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0日 星期日

2018 年終回顧


在2018年底,回顧過去這一年做了什麼,即將到來的2019年計畫做些什麼。
我在今年發生的第一件大事,當然是阿根廷會議。原先家裡持反對意見,我一邊準備論文,一邊且戰且走,最後終於成行參加會議並且順利歸國。
我的老師替我高興,認為我發表了一篇有意義的論文;我則為見到封興伯(Oskar von Hinüber)、邵瑞祺(Richard Salomon)、何離巽(Paul Harrison)、給亭(Rupert Gethin)、哈特曼(Jens-Uwe Hartmann)、鄭鎮一(Chung, Jin-il)、艾隆(Mark Allon)、胡海燕,加上之前見過的方廣錩、辛島靜志、菩提比丘、無著比丘、白瑞德(Rod Bucknell)、那體慧(Jan Nattier)、左冠明(Stefano Zacchetti)等人,在巴利尼柯耶與漢譯四阿含領域的文獻學大師我幾乎都見過了,除了少數幾位如船山徹(Funayama Toru)、落合俊典(Ochiai, Toshinori)、司空竺(Silk, Jonathan)、福克(Falk Harry)、喜光比丘(Ānadajoti, Bhikkhu)、法光比丘(Dhammajoti)等等。
在研討會,共發表了「漢譯佛典的現代定位」、「反思第一結集」、「反思印順導師的《雜阿含經論會編》」及「巴利《義品》讀書會」。
在論文發表上, 2018年是我比較怠惰的一年,以往每年都有四到六篇的論文刊出,今年只有一篇:
   〈漢、巴《法句經》對應偈頌的相互詮釋〉,(2018),《福嚴佛學研究》13期,25-63頁,新竹市,台灣。
  這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花太多時間在準備與修改阿根廷會議的論文;二是有兩篇論文送審,久久未有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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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的願望:
1. 希望單卷本《雜阿含經》的校勘與相關論文開始發表。
2. 希望完成巴利《義品》讀書會,並且完成一篇論文。
3. 希望完成 "Split' 《犍陀羅法句經》的論文。

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法友飛鴻 301:《禪定與苦修》的書評


Dear MJ, 
  對某老師的書評,我並不滿意。我覺得書評應該多談《禪定與苦修》的結構與議題,而非僅是抓一些小處的譯文或字句的理解。不是說這不重要,而是說這不應該成為書評的主幹。   
  1. 這本書指出梵文《長阿含經》與漢譯《長阿含經》之間的差異,並且解說這些差異的意含意義了嗎?   
  2. 梵文 DA 20 修身經與相關的 MN 38 薩迦大經、SA 110, 或 EA 31.8 之間主要的差異是什麼?這些差異建議了那些可能的情況?   
  3. 把梵文 DA 20 轉譯、勘定、對照閱讀了之後,結論是什麼? 
     4. 書名《禪定與苦修》,劉震整本書,對「禪定」與「苦修」的意見是什麼?或者換一個角度來說,劉震所註、所譯的梵本對「禪定」與「苦修」的意見是什麼? 
  有可能我閱讀得不夠專心,把重要結論忽略掉了。          

    Yifertw  20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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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ar Ken, 
   我對這篇書評還是非常滿意的。
  書評有幾種寫法,一是列出大致內容,給學者以介紹。這種情況對別人不能接觸到的,或不太容易接觸到的,或是新書都非常有意義;另外一種是提出自己的觀點。而此文屬於後種,我覺得她的書評非常專業(對文獻學的書談文獻學的問題就是專業)。 
  至於此文甚至劉書是否一定要指出這篇經文與其他經文的關係,我覺得是作者自己個人研究興趣相關,不能強求。起碼劉在他的本份之內,即校勘、翻譯此本上作到了他所能做的。此篇書評也做到了她應該做的,而不是談一本文獻學書中的其他歷史或宗教學破綻來顯示自己的博學(像某某某經常做的)。
  至于校勘轉寫翻譯之後的目的是什麼?我覺得文獻整理本身即就其目的,至於研究,則可以由他人來完成,不必強求。而且,我認為校勘是其中最重要,最基礎的一環。我們需要更多的劉震這樣的書出來。 至於書名,我和他私下聊過,覺得也未必合適,呵呵,他也私下認為確實有一點。
   
    MJ 2013/7/18 

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橢圓形辦公室書籤


朋友送給我的美國白宮西翼(West Wing)橢圓形辦公室書籤,相當精緻可愛。

學林漫錄


這一本其實算不上舊書。
2009年去了四五趟上海市福州街,在賣舊書的地方翻閱到「學林漫錄」。
那年頭還見得到一本書一元人民幣,這本書定價也才1.6元人民幣,是 1985年八月出版。上面共有34篇懷念教授、讀書札記等文章。
當年還認不得黃永年、呂思勉、程千帆、啟功、唐長孺的名字,還這本不買、那本不要的。今日看來,早該把書攤上《學林漫錄》全數搬回。

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佛陀的舍利罈

《佛陀之遺骨 The ashes of the Buddha》(https://www.academia.edu/36894529/_2018_%E4%BD%9B%E9%99%80%E4%B9%8B%E9%81%97%E9%AA%A8_The_ashes_of_the_Buddha)
西元1898年,一位姓名為 William Claxton Peppè 的英國人,在他印度靠近尼泊爾邊界的 Piprahwa 村家園莊裡蓄意挖掘,發現了一座磚造塔(Stūpa),裡面有一個刻有婆羅米字(Brāhmī)銘文的有蓋陶罐,今日已將此銘文解讀出來:「Sukitibhatinaṃ sabhagiṇikanaṃ saputadalanaṃ iyaṃ salilanidhane Budhasa Bhagavate (saki)yanaṃ」。(舍利罐上共有35個字母,也就是35個音節。)
呂德斯 Lüders 解釋作:「此容器(內含)釋迦族(Śākyas)佛陀(Buddha)世尊(bhagavat)的舍利,為須詰提(Sukīrti)兄弟和他們的姊妹、兒子與妻子(所奉)。 This receptacle of the relics of Budha, the Holy One (bhagavat), of the Sakiyas(Śākyas), (is the gift) of the brothers of Sukīrti, jointly with their sisters, with their sons and wives.」
Harry Falk 福克解釋為:「This enshrinement (nidhāna) of the corporal remnants (śarīra) of the Buddha [1: of the Śākyas], the Lord, (is to the credit) of the [2: Śākya] brothers of the ‘highly famous’, together with their sisters, with their sons and wives. 此為[1:釋迦族] 佛陀世尊之舍利 (śarīra) 的安放處 (nidhāna) ,(供奉者為)「有美譽的」[2:釋迦族] 兄弟,及其姊妹、兒子和妻子。」
在1972年在原址的底部又挖出兩個安放舍利的陶罐。
《國家地理頻道 National Geography Channel》的影片如下,請勿輕信其英文字幕:
------------- 基本上,「中道」所翻譯的《佛陀的遺骨》一書比影片可靠而詳實。影片中的有些敘述像是外行話。
但是,中道的譯本有不少漢字的白字,例如「拘尸那羅」寫成「拘屍那羅」,「控制」寫成「控製」等等,讓人不酥胡。能讀英文的人,請直接閱讀原文。 https://www.academia.edu/35470662/The_Ashes_of_the_Buddha 中文 《佛陀之遺骨 The ashes of the Buddha》(https://www.academia.edu/36894529/_2018_%E4%BD%9B%E9%99%80%E4%B9%8B%E9%81%97%E9%AA%A8_The_ashes_of_the_Buddha)

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封興柏的論文:對上座部《相應部》〈有偈品〉的新看法

  封興柏 (Oskar von Hinüber)在 2018/10/27 的阿根廷會議中,當主題演講貴賓(Keynote speech lecturer),題目是〈Thinking the Vedic World and Early Buddhism, A Fresh Look at the Sagāthavagga in the Theravāda Saṃyuttanikāya 考量吠陀世界與原始佛教,對上座部《相應部》〈有偈品〉的新看法〉。
  主辦單位希望趕在 2019年三月之前出版此次會議的論文集,應該很快就能閱讀此篇的全文了。
  我的筆記本記錄著他說的話:「在我們這個領域裡,我們每知道得比以前更多,就越知道自己懂得更少。」
  這張筆記記載著應該是著名的梵文殘卷學者鄭鎮一(韓國人),他利用梵文殘卷比對,認為
  《雜阿含289經》卷12:「此受觸生、觸樂、觸縛,彼彼觸樂故,彼彼受樂,彼彼觸樂滅,彼彼受樂亦滅、止、清涼、息、沒。」(CBETA, T02, no. 99, p. 81, c23-25)。
  他認為此段引文之中的「樂」字,都應該是「集」字。
  參考《雜阿含290經》應該也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 
  《雜阿含290經》卷12:「若彼彼觸集故,彼彼受亦集;彼彼觸集滅故,彼彼受集亦滅、止、清涼、息、沒。」(CBETA, T02, no. 99, p. 82, a22-24)
  我查閱了導師《會編》、佛光《雜阿含經》、明法比丘《雜阿含經註》、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獅子吼佛學專站」《好讀雜阿含經》都未有類似校勘。
  「獅子吼佛學專站」《好讀雜阿含經》第二冊 84頁註79說:「此受觸生、觸樂、觸縛:這感受是依觸而生、依觸而樂、被觸所縛」。
  此處註79應作:「此受觸生、觸樂、觸縛:應為『此受觸生、觸集、觸縛』,意為「此受是緣觸而生、緣觸而集、緣觸而縛」。

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讀詩:聞道殺人多老農


宋朝劉攽,《彭城集》,有〈蠻請降〉七言絕句三首。
這裡只討論第二首與第三首:
官軍萬人宿山下,百姓避兵多曠野,
秋來雨足荆棘生,鄰里無復歸耕者。 
縣官斬敵予金帛,健兒見賞不見賊,
聞道殺人多老農,至今過客猶凄惻。
「攽」字讀如「賓」,意思是「分」。
宋朝劉攽與王安石、蘇東坡同一時期當官,側記宋神宗時官兵與四川瀘州的夷族打戰。
選讀這兩首詩有兩層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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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層意義:
第二首寫官軍萬人駐於山下,百姓躲避戰事也散居曠野,日久田中荒蕪荊棘叢生,雖然遣詞用字僅提及農夫無法耕作,但是詞外之音可知百姓無糧米可以食用,飢貧的景象可以想見。
這一首只是為下一首鋪陳,百姓散居曠野,接著政府以殺敵為賞,官軍蓄意將農民當作叛賊,結果殺農夫又不需格鬥血戰,手到擒來,殺人領賞。
結果叛兵招降,死者反而是無辜的老農。
這跟二二八事件之後,舉報匪諜成案,匪諜家產充公,舉報者可以得到充公財產的百分之三十的獎金當獎賞,所以,有人舉報以貪人財產。雖然受害者以台籍居多,但也有外省籍受害,情況約略與不殺賊而殺民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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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層意義:
是探討古漢語讀音。
第二首「健兒見賞不見賊」與「至今過客猶凄惻」,以當代華語讀來「賊」、「惻」兩字似未押韻。
「惻」字讀如「測」,《廣韻》及《說文》都標作「初力切」,這是「入聲字」,以台羅標音為「tshat」,與台語「油漆」的漆字讀音相同。《說文》稱此字「从心則聲」,表示這是一個「形聲字」,部首(形符)是「心」、聲符是「則」。字義為「哀傷、悲痛」。
「賊」字讀如「ㄗㄟˊ」,這一字的華語讀音很奇怪,就是「ㄗㄟ」只在第二聲有字,而且只有單一一個賊字,其他如第一聲、第三聲、第四聲都沒有對應的字。《廣韻》標作「昨代切」,這是「去聲字」;還有「昨則切」,這是「入聲字」。前者以台羅標音為「tsai7」,後者以台羅標音為「tsat」(讀音如「一節甘蔗」的「節」)。《說文》稱此字「从戈則聲」,表示這是一個「形聲字」,部首(形符)是「戈」、聲符是「則」。《說文》只標「昨則切」的「入聲」字音。
台語讀音為「tshat」。
第一首「百姓避兵多曠野」與「鄰里無復歸耕者」,以當代華語讀來「野」、「者」兩字似未押韻。
以台語讀來,「野 ia2」、「者 tsia2」,完全符合押韻需求。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法友飛鴻 300:錯解「阿育王法敕」


以下提到這位「吳天天」的貼文〈南傳非佛說的證據有哪些?〉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4313951/answer/498371039 他錯解「阿育王法敕」,認為『阿育王獨尊佛教、在其境內推行素食、具大乘佛教「菩薩道」、「菩提心」、「淨土」等思想』。 以下列舉其說差錯之處。 這次論列也顯示漢語世界極需一本介紹「阿育王法敕」的書,先不求完備,以基本論列為主,日後再尋求加廣加深,補充新知。在萬事待備的情況之下,其實尚有元亨寺《阿育王法敕》可供參考。 《阿育王刻文》卷1:「阿育王刻文」(CBETA, N70, no. 38, p. 195, a1 // ) ------ 評論: 1. 首先要釐清的是「語言」和「書寫字母」(每一種字母還有不同字體,在此先不談字體)。 以歐洲語言為例,字母有「羅馬字」、「希臘字」、「希伯來字」,用這些書寫字母可以拼寫成英文、德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等等。用來辨認這些字母所寫的語言,是各個詞彙的拼寫字母的順序與句子結構,而不是用哪一種字母拼寫。 阿育王「摩崖法敕」十四章之中,編號第三及第四用佉盧字 Khāroṣṭhī (讀法是由右而左)。其餘十二章用婆羅米字 Brāhmī (讀法是左而右)。 所書寫的各篇法敕,沒有一篇是「巴利文體」。 「吳天天」的貼文提到「阿拉姆字 Aramaic 亞蘭字」,目前被編為婆羅米字與佉盧字的共同根源,其共同源頭是腓尼基字,而更遠可能會與埃及象形文字有關聯。 不過,「阿拉姆字 Aramaic 亞蘭字」是母音書寫系統,也就是和日本五十音一樣,每一個字母都帶有一個母音,而佉盧字和婆羅米字是子音書寫系統(輔音書寫系統),其字母不帶有母音,極端者像捷克詞彙,一個字不標母音,都是子音,母音是靠前後文及習慣判斷出來。 2. 「吳天天」的貼文提到「(「阿育王石刻」)並不像一些南傳學人所宣稱的,是用巴利文書寫」。  這樣的敘述很奇怪,今日的巴利三藏,書寫字體有天城體字、緬文等等,沒有人會稱其為「用巴利文書寫」,「巴利 Pāli」的字義是「經典」,特別是用來指稱為佛教聖典,目前普遍隨宜稱此錫蘭保存的三藏所使用的語言為「巴利」(與字體無關)。 學界認為,目前發現的「阿育王石刻銘文」都不是「巴利語」。 3. 「吳天天」的貼文提到「婆羅米文不但為今日梵文(Sanskrit)及陀羅維提文(Drāvidian)之始祖,亦為西藏文、緬文、錫蘭文及爪哇文之源泉」。 這裡又將用來書寫的字母(系統)和字母所拼寫的「語言」,混淆在一起。 4. 「吳天天」貼文的第一段重大錯誤為「阿育王石刻在內容方面,主要是講佛法的實踐。但是在碑文中却看不到南傳佛教最基本要義 如:四諦、八正道、涅槃、無我、無常等常見用語和思想,阿育王對「但求無餘涅槃」的教義似乎毫無提及,却處處顯示大乘佛教的思想。突出的如:宣揚菩薩道的慈悲思想,提倡素食戒殺。」 這一段序述完全是出於對這些「阿育王石刻銘文」的誤解。尤其認為「阿育王石刻在內容方面,主要是講佛法的實踐」,這種判讀可以說是「一廂情願」、「自作多情」了。 在這些銘文當中見不到「四諦、八正道、涅槃、無我、無常等常見用語和思想」,這是常態。一者,這些銘文可能只是阿育王所有政令的一小部分,二者,除非是明令以佛教為國教的佛教國家、以基督教為國教的基督教國家、以伊斯蘭教為國教的伊斯蘭教國家、以猶太教為國教的以色列,否則,國家最高元首的政令布告不涉及宗教教義,這是非常合理而正常的事。 但是,「《阿育王刻文》小摩崖石刻:Minor Rock Edict Nb3」確實提到了巴利經典的七部經: 「於毘奈耶最勝〔法說〕    聖種〔經〕    當來怖長〔經〕    牟尼偈    寂默行經    優婆帝沙問〔經〕及    關於妄語而薄伽梵佛陀所說羅睺羅〔經〕。」 說阿育王石柱沒提及「南傳佛教最基本要義」,無異視而不見。 (http://yifertw.blogspot.com/2015/09/minor-rock-edict-nb3.html) 「吳天天」的貼文認為石刻銘文「宣揚菩薩道的慈悲思想,提倡素食戒殺」,只是一次失敗的「緣木求魚,刻舟求劍」罷了。 5. 「吳天天」貼文提到的摩崖法敕第5號和第13號,是否有「素食」、「菩薩道」、「菩提心」、「淨土」等思想或言詞呢? 如下文顯示的,來自「王五」的評論: 「吳天天」貼文提到的『又如:重視菩提心,提倡人人應發心弘揚正法;強調無論貴賤,眾生平等;提倡行善累德和誦經等以往生天國淨土的修行方法』 這個「又如」已經開始脱離石刻原文信口胡謅了,抱歉,「菩提心」、「淨土」,迄今為止發現的阿育王石刻上統統没有這類名詞。類似這類信口胡謅的內容實在不值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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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非佛說的證據有哪些?〉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4313951/answer/498371039
提問者:「吳天天」真如,2018/1/16
自西方學者破解了阿育王石刻的內容後,南傳、北傳均在各自的研究中引用石刻內容。 如果從不站在任何部派分支的客觀立場上看待石刻的內容,我們不難從中澄清一些事情 :
a. 石刻中所傳播的正法是什麼?
b.石刻是用什麼文字記載的?
c.是否如《上座部佛教的傳承》中所提的,「阿育王石刻中記載了阿育王以護法國王的身份命令企圖製造分裂的僧尼離開寺院和尼庵的訓誡」?
d. 是否如《上座部佛教的傳承》中所提的,「在摩崖法敕第5號和第13號中提及的正法大官派往地和傳教地,基本上和巴利語文獻中記載的弘法使團到達地相一致」? 阿育王所有敕令,均用自然語所寫,所用文字在其帝國西北部方面用阿剌米亞(Aramaic,即古之敘利亞文),其他各地則用婆羅米文(Brāhmī)字母。婆羅米文的字母,為一種象形之體。似係印度史前時代,印度河流域之字體留傳下來,盛行於婆羅多邦(Bharatavarsa)之地。婆羅米文不但為今日梵文(Sanskrit)及陀羅維提文(Drāvidian)之始祖,亦為西藏文、緬文、錫蘭文及爪哇文之源泉。 並不像一些南傳學人所宣稱的,是用巴利文書寫。 阿育王石刻的譯本有很多,末學參考了若干個譯本後,選取了兩個比較完整和客觀的譯本。宇井伯壽的日譯本和蘇爾伽的英譯本。請有興趣的學友百度原文。 阿育王石刻在內容方面,主要是講佛法的實踐。但是在碑文中却看不到南傳佛教最基本要義 如:四諦、八正道、涅槃、無我、無常等常見用語和思想,阿育王對「但求無餘涅槃」的教義似乎毫無提及, 却處處顯示大乘佛教的思想。突出的如:宣揚菩薩道的慈悲思想,提倡素食戒殺。 在《摩崖法敕》第一章,開門見山就說:「阿育王不許屠殺任何生物作為祭祀的犧牲品,也不許當做宴會的食品。因為過去在廚房裡每天要屠殺千百隻生物是很大的罪過。」又法敕的第五章說阿育王在位第二十六年宣布:鴛鴦、鸚鵡、鵝、蝙蝠等二十三種生物和其他的四足生物都禁止食用,又懷孕中和哺乳中的牡山羊等也不准殺。小羊等在生下來未滿六個月的也在禁止屠殺之列。也不能用生物餵生物,又規定,每逢四月到十一月的每月十五(月圓日),十二月和正月的初一、十四、十五三天,以及寺院裡布薩的日子都不准賣或殺魚。《法敕》第八章還說阿育王出去巡行的時候也取消了一般帝王的狩獵行殺,也是為了殺戒的緣故。提倡素食護生這點,可說是大乘菩薩思想與聲聞乘解脱道思想最明顯的區别之一,大乘佛教強調慈悲心,殺食眾生肉會破壞慈悲心,而慈悲心是菩提心的基礎。而聲聞乘佛教則認為可以吃「三淨肉」。 阿育王法敕的這一記載,有力打破了以前的一些西方學者所宣稱的「提倡素食不是佛教原有的,是佛教中國化的產物,是中國梁武帝才開始提倡吃素」的荒謬觀點。 又如:重視菩提心,提倡人人應發心弘揚正法;強調無論貴賤,眾生平等;提倡行善累德和誦經等以往生天國淨土的修行方法;對行善的規範,阿育王提倡清淨持戒,素食護生,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友愛朋友,垂愛下人,誠實守信,慈善布施,愛護生命等,這些都與大乘佛教的五戒十善,六度萬行思想如出一轍。 又如:阿育王還在各地建立大批免費醫療點,建設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提倡保護環境,強調利益人民為自己的當然第一要義等,突出實踐了大乘菩薩道慈悲濟世的思想。從碑文石刻可以看出,他心裡傾向的佛教,是現實性的、人性的,是追求萬人之善的高尚社會道德,是輔助治國安邦,淨化社會人心,解決心靈的究竟幸福和終極人文關懷的宗教。作為一個「轉輪聖王」,石刻文記載在阿育王受「灌頂」走上「菩提道」後所有行為,似乎都在為大乘菩薩道思想現身說法。 語言方面,他也繼承了佛陀提倡的因地制宜,對機而用語言的原則,很多碑文是以一般民眾所通用的語言鐫刻,有些是各地方的方言。又,所使用的文字是布拉夫米(Brāhmī)文,但在Mansehra、Shabazgarhi發現的碑文則是使用佉盧虱底(Khāroṣṭhī)文字,在達基西拉發現的是閃族語。 根據法敕刻文,我們常見的「法」字的出現,這也是他的思想中心所在。阿育王對這一真理之法努力實踐,在敕文所說的無非都希望民眾能得到安樂利益。這種安樂利益有的是屬於現世的,有的是屬於彼岸的世界。他在法敕裡規定「法」的內容為減罪業、增善行、慈愛、施與、信實,純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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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無業  2018/11/20
拉倒吧。這文章還真能到處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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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所有敕令,均用自然語所寫,所用文字在其帝國西北部方面用阿剌米亞(Aramaic,即古之敘利亞文),其他各地則用婆羅米文(Brāhmī)字母。婆羅米文的字母,為一種象形之體。似係印度史前時代,印度河流域之字體留傳下來,盛行於婆羅多邦(Bharatavarsa)之地。婆羅米文不但為今日梵文(Sanskrit)及陀羅維提文(Drāvidian)之始祖,亦為西藏文、緬文、錫蘭文及爪哇文之源泉。 並不像一些南傳學人所宣稱的,是用巴利文書寫。」
雖然「阿育王石刻上的語言不是巴利語」這一點是很有可能的,但是這論證實在不通。
1、巴利語是「口語」,主流說法是古印度摩竭陀國民間的方言俗語,與之相對的梵語則屬於「雅言」,梵語和巴利語雖然可以稱得上同出一源(甚至不少單詞根本就是一樣的)。但梵語從發音到呼聲腔調都有專門的要求,是婆羅門為首的精英階級故意營造的。
以一個不恰當的例子來說,就好比是我國的文言文和古白話,如果有人說我國古代歷史文獻全都是文言文,所以古代人日常生活一定也是這麼拿腔捉調說話的,你覺得這可能嗎?
而且,不存在專門的「巴利文」,傳入斯里蘭卡是用僧伽羅語字母轉寫的,現代的巴利聖典協會(PTS)用的是拉丁文字母。古印度的時候用婆羅米字母寫也是正常操作。
2、所以真想辨析石柱上的語言是不是巴利語,請從語法、構詞發音上辨别,這是最大的區别。

「突出的如:宣揚菩薩道的慈悲思想,提倡素食戒殺。 在《摩崖法敕》第一章,開門見山就說:「阿育王不許屠殺任何生物作為祭祀的犧牲品,也不許當做宴會的食品。因為過去在廚房裡每天要屠殺千百隻生物是很大的罪過。」
你倒是從石刻上找出菩薩道這個詞來看看啊?
這所謂的引文也全都是有利於自己觀點的東西,看看完整的譯文是啥樣的吧。
『在〔朕之領土〕雖任何之生物,不得屠殺為犧牲亦不得供為宴聚。不論如何,天愛喜見王於宴聚見甚多咎過。然,天愛喜見王思惟:或某種宴聚可以,天愛喜見王之大膳寮,曾每日屠殺幾百千之生類為羹。然,今刻此法勅時,唯屠殺三生類,〔即〕二隻之孔雀與一隻之鹿。而且其亦非恒然。而雖此等之三生類,將來應至不屠殺。』
2.1、至少在立下石刻的時候,孔雀和鹿依舊被屠宰作為祭品或宴聚所用。
2.2、宴聚,不是普通的你請我、我請你的宴會,專門指國王宴請民眾,有兩種形式,國王給百姓發放食物,或者是國王請戲班子表演,允許公眾來一同觀看享樂。所以上面的法敕提到,今後連孔雀和鹿也要逐漸省去,就是逐漸以第二種形式替代第一種形式的意思。(同樣是布施,省下了分發食物還照樣讓百姓高興,何樂不為)
2.3、祭祀和宴聚統統不屬於「日常生活必行的行為」,即便日後連鹿和孔雀也不再用了,也說明不了阿育王讓全國上下吃素了。
「又法敕的第五章說阿育王在第位二十六年宣布:鴛鴦、鸚鵡、鵝、蝙蝠等二十三種生物和其他的四足生物都禁止食用,又懷孕中和哺乳中的牡山羊等也不准殺。小羊等在生下來未滿六個月的也在禁止屠殺之列。」
這又連出處都弄錯了,這部分不屬於《摩崖法敕》,而是另一處《石柱法敕》(甲)。
且這又在偷換內容,照例搬出完整譯文。
『灌頂過二十六年之年,朕,次下作不得殺害生物,即:鸚鵡、鶖鷺、阿如那鳥、鴛鴦、鵝鳥、蘭提無迦水鳥、啟羅多鶴、蝙蝠、女王蜂、鼈、大蝦、耶達耶耶迦魚、康迦普普達迦魚、縮魚、龜、毫猪、栗鼠、尸瑪羅鹿、删達迦牛、奥迦賓達蜥蜴、犀、白鳩,其他不得供使用以及食用之四肢類是也。』
看過的人是不是覺得這上面一大堆動物有點奇怪?且阿育王石刻這個命令首先說的也不是那篇文章說的「不准吃」,而是「不准殺」,這又是為什麼?
原因在最後一句已經說明了,這堆動物都屬於「不得供使用以及食用」的類别,上面那些動物只是「包含且不限於」這個類别的,所以最後一句乾脆又追加了一個泛指的「其他」,凡是這一類的都不准擅自殺死。
阿育王不是規定這些動物不能吃或不能殺,而是因為這堆動物本來就不在日常食譜上,所以順勢要求人民不要去捕殺,就是以這種方式來勸人「少造殺業」而已,怎麼轉進到了提倡食素的?否則按照這個邏輯,現代各國不少法律明文保護的「珍稀保護動物」,難道這些國家都在提倡食素?
『又如:重視菩提心,提倡人人應發心弘揚正法;強調無論貴賤,眾生平等;提倡行善累德和誦經等以往生天國淨土的修行方法』
這個「又如」已經開始脱開石刻原文直接口胡了,抱歉,「菩提心」、「淨土」,迄今為止發現的阿育王石刻上統統没有這類名詞。類似這類口胡內容實在不值一辯。
結語:
這篇文章開頭提到的問題,摩崖法敕第五章的派遣法官前往各地宣法的內容,是否與南傳《島史》、《大史》所傳說的派遣大德高僧去四面八方傳教所一致,這本來是個很有意義的研究方向,結果文章的作者立了這個問題瞬間不知轉進到哪去了,實在令人遺憾。

阿育王的活躍年代,不論按照北傳的佛滅一百年後或南傳的佛滅二百年後,均遠早於佛滅五百年後才逐漸興盛的大乘佛教。
大乘人往往喜歡聲稱「佛陀在世時就有了大乘佛法」,順着這個思路硬要在阿育王石刻上找「食素」、「菩薩道」、「菩提心」、「淨土」,也只是一次失敗的緣木求魚,刻舟求劍罷了。
編輯於 2018-09-26

作者: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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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明信片:高雄金典飯店


2003年10月9日,之後有三次在高雄住宿三次都入住高雄金典飯店,對他印象不錯,後來還到台中市金典飯店又住了兩次。
這三次,有一次去元亨寺參訪吳老擇教授,有兩次到了高雄市中山大學附近的英國領事館,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柴山看台灣獼猴,當地人上山常是戴斗笠,包住頭、手,幾乎只露出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