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用選票審判隸屬行政院的公投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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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大家所預料的,隸屬行政院的公投審議委員會以12:4票否決了 ECFA 公投的訴求。

在 ECFA 無法取得全民共識的今天,逼得總統馬英九要上電視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辯論 ECFA 政策,國民黨主政的台灣政府不但不尋求借由公投來證明他的正當性,反而橫加阻撓,真是民主政治的恥辱。

相當諷刺的,由人民選出來的政府否決了人民要對攸關自己利害的重大事務表達意見的訴求。

下一段藍色字體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libertytimes.com/2010/new/jun/4/today-fo3.htm

不過,台聯這項獲得十萬餘人連署的公投提案,最終仍無法突破藍營主導的公審會封鎖線,廿一位公審會委員,有十九人出席,兩人請假,但會議主席趙永茂未投票,委員丁仁方因先行離席領而未投、視為棄權,江明修也有領票,但未圈選,視為無效票,最後投出十六票,十二票主張駁回,僅委員陳敦源、楊婉瑩、陳妙芬與郭林勇四人反對駁回。

以下是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委員名單:讓歷史紀錄下這一次駁回公投的例子吧!總要有人在歷史留名的。這些現任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成員是:

投票結果轉載自:

http://www.plurk.com/p/5k4eu4

主任委員:趙永茂 (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兼社會科學院院長)未參加投票

駁回ECFA公投的委員:

趙梅君 律師

陳媛英 考試院保訓會處長

何旭苓 律師

隋杜卿 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吳永乾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兼終身教育學院院長

朱新民 政治大學外交系教授

胡祖慶 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蕭高彥   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所研究員

游清鑫   政治大學政治系教授,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

紀俊臣   銘傳大學觀光系教授

廖元豪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蕭全政 台大政治系教授

支持ECFA公投的委員:

陳敦源

楊婉瑩

郭林勇

陳妙芬

廢票

江明修

先行離席而未投票

丁仁方

請假

李佩珊

廖達琪

得到2000年諾貝爾和平獎的『無國界醫師組織』的創辦人科什納醫生,2003年對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學生說:

『救傷治病,但三緘其口,一任無辜的孩子和平民死去,我認為這等同於同謀犯罪。所謂中立,對不公不義或是保持沉默,或者漠視,這就是共謀。我們有責任,不能袖手旁觀,應該把它說出來。』

科什納醫生這一段話,台灣人應該以此反省。

如果我們容忍國民黨一意孤行,連人民表達自己聲音的機會都不給,那麼台灣的民主可能要退回到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年代。

在此我懇求你,不管你是藍的,還是綠的,不管你贊成 ECFA 還是反對 ECFA,對剝奪人民公投權利的政府,應該公開譴責,並且用手上這張選票表達心中的失望!

德國的 Marin Niemoeller 在提及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德國人民容忍與默許納粹黨人攫取政權時說:

『在德國,當他們對付共產黨時,我未起而反對,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他們又對付猶太人,我未起而反對,因為我不是猶太人。他們接著又對付貿易聯合會(Trade Unionist),我不是貿易聯合會員,我也未起而反對。他們對付天主教徒,我未起而反對,因為我是新教徒。最後他們對付我時,已經沒有多少人留下來爲我起而反對了。』

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libertytimes.com/2010/new/jun/3/today-o1.htm

公審會公審公投權?

◎ 周倪安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最遲在六月三日晚間九點前,將投票決定准駁由台聯代表領銜提出的ECFA公投案。根據公審會主委趙永茂表示,公審會將討論三項重點:一、公投案是否符合重大政策複決?二、命題語意上有無前後矛盾?三、命題內容是否涉及租稅與投資?

筆者在此有幾點要表達:

一、 政府幾乎用盡我們納稅人的錢做鋪天蓋地的宣傳,說簽了ECFA要幫助人民做生意,說不簽會變成北韓第二,試問,ECFA若非國家重大政策,為何要動員納稅人的錢?許多政府單位甚至已動用到第二預備金做宣傳。問題在馬政府身上。

二、 語意前後矛盾?跟什麼矛盾呢?題目跟提案人的立場嗎?還是跟國民黨訂出來的鳥籠公投法矛盾?他說公投法的門檻過高是個問題,這個公投法如果是大問題,也是占多數的國民黨立委訂出來的,不是嗎?問題在馬政府本身。

三、 至於命題內容是否涉及租稅與投資,就更怪了!所謂的人民不能在租稅等問題上公投,是指對於國內的稅制不能由人民公投更改,比如人民不能提出:「你是否同意將所得稅率/營業稅/…降至零?」之類的題目,而「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ECFA?」如果公審委員以涉及租稅與投資而否決,請問,去年澎湖的博弈公投,蓋賭城不涉投資嗎?不涉稅制嗎?為什麼又可以投票由人民決定?問題還是在馬政府!

四、 吳敦義日昨出來說,公投至少得花納稅人四、五億元!試問,你們馬政府還沒和中國簽ECFA就提列了九百五十億元要貼補「受害產業」,這可是五億的一百九十倍耶!一旦貿然簽訂ECFA,台灣會有多數勞工找不到合適的工作養家或是薪資受到嚴重衝擊,如果五億元能讓人民清楚現在馬政府的作為,了解和中國簽署的內容,成本是相當小的!

(作者為台聯組織部副主任)

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libertytimes.com/2010/new/jun/8/today-o9.htm

《金恒煒專欄》封殺「公投」還有理論?!

「公投審議委員會」封殺台聯提出來的ECFA公投案,一點也不叫人驚訝;反對陣營固然怒火中燒,不過,從政治效應來說,不通過不見得比通過差。即使通過了,按「公審會」委員蕭高彥的說法:「無論『通過』或『不通過』(ECFA公投案)……可能結果都無法阻止或推翻政府現行政策」,既然「通過」也無法阻止,那麼駁回「公投案」反而可能是「利多」;最重要的是,讓選民看到台灣「直接民主」已經是「死路一條」;要取回人民做主的唯一方式,就是用選票推倒中國國民黨、推倒「馬騜」,那麼,不只「五都」要five-up,二○一二年的國會改選與大選都要大贏,這樣才能還權於民。

蕭高彥是用「中研院」研究員而非「公審會」委員身分在媒體上投書發言。最有趣的是,這位官學兩棲的研究員表示,「假設本次公投得到公投審議委員會同意通過,且完成第二階段連署之後,其結果只有三種可能……。」不必再複述「可能者三」的內容,其實只要問一句話:「公投」的複決案難道不是只有兩個選擇,投票結果出來,要嘛就是「同意」政府與中國簽ECFA,要嘛就是「反對」;哪還有那麼多「可能」可說!

從結果看過程,「公審會」五個小時的舌槍唇劍其實只是「過場」,只是「程序」上的「表演」,結論早就寫好了。不只是「馬統們」的陳姓律師在場外下指導棋,指控台聯明明反對ECFA公投案,卻以「同意」表述,前言不對後語,還危言聳聽說什麼一旦通過將造成台灣民主危機。甚至中國藉拖延ECFA簽訂隔海向「馬統」施壓,傳出國民黨高層已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封殺。那麼像蕭高彥這樣的政治學學者用學術訓練為之辯論,倒符合「學得文武藝,賣與帝王家」的中國老傳統。

「封殺」公投法有多難看!只要算算,二十一位委員,當天竟有兩位請假不參加,與會而不投票的有三位。為什麼?不正是因為封殺公投案沒有正當性,也沒有合理性!即使不敢/不能投下「同意票」,選擇「缺席」是聰明的政治性操作,將來不會與十二位封殺公投法的委員同列,至少有些道德良心。當然還有四位勇者,歷史也不會忘記他們。

蕭高彥的大文,最重要的理論是認為台聯公投案蘊含兩個奇特的「反民主悖論」;此地不打算討論其論證,要指出的是,真正「反民主悖論」的是這個「鳥籠公投法」;打著「公投」卻反公投,名為「公投」卻取消「直接民主」。就算蕭高彥的「反民主悖論」的指控是對的(其實尚有爭論之餘地),那麼要問的是,台聯為何要背負此「悖論」?為何要利用此「巧門」?不正是因為「公投法」的「反民主悖論」所導致?過去國民黨提出各種公投案包括王建煊所提,全在「悖論」之列,豈獨台聯?

蕭高彥不否認「公投法」有「缺點」,但推諉說這是立法院或大法官會議的權責,非「公審會」委員所能修正。問題是,他用這麼大力量修理台聯的「反民主悖論」,坐視「公投法」的「大悖論」而不問,難道不是見樹不見林?不是見小而遺大?沒有「公投法」的「大悖論」,會有台聯的「小悖論」?如果蕭高彥只是區區「公審會」委員,我們不必加以責備,身為政治學學者「高屋建瓴」的視野,就只為國民黨遮蓋?為馬英九護航?那麼與當年為「戒嚴法」提出各種學理為之護航的學者有何不同?

(作者金恒煒,現任《當代》雜誌總編輯)

以下引自《自由電子報》

http://libertytimes.com/2010/new/jun/11/today-fo1.htm

公投案被駁回 / 台聯告公審會12委員涉瀆職

台聯控告的12名公審會委員

行政院公審會日前駁回台聯提出的ECFA公投案,台聯秘書長林志嘉(右三)昨日與台北縣議員蕭貫譽(左)等人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公審會十二名委員涉嫌瀆職。(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林慶川、蘇永耀、范正祥/台北報導〕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日前駁回台聯主席黃昆輝領銜、逾十萬公民連署的ECFA(兩岸經濟協議)公投提案,台聯秘書長林志嘉昨天率眾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投票贊成駁回ECFA公投案的十二位公審會委員涉嫌瀆職。

台聯主席黃昆輝發表聲明,痛批這種阻擋公投、破壞民主制度的作為,完全泯滅個人良知,已背棄專業倫理,曲意承歡,國人應譴責唾棄。

黃昆輝痛批 阻擋公投泯滅個人良知

公審會執行秘書、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回應指出,未接獲任何委員委託對外轉達回應,因此不便多說。但上周公審會討論ECFA公投提案時,會中曾就是否記名投票並對外公布投票意向有所討論,後來決定記名投票並對外公開,就是對自己的良心負責。

當天擔任會議主席、本身未投票的公審會主委趙永茂,仍持續保持緘默,不評論此案的態度,對十二位駁案委員遭提告也未回應。趙永茂昨未接手機,記者在其擔任教職的台大社科院院長辦公室留言,並留下欲詢問的問題,但趙永茂未回覆。

公審會主委趙永茂 保持緘默不評論

遭提告的十二位公審會委員為:何旭苓、吳永乾、胡祖慶、游清鑫、紀俊臣、廖元豪、蕭全政、趙梅君、陳媛英、隋杜卿、朱新民、蕭高彥。他們在六月三日投票贊成駁回台聯所提的ECFA公投案。

黃昆輝強調,決定對駁回ECFA公投案的十二位公審會委員提出刑法瀆職罪告訴,是深感此時此刻乃台灣民主法治發展的關鍵時刻,有必要藉此昭示人民,並為歷史留下見證。黃昆輝說,公投乃民主國家公民行使直接民權相當普遍的一項工具。這不是代議制度的補充性工具,反而是因代議制度行之多年,人民發現國會時有怠惰甚或與民意相違情事,民主國家近來多以公投行使直接民權,尤其是針對爭議性、重大之公共議題,透過公眾審議,以公民投票決定,更成民主國家常態。

黃昆輝接著說,然而很遺憾,已是民主國家的台灣,公投此制度建立不易,仍被馬政府視為「洪水猛獸」,公然踐踏民意,行政擴權。導致少數十二位公審會委員竟能以個人主觀意志,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人權。

黃昆輝進一步抨擊這十二位委員是「膽大妄為」,完全不顧法律規範,公然違背公投法規定,擴權違法,非法駁回台聯及其他十萬九千多位的公民依法定程序所提出的公投案。

林志嘉率十多名台聯人士抵達北檢,當場欲轉述黃昆輝聲明稿時,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登記參選人殷維雄也與近十名藍營人士到場抗議。雙方先是隔空互嗆,之後險些爆發肢體衝突,經警員隔開雙方,場面才未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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