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5日 星期六

書房夜話 1:重頌與攝頌(3)


我在此舉兩個與「攝頌」相關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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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應該至少是最早以「攝頌」解決問題的前兩位佛教學者之一。在他對後世有重大影響的《雜阿含經論會編》一書,他利用T99《雜阿含經》與T100《別譯雜阿含經》兩經的攝頌解決了關於〈八眾誦〉經典次序的問題。 
以下我介紹一個少人提起的問題。 
在T99《雜阿含經》第二卷末了,有一首攝頌如下: 
「陰根、陰即受,二陰共相關; 
 名字、因、二味,我慢、疾漏盡。」(CBETA, T02, no. 99, p. 15, b2-3) 

  赤沼智善在《四部四阿含對照錄》(1928)將此首攝頌詮釋如下: 
  「陰根(57)、陰即受(58),二陰共相關;  
   名字、因、二味,我慢、疾漏盡。」 
 《雜阿含經》卷5: 
  「彼多羅十問,差摩、焰、仙尼  
  阿㝹羅長者,西、毛端、薩遮」(CBETA, T02, no. 99, p. 37, b26-27)。 

  印順導師認為「彼多羅」為「波多羅」,即是對應「波陀聚落」(《雜阿含57經》,CBETA, T02, no. 99, p. 13, c17-18)。「十問」即是對應「陰(1)根(2)陰即受(3),二陰共相關(4);名字(5)、因(6)、味(7),二我慢(8, 9)、疾漏盡(10)」等十問。 
  所以次序應為: 《雜阿含經》卷5:
  「彼多羅(57)十問(58),差摩(103)焰(104)仙尼(105);
   阿[少/兔]羅(106)長者(107),西(108)毛端(109)薩遮(110)」(CBETA, T02, no. 99, p. 37, b26-27)。 
  此一次序為佛光版《雜阿含經》與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所遵循,卻未歸功於印順導師的「孤明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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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阿含經》卷59的卷末有一首攝頌: 
  「供養、三善根,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愛敬、無厭足。」(CBETA, T01, no. 26, p. 800, b26-27) 
  這首攝頌的出現令人詫異,因為《中阿含經》的攝頌出現在所含攝各經的前面,而不是如巴利文獻及漢譯《雜阿含經》與《別譯雜阿含經》出現在其後。 而且,《中阿含經》卷60的216經到222經,已經被卷59 一開始的攝頌所涵蓋: 
  《中阿含經》卷59〈例品 4〉: 
  「一切智(212)法嚴(213),鞞訶(214)第一得(215),  
   愛生(216)及八城(217),阿那律陀二(218, 219),  
   諸見(220)與箭喻(221),比例(222)最在後。」(CBETA, T01, no. 26, p. 792, c10-12)。  
 因此,這一首無主的攝頌顯得突兀。 我們可以在《增壹阿含經》卷12〈三供養品 22〉:
  「供養、三善根,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愛敬、春、無足。」(CBETA, T02, no. 125, p. 609, a5-6)。 
  在《增壹阿含經》對應的經典是: 
  「供養(22.1)三善根(22.2),三痛(22.3)三覆露(22.4);
   相(22.5)法(22.6)三不覺(22.7),愛敬(22.8)春(22.9)無足(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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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中阿含經》卷59的卷末這一段: 

  《中阿含經》卷59〈例品 4〉:「於中若有斷樂欲,若有人習此法初無厭足,若復有人習飲酒者初無厭足,若復有人修習睡眠初無厭足,是謂比丘若人有習此三法者初無厭足,亦復不能至滅盡處。是故諸比丘常當捨離此三法不親近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供養、三善根  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  愛敬、無厭足」(CBETA, T01, no. 26, p. 800, b19-27)。 
  是從《增壹阿含22.10經》抄過來:
  「『...若有人習此三法者,初無厭足,亦復不能至滅盡之處。是故,諸比丘!常當捨離此三法,不親近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供養、三善根  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  愛敬、春、無足」(CBETA, T02, no. 125, p. 608, c29-p. 609, a6)。 
 
   《中阿含215經》的經文應作:「『...於中若有斷樂速者,此斷樂速故,此斷亦說下賤。於中苦有斷苦遲者,此斷苦遲故,此斷亦說下賤。於中若有斷苦速者,此斷苦速故,此斷非廣布、不流布,乃至天人亦不稱廣布,我斷廣布流布,乃至天人亦稱廣布。云何我斷廣布流布,乃至天人亦稱廣布?謂八[16]支正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我斷廣布流布,乃至天人亦稱廣布。我如是,諸沙門、梵志虛偽妄言,不善不真,實誣謗於我,彼實有眾生施設斷壞,沙門瞿曇無所施設,彼實有眾生施設斷壞。若此無我不如是說,彼如來於現法中斷[17]知一切,得息、止、滅、涅槃。』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1, no. 26, p. 800, c1-14) [16]支=枝【宋】【聖】。[17]〔知〕-【聖】。 

  在此,「宋、元、明藏」及正倉院【聖語藏】的經文格式為正確。很可能出錯的是《高麗藏》。 《高麗藏》的校勘者「守其法師」,可能知道此段經文為從他處抄來,可是仍然失誤而把《增壹阿含經》的攝頌保留下來。 這裡我們也可以發現,《大正藏》中《中阿含經》的失誤,源自同一本抄寫失誤的《中阿含經》寫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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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經》卷59的卷末整段文字:「『...若有斷樂速者,此斷樂速故,此斷亦說下賤。於中苦有斷苦遲者,此斷苦遲故,此斷亦說下賤。...若此無我不如是說,彼如來於現法中斷知一切,得息、止、滅、涅槃。』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1, no. 26, p. 800, c1-14) 
  也可以在《增壹阿含31.3經》找到類似的經文: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四事行跡。云何為四?有樂行跡所行愚惑,此名初行跡;復有樂行跡所行速疾;復有苦行跡所行愚惑;復有苦行跡所行速疾。 彼云何名為樂行跡所行愚惑?或有一人貪欲熾盛,瞋恚、愚癡熾盛,所行甚苦,不與行本相應,彼人五根愚闇亦不[8]捷疾。云何為五?所謂信根、精進根、念根、[9]慧根、定根。若以愚意求三昧盡有漏者,是謂名為樂行跡鈍根得道者也。 彼云何名為樂根行跡速疾?或有一人無欲、無婬;然於貪欲,恒自偏少不慇懃,為瞋恚、愚癡極為減少,五根捷疾無有放逸。云何為五?所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謂五根。然得五根成於三昧,盡有漏成無漏,是謂名為利根行於道跡也。 彼云何名為苦行跡行於愚惑?[10]或有一人婬意偏多,瞋恚、愚癡熾盛。彼以此法而自娛樂,盡有漏成無漏,是謂名為苦行跡鈍根者也。 云何苦行跡行於速疾?於是,或有一人少欲少婬,無有瞋恚,亦不起想,行此三法。爾時,有此五根,無有缺漏。云何為五?所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謂為五。彼以此法得三昧,盡有漏成無漏,是謂苦行跡利根者也。 是謂比丘有此四行跡,當求方便,捨前三行跡,後一行者當共奉行。所以然者,苦行跡三昧者難得,[*]以得便成道,久存於世。所以然者,不可以樂求樂,由苦然後成道。是故,諸比丘!恒以方便,成此行跡。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125, p. 668, a13-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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