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關於「戒疤、燃指、燃身」



關於「戒疤、燃指、燃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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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所說藥王菩薩燃身。尊崇、注解《法華經》的天台智者、吉藏、窺基、湛然等,應該視之為高深菩薩的境界,否則他們都會活生生地燃燒自己。可是,無一記載他們有燃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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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且引述印順導師的《華雨香雲.華雨集》〈燃頂〉(180-181頁):

我國傳戒,於頂燃香,故「香疤」(或稱戒疤)顯然,世每以此而別僧之真偽。此實始於中國,非佛教舊制。說者謂此以表捨身供養之誠,如藥王燃臂,剜肉為燈之類。然偏燃於頂,應與灌頂有關。印度舊俗,凡國王登位,必取海水以灌其頂。大乘約此喻以表法,故十住名灌頂住;菩薩證入真如(與佛同證),十方諸佛流光以灌其頂。迨秘密教興,乃行灌頂之法(以表立於佛種中)。其法雖不一,而瓶水灌頂,實得名灌頂之本義也。昔以色列人,凡祭師立王,必以膏油而灌其頂,以表神意之冥加。此與印度,特水與油之異耳。傳說五旬節時,聖靈下降,如火燄而分落於眾人之首。此與佛之流光灌頂,意趣近同。耶穌初從約翰受浸禮,乃浸入水中以表淨罪惡;此與印度之水淨外道,以水浴表清淨相合。然後之基督教,則改用洗禮(有仍用舊制之浸禮會),以水灑信仰者之頂。此實融聖靈灌頂與水淨而為一,以表淨罪惡而蒙神恩。據此宗教儀式與意境之類同,故吾以為:灌頂之禮,唐宋間盛行。傳戒者於頂燃香,應是融灌頂與燃身而為一,用表捨身供養,住佛種性,蒙佛光耀之義。習行之既久,乃莫知取義而僅以別僧俗。雖然,依釋尊律制,於頂燃香,實非法而不可為訓。

1 則留言:

台語與佛典 提到...

Jiss Ye 【《法華經》藥王菩薩燃身...天台智者、吉藏、窺基、湛然等,應該視之為高深菩薩的境界。】
在佛法中,應該視之為最高深的境界者,是佛陀而非菩薩。
在巴利經論之中,更是明確説明菩薩只是凡夫而非聖者。
菩薩處在摸索修行的半路上,還有無明、邪見,還會造惡犯錯。
若是依據【四部阿含經、五部尼柯耶、比丘律藏】:
佛教徒所皈依的老師是佛陀,而非菩薩!
佛教徒所皈依的是聖僧伽,而非菩薩!
佛陀本人並未燃身,甚至制戒禁止,對於菩薩燃身之事,實應依法依律予以呵責而非讚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