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中阿含》《伽藍經》與《求解經》---法友飛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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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25  AM 3:24

親愛的掃葉人:

關於你所提的《中阿含16經,伽藍經》與《增支部 3:65經卡拉馬經》的差別,我贊同你的看法,這兩經有一些基本的差異。

巴利經文為alam kankhitum alam vicikicchitum’ ,意為「這是足以(產生)困惑,這是足以(產生)懷疑」(也就是說「你應該懷疑」),與 ’khankhaniye va pana vo thane vicikiccha uppanna’ ,意為「對於困惑的事,你會在心中升起懷疑。」

漢譯對應經文為:

《中阿含16經》「世尊告曰:『伽藍!汝等莫生疑惑。所以者何?因有疑惑,便生猶豫。…』」(CBETA, T01, no. 26, p. 438, c12-13)

即使如此,仍然值得注意整部經的結構的差異。在《中阿含16經,伽藍經》,佛陀首先為大眾說法。

《中阿含16經》:「佛為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無量方便為彼說法,勸發渴仰,成就歡喜已,默然而住。」(CBETA, T01, no. 26, p. 438, c3-5)

說法之後,伽藍人才提出問題。在《增支部 3:65經卡拉馬經》,伽藍人則一開始就提出問題。

而且,此兩部經佛陀的回答也不相同。在巴利經文,佛陀提到多種不同的知識來源(如口耳相傳而來的知識),漢譯經文則隻字未提。

這樣的差異顯然是來自「上座部」與「說一切有部」的不同背誦傳承。

對我來說,這樣的差異似乎並未造成重大的問題,因為即使有些顯著的不同,兩部經最終佛陀還是指向同一教導:「不該僅聽取老師的教誨,而是應該建立自己的知見。」巴利經文提到:「attana va janeyyatha」,意為「應自己建立知見」。

同樣地,漢譯經文提到,問題不在是否了解眾多教導的內容是什麼,而是自己無智慧去判斷紛紜的眾說。

《中阿含16經》卷3〈2 業相應品〉:「伽藍!汝等自無淨智:『為有後世,為無後世?』伽藍!汝等亦無淨智:『所作有罪,所作無罪?』」(CBETA, T01, no. 26, p. 438, c13-15)

你們應該知道有三種業:

《中阿含16經》卷3:「當知諸業有三」(CBETA, T01, no. 26, p. 438, c15-16)

也就是說,

《中阿含經》卷3〈2 業相應品〉:「伽藍!當知諸業有三,因習本有。云何為三?伽藍!謂貪…貪者為貪所覆,…恚者為恚所覆,…癡者為癡所覆,…」(CBETA, T01, no. 26, p. 438, c15-24)

不論是漢譯或巴利經文都教導,不要被外到的教導所困惑,而應該依據已知的得自經驗的知識:基於三不善根的行為將對自己和別人造成惡果;而基於三善根的行為將對利益自己和別人。

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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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25  PM 11:13

親愛的法友:

謝謝你對我提的觀察所作的評論。希望我不會耽擱你太多時間。

實際上,除了《中阿含16經,伽藍經》與《增支部 3:65經卡拉馬經》的差別,我也注意到《中阿含186經,求解經》與《中部 47經,審察經》的差異。

《中阿含186經》:「世尊告諸比丘:『緣於彼意,不知他心如真者,彼世尊正盡覺不可知,云何求解於如來乎?』」(CBETA, T01, no. 26, p. 731, b3-5)

在《中部 47經,審察經》則為「諸比丘,若比丘為不知他人心志的審察者,他應該審察如來是否已經完全證悟。」

漢譯經文的意思似乎可以解釋為「如果比丘沒有他心通,他如何去了解如來呢」,與巴利經文「他應該審察如來是否已經完全證悟」,程度上有相當的差異。在華人佛教團體中,絕對不會出現有出家人教導僧伽或在家人去「審察」如來是否已經完全證悟,這似乎是很「荒唐而傲慢」的行為。

《中阿含186經》:「當以二事求解如來,一者眼知色,二者耳聞聲。若有穢污眼、耳知法,是彼尊者為有、為無耶?」(CBETA, T01, no. 26, p. 731, b10-12)

在《中部 47經,審察經》則為「若比丘為不知他人心志的審察者,他應該藉由兩種方式審察如來:『眼見』與『耳聞』。經由眼見和耳聞,是否發現如來有染污?

漢譯經文已經從「求解如來」,轉為「求解尊者」,巴利經文雖然仍然停留在「求解如來」,但是在「修禪」的段落也是轉為「審察尊者」,似乎是一種「離題」。

雖然缺乏文獻根據,但是我懷疑,漢譯版本傾向於相信佛陀的身、語、意三業究竟清淨,而未提及浪費心神與時間去「審察」如來是否絕對清淨。「是否此一傳承比較強調去『信』,而不是去『審察』?」

掃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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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26  AM 9:57

親愛的掃葉人:

關於《中阿含186經,求解經》與《中部 47經,審察經》的比較,我認為兩者沒有太大差異。

巴利經文提到「samannesati」,PTS 字典的解釋是「 "to seek, to look for, to examine".去追尋、尋找、審察」。

I我一直認為到《中阿含經》譯得相當好:

《中阿含經》卷48:「求解」(CBETA, T01, no. 26, p. 731, b10)

我認為「求」反應了「seeking, looking for」的意思,而「解」字相當程度的「了解所求」的意思。

如此,兩者似乎沒有差別。我認為這樣的比較研究應該基於同是印度語言的文本,你的比對是基於漢語和英語,比對兩種翻譯語言版本的差異應該沒有太多功用。

關於第二點:審察如來還是審察尊者。巴利經文為「"that venerable one", ayam ayasma」,其實是等同於稱呼「如來」。對我的解讀來說,兩經都是審察「如來」。

法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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