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法句經---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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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法句經》第1, 2 偈:

巴利《法句經》---第 1 偈

諸法被心所前導,

心是法的主宰,法為心所造,

如果以汙染心言行,

如此,痛苦跟隨著他

就像車輪跟隨著(拉車的)獸腳

巴利《法句經》---第 2 偈

諸法被心所前導,

諸法被心所主導,法被心所造,

如果以清淨心言行,

如此,幸福快樂跟隨著他

如同永不離開的影子(跟隨著)

必須要提醒的,這兩首偈頌的「法」,在偈頌中用的是複數(單數 dhamma,複數 dhammā),雖然古譯為「諸法」,但是並非指「萬法 all beings」,而是指「受、想、行」,也就是說,六根對六塵,「眼、耳、鼻、舌、身、意」對應的「色、聲、香、味、觸、法」,意根所對應的「受、想、行」等意法、心法 (不包含「識」)。順帶提一句,「名色」的古義,色是色蘊,名是指「受、想、行」三蘊,並未包涵識蘊,菩提比丘在 2005 年訪台,在「香光佛學院」(嘉義縣竹崎鄉)講解《中部尼柯耶》的《正見經》與《馬邑大經》時,回答問題時已經講說得非常清楚,讀者也可以從「十二緣起」的「識緣名色」,可以理解「識」並未被含括在「名色」之中。

在巴利文獻中,法有多種不同的涵義,必須依賴前後文和註釋書的幫助,才能理解。「Dhamma 法」的意義,如:

1. 經教:通常與「律」並舉,「如來正法、律」,「以法、律為師」。

2. 世尊的教導。

3. 有時也稱世間學問、外道教導為法。

4. 所有現象,稱為「萬法、諸法」:英文翻譯常作 “phenomena”.

5. 對應於色法,稱為「心法」:在巴利《阿毘達摩》是僅指「受、想、行」等意法。

流傳在中國成為寒山與拾得的對話:[

世人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惡我騙我如何處之?

只可忍他、讓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過幾年,看他如何?]

其實是演繹自《法句經》的第 3 偈、第 4 偈,可見需要多讀書,才能認出原著。

巴利《法句經》---第 3 偈

若人辱罵我,打我;

若人挫敗我,掠奪我;

擁有這樣的想法的人,

怨恨不會止息。

支謙《法句經》沒有對應偈頌。

彼罵我打我,敗我劫奪我;若人懷此念,怨恨不能息。(了參法師譯,譯自巴利文)

“He abused me, he beat me,

he defeated me, he robbed me,”

the hatred of those who harbor such thoughts is not appeased.

(Thera Narada 英譯,錫蘭那羅陀長老英譯自巴利文)

他人罵我,打我,擊敗我,掠奪我』,如果人懷怨恨,怨恨不能止息。(淨海法師譯自上述英文)

巴利《法句經》---第 4 偈

若人辱罵我,打我;

若人挫敗我,掠奪我;

不擁有這樣的想法的人,

則怨恨止息。

支謙《法句經》沒有對應偈頌。

彼罵我打我,敗我劫奪我;若人捨此念,怨恨自止息。(了參法師譯,譯自巴利文)

“He abused me, he beat me,

he defeated me, he robbed me,”

the hatred of those who do not harbor such thoughts is appeased.

(Thera Narada 英譯,錫蘭那羅陀長老英譯自巴利文)

『他人罵我,打我,擊敗我,掠奪我』,如果人不懷怨恨,怨恨自然止息。(淨海法師譯自上述英文)

「見侮不辱」是對出家眾的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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