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2日 星期六

《法句經》:學先斷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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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點讀《法句經》,恰巧閱讀

《法句經》卷1〈2 教學品〉第12頌:

「學先斷母,率君二臣,廢諸營從,是上道人。」(CBETA, T04, no. 210, p. 559, c3-4)

佛光山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 89」(1997年出版),由中國武漢大學教授吳根友釋譯的,《法句經》,在24頁的解釋為:

「學道必先制伏其心,然後方可統領善惡之念,廢除貪嗔癡恚等世俗之情,這便是上等得道人。」

在30頁「註11」的解釋為「斷母:制伏其心。母,即指心。見《法句譬喻經》同品。」

「註12」的解釋為「率君二臣:君,心也。心為人身之主,故曰君。二臣,即善惡之念。見《法句譬喻經》同品。率,統領。」

在巴利《法句經》294 頌,

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khattiye;

Raṭṭhaṃ sānucaraṃ hantvā,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

(殺了母親、父親及兩個剎帝利王,國人及所有隨從,這才是寂靜不受動搖的婆羅門。)

巴利「註釋書」解釋,偈頌中的母親指「貪愛taṅhā」,父親指「我慢」,兩個剎帝利王指「常見和斷見」,國人指「六根、六塵」,隨從指「繫著與欲愛 kāma」。

再對照《出曜經》的解釋:

《出曜經》卷30〈34 梵志品〉:「先去其母,王及二臣,盡勝境界,是謂梵志。」
先去其母者,愛心流馳以為源本,無漏意識能去斯病使盡無餘。王者我慢也,二臣者盜身見。盡勝境界者,一切諸結使,能去眾結之患。故曰為梵志。是故說曰『先去其母,王及二臣,盡勝境界,是謂梵志。』」(CBETA, T04, no. 212, p. 774, c18-24)

在此偈頌,母親指「愛心」,王指「我慢」,二臣指「盜身見(可能是『常見和斷見』」,盡勝境界指「一切諸結使」。在此基礎下閱讀《法句譬喻經》的解釋:

《法句譬喻經》卷1〈2 教學品〉:「佛告比丘:『卿何愚癡不解道理?欲求道者先斷其癡然後制心,心者善惡之根源。欲斷根者當先制其心,心定意解然後得道。』
於是世尊即說偈言:
『學先斷母,率君二臣,廢諸營從,是上道人。』
佛告比丘:『十二因緣以癡為本,癡者眾罪之源。智者眾行之本,先當斷癡然後意定。』佛說是已,比丘慚愧即自責言:『我為愚癡迷惑來久,不解古典使如此耳,今佛所說甚為妙哉!』內思正定安般守意,制心伏情,杜閉諸欲,即得定意,在於佛前逮得應真。」(CBETA, T04, no. 211, p. 577, b25-c7)
前面說「欲求道者先斷其癡」,後面又說「十二因緣以癡為本,癡者眾罪之源。智者眾行之本,先當斷癡然後意定」,所以先斷的應該是「癡、無明」,而不是「制伏其心」。

吳根友教授釋譯「母,是心,君,也是心」,這樣在偈頌中就說不通,無須斷了母(心)及君(心)。更何況「斷心」意義含混,頗難解釋。

應如《法句譬喻經》母指「癡、無明」。或者如《出曜經》或巴利《法句經》母指「貪愛」,而君指「我慢」。吳根友教授將「二臣」解釋為「善惡之念」是行不通的,因為不該斷「善惡之念」。至於將「廢諸營從」解釋作「廢除貪嗔癡恚等世俗之情」,這裡又是自由聯想、自由發揮想像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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