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4日 星期五

書房夜話 71:光明想


我們的專欄很少討論戒律與禪定的議題,主要有兩個原因:
  1. 禪修必需跟禪師學習,在沒有合格禪師指導之下,依傍經文像跟隨食譜烹飪一樣,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例如,一個小學生登上噴射客機駕駛座,如果沒把飛機升空則還好,造成的損害不大:萬一這位小學生真把飛機升空了,問題可想而知。
  2. 在家學佛,在見識不廣之下,議論戒律條文其實對人對己的幫助都不大。
所以,此一專欄大多數的討論都僅止於「文獻學」、「字義」和「經義」。
  以下,我們會作粗淺的禪修相關問題的介紹。不過,請大家還是牢記大原則:「請跟禪師學習禪修」。

  我個人不是禪師,所以,這些僅是作粗步的介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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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72經》:「世尊!我等得光明便見色,彼見色,光明尋復滅。」(CBETA, T01, no. 26, p. 536, c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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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自《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 Oct 22 12:54:56 2013 貼文

《中阿含經》中提到定中的「光明」只是在定中自然發生的,是很自然發生的。當心念專注時,很多人都會有這「內在光」(inner light)的體驗。帕奧禪師則不只用光明來開發定,而是進一步利用它來作為觀察內在、外在的工具。
經中明載的「光明」是自然發生的,甚至連基督教也有靈光的體驗,我的基督教朋友就曾跟我解釋過這種現象。
你可以利用這光明而加深定境,透過知覺這光明,讓這光明穩定、清晰,你和這光合為一體:你變成光的一部份、或會覺得光往你來涵蓋,你和光兩者合為一體,達成主、客的統一,對你來說就是全神貫注。

這是很自然的現象,沒什麼好怕的。或許當你感到困惑時,會害怕,但並沒什麼真的值得害怕的。這是正面的,但並不是什麼禪定成就,而只是一個徵象,顯示你是很集中的。這也不是什麼娛樂就是了,就像吃飽飯,有滿足感,這只是自然的現象。


的確,就是如此,《中阿含72經》、《中部128經》就是如此記載。

書房夜話 70:舉衣缽,練身體


《中阿含9經》:
「尊者舍梨子亦過夜平旦,著衣持鉢,入舍衛國而行乞食,食訖,中後還,舉衣鉢,澡洗手足。」
《雜阿含104經》:

「爾時,尊者舍利弗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出城,還精舍,舉衣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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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開始閱讀阿含經文,對「舉衣鉢」的敘述,頗為疑惑;「為何吃飯後,要舉衣缽?是為了鍛練身體嗎?」
  「舉衣缽」相當於「舉藏應器」、「收舉衣鉢」、「攝舉衣鉢」,依「收舉」、「攝舉」、「舉藏」、「藏舉」的詞義,應該是「同義複合詞」,也就是說「舉」的字義與「收、攝、藏」相當,因此,「舉」字應該是意為「收藏」。
  《鸚鵡經》:「當示我父遺財,汝本藏舉,我今不知處。」
  上引《鸚鵡經》的對應經文為《中阿含170經》「若前世時是我父者,當示於我父本所舉金、銀、水精、珍寶藏處,謂我所不知。」
  《一切經音義》解釋「藏舉」為「藏弆」。
  「弆」字是一個近代罕見的僻字,《一切經音義》解釋為「弆,藏也」。
  類似的用語如《雜寶藏經》卷2:「兄得此肉,藏弃不噉,自割脚肉,夫婦共食。」董志翹解釋此處經文,認為「藏弃」應作「藏弆」,意思即是「儲藏」。此兩字《大正藏》的校本「宋、元、明藏」作「藏舉」。《法苑珠林》引此文作「兄得此肉,藏棄不敢食之,自割脚肉,夫婦共食。」
  「藏棄」顯然不合理,因為後文提到「以先藏肉,還與弟食」,此肉是「先前所藏」,並未「拋棄」。此處《法苑珠林》引文的「藏棄」,「宋、元、明藏」也是作「藏舉」,「棄」字與「弆」字形體相近,有極大可能是因「弆」訛寫成「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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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經要集》卷3:「若塔僧物,賊來急時不得藏舉」(CBETA, T54, no. 2123, p. 21, c23-24)
《法苑珠林》卷37:「若塔僧物賊來急時不得藏[5]棄」(CBETA, T53, no. 2122, p. 580, b22-23),[5]棄=舉【宋】【元】【明】【宮】。
「藏舉」或「藏棄」這是「弆」字,意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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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經》卷2:「飯食畢訖,藏去衣鉢」(CBETA, T03, no. 154, p. 82, b5-6)
  2. 《佛說菩薩行方便境界神通變化經》卷3:「待阿叔迦王,於金葉上書此經王,并藏去之。」(CBETA, T09, no. 271, p. 315, c29-p. 316, a1)
  3. 《佛說罵意經》卷1:「譬如有人直取一物觀視已,便藏去之。」(CBETA, T17, no. 732, p. 532, a22-23)。
  4. 《摩訶僧祇律》卷18:「爾時有青衣白王言:「諸夫人昨夜還速多忘瓔珞。」時有外道婆羅門,是王師,共王在坐,即語王言:「若忘在彼,諸沙門皆當藏去,假令往求會不可得。」時王遣可信人試往推求,見佛大眾儼然而坐,及見諸夫人瓔珞悉在本處,日光照曜光焰赫然。即收持還,具以白王。」(CBETA, T22, no. 1425, p. 370, b5-11)
以上四段引文的「藏去」都應作「藏舉」或「藏弆」,意為「收藏」。

書房夜話 68:馬馬虎虎,哩哩囉囉

  近代華語稱「差不多、不太仔細計較」為「馬馬虎虎」或「馬虎」,原因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台灣人和華人前往日本留學漸多,於是日常口語會仿照日語說「ma... ma...差不多、還好」,白話文流行之後,於是增加「虎虎」以成「謔語」,年深月久,遂不知其來源。類似的還有 bank,日語率先翻譯成「金庫」,後又翻譯為「銀行」。不知道的人以為台灣「合作金庫」的名字太過「封建」,其實「金庫」和「銀行」為同一時期的翻譯,沒有誰好誰壞的問題;硬是要分出高下,「金庫」的「金本位」要比老式「銀行」的「銀本位」來得「摩登」一些。
  新竹市有一家台菜餐廳「竹樂食堂」,有外省朋友譏嫌他們保留「食堂」這一日本名字。我說「食堂」是一道地的漢人詞彙,千萬不要像「圍棋、茶道、香道」一樣送給日本人。例如:

《雜阿含271經》卷10:「與眾多比丘集於食堂」(CBETA, T02, no. 99, p. 71, a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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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卷1〈母陀羅尼真言序品 1〉:「(凡羅字口傍作者皆上聲,『彈舌呼之』為正)」(CBETA, T20, no. 1092, p. 229, b13)

  從《玉篇》這本南北朝時顧野王(姓顧,名「野王」)的解釋,「呼」是出氣息的意思,在這裏是「吹氣,同時發聲」的意思。
  另一本宋代(韻書類)字典《集韻》,則解釋作「發聲」。
  我的理解是「囉」字,應該作「羅」的嘴型,舌頭上捲,輕彈而下時,同時送氣發「羅」 的聲音。一般佛教書籍將此字標作「ḷ」。
  「哩」字也是如此,應該作「里」的嘴型,舌頭上捲,輕彈而下時,同時送氣發「里」 的聲音。一般佛教書籍將此字標作「ṛ」。
  古代漢地對真言咒語之中的「r, l, ṛ, ḷ」的發音,吃盡苦頭。因為擔心發音不準會讓真言咒語的功效打折,老師弟子之間反反覆覆做此音的教學,也留下深刻的印象。
圖片為明《嘉興藏》的《續傳燈錄》卷23:「十八子,知不知?哩哩囉,囉囉哩。」(CBETA, T51, no. 2077, p. 626, b26-27)
近代華語和台語都有「哩哩囉囉」的用語,如台灣國立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說話含糊不清。例句『他哩哩囉囉的,不知道在說些什麼?』」

http://dict.concised.moe.edu.tw/cgi-bin/jbdic/gsweb.cgi?ccd=fj6Ix8&o=e0&sec1=1&op=sid=%22Z00000013931%22.&v=-2

台語,台灣國立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語言不清楚。例:你講甲哩哩囉囉,我聽攏無!Lí kóng kah li-li-lo-lo, guá thiann lóng bô! (你講得不清不楚,我都聽不懂!)」(https://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result_detail.jsp?n_no=5855&curpage=1&sample=%EF%BC%9F%EF%BC%9F%EF%BC%9F%EF%BC%9F&radiobutton=1&querytarget=1&limit=100000&pagenum=1&rowcount=513)

台語和華語的「囉哩囉嗦」和「囉哩八嗦」也同樣是從佛經衍申出來。

書房夜話 69:印順導師的學風


  2009 年四月,福嚴會訊出了《印順導師圓寂四週年紀念專輯》,還有厚觀法師開示的《印順導師佛學著作簡介》。
  我也是隨從印順導師啟發的道路隨分隨力學習的人,當然對導師感念、追思。只可惜,長達 40 年的時間,我都當面錯過,可以親近而未親近,可以問學而未問學,雖然寶山近在咫尺,卻未肯向學。
  即使如此,以我這樣一位私淑弟子的身分也還是多少受到法雲的庇護、法雨的滋潤。

  閱讀此書中第五頁,開印法師問及「《阿含經》中,阿羅漢斷了煩惱,是否還留習氣」的問題。
  導師回答:「四《阿含經》集成的時代,還未有『阿羅漢斷了煩惱,還餘留習氣』的說法,這要到了《小部經》的出現,如《自說經》(忘了,不確定?)等才較明顯。以後部派乃至大乘佛教的主張(阿羅漢仍留習氣),大體是沿襲此一路線而來。」
  以印順導師如此推崇龍樹學,並且以《大智度論》為龍樹所作,大可以引:

《大智度論》卷2〈1 序品〉:「復次,長老畢陵伽婆蹉常患眼痛,是人乞食,常渡恒水,到恒水邊彈指言:「小婢住莫流!」水即兩斷,得過乞食。是恒神到佛所白佛:『佛弟子畢陵伽婆蹉,常罵我言:『小婢,住!莫流水!』』佛告:『畢陵伽婆蹉,懺謝恒神!』畢陵伽婆蹉即時合手語恒神言:『小婢莫瞋!今懺謝汝!』是時,大眾笑之:『云何懺謝而復罵耶?』佛語恒神:『汝見畢陵伽婆蹉合手懺謝不?懺謝無慢而有此言,當知非惡。此人五百世來,常生婆羅門家,常自憍貴,輕賤餘人,本來所習,口言而已,心無憍也。』
如是諸阿羅漢雖斷結使,猶有習殘氣。」(CBETA, T25, no. 1509, p. 71, a17-29)

  導師不作此說,而必回歸文獻的現狀,正是所諄諄告誡也。
  導師之教導,大器者得其大,淺碟者得其小;大乘者宏揚導師大乘菩薩之教,究心文獻試圖探索佛陀言教者,繼其緒,繼續溯流循源。
  回想 2003年10月21日在福嚴精舍親炙提問的情景。
  我問:「《大智度論》提及佛陀本生故事,說菩薩在過去生搭船出海,與五百商主在海上迷失方向,船上飲水及食物已經銷耗殆盡,仍然尋找不到陸地,情況非常危急。菩薩告訴船上的人他將自殺,請船上的人在他死後用繩子綁住他的屍體投入海中,因為大海不宿死屍,大海會把他的屍體送上陸地,整艘船的人就會因此得救。菩薩自殺後,全船的人果真依法而到達陸地,終於得救。像這樣無稽的故事,我們要用什麼態度來對待他?」
  導師開心地笑了,他說:「這是逗機說教,講個故事來表達菩薩救度眾生的心,把屍體丟到海中,能把船帶到陸地的說法是不能當真的。」厚觀院長說:「如果要漂到陸地,可能也要漂上好幾天。」
  我繼續問道:「《大智度論》的作者是大乘八宗共祖龍樹菩薩,我們怎麼知道這是【如實教】、【要我們效法菩薩本生精神,下次搭船遇到海難,我們就自殺,讓大海把屍體帶到陸地上,來拯救全船人的生命】?還是我們應該【依義不依語】,這只是一則寓言,要學的只是菩薩捨手足腦目救濟眾生的深心?」
  導師每聽完一個問題,眼神似乎看著遠方的景物,要半分鐘後才開始回答問題。導師說:「應該【依義不依語】,不要把它當成確切的指示。」
  我問:「在龍樹菩薩的論中,在《雜阿含經》中,仍然有一些片段不容易辨別是否符合佛法?或是違背佛法?是真實說?還是方便說?是否有一把尺讓學佛的人輕易地辨別這是早期佛法、這是晚期佛法?這是佛法、這是相似佛法、這不是佛法?」
  導師停了一下子,才緩緩的說:「這個不容易。要在經論裡釐清這些差別,非常不容易。」原以為導師會以「三法印」回答這個問題,導師沒有用耳熟能詳的根本說法作為答案,有點出乎常情,卻又是導師的殷勤叮嚀。
  導師雖尊崇龍樹學,但是絕對不肯輕易逐文循字,不肯輕易隨波逐流,大有『截斷眾流』之氣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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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2005.6.12 長老菩提比丘聽我舉這段公案,聽得津津有味。在這裡他插入了一個問題:「你怎麼有機會預先準備題目,還設想印順長老的答案呢?」
我回答:「因為前一個晚上厚觀院長告知說我有一個單獨覲見問法的機會,所以當天晚上,我興奮得像一個明天要參加春季遠足的小學生一樣,我準備好題目,也預先設想導師會給怎樣的答案。」

法友飛鴻 369:阿蘭若與《一切經音義》,佛學問答 32


蘇錦坤:
  arañña,森林閑靜之處,譯為「阿蘭若、阿練若」,在《中阿含》常譯作「無事處」。
  僧人居住的地方有時又叫 arañña,譯為「阿蘭若、阿練若」,後來簡稱作「蘭若」;此字的意思其實是近郊的森林,便於遊方沙門乞食與禪修。若離村鎮過遠,來回乞食就耗費掉大半天時間,不利修行;若在村鎮之中,則過於喧鬧,或則容易跟在家眾來往過密;所以選取森林邊緣,距村鎮遠近適當的地方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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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 Chou:
  印象中,「蘭若」是吵鬧、吵雜的意思。
  「阿蘭若」就是清靜之意,而寺院則是後來引申義。
  「蘭若寺」原本想要表達的應該是指清靜的寺院。
  不過「阿」是「無」的意思,若把阿當成虛字省略,「蘭若寺」就變成了吵鬧的寺院了,這是我覺得比較有意思的地方。
  不過我對這些語言來龍去脈不了解,不知有沒有記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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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只要查 rañña 或 raññā 有無「吵鬧、吵雜」此一字義即可知曉。就我查多部巴利字典所知,此字可以為 rājā (to lead) 的衍生字,但是,沒有「吵鬧、吵雜」的字義。
  這也就是說,可以從某一字義加前綴詞 a- 而成為反義字;但是將某一 a 開頭的字,去掉前綴詞 a- ,不一定會存在此字。
  這在辛島靜志老師稱之為「 folk etymology 民俗字源學」,很可能這樣的推論並不成立(雖然,有些註釋書頗喜歡用這一招來解釋字義)。
  在漢字有「委矢」的「矮」字,應是「射」。
  「寸身」的「射」字,應是「矮」。
  這樣子的推理有很高的機會是「亂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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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 Chou:
  剛查了一下,這段勉強接近我所說的解釋。
《一切經音義》卷23:阿練若

阿此云无練若有兩義一曰聲謂无人聲及无鼓譟等聲二曰斫謂无斫伐等諠𡗚雖言去聚落一俱盧舍為阿練若𠁅亦湏離斫伐𠁅也譟音乘到反。
(CBETA, C057, no. 1163, p. 103, b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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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
  《一切經音義》還有幾處解釋:
  1. 《一切經音義》卷50:「阿練若(梵語『阿』,此云『無』。『練若』有兩義:一曰『聲』,謂無人聲及無鼓譟等聲。二曰『斫』,謂無斫伐等諠吏。雖言去聚落一『俱盧舍』為阿練若處,亦須離斫伐處也。譟音『桑到反』)。」(CBETA, T54, no. 2128, p. 641, a20-21)
  2. 《一切經音義》卷21:「阿修羅(或云『阿素羅』。『阿』,此云『無』也;『素』,極也、妙也;『羅』,戱也;言此類形雖似天,而無天之妙戱也。案《婆沙論》譯為『非天』,以此類雖天趣所攝,然多諂詐無天實德,故曰『非天』。如人行惡,名曰『非人』。舊翻為『不酒』者,譯人謬言也。謂梵語中『窣唎』名『酒』。而與『素囉』聲近,即訓『阿』字為『不』,故云『不酒』,斯乃失之甚也。案梵本中『阿修羅』是多聲呼之,『阿素洛』是少聲呼之,然皆同一稱謂也)。」(CBETA, T54, no. 2128, p. 435, a2-5)。
  第一項出自「《攝大乘論》音義」,為玄應所作。第二項出自《一切經音義》中引用《音新譯大方廣佛花嚴經音義》為「大唐沙門慧苑」所作。第二項的解釋「『阿』,此云『無』也;『素』,極也、妙也;『羅』,戱也」,恐是誤傳。
  我們再看下一則(慧琳所作):
《一切經音義》卷21:「摩尼(正云『末尼』,『末』謂『末羅』,此云『垢』也,『尼』云『離』也,言此寶光淨,不為垢穢所染也。又云『摩尼』,此云『增長』,謂有此寶處必增其威德。舊翻為『如意』、『隨意』等,逐義譯也)。」(CBETA, T54, no. 2128, p. 434, b11-12)
  此字即為「maṇi」,將此字拆為「末」,而作「mala 塵垢」解釋,將「尼」作「離 vi」解釋。

  可知,《一切經音義》的拆字來解釋字義,相當不足以信任。

書房夜話 66:蘭若寺


  早期讀佛書不多,進入寺廟,主要是看主神有無鬍鬚,有鬍子的不是佛教,下巴沒裝鬍子的才是佛教。分辨媽祖與觀音的方法是媽祖戴帽子,而觀音戴頭巾。直到賴鵬舉醫師開課研習「佛教圖像學」,我才有比較正確的認識。
  另外一個方式是看寺廟名稱;「寺、院、精舍、蘭若、庵」為佛教,「宮、觀、堂、廟」為道教信仰。不過,有時會有例外,還是應以主神為準。
  約當十多年前,有朋友要到台中市旱溪路的「釋迦牟尼佛中心」,進門一看,被震嚇到,正殿兩尊六公尺高的坐像都有鬍鬚,這是怎麼回事?打聽一下,才知道這是藏傳佛教的道場,跟漢地佛像不一樣。  

  佛教譯文對僧舍、僧人居止之處主要有三種譯語,
  1. 1. vihāra,住所,譯為「精舍」。
  2. 2. saṅgha-ārāma,僧舍(梵語:saṃgha-ārāma),譯為「僧伽藍摩」,常簡稱作「僧伽藍」。一般說「護法伽藍」,其實就是指「僧伽藍的護法神」。
  3. 3. arañña,森林閑靜之處,譯為「阿蘭若、阿練若」,在《中阿含》常譯作「無事處」。
  「vihāra 居住的地方」此字從動詞「viharati」而來。漢譯為「精舍」(不是「經舍」)。後來東漢末年,黨錮之亂的讀書人講學的地方也稱為「精舍」。這是借用佛教的名稱,請參考《後漢書》。
  寺這個字在《詩經》就已經出現。當外國僧人隨西域小國的使者來訪時,依當時外交禮儀,是安置在「鴻臚寺」(官方接待所),這些外國僧人就在鴻臚寺對外國人作一些佛法講解。後來有外國僧人長期居住在「鴻臚寺」的一間房子,成為外國僑民商旅供佛聽經的地方,這可能是造成漢人稱出家人居住的地方為「寺」的原因之一。
  僧人居住的地方有時又叫 arañña,譯為「阿蘭若」,後來簡稱作「蘭若」;此字的意思其實是近郊的森林,便於遊方沙門乞食與禪修。若離村鎮過遠,來回乞食就耗費掉大半天時間,不利修行;若在村鎮之中,則過於喧鬧,或則容易跟在家眾來往過密;所以選取森林邊緣,距村鎮遠近適當的地方住止。
  總之,「寺」、「精舍」、「蘭若」、「伽藍」、「招提」是翻譯名詞,漢文本就有「寺」、「蘭若」的古語,要分辨這時的用字是洋文還是土產,要在文脈裡辨明用的是「漢字古義」還是「漢譯佛典的新義」,不能傻傻的分不清楚。
  看電影「倩女幽魂」時,劇中有一座「蘭若寺」;心裡頭直嘀咕:「蘭若是佛教僧院,寺也是佛教僧院,怎會這樣取名字?」記得以前讀唐宋札記,有人將他的花園取名作「園園園」,涼亭作「亭亭亭」,廳堂作「堂堂堂」,花園造景的假山的山洞取名作「洞洞洞」;這就亂了套路啦!又如近代有一家餐廳取名作「放題百匯」,「放題」和「百匯」都是 Buffet 的譯名呀。

書房夜話 65:招提


  早期佛教術語的翻譯不易辨明。例如:「釋提桓因」應該是「釋 Sakka 提桓 devānam 因 Inda」,一般人都讀作「釋提 - 桓因」。
  又如「瑜伽師地論」應該是「瑜伽師 Yogācarya 地 Bhūmi 論 Sāstra」,一般人都讀作「瑜伽 - 師地 - 論」。
  日本奈良有「唐招提寺」,建於西元759年。

《一切經音義》卷26:「招提僧坊(古音,云『供給客僧之處也』,即以『招引提攜』之義故也。親曾問淨三藏(義淨法師)云:『招提是梵語,此云四方僧房也。』)。」(CBETA, T54, no. 2128, p. 476, b19-20)
《一切經音義》卷64:「招提(譯云『四方』也。『招』,此云『四』;『提』此云『方』,謂『四方僧』也。一云:『招提』者,訛也。正言『柘鬪提奢』,此云『四方』。譯人去『鬪』、去『奢』,『柘』復誤作『招』,以柘、招相似,遂有斯誤也)。」(CBETA, T54, no. 2128, p. 734, c7-8)。
  也就是說,原字應作「cātu 四 - d - disa 方」,應翻譯作「cātu 柘鬪(tsia3-tu2) - ddisa 提奢(ti5-sia1)」,省略作「柘提」。古代書寫,常將「木」字偏旁與「扌」字偏旁混淆,因此誤作「招提」。
  古代漢地寺院有所謂「子孫寺(廟)」與「十方寺」。「子孫寺(廟)」由老師指定弟子接任;官方「十方寺」由皇帝指派或地方首長遴選住持;小寺則由「村鎮賢能者」敦請住持。
  但是,「招提寺」本義(慧琳法師請問到過印度的義淨法師)似乎是「接待十方僧、接受遊方僧人掛單的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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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奈良「唐招提寺」的介紹請參考:

書房夜話 64:常住


  早期日本佛教經典奇缺,寺院幾乎完全沒有經典,如果有,也是要深鎖在櫃子裡,不能隨便拿出來用。後來有一位鐵眼禪師(西元1682年)發願雕刻大藏經,當錢足夠開始雕版印刷時,日本卻發生大饑荒,禪師把化緣得來的錢拿出來救災,存活了一萬多人,當時他的弟子心存疑慮,施主捐來刻經的錢,怎能挪移他用呢?鐵眼禪師認為救人活命比刻經重要,即使會遭受因果報應,他也願意為救人而承擔挪用施主捐款的果報,他有兩次將刻經的錢拿出去救災,一次是大水災,一次是大饑荒。那時候的日本人說:鐵眼禪師總共刻了三部大藏經,看不見的那兩部更足珍貴。
  所以,施主供養的財物,一般情況寺院一定是專款專用,不會把助印佛經的錢拿去蓋房子,也不會把捐作佛前香火錢拿去買車子。所以佛教徒捐款時,通常會說明:「這是供養法師的」,「這是供養常住的」,「這是作慈悲水懺的」,「這是助印佛經的」,「這是用來建造佛殿的」。「供養法師的」法師可以用來買一些私人的書、郵票、車票,也可以捐回去給「常住」(例如,長老菩提比丘駐錫美國同淨蘭若時,一定把信徒給他的法師供養金轉給「常住」)。「供養常住的」就要歸僧團的規矩請用。
  佛教用語「常住」有幾層意思:
  1. 1. 指世間的所有僧眾,有時稱「十方常住」。廣泛而言,所有僧物為全體僧眾共有;理論上是如此,實際很難如此執行。
  2. 2. 指現前的寺院團體,如「佛光山」所有的財物,為「佛光山常住所有」。此時「常住」意義較廣泛,不僅止於「佛光山僧團」而已。
  3. 3. 指「隸屬此一寺院的僧團」,寺院中的出家人分為兩種,一是「客比丘、客比丘尼」,雖然長期住在此處,有時也領了職事,卻不是常住。「常住」,是屬於此一僧團,有「羯磨」、處分財物、財產權利的僧眾。
當然,三法印中「諸法無常」,那會有什麼是「常住」的呢,這只是一個方便的稱呼而已。

書房夜話 63:金紙


  朋友說:「燃燒金紙造成空氣污染,也容易造成火災,你們佛教徒為什麼要燒金紙?你們真的認為那些金紙可以用嗎?」
  我回答:「佛教並不鼓勵燒金紙,佛經上也從未記載燒金紙。」
  燒金紙可以分三種對象討論:
  1. 1. 亡者。
  2. 2. 鬼神。
  3. 3. 佛教護法天神或菩薩。

  就燒給亡者「器物金錢」來說,這是古代漢地的社會風俗(典雅一點,咬文嚼字來說叫作「侍死如侍生」,就是依生者的需要來祭祀他)。從出土的墓葬器物來看,古代的漢人社會假想死後的世界和生前一樣,所以王侯將相或富貴人家會殺妻妾奴僕陪葬。秦穆公死時,曾有秦國三名勇將陪葬。一般家庭則以一些陶製樓閣房舍,奴婢牲畜,有時加上一些實際的日常用品與食物。不外是孝子賢孫希望亡靈在陰間不致匱乏。這些陪葬品在古董界稱之為「明器」,其實就是「冥器」、陪葬品。了解「明器」的心理背景後,我們看金紙的製造過程,不外是破布和廢棄衣物,製成一種粗糙的「紙」;最後,製造者用一顆「印章」蓋上去,也就禮成了。
  它的問題是沒有中央銀行總裁與總經理的簽名蓋章,在美國可看到印刷精美,剪裁整齊,上面有鈔票編號,並且有陰間中央銀行的印章(上面寫的是『閻羅王印』)。這種美國冥間紙鈔的製作者也許看到同樣的問題,但是沒有能力解決它:那個印章和簽名都是偽造的。所以,最好亡者不會收到這些金紙;如果收到了,不管拿去使用或者只是保留當紀念品,都構成了所謂持有與使用偽鈔罪(當然,這是假設陰間真的和陽間一樣的話)。這值得燒金紙給亡靈的人思考一下。就焚燒金紙造成的空氣污染與釀成火災而言,就反而造業了。(有一個笑話說,警察對犯人說:「你為何要製造偽鈔?」犯人回答說:「因為我技術不好,不會製造真鈔啊!」其實不管他技術有多好,凡是未經「中央製幣廠」核准的都是偽鈔。)
  還有,怎麼會有人認為焚燒之後,他們就能收到呢?如果我欠你五萬元新台幣,我燒一張支票給你,你會收到我所燒的那張支票嗎?誰告訴你,答應你,證明給你看,只要燒了對方就收得到呢?

  二是燃燒金紙給鬼神而言,鬼神擁有的能力比你強,怎會你拿錢給它呢?就好像你捐一萬元新台幣給比爾蓋茲一樣,他為什麼要收你的錢呢?更何況那有可能是偽鈔。

  三是佛教的護法天神與菩薩,任何佛教徒都知道,除非你在說《西遊記》裡的故事;否則,認為護法天神與菩薩需要你燒錢給他用,那是輕視和污蔑他們!

2020年1月15日 星期三

書房夜話 78:關於「胡適與佛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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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Hanching Chung 提到我多年前對「胡適與佛學研究」所作的評論,因為事隔三年,我已經忘了我的措辭,因此,我再度細看錄影紀錄。在此我對這些用語作了一些「比較接近我本意」的修正。 --------------- Hanching Chung 說:   以我對胡適學識的理解,他會出錯,但是絕對不會信口亂語,以沒修禪的身分,大談「四禪、四念處」怎麼修。   所以基於我對胡適的尊敬,我趕快把貼文摘下來。那篇「演講稿」糟透了,錯誤「百」出(如果我努力一點,真的可以列出近百個缺點),以當時胡大博士名滿天下的情況,梁漱溟、歐陽竟無、呂澂、太虛、弘一等人,絕對不會輕饒他。   可是,就你我所知,沒有人批評過他這一次演講的內容,所以我才認為這一講稿,如果不是偽託,就是張冠李戴,搞錯演講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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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訂正:   「我承認我說過『胡適是一位從未進過禪堂修禪的禪宗研究者』,如果作為一位『禪宗史學者』,『沒進過禪堂修禪』造成的妨礙不大,但是在談論佛學名相與禪宗思想,『未進過禪堂修禪』的禪宗研究者就應該立論更為謹慎。」   我應該沒說過「如果我努力一點,真的可以列出近百個缺點」的話,如果說過,也是朋友間私下的戲言。但是,要我挑出二十個錯誤,應該不會太難。   我不認為「這一講稿如果不是偽託,就是張冠李戴,搞錯演講者了」,因為胡適生前在台灣出版《胡適文存》時,仍然收錄此文而未訂正。   不管是胡適認為「神會偽造《壇經》」的主張,或是「1934 年胡適於北京師範大學的〈中國禪學發展四講〉的講稿,充分顯示胡適沒做到「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的原則,他在大學對著大學生談一個他自己涉獵未深的知識,可以說是「白璧之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