有些事項是為了貫徹戒律的施行,如《十誦律》說,別住比丘不能與清淨比丘同一經行處,不得有好經行處,不得在清淨比丘前經行,也不能兩個別住比丘同一個經行處[8]。有些規定是為了避免嫌疑、引起社會不良的觀感,如《摩訶僧祇律》說不得在從事性工作者、賭徒、賣酒處、肉市場、獄卒之前經行。[9]
關於經行的方法,有部的兩部律典提供身體儀態、動作方向的要點,也說明了如何用心的原則。《十誦律》卷57說:「經行法者,比丘應直經行,不遲、不疾。若不能直,當畫地作相,隨相直行,是名經行法。」[10]《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6說:「云何經行?…不得搖身行、不得大駛駛、不得大低頭縮。攝諸根心不外緣。當正直行,行不能直者,安繩。」[11]綜合兩段律文,可得出下列幾項經行的要點:1直行;2.不疾速;3.不急、不緩;4身正直、不搖擺;5不過度低頭;6心向內緣。此中,前五點與身體儀態、動作速度有關,第六點則是經行時用心的原則。獨特的用心方法,是經行有別於一般步行的關鍵。《瑜伽師地論.聲聞地》解釋「覺寤瑜伽」時對經行所作的說明,彰顯了初期佛教經行的這一個特徵:「非身劬勞、非身疲倦、非心掉舉所制伏時而習經行。為修善品,為善思惟,內攝諸根,心不外亂而習經行。不太馳速,不太躁動,亦非一向專事往來而習經行。時時進步,時時停住而習經行。」[12]經行不是單純的來回行走,如何「用心」,藉由經行內攝諸根,令心不外散,以培養善法,是練習經行時,最應關注的問題。
經行時如何「用心」涉及到禪修所緣,即「業處」(kammaṭṭhāna)的運用。業處不同,用心的方式與技巧也就不同。在此,想依巴利佛教對業處的區分法,即前文提到的「毗婆舍那」與「奢摩他」,來探討經行時的禪修業處。《阿含》、《尼柯耶》在描述禪修,如出入息念、四無量心、乃至證入四種禪那之時,不是未提及所採用的威儀,就是僅提到「跏趺坐」(nisīdati pallaṅkaṃ ābhujitvā)。這多少給人一個印象以為所謂的禪修訓練,特別是奢摩他修行,都是以「坐姿」進行。然而,巴利《經集》的《慈經》提到,行、住、坐、臥四種威儀,皆可用來修習慈心。[13]若以此類推,其他的奢摩他業處,應該也可以在四種威儀中修習。
在《尼柯耶》裡,毗婆舍那修行可使用四種威儀,這是很明確的。如《增支部.4集.12經》說到,比丘在四種威儀,斷除五蓋,觀見五蘊的生、滅。[14]《念處經》所說的「身念處」裡的「正知章」與「威儀章」更明示在四威儀中培養正念以觀見生、滅現象的方法。其中,「威儀章」所述的方法是:「諸比丘!再者,比丘去時,了知:我去;站立時,了知:我站立;坐時,了知:我坐;臥時,了知:我臥。無論身體如何被擺置,他皆了知。」[15]所謂「去時,了知:我去」或說「行則知行」[16]的敘述,乍看之下,似乎過於普通、讓人難以看出它是一種禪修方法。古代的注釋家也注意到這一點,因此《中部注》解釋說,雖然狗、豺狼行走時也知道自己在行走,但是他們以為是「眾生」、「我」在走,牠們的了知不是「念處修行」(satipaṭṭhānabhāvanā)也不是「業處」(kammaṭṭhāna)。相對地,以經行修習毗婆舍那的比丘,則在經行的當下了知實際上並沒有人、眾生。因為他們了知行走只是純粹的身、心現象:「『我要走』的心生起,這個心產生風,風產生〔身〕表。全身由於心行與風界擴散而向前挪移,這稱為『去』」。[17]若依據注釋書的解釋,《念處經》「行則知行」的教導之重點便在於,於行走時,觀照、了知「心」、「風界」的運作及二者間的因果關係。
覺音的《清淨道論》也曾描述禪修者如何在一個步伐中見到無常、苦、無我:禪修者將一步分為「提腳」(uddharaṇa)、「向前」(atiharaṇa)、「跨越」(vītiharaṇa)、「放下」(vossajjana)、「置地」(sannikkhepana)、「壓下」(sannirumbhana)六個階段。在提腳、向前、跨越三個階段,火、風二界強而地、水二界弱,在放下、置地、壓下三個階段,地、水二界強而火、風弱。禪修者了知各階段的色法在該處即如胡麻子「一段一段、一節一節、一點一點」(pabbaṃ pabbaṃ sandhi sandhi odhi odhi)壞滅。[18]《清淨道論》的這段敘述相當生動地描述了《念處經》「威儀章」所說的依經行「見生滅」(samudayadhammānupassī)的情形。總之,毗婆舍那的經行訓練,其目的不外乎是從行走的過程去了知「身」(尤其是腳)、「心」運作的過程,從中發覺身、心皆為無常、苦、無我的事實。
[1] 《四分律》卷53:「初夜後夜精進覺悟。若在晝日,若行若坐,常爾一心念除諸蓋。彼於初夜若行若坐,常爾一心念除諸蓋。彼於中夜,側右脇,累脚而臥,念當時起,繫想在明,心無錯亂。至於後夜便起思惟,若行若坐,常爾一心念除諸蓋。」(T22, 963c-964a)。另見《舍利弗阿毘曇論》的「勤精進不睡眠」(T28, 621a-b)、《長阿含經》的「精勤覺悟」(T1, 84c-85a)、《雜阿含.275經》的「精勤修業」(T2, 73b)、《瑜伽師地論》的「覺寤瑜伽」(T30, 397b)、《相應部》的jāgariyānuyoga (SN IV 117)、《十誦律》的「坐法」(T23, 417b-c)、《毘尼母經》的「二時相應法」(T24, 843b)。
[2] 北天竺禪師佛陀波利的《禪修要訣》(X63, 15c)曾有「經行唯在晝,夜不行也」的主張。但這主張,從初期佛典來看,似乎有待商榷。
[3] 《增壹阿含.49放牛品.第8經〉:「云何比丘恒知景寤?於是。比丘初夜、後夜恒知景寤,思惟三十七道之法。若晝日經行,除去惡念諸結之想。復於初夜、後夜經行,除去惡結不善之想。復於中夜右脇著地,以脚相累,唯向明之想。復於後夜,出入經行,除去不善之念。如是,比丘知時景寤。」(T2, 802a)。《增壹阿含.44九眾生居品.第4經〉:「云何比丘少睡眠?於是,比丘初夜時,習於警寤,習三十七品無有漏脫,恒以經行。臥覺而淨其意。復於中夜思惟深奧。至後夜時,右脇著地,脚脚相累,思惟計明之想。復起經行,而淨其意。如是,比丘少於睡眠。」(T2, 765c)。另見《增壹阿含.16火滅品.第4經》:「彼人諸根寂定,飲食知節,竟日經行,未曾捨離意遊三十七道品之法。」(T2, 579c)。
[4] 對照《增壹阿含.21三寶品.第六經〉,這也是很有可能的。「云何比丘不失經行?於是,比丘前夜、後夜恒念經行,不失時節,常念繫意在道品之中。若在晝日,若行、若坐,思惟妙法,除去陰蓋。復於初夜。若行、若坐,思惟妙法,除去陰蓋。復於中夜,右脇臥,思惟繫意在明。彼復於後夜起。行思惟深法,除去陰蓋。如是,比丘不失經行」(T2,604a)。
依大正藏校勘欄,引文中畫底線的「行」字,在宋、元、明本,作「若行若坐」。
[5] 緬甸馬哈希禪師的一位弟子南迪雅禪師,便教人長時間經行。見馬哈希尊者,2006,頁138。
[6] 《摩訶僧祇律》卷31:「時比丘在天帝釋石室邊坐禪,有比丘著屐在前經行。時,坐禪比丘聞聲已,心不得定。諸比丘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乃至佛言:從今日後不聽著屐。」(T22, 482b)。《摩訶僧祇律》卷35:「不得在坐禪比丘前經行。」(T22, 506c)。
[7] 《四分律》(T22, 847b-c)。《巴利律》中,不在長老面前穿托鞋經行的規定,見Vin I 187。
[8] 《十誦律》(T23, 237a-b)。另見《巴利律》(Vin II 33-37)、《四分律》(T22, 904b)。
[9] 《摩訶僧祇律》(T22, 506c-507a)。
[10] T23, 422c。
[11] T23, 604b。
[12] T30, 416a-b。
[13] Sn 151: Tiṭṭhaṃ caraṃ nisinno va, sayāno yāvatāssa vitamiddho; etaṃ satiṃ adhiṭṭheyya, brahmametaṃ vihāramidhamāhu. Sn-a 190: Tassattho– evametaṃ mettaṃ mānasaṃ bhāvento so “nisīdati pallaṅkaṃ ābhujitvā, ujuṃ kāyaṃ paṇidhāyā”ti-ādīsu viya iriyāpathaniyamaṃ akatvā yathāsukhaṃ aññataraññatara-iriyāpathabādhanavinodanaṃ karonto tiṭṭhaṃ vā caraṃ vā nisinno vā sayāno vā yāvatā vigatamiddho assa, atha etaṃ mettājhānassatiṃ adhiṭṭheyya.
[14] AN II 15,6-11: “Yataṃ care yataṃ tiṭṭhe, yataṃ acche yataṃ saye. Yataṃ samiñjaye bhikkhu, yatam enaṃ pasāraye. Uddhaṃ tiriyaṃ apācīnaṃ, yāvatā jagato gati. Samavekkhitā ca dhammānaṃ, khandhānaṃ udayavyayaṃ. Ceto samathasāmīciṃ, sikkhamānaṃ sadā sataṃ. Satataṃ pahitatto ti, āhu bhikkhuṃ tathāvidhan ti.
[15] MN I 56,36-57,2: Puna ca paraṃ, bhikkhave, bhikkhu gacchanto vā: gacchāmîti pajānāti, ṭhito vā: ṭhito ‘mhîti pajānāti, nisinno vā nisinno ’mhîti pajānāti, sayāno vā: sayān ’omhîti pajānāti, yathā yathā vā pan’assa kāyo paṇihito hoti tathā tathā naṃ pajānāti.
[16]《中阿含.念處經》卷24:「比丘者,行則知行,住則知住,坐則知坐,臥則知臥。」(T1, 582b)。
[17] Ps I 251,10-13: Tasmā esa evaṃ pajānāti: “gacchāmī”ti cittaṃ uppajjati, taṃ vāyaṃ janeti, vāyo viññattiṃ janeti, cittakiriyavāyodhātuvipphārena sakalakāyassa purato abhinīhāro gamanan ti vuccati.
[18] Vism 6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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