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則富,(2016),《巴利語佛經譯注:增支部(一)》,聯經出版社,台北市,台灣。
-------如附圖,《中阿含11經》有一段經文,雖敘說 A 如「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少水中」,作惡果「必墮地獄」;而 B 「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恒水中」,作惡果「必受苦果現法之報」。
經文所描述的 A 是:「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如是,不行梵行不得盡苦」。而 B 是:「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如是,修行梵行便得盡苦。」
以我讀來, A「不行梵行不得盡苦」與 B「修行梵行便得盡苦」;兩者只是從正面描述與負面描述,兩者並無不同。
----
藉助對應經典《增支部3.100經》砍此兩種敘述是怎樣的風貌:
莊春江老師:【A 對什麼樣的人,即使所作的少量惡業,也導致他到地獄?】,【B 對什麼樣的人,就像那樣所作的少量惡業,成為在當生中能被感受的,看起來像也無微少的,如何還有許多的?】
元亨寺版::[A 如何人所造之惡業雖少量,仍可導彼於地獄?],[B 如何人所造之少量惡業,雖與其完全相同,於現法受(異熟),於(未來)亦不現少量(異熟),惟起多(業之異熟)而已耶?]
----
關則富老師的翻譯,顯得比較清晰而字句通順:
【 比丘們!有人可能如此說:「人怎樣造業,就怎樣承受它」。若是這樣,就不會有梵行的實踐,也見不到完全滅苦的機會。
但是,有人可能如此說:「這人造作應怎樣感受的業,就怎樣承受它的果報」。若是這樣,就會有梵行的實踐,也可見到完全滅苦的機會。
在這世上,有的人雖造少量的惡業,此業也會將他帶入地獄。
然而,在這世上,有的人造同樣少量的惡業,卻在此世感受果報,來世連少許果報也不會顯現,何況眾多果報?】
----
帖主用日常語句轉述此經大意:
如果執持定業必受定報,過去的惡業一定要完全消耗之後,才能解脫;這樣子的主張如果成立的話,「梵行」就失去意義,也無法「究竟解脫」。
應執持「定業有可能受定報」,如果未修梵行,過去的惡業就一定會導致相應的果報;如果修梵行、修三十七道品,過去的惡業就不會在此世之後顯現(此生已盡,不受後有);但是,此一世仍有可能受到一些後果(例如,吃不潔食物仍會拉肚子,刀砍仍會流血受傷)。
----
《中阿含11經》:「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如是,不行梵行不得盡苦,若作是說,隨人所作業則受其報。如是,修行梵行便得盡苦。所以者何?若使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猶如有人以 兩鹽投少水中,欲令水鹹不可得飲。於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少水鹹[11]叵飲耶?」
答曰:「如是。世尊!所以者何?鹽多水少,是故能令鹹不可飲。」
「如是,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
「復次,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恒水中,欲令水鹹不可得飲。於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恒水鹹[11]叵飲耶?」」(CBETA, T01, no. 26, p. 433, a14-b7),[11]叵=不可【宋】【元】【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