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生活明信片:學術風氣


1. 2000年初,聽到中國學術界有結黨,各辦一兩個刊物,甲在自己的甲期刊錄用乙的論文,乙再在自己的乙期刊錄用甲的論文,這叫互相標榜,協同抬舉。
2. 聽說西元2000年之前,期刊先審你的稿件,通過以後,期刊會通知你匯款給期刊,這是「稿件刊出費」,不知近來如何?
3. 剽竊稿件的事層出不窮,據說有期刊審稿時,發給甲教授審稿,甲教授或者給惡評,或者要原作者大幅修改。這混亂期間,甲教授就趁機在自己的期刊圈子搶先發表了此篇被審文章的論點(或引申自此論點的修正觀點)。害得中國投稿者人人自危。
4. 友鄰有人提到他最近的做法,初稿跟初校先擺十幾個暗樁,或者是重要論證的理據故意不給出處,或者故意給不對的出處,到第三校及出稿最終審核時再改正。膽敢盜用的人會中標而出醜。
5. 上一則方法,如果自己是大神的話,還可以試一試,如果自己尚屬青澀的作者,則此一方法在台灣期刊完全不適用。因為責任編輯很快就可抓出問題點,台灣期刊的責任編輯不會被這種問題蒙混過關。
6. 據說有人會偷學術研討會的稿,所以有一些學術研討會已經容許作者只給綱要 (handout),而無須像正式論文須每一樁都立得中規中矩。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