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寫完貼文,就沒有機會回顧,直到版友提醒,才又重讀舊作。這次版友提到兩篇三年前的貼文:
「《雜阿含64經》:法無有吾我 1」: http://yifertw.blogspot.tw/2010/09/641.html
「《雜阿含64經》:法無有吾我 2」: http://yifertw.blogspot.tw/2010/09/64-2.html
原寫為:
辛島靜志(Karashima Seishi)赴中國從季羨林作「博士後研究」。
這次法鼓山上「長阿含經國際學術研討會」,版主有機會與辛島先生並肩用餐,餐後走回宿舍,能夠聊些日常瑣事。辛島先生澄清他是在季羨林老師指導之下修博士學位,而不是「博士後」。
以下為「法友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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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掃葉人:
拙作有參考您於部落格「台語與佛典」之「《雜阿含64經》:法無有吾我 2」一文,然因個人疏忽未將參考出處作說明,對此向您致上萬分歉意!
所幸論文電子檔未在網路流通,而已經印製給學校、國圖、老師們的書面資料,將於日後陸續補註清楚。再次向您致歉!敬請:
事事清吉!
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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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愛的法友:
恭喜你完成論文,進入新一階段的挑戰。
《中阿含77經》卷18〈2 長壽王品〉:「世尊為法本,世尊為法主,法由世尊」(CBETA, T01, no. 26, p. 544, c21)
其實,部落格「台語與佛典」的事,不足掛齒。
「法由世尊」,法是世尊所教導的法,不是任何個人的,所以有人注意到我的貼文,我就很高興了,到時你再傳一份 pdf 檔給我參考即可。
《雜阿含64經》的偈頌與巴利對應經典有差異,而且巴利偈頌與外道偈頌近似而有根本的差異,這是值得注意的事。
敬頌 法席隆盛
藏經閣外的掃葉人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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