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中華大藏經》414頁,下欄,倒數3-5行,
「本如酒醉 四句讚 龍脇拔毒箭
尼瞿陀 劫賓入涅槃 讚大聲聞
婆耆奢滅盡」
,這三行七句為「攝頌」。)
【攝頌】:
《佛光大辭典》與《丁福保佛學大辭典》未收錄「攝頌」詞條。
《雜阿含》、《中阿含》、《長阿含》、《增一阿含》等四阿含並未出現「攝頌」兩字,卻出現60首上下的攝頌。
因此,有必要解釋攝頌的功能。
簡單地說,「攝頌」是從涵蓋(對應)的內容取「代表字」當「提詞」來幫助記憶。最常見是「集合十字作為攝頌,每一字都代表一部經,這是涵攝十部經的攝頌」,也有「涵攝 11, 12, 15部經的攝頌」,或「涵攝 5, 9 部經的攝頌」,至於「涵攝單一的一部經的攝頌」就稱為「內攝頌」。也有攝受「單一的一首偈頌的攝頌」,或「十章品名的攝頌」。
絕大多數的「攝頌」是偈頌,目前僅在梵文《長阿含經》發現過少數幾首「長行」的「攝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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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分教(或九分教)中,有「祇夜(Geyya)」與「優陀那(Udāna)」,[1] 此兩者與攝頌會因「功能疑似」或「讀音類似」而產生混淆。
巴利「優陀那Udāna」源自「ud (out 出) + an (to breathe 呼吸)」,本義為由於喜、悲等強烈感觸,所抒發出來的感嘆(通常為詩句形式), [2] 如《雜阿含 64經》「世尊歎優陀那偈:『法無有吾我,亦復無我所...』」。[3] 在無著比丘 “udāna”文中,指出巴利文獻明確記載敘說“udāna”的,除了佛陀之外,還有天、國王、婆羅門與剎帝利等等。[4]
巴利「攝頌Uddāna」則源自「ud + da (to bind)」,《巴英字典》的解釋為:「攝頌位於一組約為十經的經文之後,列舉各經的經名」。[5] 如梁、真諦譯的《決定藏論》「欝陀南(梁言持散)」,《翻譯名義集》「蘊馱南。此云集施頌。謂以少言攝集多義。施他誦持」,[6]「持散」的譯語或「以少言攝集多義」隱約與「Uddāna」的字源呼應。攝頌出現於漢、巴佛教文獻的「經、律、論」中,並不限定於含攝經文,攝頌的字詞也不一定是經名,但是由此可見兩者字源不同,意義也不同。[7]
祇夜(Geyya)漢譯又譯為「重頌、應頌、結頌」。漢譯論典中,此類文體為先有長行(散文),後有結頌,此頌以韻文、詩句形式再一次敘述長行的法義,或許這就是古德譯為「重頌」的本意。如《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謂諸經中依前散說契經文句,後結為頌,而諷誦之,即結集文、結集品等。如世尊告苾芻眾言:『我說知見能盡諸漏,若無知見能盡漏者,無有是處。』世尊散說此文句已,復結為頌。而諷誦言:『有知見盡漏,無知見不然;達蘊生滅時,心解脫煩惱。』」[8]
又如《瑜伽師地論》:「謂非直說,是結句說。或作二句、或作三句、或作四句、或作五句、或作六句等,是名諷頌」[9] 、《大智度論》「諸經中偈名祇夜」。[10]
經文中「結頌」的例子,如《雜阿含470經》經文在長行之後,又以偈頌將經中要項再諷頌一遍:
「多聞於苦樂,非不受覺知;彼於凡夫人,其實大有聞;
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捨,不順亦不違;
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於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現法盡諸漏;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11]
又如《雜阿含265經》的例子: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
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周匝諦思惟,正念善觀察;
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於此苦陰身,大智分別說;
離於三法者,身為成棄物;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
永棄丘塚間,如木無識想;此身常如是,幻偽誘愚夫;
如殺如毒刺,無有堅固者;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
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12]
此類「在單一經中重宣此義」的經文,應是屬於十二分教中的「祇夜、重頌」的範疇。印順法師對祇夜的解說有下列四種說法。
一、祇夜即是攝頌,如說:
「修多羅相應教集成(審定、編次)後,為了便於憶誦,『錄十經為一偈』,就是世俗偈頌而不礙佛法的『祇夜 geyya』。『修多羅』與『祇夜』,就是王舍城原始結集的經法。」[13] 「祇夜,本來是世俗的偈頌。在(法與律)修多羅集出以後,將十經編為一偈頌,以便於記憶,名為祇夜。」[14]
「原始結集的過程中,起初是:長行的『修多羅』,隨類相應而編為四部:『道品相應』、『蘊相應』、『處相應』、『因緣(界等)相應』。『修多羅』的『錄偈』──錄十經的名目為一偈,這種『結集文』,名為『祇夜』。」[15]
二、祇夜相當於《雜阿含經》的〈八眾誦〉或《相應部》的〈有偈品〉,如說:
「初期集成的祇夜,是〈八眾誦〉。」[16]「《雜阿含經》的有偈部分,與《相應部》的〈有偈篇Sagātha-vagga〉相當,覺音是解說為祇夜的。《雜阿含經》的蘊、處等相應部分,是原始的「相應修多羅」。如初期的阿毘達磨──說一切有部的《法蘊足論》,赤銅鍱部的《分別論》,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毘曇》,分別的論題就不外乎這些相應。這樣,《雜阿含經》的有偈部分,可能就是早期的祇夜!」[17]
三、祇夜意指「結集文」與「結集品」,「結集文」為攝頌,「結集品」為〈有偈品〉,如說:
「攝十經為一偈,就是名為祇夜的『結集文』。...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論內容,就是先說的,『又依八眾說眾相應』,但別有部類的『結集品』,是《雜阿含經》的『眾相應』──〈八眾誦〉,與〈相應部〉的〈有偈品〉相當,與先說『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拕南頌』是不同的。這就是《大毘婆沙論》所說,『祇夜』有『結集文』與『結集品』的差別。」[18]
四、祇夜意指「重頌」,先說長行,再以韻文、詩句敘述長行的法義,如說:
「祇夜,是歌頌,重頌,以歌頌重說,使意義更明白些,所以意譯為『從後說現』,『從後現譬說』。」[19]
上述四種說法並不一致,由此可見,漢譯佛教文獻對「祇夜」的適用範圍,有時解釋得較寬,有時較窄,並不一致。此處我們暫不深究「祇夜」的確切意義,而僅探討攝頌與十二分教(或九分教)之「祇夜」的差異。
在巴利文獻方面,Jayawickrama 指出在巴利註釋書中,Geyya 泛指「帶有偈頌的經典」,[20] 也就是說,不一定要帶有「重宣此義」的經典才稱為「祇夜」。
Hartmann 認為:「攝頌傾向於是容易記憶的偈頌,通常顯示出不完整的詩韻,在連音(Sandhi) 與字型有較大的自由度。在字型方面,至少有一部分的拼字顯示是從中印度語轉寫而來。」[21]不過也有學者在與筆者的私人通信中指出,有當代著名的偈頌詩韻(metric)專家認為攝頌也遵循詩韻,不是全然地未押韻。
學者專家對於攝頌是否符合詩韻容或有不同意見,稱攝頌(uddāna)為偈頌(verse)的形式是沒有爭議的,只不過在 Hartmann所報告的梵文攝頌卻出現了兩首形式為長行的「攝頌」,這一現象有待進一步觀察。[22]
也許「祇夜」的原本意義尚待深入考察,而暫時沒有定論。但是,作為「見名憶本」的攝頌與十二分教(或九分教)的「祇夜」或「優陀那」是有明顯區別的。
筆者以為,「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為依世尊教法的體裁或議題所作的結集分類,而攝頌只是用來「見名憶本」,[23] 甚至如白瑞德所指出的:「大部分巴利經典的攝頌都不符合偈頌詩韻的最低要求,也因此被(近代西方學者)稱為『打油詩』。」[24]
基本上,在漢譯經典辨別攝頌的方法是,攝頌通常位於一經結束的定型句之後(例如,在經文「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25]之後 ),而且在此偈頌之前不會有「即說偈言」的字句,意味著此頌本來就不含在經文之中,一般而言,攝頌只是各個「提詞」的組合,沒有完整的意涵。「重頌」為重複偈頌前面「長行」宣說過的重點,具有完整的詩頌格律,[26] 整首偈頌表達完整的意涵,通常位於一經的「流通分」之前,部分「重頌」之前有「即說偈言」[27]的字句, 意味著此頌在經文之內。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所謂「內攝頌」,其特性近似攝頌,位於經文結束的定型句之後,不過此攝頌只含攝一部經的經文。例如《雜阿含58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陰、根、陰即受,二陰共相關;名字、因、二味,我慢、疾漏盡』」,[28] 此一攝頌在經文結束的定型句之後,顯然未宣說某種法義,而只含攝《雜阿含58經》一經的要項。印順導師的註解為:「此頌是『內攝頌』,攝一經十問之義,與攝十經為一頌不同。」[29]
[1] 如《雜阿含1138經》「修多羅、祇夜、受記、伽陀、優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目多伽、闍多伽、毘富羅、阿浮多達摩、優波提舍」(CBETA, T02, no. 99, p. 300, c5-8),為十二分教的名目。《中部尼柯耶,22經》提到「修多羅、祇夜、記說、偈陀、優陀那、如是語、本生、未曾有法、毗富羅」(MN 22 at M i 133,24),此為九分教的名目。
[2] Pali-English Dictionary(PED, 巴英字典),(1925),解釋 udāna 為「an utterance , mostly in metrical form, inspired by a particular emotion, whether it be joyful or sorrowful」(134頁)。
[3] 《雜阿含64經》(CBETA, T02, no. 99, p. 16, c6-8),對應的巴利經典為 SN 22.55 Udāna 。
[4] Anālayo, Bhikkhu, (2008a),381頁, note 1 。
[5] Pali-English Dictionary(PED, 巴英字典),(1925),「The Uddāna gives, at the end of each group, the titles of the Suttas in the group」(135頁)。筆者不贊同「攝頌來自經名的看法」,對此敘述有所修正。
[6] 《決定藏論》:「欝陀南(梁言持散):『執持本分明,種本非是事;身受無識定,亦非氣絕者。」(CBETA, T30, no. 1584, p. 1018, c9-11)。《翻譯名義集》(CBETA, T54, no. 2131, p. 1137, b2-3)。
[7] 參考本文第九節〈攝頌、經題與經名〉。
[8]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CBETA, T27, no. 1545, p. 659, c21-27),此引文所舉的例子似乎為《雜阿含263經》「佛告諸比丘:『我以知見故,得諸漏盡,非不知見。」(CBETA, T02, no. 99, p. 67, a23-24),巴利對應經典為《相應部尼柯耶》SN 22.101: “Bhikkhus, I say that the destruction of the taints is for one who knows and sees, not for one who does not know and see.” (Bodhi, Bhikkhu, 2000, pp. 959, line 18-20). 漢巴兩經都沒有《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所引的「重頌」。
[9] 《瑜伽師地論》(CBETA, T30, no. 1579, p. 418, c9-11)
[10] 《大智度論》(CBETA, T25, no. 1509, p. 306, c25)
[11] 《雜阿含 470經》(CBETA, T02, no. 99, p. 120, b6-13)
[12] 《雜阿含 265經》(CBETA, T02, no. 99, p. 69, a16-b3)
[13] 印順導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246頁)。
[14] 印順導師,《印度佛教思想史》(35頁)。
[15]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19頁)。
[16] 印順導師,《華雨集第四冊》(231頁)。
[17]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19頁)。
[18] 《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 22~23頁)。
[19] 印順導師, 《華雨集第三冊》(291頁 ),《妙法蓮華經玄義》「祇夜者名為重頌」(CBETA, T33, no. 1716, p. 752, c8) 「若頌直說脩多羅者,名為重頌,祇夜經也。」(CBETA, T33, no. 1716, p. 752, c13-14)
[20] Jayawickrama (1959:12): ‘commentary of Majjhima-nikāya Ps II 106, sabbampi sagāthakatakaṃ suttaṃ geyyan’ti veditabbā. It should be understood that all discourses with verses are “geyya”.’
[21] Hartmann,(2004),page 123,line 24-27. “Uddānas tend to be in verse which facilitates their memorization, often displaying the metrical licence and the usual liberties with regard to sandhi and word forms which are, at least partly, to be explained by the transformation of texts originally composed in (a) Middle Indic language(s).”
[22] Hartmann,(2004),page 123,line 27-28, “Therefore it is not clear why the first two of the six uddānas available so far are in prose.” 此段敘述提及有兩首攝頌是長行,第二首長行同時存在有一首偈頌含攝相同的經文。
[23] 《分別功德論》(CBETA, T25, no. 1507, p. 32, b2-5)
[24] 白瑞德,Bucknell,(2007),page 28,line 24-25, & note 73. “Most Pāli uddānas barely satisfy even the minimal metrical requirements and therefore well deserve the description ‘doggerel’” . Rhys Davids 與 William Stede 合編的《巴英字典Pali-English Dictionary(PED)》,(1925),解釋 uddāna時,稱此為「一種(類似)打油詩的偈頌 in a sort of doggerel verse」。(page 135)
[25] 例如《雜阿含68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之後,為攝頌「受與生及樂,亦說六入處;一一十二種,禪定三昧經」(CBETA, T02, no. 99, p. 18, a21-25)。此一「定型句」,漢地講經者一般稱為「流通分」。如印順導師(2000),20頁:「略分序、正、流通三分。敘述一期法會的因由,名序分。正式開顯當經的宗要,名正宗分。讚歎或囑累流通到未來,名流通分。」
[26] 通常漢譯的「重頌」(或「結頌」)並未依漢詩的詩韻翻譯,而只譯為「字數整齊的句式」,各句並未講究平仄與押韻;而巴利對應經典中的「重頌」,則帶有詩韻。漢譯經論有稱結頌或偈頌為「祇夜」者,如《大智度論》:「諸經中偈,名祇夜」(CBETA, T25, no. 1509, p. 306, c25)。當代學者則認為《中部尼柯耶註》主張「兼有偈頌與長行的文體為祇夜」,並不稱此文體中的偈頌為「祇夜」,例如 Jayawickrama (1959:12): ‘commentary of Majjhima-nikāya Ps II 106, sabbampi sagāthakatakaṃ suttaṃ geyyan’ti veditabbā. It should be understood that all discourses with verses are “geyya”.’ 他在文中建議「『geyya 祇夜』或許是一種古印度的文體,偈頌是固定不變的,長行可以是即興增減的」。也就是說,並非為了「重宣此義」而說此偈,這是「長行為主、偈頌是附加的」;而是長行依「偈頌」而隨宜講說,這是「偈頌為主、長行是彈性變動的」。他在文中也建議「在佛教長期的口誦傳承過程中,或許『geyya 祇夜』的本義已經被遺忘了」。Jayawickrama 認為祇夜可能與ākhyāna有關,ākhyāna是一種從吠陀時代以來的文體,這種文體有固定的偈頌,而伴隨著一些敘述,但是這些敘述的長行(散文)是比較即興式而自由發揮的。就像我們見到的巴利本生故事的結集,原本只是偈頌(《本生經》),然後在稍後的年代附加上一個故事(《本生經》的註釋書)。筆者以為,Jayawickrama (1959) 所指稱的與ākhyāna文體相仿的 geyya,與漢譯佛典中「重宣此義」的「重頌」,兩者的意涵並非完全相同。
[27] 例如《雜阿含470經》「世尊即說偈言」(CBETA, T02, no. 99, p. 120, b24-25)。
[28] 例如《雜阿含58經》 (CBETA, T02, no. 99, p. 15, a29-b3)。
[29] 印順導師,(1983),《雜阿含經論會編(上)》,1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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