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常提到「四句偈」,有些讀者會認為佛教偈頌就一定是類似「五言絕句」、「七言絕句」的「四句」。其實,就《大正藏》收錄的古代漢譯佛經來看,有些偈頌被翻譯成一句、二句、三句、四句、五句、六句、七句、八句等等,可以說是五花八門,不能說「一定就是四句偈」。
即使諾曼博士 K. R. Norman 和邵瑞祺 Richard Salomon 都提到「水白鶴」的故事,他們兩位只是簡單引述布臘夫 John Brough 的意見,並未作深入的跨語言文獻的解析。所以,歸根究柢還是要回到布臘夫的原著來。這裡我打算將這整段敘述翻譯作台灣國語來呈現原貌給此一小組的法友。
在正式翻譯之前,我先提一下布臘夫感到疑惑的地方,他「認為」漢譯強調的「白」字,這是一個其他文獻看不到的描述。
印度語系的偈頌並不一定是四句,也有六句或八句。印度語系偈頌並不規定一句要有幾個「字」(五言、七言、八言),而是規定每個 pada (相當於漢詩的句,但是仍然有其差異)依其「韻體、韻類 metrics, prosody (英文),chanda(巴利)」而對每一句 pada 有「多少音節」(例如:8 或 11 音節)、「長母音、短母音的次序」以及「每首詩有幾句」的規定。(這個 chanda 在《雜阿含1021經》被譯作「欲」,可以算是「誤譯」。《雜阿含1021經》卷36:「欲者是偈因,文字莊嚴偈,名者偈所依,造作為偈體。」(CBETA, T02, no. 99, p. 266, b9-10))
接下來,我們要談實例,巴利《法句經》第五品〈5 愚者品〉最後兩頌為:
Mameva kata maññantu, gihīpabbajitā ubho;
Mamevātivasā assu, kiccākiccesu kismici;
Iti bālassa saṅkappo, icchā māno ca vaḍḍhati. (74)
Aññā hi lābhūpanisā, aññā nibbānagāminī;
Evametaṃ abhiññāya, bhikkhu buddhassa sāvako;
Sakkāraṃ nābhinandeyya, vivekamanubrūhaye. (75)
「有一(道路)是引向世間利得,有一(道路)是導向涅槃。」
如此,比丘、佛陀的聲聞弟子完全了解這個(道理)之後,
願他不因別人對他恭敬而喜悅,願他獨居修道。(75)
但是,梵文《法句經》(《優陀那品》 Udānavarga)將相當於此的六行列於第十三品〈13 利養品〉,並且劃分作三首偈頌:
mām eva nityaṁ jānīyur
gṛhī pravrajitas tathā |
mama prativaśāś ca syuḥ
kṛtyākṛtyeṣu keṣu cit // (Uv 13.4)
iti bālasya saṁkalpā
icchāmānābhivardhakāḥ /
anyā hi lābhopaniṣad
anyā nirvāṇagāminī // (Uv 13.5)
etaj jñātvā yathābhūtaṁ
buddhānāṁ śrāvakaḥ sadā |
satkāraṁ nābhinandeta
vivekaṁ anubṛṁhayet || (Uv 13.6)
我們的問題暫且不放在「這裡應該是六句兩頌、還是四句三頌」,而是問「漢譯是六句兩頌、還是四句三頌」?如果是六句兩頌、那麼依據的版本可能是巴利《法句經》;如果是四句三頌,那麼依據的版本可能是梵文《法句經》。
如附圖,我們發現,T210《法句經》和 T213《法集要頌經》的版本沒有標點符號。這成為「蛋生雞、雞生蛋」的問題,我們有兩種選擇:
認為翻譯版本是巴利《法句經》而標作六句兩頌,認為依據的版本可能是梵文《法句經》而標作四句三頌。
認為翻譯是六句兩頌,而判定依據的版本是巴利《法句經》;認為翻譯是四句三頌,而判定依據的版本是梵文《法句經》。
不貪著名譽 喜悅是智人」(CBETA, T04, no. 213, p. 783, c8-16)
棄愛捨世習 終不墮生死」(CBETA, T04, no. 210, p. 563, c15-22)。
比丘佛子 不樂利養 閑居却意」(CBETA, T04, no. 210, p. 571, c7-11)
從來看,《出曜經》分作三頌:第一頌是「四言四句」,隔了 13行之後,第二頌是「五言四句」,隔了 13行之後,第三頌也是「五言四句」。很明顯地,《出曜經》分作三頌是較接近梵文《法句經》的版本。
此非至意,用用何益?」(CBETA, T04, no. 212, p. 689, a20-21)
異哉夫利養,泥洹趣不同。」(CBETA, T04, no. 212, p. 689, b6-7)。
不樂著利養,閑居却亂意。」(CBETA, T04, no. 212, p. 689, b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