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

金馬獎變金雞獎


2016年11月26日台灣電影「金馬獎」揭曉,報紙等主要媒體給的評論是:「金馬獎變金雞獎」(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56042),對於評審委員本於藝術尺度而評「優劣」,或對導演、演員對電影走向、表演風格的引導與影響給獎,當然必須完全的尊重。
退一步思考,台灣電影、電視業從引領亞洲風潮到盛極而衰。請文化部的人看看電視,究竟有幾台電視播放的不是從中國、香港、日本、韓國的電視劇?廉價的電視劇取代並扼殺台灣國內的導、播、演、寫的文化環境,讓國內相關青年從業者根本沒有成長與養家活口的機會。再看國內各電影院所播放的電影,有幾天是播放國內電影?占一年的多少比率?上演了幾支國內電影?又占了整年上檔電影的多少百分比?
簡單一句評論:
沒有文化大國的體格,卻花大錢打腫臉充胖子,去辦一個引領「華人電影指標的金馬獎」,真的是不合時宜!
奉勸文化部,不管明年「金馬獎」辦還是不辦,要辦是否須改弦易張;真正要問的是:怎麼作才能鼓勵與協助國內嗷嗷待哺的台灣電影業?怎麼作才能改變國內電視台購買國外連續劇播放的扼殺、餓殺、絞殺台灣文化生態環境的行為?
最重要的,我不是苛責剛上任的蔡英文政府,與新掌文化部的鄭麗君部長,台灣從老舊國民黨政府通過港劇進口以來,歷經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等長達二三十年的棄養,這些主掌文化環境、文化產業的政府官員「一仍舊貫、不思長進」,缺乏開拓精神,令人咬牙切齒。
期望鄭麗君部長下重藥,不怕譏評,該開刀的開刀,該化療的化療,培植環境比搶救一兩家電影公司還重要!
賑助、補助年輕人拍電影、拍電視劇,經營劇場,比辦金馬獎、花兩億元辦兩天晚上的表演重要!(花兩億元演兩個晚上戲的是哪一位文化部長?)
舉一個例:搶救森林、保護水源、管理動植物生長的環境,比搶救流浪貓狗、放生、蓋水庫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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