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1日 星期四

《雜阿含70經》:「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

2012-05-01 15.00.02

《雜阿含70經》卷3:「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苦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云何有身苦邊?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苦邊。云何有身集邊?謂[15]受,當來有[16]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云何有身滅邊?即此[17]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是名有身滅邊。是故當說有身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99, p. 18, b16-26)
[15]受=愛【元】【明】。[16]〔愛〕-【宋】*【元】*【明】*。[17]受=愛【宋】【元】【明】。[*16-1]〔愛〕-【宋】*【元】*【明】*。

上述所引經文「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113經作:「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在宋、元、明藏是作「謂愛,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

其實這是一個「定型句 pericope」,巴利經文的意思是「It is this craving that leads to renewed existence, accompanied by delight and lust, seeking delight here and there. 謂此愛欲是『導致當來有』、『貪與喜樂伴之而來』、『於此處、彼處,到處尋覓喜樂』」。(Yāyaṃ taṇhā ponobhavikā nandīrāgasahagatā tatratatrābhinandinī.)

我們可以在此經看到,古人有些經典的翻譯,相當忠實。例如:

taṇhā 譯為「愛」,這是十二緣起的一支。

「貪喜俱,彼彼樂著」的「喜」是 nandī.

「樂(著)」是 abhinandī.

「貪喜俱,彼彼樂著」的「貪」是rāga.

tatratatra 是「彼彼」。

此句比較清晰而準確的漢譯可以參考:

《中阿含13經》卷3〈2 業相應品〉:「謂此愛,受當來有,樂欲共俱,求彼彼有,是謂知苦習如真。」(CBETA, T01, no. 26, p. 435, c29-p. 436, a1)

類似的「定型句」可以參考《雜阿含71經》、《雜阿含123經》、《雜阿含233經》、《雜阿含344經》與《雜阿含1307經》。

《雜阿含71經》卷3:「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有身集」(CBETA, T02, no. 99, p. 18, c4-5)

《雜阿含123經》卷6:「謂當來有愛,貪、喜俱,於彼彼愛樂,是名有身集」(CBETA, T02, no. 99, p. 40, b1-2)

《雜阿含233經》卷9:「謂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集著。」(CBETA, T02, no. 99, p. 56, c6-7)

《雜阿含344經》卷14:「云何食集如實知?謂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是名食集,如是食集如實知。」(CBETA, T02, no. 99, p. 94, c3-4)

《雜阿含1307經》卷49:「何等為色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世間集」(CBETA, T02, no. 99, p. 359, b2-3)

經文:「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依《中阿含13經》與巴利經文而訂正為「謂愛,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訂正後,《雜阿含70經》的經文為:

《雜阿含70經》卷3:「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苦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云何有身苦邊?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苦邊。云何有身集邊?謂愛,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云何有身滅邊?即此愛,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是名有身滅邊。是故當說有身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關於「有身滅邊」的經文:「即此愛,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可以將修飾「愛」的「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暫時移去,全句就成為「即此愛,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也就是說:「即此愛無餘斷、無餘吐、無餘盡、無餘離欲、無餘滅、無餘寂、無餘沒」,「無餘斷」意即「斷盡無餘」,「無餘吐」意即「吐盡無餘」,「無餘盡」意即「除盡無餘」,「無餘離欲」意即「欲離盡無餘」,「無餘滅」意即「滅盡無餘」,「無餘寂」意即「完全寂滅無餘」,「無餘沒」意即「完全消失無餘」。

請參考下一篇相關論文:

溫宗堃、蘇錦坤,(2011),〈《雜阿含經》字句斠勘〉,《正觀雜誌》57期,37-117頁,南投縣,台灣。

http://www.tt034.org.tw/pdf/96list_frame.htm

20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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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我留意到「受」及「當來有愛」:

《雜阿含70經》卷3:「云何有身邊?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邊。云何有身集邊?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云何有身滅邊?即此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是名有身滅邊。」(CBETA, T02, no. 99, p. 18, b19-24)

跟底下這些同樣提到「受」及「當來有愛」的出處相較:
  • 《雜阿含71經》卷3:「云何有身?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云何有身集?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有身集。云何有身滅?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是名有身滅。」(CBETA, T02, no. 99, p. 18, c2-6)

  • 《雜阿含123經》卷6:「何等為有身?謂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云何有身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於彼彼愛樂,是名有身集。云何有身滅?謂當有愛,喜、貪俱,彼彼愛樂無餘斷、捨、吐、盡、離欲、寂、沒,是名有身盡。」(CBETA, T02, no. 99, p. 40, a29-b4)

 

  • 《雜阿含1307經》卷49:「何等為世間?謂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受陰、想受陰、行受陰、識受陰,是名世間。何等為色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世間集。云何為世間滅?若彼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無餘斷、捨、離、盡、無欲、滅、息、沒,是名世間滅。」(CBETA, T02, no. 99, p. 359, a29-b5)
顯然的,《雜阿含經70經》大概是在「當來有愛」前多了一個「受」罷了。我在想,假如《雜阿含經70經》的「謂受」及「即此受」的「受」是指前述的「五受陰」(由於「五受陰」而導致「當來有愛」),不知這樣是否說得過去?

因為「當來有愛」是《雜阿含》的「定型句」,T1547《鞞婆沙論》也出現多次;假如《雜阿含70經》此處要更改句型,我們是要謹慎考慮其修訂之必要性的。倘若真的要改,除了照你說的改句型(這手術複雜一些),也可以按其他出處的用字慣例把「受」拿掉就好了(這手術簡單多了)。

Maha  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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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ha,

是的,如你所說,在《雜阿含經》的「句例」裡,除了《雜阿含70經》作「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之外,其他「句例」都作「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因此,直接將「受」字當作冗字刪去,來得簡單明白,又無須更動太多處經文。但是,當考量「經義詮釋」上如何解釋這一句,也許會有不同的想法。

如果只刪去「受」字,經文成為「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從此處的標點來看「經義」,可以有兩種解釋。

第一種是,所謂「集」就是「俱起、俱生的『當來有愛、貪、喜』三項」,在句子結構上,我們必須釐清:「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一句,還是兩句?各句的主詞、動詞又是什麼?(例如說,「彼彼樂著」的主詞是什麼?如果詮釋成主詞是「彼彼」,動詞是「樂著」,那麼「彼彼」在「經義」上怎麼解釋?)

第二種是,所謂「集」就是「當來有愛」一項,留下來的問題是「當來有愛」如何詮釋?是「當來的『有愛』」?還是「當來有的『愛』」?在句子結構上,「貪、喜俱」的主詞、動詞是那幾個字?「彼彼樂著」的主詞、動詞又是那幾個字?

我們看一下《雜阿含71經》、《雜阿含123經》、《雜阿含233經》、《雜阿含344經》、《雜阿含1307經》都是在解釋「身集」、「食集」、「世間集」、「色集」,閱讀經文後,試問「世尊的教導裡,造成『身集』、『食集』、『世間集』、『色集』的是什麼?標點是否恰當地反應此一『經義』?」更重要的,是反省那一種解釋、校勘、標點,比較能夠反映對應經典的巴利經文?

基本上,我是從「經義詮釋」與「漢巴對照」的立場來談,在「是非對錯」上,在「句義」的斟酌上,「多數」不見得絕對可靠。

我們先集中在《雜阿含1307經》上:

《雜阿含1307經》卷49:「何等為世間?謂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受陰、想受陰、行受陰、識受陰,是名世間。何等為色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世間集。云何為世間滅?若彼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無餘斷、捨、離、盡、無欲、滅、息、沒,是名世間滅。」(CBETA, T02, no. 99, p. 359, a29-b5)

何者為「色集」?在巴利《尼柯耶》與漢譯《阿含》中解釋得完全一致, 這是十二緣起的一支:「愛 taṇhā」。

《雜阿含42經》卷2:「云何色集如實知?[2]愛[3]喜是名色集」(CBETA, T02, no. 99, p. 10, a13-14)[2]愛=受【宋】*【元】*【明】*。[3]喜+(樂)【宋】【元】【明】。

單卷本《雜阿含27經》卷1:「何等色習如本知?愛習為色習,如是色習為知。」(CBETA, T02, no. 101, p. 499, a2-3)

《七處三觀經》卷1:「何等為色習如本知?愛習為色習,如是色習為知。」(CBETA, T02, no. 150A, p. 875, b20-21)

《舍利弗阿毘曇論》卷10〈非問分〉:「云何比丘知色集?如比丘以愛集知[11]色。」(CBETA, T28, no. 1548, p. 597, b15-16)[11]色+(集)【宋】【元】【明】【宮】。

對應經典 SN 22.57 也是同樣的敘述。

《雜阿含41經》卷2:「云何色集如實知?於色喜愛,是名色集」(CBETA, T02, no. 99, p. 9, b13-14)

《雜阿含60經》卷3:「[5]愛喜集是色集」(CBETA, T02, no. 99, p. 15, b15-16)
[5]愛=受【宋】*【元】*【明】*。


所以,世尊在《雜阿含70經》解說的「色集」正是十二緣起的「愛」支,而不是五蘊的「受」。

如此,比對《中阿含13經》與巴利「定型句」,可以知道造成「身集」、「世間集」、「色集」的正是「貪愛 taṇhā」,而此「貪愛 taṇhā」是導致「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彼彼樂著」的主詞是「貪愛 taṇhā」,「受當來有、貪喜俱」的形容詞(子句)也是形容「貪愛 taṇhā」。

《中阿含13經》卷3〈2 業相應品〉:「謂此愛,受當來有,樂欲共俱,求彼彼有,是謂知苦習如真。」(CBETA, T01, no. 26, p. 435, c29-p. 436, a1)

(Yāyaṃ taṇhā ponobhavikā nandīrāgasahagatā tatratatrābhinandinī.)

「但是,經文究竟該作「受當來有」呢?還是「當來有」呢?

基本上,以漢巴句義,以及菩提比丘的譯文:It is this craving that leads to renewed existence, 和《中阿含13經》卷3〈2 業相應品〉:「謂此愛,受當來有」,仍然以「受當來有」為合適。

你所提及《鞞婆沙論》的譯文作「當來有愛」,

《鞞婆沙論》卷8:「當來有愛是習、是習諦,餘愛及餘有漏法雖習,非習諦。當來有愛滅是盡、是盡諦。餘愛及餘有漏法滅雖盡,非盡諦。」(CBETA, T28, no. 1547, p. 470, b22-24)。

此句玄奘譯為「招後有愛」,相當於「『受當來有』的愛」。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7:「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CBETA, T27, no. 1545, p. 397, b5-7)

2013.03.23, PM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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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ha,

你提及:

我在想,假如《雜阿含經70經》的「謂受」及「即此受」的「受」是指前述的「五受陰」(由於「五受陰」而導致「當來有愛」),不知這樣是否說得過去?

我想,經文的「五受陰」是 SN 22.22 的

Rūpupādānakkhandho, vedanupādānakkhandho, saññupādānakkhandho, saṅkhārupādānakkhandho, viññāṇupādānakkhandho

對應於「受」的巴利經文是「upādāna」,對應於「蘊」的是「khandho, khandha」,所以「受受陰」是「vedanupādānakkhandho」,第一個「受」是五蘊的「受vedanā」,「陰」是「khandho」,第二個「受」字是「upādāna」,在水野弘元的《パ-リ語辭典》是解釋作「n. [upa-à-dà-ana] ① 取, 取著, 執著. ② 燃料. -kkhandha 取蘊.」,也就是說「五受陰」的另一種譯名為「五取蘊」。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8:「答如契經說,生苦、老苦、病苦、死苦、非愛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是名苦聖諦。」(CBETA, T27, no. 1545, p. 402, b7-9)

說「集」是「執取」,雖然不是「全無道理」,可是,這樣的說詞缺乏「經證」。

2013.3.24, AM 10:30

卓嘎Sitatārā 阿姨的簡介:《翻譯名義大集》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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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是 卓嘎Sitatārā 阿姨在2011年2月13日的貼文,卓嘎Sitatārā 阿姨在豆瓣網的佛學領域裡,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政通人和,人脈通三江,生意通四海,可說是熟讀兵書,聲名顯赫。

本版主推敲古譯,斟酌梵、巴文字,向來倚重《翻梵語》、《翻譯名義集》、《一切經音義》等等「字書」,可惜無緣引用此《翻譯名義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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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豆瓣網》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7563810/

【轉】《翻譯名義大集》的版本

卓嘎Sitatārā

來自: 卓嘎Sitatārā(不發威當老娘是Hello Kitty啊!) 2011-02-13 02:03:15

《翻譯名義大集》是一部梵藏對照詞彙集。漢傳佛教也有梵漢對照的詞彙集,像《翻梵語》、《翻譯名義集》、《枳橘易土集》等等,不過那是總結前代翻譯中出現的詞彙,而《翻譯名義大集》是為藏譯製定的標準,性質不同。這個標準是官方制定的,如果有人不遵守,自造譯語,就會被殺頭;而以前翻譯的經典也據之加以修訂。因此,藏譯佛經以準確著稱,現在我們根據藏譯可以大致推出梵文原本。

《翻譯名義大集》共收詞彙及短句9000餘條,按250多個佛教分類排列。至於它的成書年代,沒有明確記載,但在赤德松贊時期的《語合二章》裡已經提到了此書。現在四種版本《丹珠爾》裡都有收錄。

《翻譯名義大集》既是翻譯標準,又可看作梵藏詞典,因此從19世紀以來,受到東西洋學者的重視,而他們的研究又影響到了國內。目前除了四種《丹珠爾》之外,此書還有以下刊本:

1、亞歷山大•喬瑪著,E.D.羅斯整理:《梵藏英詞彙對譯:〈翻譯名義大集〉》第1部分1910年,第二部分1916年,第三部分1944年,加爾格達。

2、S.朱利安、E.福考科斯:《翻譯名義大集:佛教四語對照詞典(梵藏漢蒙)》法國國家圖書館,1856-57年,巴黎。

3、A.席符內爾:《佛教梵藏蒙三語對照詞典目錄》,1859年,彼得堡。

4、明納耶夫:《佛教研究》,1887年,彼得堡。

5、米羅諾夫:《翻譯名義大集》,《佛學叢書》13,1910-1911年,彼得堡。

6、荻原雲來:《梵漢對譯佛教辭典》1915年,丙午出版社。

7、榊亮三郎:《梵藏漢和四譯對校翻譯名義大集》,京都文科大學叢書3,1916,京都文科大學。

8、R.維拉:《五語對照佛教術語詞典》,《西藏叢書》19卷,1961年,新德里。

9、L.錢德拉:《四語對照翻譯名義大集:梵藏漢蒙佛學名詞詞典》,《西藏叢書》277卷,1981年,新德里。

10、石濱裕美子、福田洋一:《新訂翻譯名義大集》,東洋文庫,1989年,東京。

11、青海藏文研究社:《漢藏合璧分解名義大集》,1932年,西寧石印本。

12、《藏漢對照丹珠爾佛學分類詞典》,1991年,民族出版社,北京。

13、拉西色楞:《明慧寶鏡》,1998年,內蒙古大學出版社,呼和浩特。

最早研究的《翻譯名義大集》西方學者是喬馬(Csoma),他在十九世紀末進藏學習時發現此書,(有人認為他看到的是奈塘版《丹珠爾》),並完成了英譯,但生前沒有發表。去世之後又經過一段時間,這部手稿被發現,而遲至1910年才開始出版,1984年完整的一卷本作為喬瑪遺著第4卷出版於布達佩斯,因此對於後來學者們的研究幾乎沒有發生影響。

1853年,一個俄國探險隊在北京得到了一部《翻譯名義大集》抄本,收藏在俄國外交部亞洲司圖書館。除了梵、藏文之外,這個抄本上還有漢、蒙譯文,出自不知名的僧侶之手。1856年,法國著名學者S.朱利安將這個抄本借到法國,為期一年。他請E.福考科斯幫忙抄寫了一個副本,後來收藏在法國國家圖書館。這個副本抄得不夠好,但是對後來的研究發生了很大影響。

明那耶夫教授根據俄國收藏的幾種抄本和一種《丹珠爾》,整理出了《翻譯名義大集》梵文部分,作為他的著作《佛教研究》的附錄出版於1887年。後來米羅諾夫也出版了一個梵文本,基本就是前者的翻版,不過加上了詳盡的索引。

南條文雄在歐洲遊歷時聽說朱利安抄本後,與笠原研壽共赴巴黎,經法國政府許可,將此抄本借到日本領事館十天,抄寫了梵漢文部分。回國後,他的抄本在朋友間傳抄,也使日本佛學界開始重視此書,並最終出現了荻原雲來和榊亮三郎各自整理的版本。荻原和榊都曾留學歐洲學習梵文,因此他們並不滿足于南條輾轉抄來的內容,而直接去抄寫朱利安的抄本,並參考了明納耶夫本。榊亮三郎本的藏文部分,也參考了大谷大學收藏的北京版《丹珠爾》。兩人整理的版本各有特色。荻原本除了多種索引之外,還附有大量注釋。而最大的特色,是除了原來的漢語翻譯之外,還從漢文藏經中儘量尋找出相應的譯語,這樣一來就成了梵漢佛學詞彙的對照。後來荻原將這個工作一直繼續下去,最終的成果就是《梵和大辭典》中的漢譯部分。平川彰在此基礎上加以擴充,又編成《佛教漢梵大辭典》。榊本則是保留了藏譯,又加上和譯。直到現在,它們都是《翻譯名義大集》流傳最廣的版本。

《新訂翻譯名義大集》的作者石濱裕美子和福田洋一是日本著名的西藏學專家,目前石濱裕美子是早稻田大學教授,福田洋一是大谷大學教授。他們認為《翻譯名義大集》已有的版本很不完善。一方面是很多版本都建立在俄國和法國抄本的基礎上,一些重要的本子反而沒有被利用,像各種版本的《丹珠爾》。另一方面是蒙文譯語的整理很不充分。所以他們依據的材料,除了俄國和法國抄本之外,還有四種藏文和北京版蒙文《丹珠爾》,當然還有荻原雲來和榊亮三郎的版本。梵文部分,因為前人已經作了很多校勘工作,所以《新訂》只是用榊本、荻原本和德格版《丹珠爾》以及俄國抄本對勘。藏文部分則是用俄抄本和四種藏文《丹珠爾》對勘。蒙文分兩種:俄國抄本和蒙文《丹珠爾》。總的說來,《新訂翻譯名義大集》運用的材料比較豐富,而且羅列各種異文,不做過多的評判,是個資料性很強的版本。

此後還有兩個重要的版本。1932年青海藏文研究社將《翻譯名義大集》的藏文部分抽出來,加上漢譯,抄寫石印,名為《漢藏合璧分解名義大集》。其中的漢譯,應該是依據荻原本和榊本。這個版本印數極少,現在很難看到了。民族出版社對其中藏文部分作了校訂,1991年出版排印本,名為《藏漢對照丹珠爾佛學分類詞典》。這是目前比較可靠的藏文本,但是略去了原序,是一個缺憾。1998年內蒙古大學出版社出版拉西色楞教授《明慧寶鏡》,是梵藏漢蒙四種語言對照的《翻譯名義大集》。此書按蒙文順序編排,梵文依據《新訂翻譯名義大集》,藏文依據藏文《丹珠爾》,漢文依據《藏漢對照丹珠爾佛學分類詞典》,蒙文依據蒙文《丹珠爾》。不過我看書中的藏文,應該就是翻印《藏漢對照丹珠爾佛學分類詞典》,所以此書最有價值的還是蒙文部分。拉西色楞教授在蒙文佛教文獻研究上很有造詣,曾經整理過三世章嘉的《智慧之源》,所以他對蒙文部分的校訂還是很有價值的。

年後開始收集《翻譯名義大集》的各種版本。www.archive.org上有米羅諾夫、榊亮三郎兩個版本,美中不足的是榊本的照片曝光過度,有的地方不夠清晰。日本國會圖書館網站上有荻原本,卻沒有第一部分“緒言”,很奇怪,只好去國圖找了。喬馬遺著也是在國圖找到的。《藏漢對照丹珠爾佛學分類詞典》、《明慧寶鏡》都是從孔網上買的,順便買了一部《智慧之源》。《新訂翻譯名義大集》頗費了一番周折,終於從國內某個大學圖書館複印到了。27號掃完,修了一下,做成電子版發到國學數典了,有興趣的朋友去看看吧。http://bbs.gxsd.com.cn/viewthread.php?tid=419838&extra=page%3D1
http://blog.myspace.cn/e/407280259.htm

卓嘎Sitatārā

卓嘎Sitatārā (不發威當老娘是Hello Kitty啊!) 2011-02-13 02:10:29

法鼓佛教學院有《翻譯名義大集》電子版(梵藏漢)
http://buddhistinformatics.ddbc.edu.tw/glossaries/
http://buddhistinformatics.ddbc.edu.tw/glossaries/files/ddbc.mahavyutpatti.tei.p5.xml

德國為什麼可以廢核?

德國為什麼可以廢核

從這兩段影片讀到兩句話:

1. 美國威斯康辛州住在核電廠五公里內的一位居民說:「在人類歷史上,從沒有出現過像我們這一代這樣把有毒物質留給下一代的情況。」

2. 德國梅克爾總理的廢核宣言:「即便日本這樣的高科技國家,都無法避免核災的風險,如果政治家有這個認知,就該負起責任。」

同時,台灣政府一直怠忽職守,未創造與經營一個電力、石油的公平競爭的投資和經營的環境,縱容單一公司浪費、舞弊、汙染環境、危害公共安全,甚至要脅政府經濟成長與民生用電、用油的消費權益,本版在此譴責這樣一個無能而不知檢討的政府。

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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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兩種選擇,你願意選擇一星期停電一天?還是選擇留一公噸萬年不化的核廢料給後代子孫?

如果只有兩種選擇,你願意選擇一星期停電一天?還是選擇在你家隔壁挖一個三百公尺深的洞擺個一公噸萬年不化的核廢料?

如果只有兩種選擇,你願意選擇沉默?還是起身出聲反對核能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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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是知識問題?還是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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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1/today-o2.htm

看德國對核電如何講道德

蔡岳勳

文化部長龍應台曾說:「核四是知識問題,不是道德問題。」後來引起許多不同的爭辯與議論。但龍部長曾長期旅居德國,也是德國公民的媽媽,應該瞭解,核能爭議在德國有相當久的歷史背景,也應該至少知悉,德國政府在決定廢核政策前,召集了社會各界專家與領袖組成道德委員會(Ethic Commission for a Safe Energy Supply),公開對話討論德國核電的存廢立場,並做成後來德國政府據以宣布廢核政策的最終報告書過程。

在二○一一年三月福島核災後,德國梅克爾總理召集了德國各領域、立場不同的專家學者(涵蓋社會、政治、宗教、經濟等),並由德國前環境部長與德國研究基金會主席(DFG,相當於我國的國科會),共同擔任此一道德委員會的主席,進行德國是否應該廢核的討論與爭辯,尤其聚焦在德國未來能源政策的道德、永續發展的重要問題上。

道德委員會的討論除了公開外,亦透過現場直播,讓德國人民可以瞭解,經過近兩個月的討論,道德委員會在二○一一年五月底發表了最終報告書,建議德國廢核進行未來的能源轉換,而梅克爾政府也隨即宣布二○二二年廢核的政策。

再次細讀這份最終報告書的內容,值得令人注意的,倒不是這種社會賢達召開國是會議的過程(台灣不也召開過許多次),而是裡面所呈現出來的深層討論內容。我們需要瞭解德國這個道德委員會的成員,對於核能利用的立場差異非常大,但經過爭論,這份最終報告書最終總結了,決定未來德國核能發展的道德立場有兩點基石,就是永續性與責任,不僅需要思考人類發展與自然間的關係,也需要考量,社會發展留給下一代的負擔與資產是什麼?

道德委員會進而就以下幾個重要問題進行利用核電爭論:風險、氣候變遷、能源安全、成本效益、財務負擔、國家競爭力、研究與創新、避免進口能源依賴等。

在風險的部分,這份最終報告也指出人類現階段對於核能科技掌控與風險評估是有問題的,科技有其極限,但一旦發生核災的損失衝擊遠超過其所帶來的益處,而福島核災的經驗也證明了這點。而在道德委員會內部,原本反核與擁核對於風險與效益的對話沒有交集,但隨著討論的進行,逐漸形成交集是,如果核能的風險如此巨大,也無法通過道德的檢驗,其他的能源能夠替代嗎?德國是否有能力進行如此大的能源轉型?代價是什麼? 益處又是什麼呢?

經過道德委員會深入的辯論,最終報告書的結論是,奠基於德國現有的基礎,在短期間廢核進行能源全面轉型是可能的,但需要的是整個社會全體同意並承擔這樣的發展方向與努力。道德委員會在其最終報告書裡面,仔細的檢視了德國廢核後應如何發展所需的政策與科技方向,除了同意廢核的發展方向,是正確的德國永續發展未來,並做出了相當具體的建議措施。

但這一切建議措施的前提是,德國全民必須同心合作,無論是政治法律、經濟或是科技,必須全面整合,共同承擔這樣的發展方向,才有可能達成。

許多能源政治或是經濟學者稱德國的廢核轉型,是一場豪賭。但不管是否賭贏賭輸,我們都能看到德國在歷經數十年來擁核廢核的爭辯後,社會深層的討論辯證出他們國家的未來方向是什麼?能源轉型的辯證,已經成為德國社會再一次全面進化改變的重要過程。德國這樣的發展未來一定還有波折,但至少,他們已經選定目標站定位置了。

我們是否也能期待相同的事情能在台灣發生呢?對於國家發展的未來方向,現在執政的政府是否能夠開放心胸,讓人民了解我們可能有的選項在哪裡?相關的道德與社會論述呢?而不是永遠的恐嚇與錯誤的資訊,或是精密的政治算計!

再這樣下去,即使公投了,無論擁核、反核在台灣社會裡面永遠沒有交集,這個議題,也只是一直持續撕裂台灣社會,更不用論我們是否能夠能有機會齊心同德,理出一個台灣未來該怎麼走下去的方向。

(作者為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2013年3月20日 星期三

十三年前,行政院長說:「核廢料是萬年無解的難題。核災萬一發生,危機處理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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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張俊雄宣佈停建核四談話內容全文

張俊雄 2013/01/28

(行政院即時新聞)日期 : 2000.10.27

        行政院長張俊雄今(二十七)日中午宣佈停建核四,談話內容全文如下:

        今天在俊雄宣佈行政院有關核四問題的決定前,讓我們先回憶一下史實:1986年前蘇聯車諾比核電廠更爆發震驚世界的核電事故,不但造成超過1萬5千人喪生,5萬人因此殘廢,至今仍有300萬的災民需要安置,最新的調查顯示車諾比的輻射量將影響人類50年。

        這個教訓使世界各國對於核能電廠,重新全面檢討、評估,身為地球村的一員,我們台灣應該要往哪一方向走呢?

        我們必須做出為台灣後代子孫,為人類唯一的地球,做出理性、負責、良知的選擇,這個選擇就是我們必須停止興建核四電廠。

        有人說:反核是意識型態掛帥,是民進黨的神主牌。俊雄想問的是:「貢寮鄉那些善良、純樸的歐巴桑,歐吉桑,哪一個有什麼意識型態?他們希望的不過是他們祖先的神主牌,可以安心的擺在一個沒有恐懼威脅的淨土,保佑世世代代的子孫平安幸福。」因此之故,核電廠的安全不只是經濟問題,而是兩千三百萬條生命的問題。停建核四的原因如下:

   一、不建核四 不會缺電

        本人必須請全國民眾摒除任何的擔心,台灣的電力供應在不建核四,又無替代方案的狀況下,到民國九十六年以前都不會缺電。根據台電公司估計,到民國九十四年、九十五年及九十六年,我們的電力仍保有19.2%、17.7% 及12.5%的備用率,甚至比過去十年來任何一年的備用率都還高。(民國八十二年只有4.2%,民國八十五年只有5.6%, 民國八十五年只有7.7% 的備用率)因此,即使在不建核四且無替代方案狀況下,至少我們仍保有七年供電無虞的環境。

二、具體可行的核四替代方案

        為供應穩定且不虞匱乏的電力,政府會積極推動經濟部替代方案的實施;開放民營電廠經營,推動電業自由化,協助排除非理性抗爭。替代方案不但能分散電力供應之風險,力圖區域電力平衡,更有擴大產業內需及增加就業的景氣效果。

三、核廢料是萬年無解的難題

        假如續建核四,在其運轉40年除役後,包括核一、核二、核三各廠總共將產生922,500桶低放射性廢料,其放射性半衰期為30年;以及7,313公噸的高放射性廢料,放射性半衰期為24,000年。針對這些問題,我們無法作最終妥善的處理。我們這一代不能自私自利到只為享用十幾、二十年核電的方便,而留下長達數萬年毒物,讓寶島變成毒島而遺害自己的後代子孫。

四、核災萬一發生 危機處理堪憂

        車諾比電廠輻射污染的地區,光是在白俄羅斯就有4 萬多平方公里,台灣有多大?台灣只有3萬6千平方公里,所以,核四不只是蓋在貢寮,核四會是全台灣每一家的鄰居!

        以台灣過去核一核二核三共發生82次的異常事故,核三更在1985年7月7日發生氣爆引起大火,後來停機1年2個月方才修復運轉而在1987年8月又再度發生失火意外,以這樣的紀錄,誰敢保證核四絕對不會發生事故呢?

        而且現在的核四廠,全世界使用這個機型,只有日本柏崎電廠,有兩組機組在運轉。這兩套機組的跳機次數是日本其他傳統核電廠的2倍。

        核電意外據說風險發生機率很低,但我們不怕「百萬」,只怕無法承受「百萬分之一」。單以核災發生時疏散措施,就足以令人憂心。假設以美國16公里的疏散半徑來做規劃,其範圍已包括台北縣市等數百萬人口,危機處理與應變之困難,不可言喻。

五、核四合約中止損失尚低於續建投入成本

        相較於核四續建再投入成本,核四合約中止損失尚可忍受且係尊重合約,並無損台灣國際商譽。核四合約中止停建損失,估計在751億元至903億元之間。

        (一) 若反應器及汽輪機均無法轉售,則停建損失約827億元 (取最低值751億元與最高值903億元之中間值)。

        (二) 若反應器及汽輪機均可轉售,則停建損失約將會 降低為476億元 (取最低值300億元與最高值622億元之中間值)。

        (三) 若決定續建核四, 據經濟部估計,則至少須再投入1,200億元,還要再加計至今仍難以估算的核廢料處置成本。

六、永續發展台灣經濟 逐漸建立非核家園

        英國自1990年以來就不再訂建新核電廠;美國更早自1978年以後就沒有核電廠的新訂單,而且取消了一百一十多座核電場計劃,其中有47座是已部分施工或已完工;德國的廢核政策,要在2021年前汰除所有核電廠,建立非核家園,並在最近(10月10日)宣布關閉一座幾乎沒有使用過的大型核電廠,正可作為我們永續發展的借鏡。

        各位知道嗎?在車諾比核能事件後,受到輻射污染的人,光是兒童就有126萬,白俄羅斯嬰兒出生率在隔年下降50%,德國新生兒死亡率增加,芬蘭新生兒的畸形比率大大提高,義大利嬰兒出生率也大大降低。這是一張從網路Down Load 下來的照片,一個媽媽和她的小兒子作最後的吻別,他原來是個活潑開朗的小孩,因為在受輻射污染的森林中玩耍,而患白血球症而離開人間。每當我看到這張照片,我就知道我們應該防止這種悲劇再發生。

        為了疼惜台灣,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是可以並行不悖的。我們無權放棄核能發電以外的選項而製造台灣無法承受之重的核廢料,特別是當具體可行的替代方案確實存在。中止核四興建的決定,是人性和理性在政府決策過程中可以獲得更大尊重的歷史性轉捩點。我們誠摯呼籲全國民眾、朝野政黨秉持國家永續發展及建立非核家園的願景,支持政府這項決定。

        最後,我再引述愛因斯坦的話:「我一生犯了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簽署那一封支持製造原子彈的信給羅斯福總統」。

        我不敢說停建核四這個決定,現在會讓所有人滿意。但我相信以後有一天,我們在面對自己的子孫時可以說:「我們曾為台灣勇敢的作出正確的抉擇」。

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流蘇、山牡丹與山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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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說台大的流蘇開花了。

我照片中的流蘇是高速公路關西休息站栽種的,不知從那邊移植來的樹栽。

「流蘇是稀有的低海拔落葉性植物,也是古老植物之一,台灣原產大漢溪流域,當地多因棲地遭破壞,族群數量銳減,目前僅見於林口台地邊坡,屬於珍稀瀕危物種,而校園內年長高大的流蘇樹,則成為全台灣提供種源的採種母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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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蘇,學名:Chionanthus retusus;屬於木犀科,流蘇樹屬;

別名:流疏樹、茶葉樹、千筋子、烏金子;每年三月至四月是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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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牡丹則是台灣低海拔丘陵常見的花,有一種悲情小說淒迷而楚楚動人的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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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和松鼠都是今天正午在十八尖山上艷陽下拍攝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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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來了四五個班級的幼稚園小朋友,拉直著嗓子在山上吶喊、追趕、跑跳,增加許多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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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流蘇、山牡丹、山芙蓉在台灣雖然不是很稀有的植物,叫得出這三種花名的人也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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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村落或栽種柑橘的山丘,常見到山芙蓉,花朵展開時是白色,合攏起來成淺紅色,客家村莊又叫它作「鬼仔花」,據說可以當作藥材入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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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

《法句經》:逝心與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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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山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 89」(1997年出版),由中國武漢大學教授吳根友釋譯的,《法句經》,在 228頁抄錄〈沙門品〉第25頌:「截流自忖,折心卻欲;人不割欲,一意猶走。」 (25)

吳根友釋譯的《法句經》,此一偈頌翻譯作「截斷欲流自思忖,守心退卻貪染欲;割棄欲望若不盡,一意猶墮地獄中。」(224-225頁)

吳教授顯然是將「折心」翻譯作「守心」。

在 228頁抄錄〈沙門品〉第31頌:「息心非剔,慢訑無戒,捨貪思道,乃應息心。」

吳教授此一偈頌翻譯作「止息心(念)並非表面剃去頭髮,怠慢鬆弛便無戒德;捨棄貪欲思念惟『道』,這樣便符合止息心念的要求。」

230頁註21解釋「息心非剔」為「即『息心非剔除心』之省稱」。

其實《法句經》卷2〈34 沙門品〉第25頌是

《法句經》卷2〈34 沙門品〉:「截流自[18]恃,[19]逝心却欲,[20]仁不[21]割欲,一意猶走。」(CBETA, T04, no. 210, p. 572, b8-9)
[18]恃=忖【宋】【元】【明】。[19]逝=折【明】,=近【聖】*。[20]仁=人【明】。[21]割=害【宋】【元】【聖】【麗-CB】。

吳教授所謂的「折心」,在《趙城金藏》、《大正藏》、《思溪藏》、《普寧藏》是作「逝心」。

《出三藏記集》卷4:「優填王照逝心女經」(CBETA, T55, no. 2145, p. 33, c28)

《佛般泥洹經》卷1:「國有賢公,名曰雨舍,雨舍公者,逝心種也」(CBETA, T01, no. 5, p. 160, b12-13)
「逝心」即是「婆羅門」的古譯。

《增壹阿含經》卷47〈49 放牛品〉:「沙門名息心」(CBETA, T02, no. 125, p. 802, a29)

《翻梵語》卷2:「沙門(應云『沙聞那』,譯曰『息心』。」(CBETA, T54, no. 2130, p. 993, b7)

「逝心」即是「婆羅門」的古譯。

只要閱讀此兩首偈頌在巴利《法句經》的對應偈頌,就可明白吳教授的翻譯問題何在。

《法句經》:一法脫過,謂妄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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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卷1〈21 世俗品〉:「一法脫過,謂妄語人,
不免後世,靡惡不更。」(CBETA, T04, no. 210, p. 566, b7-8)

佛光山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 89」(1997年出版),由中國武漢大學教授吳根友釋譯的,《法句經》,在 140頁註17提到:「一法:一心一意堅守佛法。」

吳根友釋譯的《法句經》,此一偈頌翻譯作「一心一意堅守佛法便可解脫罪過,若不信此以為此言虛妄;(此等之人)不免後來世世代代,跌入惡道,無惡不去,輪迴經歷。」(137頁)

這樣子解釋「一法」,毫無根據。

依據對應偈頌,「一法脫過」應該是「應遠離一法」,也就是「應該避免『妄語』的行為」。《法句經》「一法脫過」,「脫過」是「脫去、遠離、去除」的意思。

《法集要頌經》卷1〈9 業品〉:「應遠離一法,所謂妄語人,無惡不經歷,不免後世苦。」(CBETA, T04, no. 213, p. 781, c10-11)

《出曜經》卷11〈9 行品〉:「一法過去,謂妄語人,不免後世,無惡不更。」(CBETA, T04, no. 212, p. 668, a4-5)

巴利《法句經》:「違犯一法而說妄語、不信有來世的人,無惡不作。」(176)

《法句經》:聽我所說,撰集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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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繼續點讀《法句經》。

佛光山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 89」(1997年出版),由中國武漢大學教授吳根友釋譯的,《法句經》,在 274頁8-9行提到:「《法句經˙無常品》第一章所說的『操集佛言』,正是『收集』佛所說的偈頌部分文字。」

讀到「操集佛言」讓我大吃一驚,翻到前面幾頁,這才發現吳根友釋譯《法句經》,第一偈正是作「睡眠解寤,宜歡喜思,聽我所說,操集佛言。」(18頁)

同時,20頁註6,又再解釋「操集:收集。」

可是,《大正藏》是作「撰記」,宋、元、明藏是作「撰集」,《趙城金藏》是作「撰記」,《磧砂藏》是作「撰集」。就算吳教授手上真的有一版藏經作「操集佛言」,在註解上也應該提一下這麼多部藏經是不作「操集」的。

這一在第一首法句偈頌的「錯謬」,真是讓人張口結舌,不知所云。

《法句經》卷1〈1 無常品〉:「睡眠解寤,宜歡喜思,聽我所說,撰[6]記佛言。」(CBETA, T04, no. 210, p. 559, a10-11)[6]記=集【宋】【元】【明】。

這首偈頌是「編輯者」的「編輯按語」,不是「佛說」,也不能算是早期版本所收的偈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