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70經》卷3:「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苦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云何有身苦邊?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苦邊。云何有身集邊?謂[15]受,當來有[16]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云何有身滅邊?即此[17]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是名有身滅邊。是故當說有身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99, p. 18, b16-26)
[15]受=愛【元】【明】。[16]〔愛〕-【宋】*【元】*【明】*。[17]受=愛【宋】【元】【明】。[*16-1]〔愛〕-【宋】*【元】*【明】*。
上述所引經文「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113經作:「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在宋、元、明藏是作「謂愛,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
其實這是一個「定型句 pericope」,巴利經文的意思是「It is this craving that leads to renewed existence, accompanied by delight and lust, seeking delight here and there. 謂此愛欲是『導致當來有』、『貪與喜樂伴之而來』、『於此處、彼處,到處尋覓喜樂』」。(Yāyaṃ taṇhā ponobhavikā nandīrāgasahagatā tatratatrābhinandinī.)
我們可以在此經看到,古人有些經典的翻譯,相當忠實。例如:
taṇhā 譯為「愛」,這是十二緣起的一支。
「貪喜俱,彼彼樂著」的「喜」是 nandī.
「樂(著)」是 abhinandī.
「貪喜俱,彼彼樂著」的「貪」是rāga.
tatratatra 是「彼彼」。
此句比較清晰而準確的漢譯可以參考:
《中阿含13經》卷3〈2 業相應品〉:「謂此愛,受當來有,樂欲共俱,求彼彼有,是謂知苦習如真。」(CBETA, T01, no. 26, p. 435, c29-p. 436, a1)
類似的「定型句」可以參考《雜阿含71經》、《雜阿含123經》、《雜阿含233經》、《雜阿含344經》與《雜阿含1307經》。
《雜阿含71經》卷3:「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有身集」(CBETA, T02, no. 99, p. 18, c4-5)
《雜阿含123經》卷6:「謂當來有愛,貪、喜俱,於彼彼愛樂,是名有身集」(CBETA, T02, no. 99, p. 40, b1-2)
《雜阿含233經》卷9:「謂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集著。」(CBETA, T02, no. 99, p. 56, c6-7)
《雜阿含344經》卷14:「云何食集如實知?謂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是名食集,如是食集如實知。」(CBETA, T02, no. 99, p. 94, c3-4)
《雜阿含1307經》卷49:「何等為色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世間集」(CBETA, T02, no. 99, p. 359, b2-3)
經文:「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依《中阿含13經》與巴利經文而訂正為「謂愛,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訂正後,《雜阿含70經》的經文為:
《雜阿含70經》卷3:「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有身苦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云何有身苦邊?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苦邊。云何有身集邊?謂愛,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云何有身滅邊?即此愛,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是名有身滅邊。是故當說有身邊、有身集邊、有身滅邊。』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關於「有身滅邊」的經文:「即此愛,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可以將修飾「愛」的「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暫時移去,全句就成為「即此愛,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也就是說:「即此愛無餘斷、無餘吐、無餘盡、無餘離欲、無餘滅、無餘寂、無餘沒」,「無餘斷」意即「斷盡無餘」,「無餘吐」意即「吐盡無餘」,「無餘盡」意即「除盡無餘」,「無餘離欲」意即「欲離盡無餘」,「無餘滅」意即「滅盡無餘」,「無餘寂」意即「完全寂滅無餘」,「無餘沒」意即「完全消失無餘」。
請參考下一篇相關論文:
溫宗堃、蘇錦坤,(2011),〈《雜阿含經》字句斠勘〉,《正觀雜誌》57期,37-117頁,南投縣,台灣。
http://www.tt034.org.tw/pdf/96list_frame.htm
20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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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我留意到「受」及「當來有愛」:
跟底下這些同樣提到「受」及「當來有愛」的出處相較:《雜阿含70經》卷3:「云何有身邊?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邊。云何有身集邊?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名有身集邊。云何有身滅邊?即此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寂、沒,是名有身滅邊。」(CBETA, T02, no. 99, p. 18, b19-24)
- 《雜阿含71經》卷3:「云何有身?謂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有身。云何有身集?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有身集。云何有身滅?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是名有身滅。」(CBETA, T02, no. 99, p. 18, c2-6)
- 《雜阿含123經》卷6:「何等為有身?謂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云何有身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於彼彼愛樂,是名有身集。云何有身滅?謂當有愛,喜、貪俱,彼彼愛樂無餘斷、捨、吐、盡、離欲、寂、沒,是名有身盡。」(CBETA, T02, no. 99, p. 40, a29-b4)
- 《雜阿含1307經》卷49:「何等為世間?謂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受陰、想受陰、行受陰、識受陰,是名世間。何等為色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世間集。云何為世間滅?若彼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無餘斷、捨、離、盡、無欲、滅、息、沒,是名世間滅。」(CBETA, T02, no. 99, p. 359, a29-b5)
因為「當來有愛」是《雜阿含》的「定型句」,T1547《鞞婆沙論》也出現多次;假如《雜阿含70經》此處要更改句型,我們是要謹慎考慮其修訂之必要性的。倘若真的要改,除了照你說的改句型(這手術複雜一些),也可以按其他出處的用字慣例把「受」拿掉就好了(這手術簡單多了)。
Maha 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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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ha,
是的,如你所說,在《雜阿含經》的「句例」裡,除了《雜阿含70經》作「謂受,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之外,其他「句例」都作「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因此,直接將「受」字當作冗字刪去,來得簡單明白,又無須更動太多處經文。但是,當考量「經義詮釋」上如何解釋這一句,也許會有不同的想法。
如果只刪去「受」字,經文成為「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從此處的標點來看「經義」,可以有兩種解釋。
第一種是,所謂「集」就是「俱起、俱生的『當來有愛、貪、喜』三項」,在句子結構上,我們必須釐清:「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樂著」是一句,還是兩句?各句的主詞、動詞又是什麼?(例如說,「彼彼樂著」的主詞是什麼?如果詮釋成主詞是「彼彼」,動詞是「樂著」,那麼「彼彼」在「經義」上怎麼解釋?)
第二種是,所謂「集」就是「當來有愛」一項,留下來的問題是「當來有愛」如何詮釋?是「當來的『有愛』」?還是「當來有的『愛』」?在句子結構上,「貪、喜俱」的主詞、動詞是那幾個字?「彼彼樂著」的主詞、動詞又是那幾個字?
我們看一下《雜阿含71經》、《雜阿含123經》、《雜阿含233經》、《雜阿含344經》、《雜阿含1307經》都是在解釋「身集」、「食集」、「世間集」、「色集」,閱讀經文後,試問「世尊的教導裡,造成『身集』、『食集』、『世間集』、『色集』的是什麼?標點是否恰當地反應此一『經義』?」更重要的,是反省那一種解釋、校勘、標點,比較能夠反映對應經典的巴利經文?
基本上,我是從「經義詮釋」與「漢巴對照」的立場來談,在「是非對錯」上,在「句義」的斟酌上,「多數」不見得絕對可靠。
我們先集中在《雜阿含1307經》上:
《雜阿含1307經》卷49:「何等為世間?謂五受陰。何等為五?色受陰、受受陰、想受陰、行受陰、識受陰,是名世間。何等為色集?謂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是名世間集。云何為世間滅?若彼當來有愛,貪、喜俱,彼彼染著無餘斷、捨、離、盡、無欲、滅、息、沒,是名世間滅。」(CBETA, T02, no. 99, p. 359, a29-b5)
何者為「色集」?在巴利《尼柯耶》與漢譯《阿含》中解釋得完全一致, 這是十二緣起的一支:「愛 taṇhā」。
《雜阿含42經》卷2:「云何色集如實知?[2]愛[3]喜是名色集」(CBETA, T02, no. 99, p. 10, a13-14)[2]愛=受【宋】*【元】*【明】*。[3]喜+(樂)【宋】【元】【明】。
單卷本《雜阿含27經》卷1:「何等色習如本知?愛習為色習,如是色習為知。」(CBETA, T02, no. 101, p. 499, a2-3)
《七處三觀經》卷1:「何等為色習如本知?愛習為色習,如是色習為知。」(CBETA, T02, no. 150A, p. 875, b20-21)
《舍利弗阿毘曇論》卷10〈非問分〉:「云何比丘知色集?如比丘以愛集知[11]色。」(CBETA, T28, no. 1548, p. 597, b15-16)[11]色+(集)【宋】【元】【明】【宮】。
對應經典 SN 22.57 也是同樣的敘述。
《雜阿含41經》卷2:「云何色集如實知?於色喜愛,是名色集」(CBETA, T02, no. 99, p. 9, b13-14)
《雜阿含60經》卷3:「[5]愛喜集是色集」(CBETA, T02, no. 99, p. 15, b15-16)
[5]愛=受【宋】*【元】*【明】*。
所以,世尊在《雜阿含70經》解說的「色集」正是十二緣起的「愛」支,而不是五蘊的「受」。
如此,比對《中阿含13經》與巴利「定型句」,可以知道造成「身集」、「世間集」、「色集」的正是「貪愛 taṇhā」,而此「貪愛 taṇhā」是導致「受當來有、貪喜俱,彼彼樂著」,「彼彼樂著」的主詞是「貪愛 taṇhā」,「受當來有、貪喜俱」的形容詞(子句)也是形容「貪愛 taṇhā」。
《中阿含13經》卷3〈2 業相應品〉:「謂此愛,受當來有,樂欲共俱,求彼彼有,是謂知苦習如真。」(CBETA, T01, no. 26, p. 435, c29-p. 436, a1)
(Yāyaṃ taṇhā ponobhavikā nandīrāgasahagatā tatratatrābhinandinī.)
「但是,經文究竟該作「受當來有」呢?還是「當來有」呢?
基本上,以漢巴句義,以及菩提比丘的譯文:It is this craving that leads to renewed existence, 和《中阿含13經》卷3〈2 業相應品〉:「謂此愛,受當來有」,仍然以「受當來有」為合適。
你所提及《鞞婆沙論》的譯文作「當來有愛」,
《鞞婆沙論》卷8:「當來有愛是習、是習諦,餘愛及餘有漏法雖習,非習諦。當來有愛滅是盡、是盡諦。餘愛及餘有漏法滅雖盡,非盡諦。」(CBETA, T28, no. 1547, p. 470, b22-24)。
此句玄奘譯為「招後有愛」,相當於「『受當來有』的愛」。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7:「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CBETA, T27, no. 1545, p. 397, b5-7)
2013.03.23, PM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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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Maha,
你提及:
我在想,假如《雜阿含經70經》的「謂受」及「即此受」的「受」是指前述的「五受陰」(由於「五受陰」而導致「當來有愛」),不知這樣是否說得過去?
我想,經文的「五受陰」是 SN 22.22 的
Rūpupādānakkhandho, vedanupādānakkhandho, saññupādānakkhandho, saṅkhārupādānakkhandho, viññāṇupādānakkhandho
對應於「受」的巴利經文是「upādāna」,對應於「蘊」的是「khandho, khandha」,所以「受受陰」是「vedanupādānakkhandho」,第一個「受」是五蘊的「受vedanā」,「陰」是「khandho」,第二個「受」字是「upādāna」,在水野弘元的《パ-リ語辭典》是解釋作「n. [upa-à-dà-ana] ① 取, 取著, 執著. ② 燃料. -kkhandha 取蘊.」,也就是說「五受陰」的另一種譯名為「五取蘊」。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78:「答如契經說,生苦、老苦、病苦、死苦、非愛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一切五取蘊苦,是名苦聖諦。」(CBETA, T27, no. 1545, p. 402, b7-9)
說「集」是「執取」,雖然不是「全無道理」,可是,這樣的說詞缺乏「經證」。
2013.3.24, AM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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