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8日 星期日

如果你不懂,為什麼還要翻譯:音譯、略去不譯與替換

新竹市火車站前停車場

記得剛到「翻譯群星會」遇到翻譯眾仙時,問了一句「傻話」:「如果你不懂,為什麼還要翻譯?」
實際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時翻譯一本書,99.99%的英文原書出現一段德文或阿拉伯文;有時候一本講佛教思想的書引了製造弓箭的材料作譬喻,有時候翻譯後現代主義的書,書中卻出現建築名詞,更有許多意想不到的特殊情況發生,這時候譯者是拋下手上的譯稿落荒而逃呢?還是硬著頭皮硬頸地「翻譯」下去?
在上一篇〈製弓箭的細節 -- 巴利文獻仍需漢譯文獻訂正〉(http://yifertw.blogspot.tw/2017/01/blog-post_7.html),版主介紹 Jayarava Attwood 的一篇論文‘Translation Strategies for the Cūḷa-Māluṅkya Sutta and its Chinese Counterparts 巴利《摩羅迦小經》與漢譯對應經典的對應策略’ (https://www.academia.edu/25950010/Translation_Strategies_for_the_C%C5%AB%E1%B8%B7a-M%C4%81lu%E1%B9%85kya_Sutta_and_its_Chinese_Counterparts),
Jayarava Attwood 評論從東晉(約西元400年)到今日各家的「巴利英譯」,這部《箭喻經》的翻譯策略古今中外如出一轍:不同程度在不同段落採用「音譯、略去不譯與替換」的翻譯策略,古今中外的譯者面對同樣的問題:「如果不懂這幾個字時,怎樣進行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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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部63經》與《中阿含221經》的《箭喻經》為例,Attwood 指出古今中外不同的譯者在不同段落採用「音譯、略去不譯與替換」的翻譯策略。
對難解或無解的字採用音譯是最安全的譯法,譯者完全免除「誤譯」的責任;Attwood 指出,除非是眾所皆知、詳盡討論過的字,否則音譯對讀者並未提供任何幫助,也造成整篇譯文怪誕繞舌、難以卒讀。
例如,將 buddha 譯作佛陀,dhamma 譯作達摩不會造成任何困擾;但是如元亨寺版《中部63經》卷7:「在未知射予之弓弦為阿拘之弦耶?或山塔之弦耶?或筋之弦耶?或摩樓瓦之弦耶?或乳葉樹[3]之弦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CBETA, N10, no. 5, p. 191, a14-p. 192, a1 // PTS. M. 1. 429),[3]乳葉樹(khīrapaṇṇin)以此樹葉出汁如乳而為名。
所謂「阿拘之弦、山塔之弦」的翻譯對讀者幫助不大。
甚至會有「音譯」被誤解成「咒語」的情況,例如,
《長阿含19經,大會經》卷12:「爾時,世尊欲降其幻偽虛妄之心,故結呪曰:
「[3][4]摩拘樓羅摩拘樓羅 [5]毗樓羅毗樓羅 [6]𥙡陀那加摩世致 迦尼延豆 尼延豆 波[7]那攎嗚呼[8]奴奴主 提婆蘇暮 摩頭[9]羅 支多羅斯那 乾沓波 那羅主 闍尼沙 尸呵 無蓮陀羅 鼻波蜜多羅 樹塵陀羅 那閭[10]尼呵 [11]斗浮樓 輸支婆[12]迹婆」」(CBETA, T01, no. 1, p. 80, a9-15)
[3]10. [Māyā Kuṭeṇḍu Veteṇḍu Viṭuc ca Viṭucco saha] Candano Kāmaseṭṭho [ca] Kinnughaṇḍu Nighaṇḍu [ca], Panādo Opamañño ca devasūto ca Mātali. Cittaseno [ca] gandhabbo Nalo rājā Janesabbo, [Āgu] Pañcaskho [c'eva] Timbarū Suriyavaccasā.。[4]摩拘樓羅=摩摩拘拘樓樓羅羅【宋】【元】【明】。[5]毘樓羅=毘毘樓樓羅羅【宋】【元】【明】。[6]𥙡陀那迦=旃迦【宋】【元】【明】。[7]那攎=陀那耶盧【宋】【元】【明】。[8]奴=杈【元】【明】。[9]陀=暹【宋】【元】【明】。[10]尼=尸【宋】【元】【明】。[11]斗=升【宋】【元】【明】。[12]迹=遮【宋】【元】【明】。
這一連串所謂咒語,其實是世尊指認前來禮敬世尊的印度眾神。
Attwood 指出將難字「略去不譯」的例子,比如他自己的譯文就省略箭羽中的 sithilahanu 不譯,這個字菩提比丘譯作 stork 鸛,莊春江也譯作鸛,元亨寺《中部63經》則譯作「施蒂羅哈奴」(CBETA, N10, no. 5, p. 192, a3 // PTS. M. 1. 429)。
替換的例子,如《中阿含221經》可能是以漢地常見的箭羽替代經文中的印度鳥羽:「箭羽為[4]飄𪁢毛、為鵰鷲毛、為鵾鷄毛、為鶴毛耶?」(CBETA, T01, no. 26, p. 805, a10-11)
[4]飄𪁢=𪅃𪅋【宋】【元】【明】。「鵾鷄」又寫作「鶤雞」,是一種體型高大的雞。「𪅋」字,《說文》和《玉篇》都不收此字,所以不知此一僻字是哪一種鳥。「𪁢」又作「鴋」,是一種「守田、澤的鳥」。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http://ctext.org/zh),電子書系統,試圖將中國的古代哲學書及其相關的原典文獻加以電子化,用交叉索引等技術充分利用電腦的功能,給中外的學者提供更方便的方式來學習和研究這些古書。

台灣華文電子書庫

《台灣華文電子書庫》:(http://taiwanebook.ncl.edu.tw/zh-tw),臺灣華文電子書庫Taiwan eBook啟用上線,電子書1萬3,778冊,包括1911-1949年圖書1萬2,178冊、政府出版品595冊、百人千書1,005冊,免費開放讀者線上閱覽利用。

舉例:1929年出版,胡適《中國古代哲學史》,(http://taiwanebook.ncl.edu.tw/zh-tw/book/NCL-004758853),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

2017年1月7日 星期六

製弓箭的細節 -- 巴利文獻仍需漢譯文獻訂正


台灣佛教界開始接觸錫蘭、泰國、緬甸佛教之後,有幾個觀察結果,一是南傳佛教僧團原則上不炊煮食物,完全以乞食為食物,並不強調吃素(藏傳佛教也不強調吃素);相對於台灣僧團在寺院內炊煮,或由在家人主掌烹煮,或僧團有人負責伙房,實際上並未「乞食為生」。二是部分緬甸佛教的教導是「論重於經」,強調學佛應以學論為主,不鼓勵直接閱讀經文;相對於台灣佛教並位特別強調讀論,出家、在家仍以讀經為主。三是有不少錫蘭、泰國、緬甸佛教僧團,認為巴利尼柯耶教典是忠實地傳承佛陀親口教誡,一字也不可更動,一般而言,他們對大乘佛教所尊崇的菩薩深表疑惑,對大乘經典的傳誦、傳承不以為然。
版主年輕學佛時期也遇到認為「大藏經都是佛說,一字也不能變動」的法師,現在已經知曉《大藏經》有許多經典「不是佛說、有錯字誤謬」,《大藏經》裡有所謂「外教部」,翻譯時本來就指稱這些是外道思想,有些則是「疑偽經典」,或者來源可疑,或者是漢地妄人所造;除此之外還有各式各樣的失誤,來自「傳鈔訛誤、頁次混亂、誤解誤譯」等等問題。
本文列舉巴利文獻的失誤,目的在建立正確的文獻態度:「口誦傳承必有背誦失誤、增刪字句、忘失字義」等情況,版主立意不是要貶損巴利文獻,而是要正視文獻的特質,不要執著某一文獻是「任何一字也不會出錯」的主張」。
這裡以《中阿含221經》與《中部63經》的《箭喻經》來舉例。(《中部63經》摩羅迦小經  Cūḷamālukyasuttaṃ)
元亨寺版《中部63經》世尊如此說「箭喻」:「摩羅迦子!猶有人被塗厚毒之箭所射,彼之親友、同事、親族、血緣為彼遣請箭醫〔療治〕。然彼言:『尚未知射予之人是王族耶?婆羅門耶?庶民耶?或奴隸族耶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又彼言:『在未知射予之人是何名、是何姓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彼又如是言:『在未知射予之人為高、為中、為矮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彼又如是言:『在未知射予之人為黑色、或黃色、或金色皮膚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彼又言:『在未知射予之人,為在此或在彼村里之人耶?或聚落之人耶?或城市之人耶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彼又如是言:『在未知射予之弓為一般之弓耶?或為勁弩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CBETA, N10, no. 5, p. 191, a6-14 // PTS. M. 1. 429)
關於「製弓的細節」(「在未知射予之弓為一般之弓耶?或為勁弩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莊春江如此翻譯「只要我不知道那射穿[我]的弓是長弓或十字弓,我將不取出這支箭」,

此句的對應巴利經文為:na tāvāhaṃ imaṃ sallaṃ āharissāmi yāva na taṃ dhanuṃ jānāmi yenamhi viddho, yadi vā cāpo yadi vā kodaṇḍo.
「na tāvāhaṃ imaṃ sallaṃ āharissāmi 我將不會取出此箭(我將不會讓此箭被取出)」,「yāva na ... jānāmi 只要我不知道、除非我知道」,「yenamhi viddho 我被射的」。
整句是「我將不會讓此箭被取出,除非我知道射我的弓是 cāpa 還是 kodaṇḍa 。」
菩提比丘的翻譯為「...until I know  whether the bow that wounded me was a long bow or a cross bow (我將不會讓此箭被取出),除非我知道射我的弓是長弓、還是十字弓」(535頁)
Attwood 在論文中指出有一梵文現存文獻可供參考,此一名為《義論》(Arthaśāstra)的書為一本與治理帝國有關的書,書中提到與製造弓箭相關的細節,學者推論此書作於西元前400年,與世尊在世的年代相當。另外一本被引用的書為 Dhanurveda,一本關於弓箭與武器的書,有學者推論此書作於西元前1000年。
在巴利文獻裡,cāpa (cāpo)僅出現過這一次,意義並不清楚。
《義論》提到的弓有 kārmuka, kodaṇḍa, drūṇa 三種,由 tāla, cāpa, dārava, śārṅga, ,《義論》解釋說「『kodaṇḍa』這種弓的材料是 cāpa」。也就是說,《義論》與《中部63經》兩者之中至少有一處把這兩字的意思搞混了。
Attwood 顯然傾向於將「cāpa」解釋為「simple bow 簡易弓」,由簡單的單一材料造成(弓身),如甘蔗、竹或其他木料。而將「kodaṇḍa」解釋為「composite bow 複合弓」,由兩種以上的材料造成(弓身),例如用「角 horn」和「木料 wood」。Attwood 引古文獻認為從古到今「十字弓」在印度並不普遍,而且印度出現的年代要比西元前四百年要晚上近千年。

相對於此,四本漢譯一致論及弓的材料,而不是弓的型式。
《中阿含221經》作:「未可拔箭,我應先知彼弓為柘、為桑、為槻、為角耶?」(CBETA, T01, no. 26, p. 805, a1-2),
T94《箭喻經》作:「我不除毒箭,要當知彼弓,為是薩羅木、為是多羅木、為是翅羅鴦掘梨木?」(CBETA, T01, no. 94, p. 918, a3-5)。
《大般涅槃經》卷15〈梵行品 8〉:「善男子!譬如有人,身被毒箭。其人眷屬,欲令安隱,為除毒故,即命良醫而為拔箭。彼人方言:『且待莫觸,我今當觀,如是毒箭從何方來?誰之所射?為是剎利、婆羅門、毘舍、首陀?』復更作念:『是何木耶?竹耶?柳耶?其鏃鐵者,何冶所出?剛耶?柔耶?其毛羽者,是何鳥翼?烏鵄鷲耶?所有毒者,為從作生自然而有?為是人毒?惡蛇毒耶?』如是癡人,竟未能知,尋便命終。」(CBETA, T12, no. 374, p. 454, c18-26)。
《大智度論》卷15〈序品 1〉:「譬如有人身被毒箭,親屬呼醫,欲為出箭塗藥,便言:『未可出箭,我先當知汝姓字、親里,父、母年歲;次欲知箭出在何山,何木、何羽,作箭鏃者為是何人,是何等鐵;復欲知弓何山木,何蟲角;復欲知藥是何處生,是何種名。如是等事,盡了了知之,然後聽汝出箭塗藥。」(CBETA, T25, no. 1509, p. 170, a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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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亨寺版《中部63經》下一句為講「弓弦」:「在未知射予之弓弦為阿拘之弦耶?或山塔之弦耶?或筋之弦耶?或摩樓瓦之弦耶?或乳葉樹之弦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CBETA, N10, no. 5, p. 191, a14-p. 192, a1 // PTS. M. 1. 429)[3]乳葉樹(khīrapaṇṇin)以此樹葉出汁如乳而為名。
莊春江如此翻譯:「只要我不知道那射穿[我]的弓弦是屬於牛角瓜樹或屬於柔軟類或筋腱或麻或乳樹[皮],我將不取出這支箭。」
菩提比丘的翻譯為「...until I know  whether the bowstring that wounded me was fibre or reed or sinew or hemp or bark (我將不會讓此箭被取出),除非我知道射我的弓的弓弦是纖維、葦草、筋、麻或樹皮。」(535頁)
此句的對應巴利經文為:na tāvāhaṃ imaṃsallaṃ āharissāmi yāva na taṃ jiyaṃ jānāmi yāyamhi viddho , yadi vā akkassa yadi vā saṇhassa yadi vā nhārussa yadi vā maruvāya yadi vā khīrapaṇṇino.

Attwood 將「akka」解釋為「Calotropis gigantea 牛角瓜樹」,「saṇha(saṇṭha)」解釋為「hemp 麻」,「nhāru(nahāru)」解釋為「sinew 筋」,「maruvā」解釋為「Sansevieria trifasciata 虎尾蘭(英文名為「岳母舌 mother-in-law's tongue」)」,「khīrapaṇṇin」解釋為 akka 的同義字(牛角瓜樹),或者作「giant milkweed 乳草(如「馬利筋」屬植物)」。
我們回頭來看對應的漢譯:
《中阿含221經》:「我應先知弓弦為筋、為絲、為紵、為麻耶?」(CBETA, T01, no. 26, p. 805, a5-6)
T94《箭喻經》:「我要當知彼弓弦,為牛筋、羊筋、氂牛筋耶?」(CBETA, T01, no. 94, p. 918, a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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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講箭桿:
元亨寺版《中部63經》為:「在未知射予之箭簳為蘆耶?為改良蘆[4]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CBETA, N10, no. 5, p. 192, a2 // PTS. M. 1. 429)[4]改良蘆(ropima)此是依移植使生長之意而譯之。
莊春江如此翻譯:「只要我不知道那射穿[我]的箭桿是[來自]竹叢或改良蘆,我將不取出這支箭。」
菩提比丘的翻譯為「...until I know  whether the shaft that wounded me was wild or cultivated (我將不會讓此箭被取出),除非我知道射我的箭桿是野生葦草或培植葦草。」(535頁)
此句的對應巴利經文為:
「na tāvāhaṃ imaṃ sallaṃ āharissāmi yāva na taṃ kaṇḍaṃ jānāmi yenamhi viddho, yadi vā gacchaṃ yadi vā ropima」
Attwood 放棄「gaccha」和「ropima」,直接依照 T94《箭喻經》翻譯:「whether the arrow shaft was muñja grass, bamboo or wood 除非我知道射我的箭桿是文邪草、竹子或木材。」
T94《箭喻經》卷1:「我不除毒箭,要當知彼箭,為是舍羅木、為是竹耶、為是羅蛾梨木耶?」(CBETA, T01, no. 94, p. 918, a9-11)
《中阿含經》卷60〈例品 4〉:「未可拔箭,我應先知箭簳為木、為竹耶?」(CBETA, T01, no. 26, p. 805, a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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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講箭羽:
元亨寺版《中部63經》為:「在未知射予之箭簳之矢羽為鷲或鷺耶?或鷹耶?或孔雀耶?或施蒂羅哈奴〔之羽〕之期間,此箭不得取出。」(CBETA, N10, no. 5, p. 192, a3-4 // PTS. M. 1. 429)。
莊春江如此翻譯:「只要我不知道那射穿[我]的箭桿羽毛是屬於鷲或蒼鷺或兀鷹或孔雀或鸛,我將不取出這支箭。」
菩提比丘的翻譯為「...until I know  what kind of feathers the shaft that wounded me was fitted -- whether those of a vulture or a heron or a hawk or a peacock or a stork (我將不會讓此箭被取出),除非我知道射我的箭羽是兀鷹、鷺、鷹隼、孔雀或鸛鳥。」(535頁)
此句的對應巴利經文為: 
「na tāvāhaṃ imaṃ sallaṃ āharissāmi yāva na taṃ kaṇḍaṃ jānāmi yenamhi viddho, yassapattehi vājitaṃ yadi vā gijjhassa yadi vā kaṅkassa yadi vā kulalassa yadi vā morassa yad; vā sithilahanuno」
Attman 指出 gijjha 是 vulture 禿鷹(古譯作「鷲」),kaṅka 是 heron (蒼)鷺, kulala 是 falcon 獵鷹, mora 是 peacock 孔雀,至於 sithilahanu 覺音論師(Buddhaghosa)說是「evaṃnāmakassa pakkhino 一種稱作 sithilahanu 的鳥(a bird of that name)」,Attman 認為「此一解釋意指覺音論師不知道這是哪一種鳥」。
 《中阿含經》卷60〈例品 4〉:「未可拔箭,我應先知箭羽為[4]飄𪁢毛、為鵰鷲毛、為鵾鷄毛、為鶴毛耶?」(CBETA, T01, no. 26, p. 805, a9-11)[4]飄𪁢=𪅃𪅋【宋】【元】【明】,=鷄[(阿-可+(素-糸+夕))*鳥]【聖】。

T94《箭喻經》:「我不除毒箭,要當知彼毛羽,是孔雀耶、為是鶬鶴耶、為是鷲耶,取彼翅用作羽?」(CBETA, T01, no. 94, p. 918, a12-14)。
從《中阿含142經》可知,譯者對 gijjha 譯作「鷲」並無問題:「一時,佛遊王舍城,在[18]鷲巖山中」(CBETA, T01, no. 26, p. 648, a25)[18]~Gijjhakūṭa pabbata.。
所以,或者「飄𪁢毛」對應的不是 gijjha,或者《中阿含142經》與《中阿含221經》不是同一譯者。
同時,Attwood 認為《中阿含142經》與T94《箭喻經》的鳥羽名單和巴利經文不同。Attwood 反對將這種稱作 sithilahanu 的鳥譯為 stork 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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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wood, Jayarava, (2013), ‘Translation Strategies for the Cūḷa-Māluṅkya Sutta and its Chinese Counterparts’, JOCBS, (5), pp. 42-63, Japan. (巴利《摩羅迦小經》與漢譯對應經典的對應策略)(https://www.academia.edu/25950010/Translation_Strategies_for_the_C%C5%AB%E1%B8%B7a-M%C4%81lu%E1%B9%85kya_Sutta_and_its_Chinese_Counter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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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5日 星期四

錯誤

北投溫泉博物館
(原譯)
量子力學大師薛丁格(Schrödinger)與另一位偉大的物理學家狄拉克(Dirac)共同獲得1933年諾貝爾物理獎。
1944 年,薛丁格寫了一本書:《生命是什麼 What is life?》,這本書影響非常深遠,也開創了「分子生物學」這門學問。
1962年因發現DNA雙螺旋結構而得諾貝爾生物及醫學獎的 James D. Watson 華生和 Francis Crick 克里克坦承受到這本書的啟發。
幾十年後,生物結構學的大師裴魯茲 Perutz 說,《生命是什麼 What is life?》這本書影響後世很大,但是,這本書正確的部分沒有原創性,有原創性而影響深遠的部分,則完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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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來函指正:(http://hctranslations.blogspot.tw/2017/01/vsvs.html) 
其實原文的說法不是這樣,它的指控在某些方面更嚴重 (即,寫'What is Life?'時,並沒參考當時的較新的文獻,所以不知道那些當時已經知道了),不過,它沒採用"全數"否定之說法,它這樣說:(原文。斜體字):
I was asked by the organizers of the Schrödinger Centenary Symposium to review the influence of his book on molecular biology. I accepted with the intention of doing honor to Schrödinger's memory, but to my disappointment, a close study of his book and of the related literature has shown me that what was true in his book was not original, and most of what was original was known not to be true even when the book was written. The book also ignores some crucial discoveries that were published before it went into print. It is more fiction than science, which may account for its huge 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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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翻譯如下:(生物結構學的大師裴魯茲 Perutz 說:)
薛丁格(Schrödinger)百年誕辰紀念研討會的籌組單位邀請我評論此書(《生命是什麼 What is life?》)在生物分子學(molecular biology)的影響。
基於想對薛丁格表達尊崇之意,我接受這項邀請,但是(檢閱之後)我個人覺得失望。仔細研究他這本書跟其他相關文獻之後,顯現:「書中正確的部分並非原創,而書中大多數的原創部分,在他寫作此書的當時就已知為錯誤」。此書也忽視在它付印之前就已經出版的重大決定性的發現。此書與其說是科學,不如說是更接近虛構,這也許是造成此書暢銷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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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肉餵鷹與捨身飼虎


時唯2017年1月5日下午三點,有幾個瑞象出現在版主面前,版主在下敝人我,就知道要出事(出世?)了。首先到了台北市新生南路安靜地吃完一碗紅豆芝麻湯圓,拐彎到漢清講堂,堂主 HC 送我一本《木刻八萬大藏經的秘密》,

下了樓,走過「台灣ㄝ店」書局那條巷子,聽到天上有拍翅膀的聲音,然後,一團東西掉落在我面前,

定睛一看,是一頭老鷹,不對,是兩隻,一隻是沒多大年紀的幼鷹,正叼著另一隻體型比他略大一點的鴿子。

我拿手機拍照時,有幾位路人和兩位剛放學的小女孩也圍過來。國小女生問:「那是什麼?」
「一隻幼小的老鷹抓到一隻體型比他大的鴿子。」
小女孩問:「鴿子死了嗎?」
他們看到幼鷹還在啄鴿子,每啄一下,就引起鴿子拼命掙扎。
兩位小女孩悲天憫人地說:「那鴿子好可憐喔~~」
圍觀的人沒人搭腔。
小女生選擇跟慈眉善目的版主發問:「難道沒有什麼辦法救鴿子麼?」
我知道,佛教中所謂莊嚴的時刻來了。
我說:「當然有,如果圍觀的人割一塊肉餵老鷹,他就會放開鴿子,叼這塊肉飛到樹上去專心用餐。」
有一個小女生說:「我書包裡有一把小刀,你身上贅肉比較多,就割你的。」
請參考「捨身飼虎」(http://yifertw.blogspot.tw/2008/04/blog-post_22.html)。

2017 購書、贈書清單

過去幾年,年終歲末想編列一張年度購書、讀書清單,總是印象模糊、搜羅不易,也對惠敏法師、無著比丘、法樂比丘尼、鍾漢清、梁永安、張華、繆詠華、曹永洋、劉淑芬、陳淑芬、溫宗堃、方廣錩、顧滿林、高山杉、李周淵、屈大成等人的贈書過意不去。
今年痛改前非,打算逐一登錄,為日常生活留下一些雪泥鴻爪。

1. 關則富,(2016),《巴利語佛經譯注:增支部(一)》,聯經出版社,台北市,台灣。2017年元月購於誠品市政府店。 
2. 方廣錩編,(2016),《佛教文獻研究》第一、二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桂林市,中國。HC 代購於山外書局。2017.1.19 收到方廣錩老師題贈書。
3. 朴相珍,(2013),《木刻八萬大藏經的秘密》,金宰民、張琳漢譯,浙江大學出版社,杭州市,中國。2017.1.5 鍾漢清贈。
4. 《正觀》79期,(2016/12/25),正觀雜誌社贈閱,2017.1.12 寄達。
5. 《法鼓佛學學報》19期,(2016/12),法鼓文理學院贈閱,2017.1.17 寄達。
6. 張宗祥校注《論衡校注》,漢、王充原著,(2013/12),中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1.18 購於台北誠品書局。
7. 梁永安譯《與珍雅各邊走邊聊城市經濟學》,(2016/10),「早安財經文化」出版社,2017.1.21 梁永安贈。
以下五本書,江燦騰教授於2017.1.25 在他的竹北住家題贈。
8. 侯坤宏編著,(2012),《浩劫與重生,一九四九年以來的大陸佛教》,妙心出版社。
9. 江燦騰著,(2010/5),《二十世紀台灣佛教文化史研究》,中國,宗教文化出版社。
10. 江燦騰著,(2006/9),《晚明佛教改革史》,中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11. 曹銘宗著,(2001),《工人博士,江燦騰的奮進人生》,天下文化出版社。
12. 鄧家宙著,(2015/6),《香港佛教史》,香港,中華書局。(五本書中,此書江先生未簽名題贈)。
13. 劉淑芬著,(2008/1),《中古的佛教與社會》,中國,上海古籍出版社。
14. 劉淑芬著,(2008/9),《滅罪與度亡,《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幢之研究》,中國,上海古籍出版社。(兩書為劉淑芬教授贈)。
15. 《福嚴佛學學報》1, 2期,(2006/4, 2007/4),福嚴精舍贈閱,2017.1.27。
16. 厚觀法師著,(2012/1),《印順導師佛學著作述要》,印順文教基金會,福嚴精舍贈閱,2017.1.27。
17. 傳顗法師編輯,印順導師開示,(2011/12),《佛教讀經示要》,福嚴精舍贈閱,2017.1.27。
18. 福嚴佛學院編輯,(2016/9),《2016年第27屆全國佛學論文聯合發表會論文集》,福嚴精舍贈閱,2017.1.27。
19. 江燦騰著,(1998),《中國近代佛教思想的諍辯與發展》,台灣,南天書局。2017.2.7 江燦騰教授贈書。
屈大成教授惠贈 20-22 三書,2017.2.20
20. 屈大成,(2016/8),〈《雜阿含》的整編--印順有關原始佛經結集的研究〉,抽印本,《新亞學報》第33卷,香港。 
21. 屈大成,(2016),《中國佛教律制研究》,和裕出版社,台南市,台灣。 
22. 《宗教學研究》,(2016/3),總112期,四川大學,成都市,中國。 
23.張崑將著,(2016),《電光影裡斬春風:武士道分流與滲透的新詮釋》,台灣,台大出版中心。江燦騰教授2017.3.7 贈書。
24. 湯淺邦弘(日本)著,(2006),《戰國楚簡與秦簡之思想史研究》,台灣,萬卷樓圖書公司。2017.3.7 贈於清華大學。

25.江燦騰主編,(2014),《當代台灣宗教研究精粹論集:詮釋建構者群像》,(方廣錩序),台灣,博揚文化。2017.3.15 購於誠品市政府店。
26.《佛光學報》,新一卷,第一、二期(2015)新二卷,第一期(2016),台灣,佛光大學。清華大學陳淑芬教授贈。
27. 無著比丘 Bhikkhu Anālayo,(2013), Perspectives on Satipaṭṭhāna, Windhorse Publications, Birmingham, UK. 無著比丘贈書。
28. 無著比丘 Bhikkhu Anālayo,(2012),,  Madhyama-āgama Studies, 台灣,法鼓文化。 無著比丘贈書。
29. 丹生實憲,(1968),《法句經の對照研究--法句經の發展成立史研究》,日本印度學會,青野出版印刷株式會社,神戶市,日本。Nanda Lau 贈送。
30. 曹仕邦,(1992),《中國佛教譯經史論集》,東初出版社,台北市,台灣。2017.3.18 張華贈。
31. 羅文森,(2015),《神州行》,至潔出版社,台北市,台灣。2017.3.18 羅文森贈。
32. 呂凱文,(2014),《佛教典範如何轉移》,法鼓文理學院,新北市,台灣。 2017.3.22 購於台北誠品書局。
33. Dhammadinnā, Bhikkhunī (ed.) , (2017), ‘Research on the Madhyama-āgama (《中阿含經研究》),法鼓文化,新北市,台灣。2017.3.24 法鼓贈書。
34. 《正觀》80期,(2017/3/25),正觀雜誌社贈閱,2017.4.13 寄達。
35. 張文良,(2013),《「批判佛教」的批判》,人民出版社,北京市,中國。 
36. 江燦騰著,(2003),《台灣近代佛教的變革與反思》,東大圖書公司。2017.5.7 江燦騰老師贈。
37. 何樂士著,(2010),《碎金集拾 -- 何樂士古漢語著譯文稿》,中國商務印書局。2017 鍾漢清贈。

38. 辛島靜志,(2016),《佛典語言及傳承》新三卷第一期(維摩經與東亞文化專刊),中西書局,上海市,中國。
以上兩書 HC 代購,2017.4.26
39. Anālayo, Bhikkhu, (2017), Dīrgha-āgama Studies, Dharma Drum Buddhist College, New Taipei City, Taiwan. 2017.6.5 無著比丘贈送。
40. 《正觀》81期,(2017/8/9),正觀雜誌社贈閱,2017.4.13 寄達。
41. Anālayo, Bhikkhu, (2017), Vinaya Studies, Dharma Drum Buddhist College, New Taipei City, Taiwan. 2017.6.5 無著比丘贈送。

2017年1月4日 星期三

台語討論 17:「台語正字」應有「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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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Yifertw:

為了推動台語的漢字書寫或是口語文書化,我們應該採取詞素漢字的標準化(standardization),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以及普遍或是通俗化(generalization)。用字的標準化是政府教育部的重大責任外,合理化及普遍化則可掌握在媒體的記者作家,以及台語研究者與社團的良知共識。基於上述的原則,避免用「㱙」字,代以「朽」字;不用「潎歩」用「撇歩」;拋棄「臵」字,採用「到」一字多音。至於軟弱的[lám]宜用「栠」字,避免與「荏苒」雙聲連詞混淆外,在構字及形象字義上也較合理。
學者不一定必須「台語漢字找書證」以致「風塵荏苒學不成!」。

                    F.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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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博士新年快樂:
你我彼此的差異點正在此處。
你主張:學者不一定必須「台語漢字找書證」以致「風塵荏苒學不成!」。
我的主張則是:學者為「台語用字、用詞」找漢字時,一定需要「書證」;否則只是街頭巷尾聊天、剖豆,不能稱之為「台語正字」。
劉建仁先生《台灣話的語原與理據》有一些令人讚賞的地方,但是也有不少我認為「理據不夠充分、出乎臆測」的地方。
劉建仁先生每則或引《說文》、或引韻書、或引漢賦、或引甲骨文字,於字形、字音、字義的論證可以說是「上窮碧落下黃泉」,極見其淵博。
但是不學無術如我,仍然稱其沒有「書證」,原因是什麼呢?
我「台語正字」的原則是:
甲、少用僻字
乙、字形、字音、字義相符
丙、需有「書證」
例如,劉建仁先生認為[kau3]可用「各、𢓜、臵、格」 字,最後結論為用「𢓜」字。
《一切經音義》卷58:「(澤):直格反,水聚曰澤」(CBETA, T54, no. 2128, p. 695, b23)
《一切經音義》卷70:「赫:呼格反」(CBETA, T54, no. 2128, p. 767, a4)
《一切經音義》卷46:「格,岠也;《說文》:『擊也』」(CBETA, T54, no. 2128, p. 613, c18)
格為「入聲」字,韻目屬「鐸」韻、「陌」韻,從《一切經音義》可知,「澤、赫、格」隸屬同一韻部。「澤、赫」為「入聲」字,韻目屬「陌」。
由此可見,「各、臵、格、𢓜」讀音為「au」缺乏書證。 如我以前引西漢楊雄《方言》所說,「黨、曉、哲,知也」;不能因為「黨、曉、哲」有「知」的意思,而把這三個字讀作「知」,意思極為淺顯明白。
「各、格、𢓜」有「到、至」的意思,「台語 kau3」也有「到、至」的意思,但是不能因此就說台語「kau3」就是這個字。(「格」字還有「擊」、「隔」的意思,不能因此就將「格」字讀成「kek」、「keh」)。
至於 [en5-tau5]寫作「嫣頭」,則古今都無此詞,近乎「杜撰」了。
版主查到清朝光緒年間的「談詞」《繪圖第一奇女》第30回:「娘兒倆意合緣投相敬愛,不亞如懷中美玉掌中珠。」
雖然年代嫌太晚了,可以說是聊勝於無。

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漢譯佛典語言學與漢字訓詁



版主按語:
法友 Buddajin 勸版主請教張大春字義,張大春在《中文讀者文摘》主持字義講解專欄,對文字義項的專業素來得到普遍的尊重。但是,張大春不是訓詁專才:也就是說,一來他未發表學術論文,剖析某些被誤解的字義;二來未就某本古書進行校勘、訓詁;三則他未編輯如《漢語大字典》、《辭海》、《佛學大辭典》之類的字典、辭典。所以要尋求字義,應該還有其他選擇。
其次,傳統「經、史、子、集」的字義,有相當程度與「漢譯佛典」的字義不同;雖然張大春望重《中文讀者文摘》,但是,版主大膽猜測,在「漢譯佛典語言學」上,恐怕是「術業有專攻」,無法以「幾何學」的定理來推論「語言學」的議題。
怎見得?
請 Buddajin 拿這幾詞的詞義去查一查各本「國語辭典」、「國語字典」(特別是中國出版的《漢語大字典》),可以知道兩者不見得可以互通有無:
1. 庶幾:
《中阿含經》卷16〈王相應品 1〉:「王親親者亦復如是,作惡行,不精進,事惰、懈怠、嫉妬、慳貪、不舒手,不庶幾,極著財物,彼因緣此,身壞命終,必至惡處,生地獄中。」(CBETA, T01, no. 26, p. 526, a9-12),事惰=懶惰【宋】*【元】*【明】
《中本起經》卷2〈瞿曇彌來作比丘尼品 9〉:「比丘尼有庶幾於道法,得問比丘僧經律之事」(CBETA, T04, no. 196, p. 158, c26-27)
2. 民主:
《長阿含經》卷22〈世本緣品 12〉:「於是始有民主之名」(CBETA, T01, no. 1, p. 148, c28-29)
《佛般泥洹經》卷2:「夫為民主,無宜有諍」(CBETA, T01, no. 5, p. 175, a12)
《月光菩薩經》卷1:「必有災禍,臨於民主」(CBETA, T03, no. 166, p. 407, b12)
,3. 念待:
《出曜經》卷20〈恚品 21〉:「人行至誠人所恭敬,為數千萬人所見念待」(CBETA, T04, no. 212, p. 715, b16-17)
《出曜經》卷25〈惡行品 29〉:「解知念待味,思惟休息義,無熱無飢想,當服於法味。」(CBETA, T04, no. 212, p. 742, c10-11)
,《法集要頌經》卷3〈罪障品 28〉:「解知念待味,思惟休息義,無熱無飢想,當服於法味。」(CBETA, T04, no. 213, p. 792, a25-26)。

           版主 Yifertw 掃樹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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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ajin - 2017/01/01 - 16:03,
在歷代漢文中,戶字究竟曾被作為多少解,何妨請教如張大春先生之輩對文學、歷史都有相當深造詣的學者先進?好過大家在這裏各憑己見瞎猜。2017年1月1日 下午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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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 - 2017/01/01 - 21:48
我想目前這串討論給出的意見,都有一些依據,不好說是「各憑己見瞎猜」。

佛典用字偶有一些特殊意義是現有字辭典還沒收錄的。就字辭典,這裡「戶」字比較合理的意思是作「門戶」、「住戶」、「洞穴」解。但 yifertw 從相關漢譯本的比對而舉出這裡的「戶」字可作「種類」解,個人認為值得參考。

當然,若有更具說服力的意見還請提出。
CBETA Maha 吳寶原

2017年1月1日 星期日

校勘人語:自作新詞韻最嬌,也談「自自冉冉」


照片引自《自由電子報》:http://news.ltn.com.tw/photo/focus/paper/760361
新的一年,大家不評論新年燃燒大把大把鈔票來放煙火,而錙銖計較一個字的是非,對我這麼一位咬文嚼字的校勘人員來說,覺得新年有了新希望,生活有了新的樂趣,生命又綻放出新的意義。
總統府紅包寫著「自自冉冉,歡喜新春」,學者說應該是「自自由由」;總統府文章偶爾出一個錯字,這代表民主國家嘛,總統也是人民的一份子,偶爾出一兩個錯來與民同樂,這也無需總統出來解答、訓詁、播放「每日一字」的教學錄影帶。但是,總統府幕僚硬ㄠ,回答這是摘自《賴和全集》,這會有什麼錯?


照片引自《自由電子報》:http://news.ltn.com.tw/photo/focus/paper/760360
原書的錄文是:
「自自冉冉幸福身,歡歡喜喜過新春;
 平生得意知何事,一世無憂能幾人?
 閒陋半奈寒士氣,痴愷還有少兒真,
 近來一事堪倚說,曾許無邪乙女親。」
從錄文來看,原稿「幸」字的字形無法分辨,錄文者給出「幸」字是相當高明的選擇。「少兒」的「少」字無法分辨,錄文者判讀作「少」字算是入情合理。
「閒陋」與「士氣」之間的三個字,除了第一字作「半」之外,其他兩字完全沒辦法分辨。「痴愷」兩字清晰可見,但是這裡寫了白字,正確應寫成「痴騃」、「痴獃」。錄文不改是對的,但是應該附註此一別字的正確用詞。
「倚說」的錄文不正確,從原稿「說」字偏旁的寫法,可以判讀這兩字是「誇說」。
這樣子判讀之後,可以回來討論「原稿」寫的是「自自冉冉」還是「自自由由」。
首先,這是「詩稿」,只是倉促之間為「詩興」留下紀錄,只是提醒作用,詩人不見得每字都要琢磨清楚才下筆,所以筆畫潦草難以辨識。這當中如「幸、幾、少、誇、親」都不是很清晰,所以辨字、認形有出入,即使是高明之士也會扼腕稱難。再加上賴和也會寫的白字,「痴愷」兩字就是很好的例子。
那麼,應該是「自自冉冉」?還是「自自由由」?
首先,漢文沒有「自自冉冉」或「自冉」一詞,這個詞在漢文語境裡沒有任何意義。那麼,賴和會不會以台語入詩?版主是彰化人,住家在賴和醫院對面,也同樣是「ho7-lo2-ke3」(這一詞意指住在台語聚落說台語的客語族群,不應寫作「鶴佬客」),家中與賴家略有鄰居關係的來往,我不曾聽過台語有「自自冉冉」或「自冉」一詞。所以,如果由我來錄文,我會抄錄作「自自由由」,而不是「自自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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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來談總統府幕僚回答「摘自《賴和全集》」有什麼錯?
首先,這是新年紅包上的賀詞,幕僚應該清楚「自自冉冉」是中文、台語、客語還是原住民語,這一句在該一語言中的真正意思是什麼。我舉一個比較誇張的例子,古代賀壽會寫「龜年鶴壽」,近代賀壽卻不該在喜幛上寫「祝壽星像烏龜一樣」,出自古書,並不代表這不會錯。
用一個自己不懂(或者誇張一點說:總統不懂)詞意的詞來當賀詞,這不恰當;錯了硬ㄠ,對全國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更是不良示範。
這只反映出台灣政治人物的正常水準而已。這跟問「台三線是哪三條線」有什麼兩樣?
賴和手稿的「冉」字與「由」字,引自《中時電子報》:(http://www.chinatimes.com/cn/realtimenews/20170101002522-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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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goo.gl/pz3Db5
 〈何事該怒?〉-- 東華大學教授楊翠
我做為1996年撰寫過《彰化文學史》,今年又即將完成出版《彰化縣志。文化志。文學篇》的作者,事件發生之初,雖然當時資料都在花蓮,無法翻查,但我第一時間就向吾家的魏老大說,應該是當初《賴和全集》打字錯誤,把自自由由打成自自冉冉。
我選擇不發言,是因為我了解,那是《賴和全集》打字錯誤造成,也肯定總總府援用賴和詩作的心意,而廖館長是我好友,我深知他的個性,不想為他添亂。
《賴和全集》的總編輯與校訂是林瑞明老師,是我的碩論指導老師,他以一生精力,默默從事台灣文學研究,單單賴和研究,就耗去他20年,他是在台灣文學研究的路途中病倒的。整理、編輯賴和手稿時,他的身體還在病中,《賴和全集》中,「自冉」沒被校訂出來,也不是什麼大事,誰出版的書中,真的沒有一個、兩個錯字?我就不相信!我不想說,因為不想讓這些滿島狂舞的言論擴及、傷及我的老師。
台灣社會就是這樣,他努力了一輩子,沒人聞問,被找出一個小錯誤,就可能全數抹消。 
想到一些可能從未研究過賴和的人,2017年突然成了賴和的代言人,還有作家和教授,雲淡風輕地指責,就是因為《賴和全集》的編輯「一開始就搞錯」,隨隨便便就把別人打成權力的附從者、不認真的編輯者,抹消一切,而我的老師,研究賴和20年,研究台灣文學超過30年的林瑞明,卻只能選擇安安靜靜,無言無語,你說,到底何事該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