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自部落格《銀碗盛雪》
http://mormolyca.blogspot.com/2011/10/tava-tapa.html
2011/6/9 於 下午9:09
tava / tapa
…… 此處提到了黃柏棋老師的文章,也讓我想起日前討論了不少他的文章,其中有關「苦行(tapa)」的部份,我仍是有疑慮的。如果世尊對於耆那教的苦行(耆那教經典作tava)是批判性的,何以我們可在《雜阿含》與對應的《相應部》、《經集》中見到「苦行為時雨(tapo vuṭṭhi)」這樣的描述?
菩提比丘在SN. 1.58 Uppathasuttaṃ的註釋中是這麼解釋「tapa」的:
Austerity (tapa) is a name for restraint, the ascetic pratices (dhutaṅgaguṇa), energy, and extream asceticism; all these except extream asceticism (i.e., self-mortification) are practices that that burn up the defilements.
比對巴利註釋可知菩提比丘此處提及的「restraint」為「saṃvara」──何以佛教所提及的「苦行」是排除「極端禁欲的苦行」,而一談到耆那教所提的「tavasaṃvara」或「tava」就會被認作「極端禁欲的苦行」並加以批判?這樣的批判立場是本來就出自佛說,或者是論師們一廂情願的註釋被混作佛說?
另外SN. 1.58的最後一句也頗有意思:
Tapo ca brahmacariyañca, taṃ sinānamanodaka.
對應的漢譯《雜阿含》1019經與《別譯雜阿含》246經分別為:
熾然修梵行,已洗諸非小。(SĀ 1019)
專修梵行者,潔淨勝彼水。(《別雜》246)
此處世尊將苦行(tapa)與梵行(brahmacariya)併列為對修行有所助益的修習法,這也與SN 7.11的偈子有所呼應,若單就字面上來看,世尊似乎一點也不反對「苦行 tapa」,那我們刻意從其他地方去推敲或詮釋文字底下未被說出來的內容,是否有過度延義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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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按語:
mormolyca 2011.6.9 的貼文提到「tava/tapa」,提出他的疑問:
「世尊似乎一點也不反對『苦行 tapa』」?
「如果世尊對於耆那教的苦行(耆那教經典作tava)是批判性的,何以我們可在《雜阿含》與對應的《相應部》、《經集》中見到『苦行為時雨(tapo vuṭṭhi)』這樣的描述」?
我的看法與此不同。菩提比丘在SN. 1.58 Uppathasuttaṃ的解釋「tapa」為「精勤」。
Davids, T. W. Rhys and Stede, William, (1925), ‘Pali-English Dictionary’ (PED), Delhi: Motilal Banarsidass Publishers.
PED 的解釋全文為:
Tapa & Tapo [from tapati, cp. Lat. tepor, heat] 1. torment, punishment, penance, esp. religious austerity, selfchastisement, ascetic practice. This was condemned by the Buddha: Gotamo sabbaŋ tapaŋ garahati tapassiŋ lūkhajīviŋ upavadati D i.161=S iv.330; anattha -- sañhitaŋ ñatvā yaŋ kiñci aparaŋ tapaŋ S i.103; J iv.306 (tattatapa: see tatta). -- 2. mental devotion, self -- control, abstinence, practice of morality (often= brahmacariyā & saŋvara); in this sense held up as an ideal by the Buddha. D iii.42 sq., 232 (attan & paran˚), 239; S i.38, 43; iv.118, 180; M ii.155, 199; D ii.49= Dh 184 (paramaŋ tapo), 194 (tapo sukho); Sn 77= S i.172 (saddhā bījaŋ tapo vuṭṭhi); Sn 267 (t. ca brahmacariyā ca), 655 (id.), 901; Pv i.32 (instr. tapasā= brahmacariyena PvA 15); J i.293; Nett 121 (+indriyasaŋvara); KhA 151 (pāpake dhamme tapatī ti tapo): VvA 114 (instr. tapasā); PvA 98.
也就是說,在佛教文獻裡 tapa (或 tapo),有兩種意義,第一種是「苦行」,第二種是「精勤」,而其原始的字義是「heat 熱度」。我們看漢譯經文在此處對此字的解讀:
《雜阿含1019經》:「熾然修梵行,已洗諸非小。」(CBETA, T02, no. 99, p. 266, a11-12)
《別譯雜阿含246經》:「專修梵行者,潔淨勝彼水。」」(CBETA, T02, no. 100, p. 461, a16)
菩提比丘的英文翻譯是(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p. 129, line 21-22):
Austerity and the holy life--
That is the bath without water.
經文中,前面提的問題是,
《別譯雜阿含246經》「云何名澡浴,而能不用水?」(CBETA, T02, no. 100, p. 461, a11-12)
這在《雜阿含1019經》看不出問答之間對應的關係:
《雜阿含1019經》:「云何垢梵行?云何累世間?」(CBETA, T02, no. 99, p. 266, a7)
就巴利經文而言,這是 “A ca B ca” 的句型,
Tapo ca brahmacariya ca, taṃ sinānamanodaka.
問句是「那一種是不需使用水的沐浴?」
答句是「精勤和梵行是不需使用水的沐浴。」
這是一種雙關語的「俏皮話」,「tapa 熱度」如果加上水就失去了熱度。
如同,世尊在《法句經》所說的:
《法句經》卷2〈28 道行品〉:「斷樹無伐本,根在猶復生,除根乃無樹,比丘得泥洹。」(CBETA, T04, no. 210, p. 569, b6-7)
「如果把所有的樹林(vana)都砍伐盡了,就是『沒有(nir)樹林(vana)』了」,實際意義是,「如果把所有的貪欲(vana 貪欲叢林)都砍伐盡了,就是涅槃(nibbana)了」。不了解原文的雙關語,就會覺得「除根乃無樹,比丘得泥洹」非常突兀。
實際上,在某幾種印度語言中(例如梵文),「nir-vana 沒有樹林」與「nirvāna 涅槃」的讀音幾乎完全相同。
也是《相應部尼柯耶》第一經所說的,要渡過真實的急流,必須或攀或住,要渡過生死的瀑流,卻是要「不攀亦不住」。
《雜阿含1269經》卷48:「「一切戒具足, 智慧善正受,
內思惟繫念, 度難度諸流。
不樂於欲想, 超越於色結,」(CBETA, T02, no. 99, p. 348, c16-19)
《別譯雜阿含178經》卷15:「云何度駛流, 無有安足處,
亦無所攀緣, 處深不沈沒?」(CBETA, T02, no. 100, p. 484, c25-26)
請參考: http://yifertw.blogspot.com/2008/04/12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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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molyca 提到... 2011年10月25日下午3:25
其實會把這段討論整理出來,也是因為正在寫「尼乾子為四禁戒所制御」一文的緣故,打算在該文後繼續補充佛/耆兩教對苦行的態度到底為何?
其中一個要探討的就是《古仙人書》第38章中舍利弗覺者宣揚的中道修習,在介紹了安逸與痛苦兩種修習例子之後,舍利弗覺者說:
如此相反的兩極,是智者所避免的……這是諸佛所教。(evaṃ aṇega-vaṇṇāgaṃ | taṃ pariccajja paṇḍite……eyaṃ buddhāṇa sāsaṇaṃ)
若據此來看,極端的苦行似乎該避免。
另外一個要討論的就是佛教對頭陀(dhuta)的態度,究字義而言,頭陀為「抖擻」,指的是如抖落塵埃般的抖落一切欲貪,這樣的修習方式為如來「長夜稱譽、讚歎」(《雜》1141經)。
日前我在《勝上念誦經》第3章中讀到了個有趣的結語:
藉苦行抖落殘業,他將成就悉地。(tavasā dhuyakammaṃse | siddhe havai sāsae)
而要獲得這樣的成就,其實是需要具足四個條件,他們分別為「人身、聞法、信受與精進(māṇusattaṃ suī saddhā | saṃjamaṃmi ya vīriyaṃ)」。
在這樣的脈絡之下,佛教對耆那教苦行觀的理解是否為如實的指陳,這就有近一步探討的空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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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經閣外的掃葉人 提到...: 2011年10月25日下午4:22
你所引用的「耆那教文獻」令我詫異、驚奇:
《古仙人書》第38章中舍利弗覺者宣揚的中道修習,在介紹了安逸與痛苦兩種修習例子之後,舍利弗覺者說:
如此相反的兩極,是智者所避免的……這是諸佛所教。(evaṃ aṇega-vaṇṇāgaṃ | taṃ pariccajja paṇḍite……eyaṃ buddhāṇa sāsaṇaṃ)
因為《轉法輪經》(SN 56.11, 56.12),
《中阿含204經》卷56〈3 晡利多品〉:「我於爾時即告彼曰:『五比丘!當知有二邊行,諸為道者所不當學:一曰著欲樂下賤業,凡人所行;二曰自煩自苦,非賢聖法,無義相應。五比丘!捨此二邊,有取中道,成眼成智,成就於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覺,趣於涅槃」(CBETA, T01, no. 26, p. 777, c25-p. 778, a2)
《中阿含169經》卷43〈2 根本分別品〉:「佛言:「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11]相應,[12]離此二邊,則有中道,」(CBETA, T01, no. 26, p. 701, b28-c1)
[11]相=想【德】。[12]離此二邊則有中道~Ete te ubho ante anupagamma majjhimā paṭipadā.
《增壹阿含19.2經》卷10〈19 勸請品〉:「一時,佛在波羅奈國仙人鹿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事,學道者不應親近。云何為二事?所謂著欲及樂之法,此是卑下凡賤之法,又此諸苦眾惱百端,是謂二事學道者不應親近。如是,捨此二事已,我自有至要之道得成正覺,眼生、智生,意得休息,得諸神通,成沙門果,至於涅槃。」(CBETA, T02, no. 125, p. 593, b24-c2)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15:「佛復告曰。世有[17]二邊不應親近。一者貪著愛欲說欲無過。二者邪見苦形無有道迹。捨此二邊便得中道。生眼智明覺向於泥洹。何謂[18]中道。所謂八正。[19]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為中道。」(CBETA, T22, no. 1421, p. 104, b23-28)
[17]二邊~Dve antā.。[18]中道~Majjhimā Paṭipadā.。[19]正見…正定~Sammādiṭṭhi, Sammāsamkappa, Sammāvācā, Sammākammata, Sammāājīva, Sammāvāyāma, Sammāsati, Sammāsamādhi.。
《四分律》卷32:「比丘出家者,不得親近二邊:『樂習愛欲,或自苦行』,非賢聖法,勞疲形神,不能有所辦。比丘除此二邊已,更有中道,眼明、智明,永寂休息,。成神通、得等覺,成沙門涅槃行。」(CBETA, T22, no. 1428, p. 788, a6-10)
這樣的相似程度令人咋舌稱奇,不過,「耆那教否定『苦行』的修習方法,這是和歷史記錄相違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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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經閣外的掃葉人 提到... 2011年10月28日上午8:25
你的回應提到,不管是「佛教肉身菩薩」或「耆那教絕食而死」都不是一般狀況,前者在印度本土幾乎毫無類似記載,只能算是和地的少數情況,不能當作普遍的佛教現象,而後者則是耆那教「天衣派修行者」在耆年衰老到近乎衰竭,才採取的一種方式,佛教所批評的似乎不僅於此。
「初期佛教不少比丘也因為對色身的厭離而自殺」,這已為「佛教戒律」明文禁止,所以也非我們此文討論之列,至於戒律或佛陀教法中,「阿羅漢」是否可以自殺,我已分別向印順導師、菩提比丘、無著比丘詢問過,這也是「阿羅漢」才有的問題,不是本文所討論,佛教與耆那教對「苦行 tapa/tava」的見解與實踐。
實際上
Caillat, Collete, (2011), Selected Papers, PTS, Bristol, UK.
書中 35頁21-25行,
"Gleaning from a comparative reading of early canonical Buddhist and Jaina texts."
〈初期佛教與耆那教經典對照閱讀的心得點滴〉,
Caillat 總結說:
“The Jina’s dharma lays more emphasis on the benefits to be derived from asceticism, but it should be kept in mind that tapo, tapas in Jainism, is said to be twofold, both external and internal.”
即使 tapas 有內在的與外在的兩種,外在可觀察到的對身體的苦行,正是佛教所指出的沉湎於欲樂與以自苦為極,為兩個佛教所不取的兩端。
《雜阿含563經》卷21:「爾時,[7]無畏離車,是[8]尼犍弟子、[9]聰明童子離車,是阿耆毘弟子,俱往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慰勞已,於一面坐。時,無畏離車語尊者阿難:「我師尼犍子滅熾然,清淨超出,為諸弟子說如是道:『宿命之業,行苦行故,悉能吐之。身業不作,斷截橋梁,於未來世無復諸漏,諸業永盡;業永盡故,眾苦永盡;苦永盡故,究竟苦邊。』尊者阿難!此義云何?」」(CBETA, T02, no. 99, p. 147, c3-12)
[7]無畏離車Abhaya Licchavi.。[8]尼犍Nigaṇṭha.。[9]聰明童子Paṇḍita Kumāraka.。
苦行以吐盡宿業,雖不是耆那教的全部教義,但是為其核心教義的一部分,應無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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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molyca 提到... 2011年10月28日下午2:34
Caillat提及的內、外二類苦行應該就是出自Utt. 30 苦行道經(tavamagga),該經列出的六種外在苦行中的前四種主要與飲食有關,分別為:絕食(aṇasaṇa)、節食(ūṇoyariyā)、乞食(bhikkhāyariyā)、禁索美食(rasapariccāo);最後一個為獨處(saṃlīṇayā);與肉體折磨比較有關的則是第五個 kāyakilesa,Jacobi雖翻作「肉身的苦行(mortification of the flesh)」,但後文的描述這種修習其實是「諸如英雄式這類的姿勢(ṭhāṇā vīrāsaṇāīyā)」──這其實就是今日流行的瑜珈裡面的一個姿勢。
絕食方面又分作二類,一是暫時性,二是絕食至死,各有其施行的方式細分。
如與十二頭陀相比較,似乎有幾處相近,如:節食/節量食;乞食/常行乞食;獨處/在阿蘭若處;kāyakilesa/但坐不臥。
kāyakilesa 處也僅強調此可「淨化命我(jīvassa u suhāvahā)」,但是否僅憑上述這類外在的苦行就可如佛典裡所認知的可「吐盡宿業」,該經並不曾如此強調,且該經結尾也說,摩尼正行此二類苦行,「速脫一切輪迴(se khippaṃ savvasaṃsārā | vippamuccai paṇḍio)」,顯然不止外在類似頭陀行的修習方式需要修習,內在的懺悔(pāyacchitta)、持戒(vinaya)、服伺(veyāvacca)、研修(taheva sajjhāo)、禪修(jhāṇa)、捨離(viossagga)同樣需修持,如此也才得以有機會脫離生死苦海。
耆那教內在苦行的修習之道,若觀其順序,與佛教「戒→定→慧」的修習之道也有相近之處,而日前我在搜尋veyāvacca資料時也發現,南傳論師也將其與「佈施(dāna)」、「持戒(sīla)」等列作「十福業事(dasa puñña-kiriya-vatthu)」,這類內在的苦行,本來就是辛苦且須持之以恆的修習方式,但若要直接與所謂的「極端苦行」或是「耽溺苦行」劃上等號,則似乎有些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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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molyca 提到... 2011年11月2日上午12:07
今天讀資料時又發現幾個有趣的經文段落,《雜阿含》以及《經集》都有提及耕田喻,在《雜》98經中,耕者豆羅闍(kasibhāradvāja)以偈質問世尊:
自說耕田者,而不見其耕,為我說耕田,令我知耕法。
相對應的《經集》作:
Kassako paṭijānāsi, na ca passāma te kasiṃ;
Kasiṃ no pucchito brūhi, yathā jānemu te kasiṃ.
而耆那教《古仙人書》第32章有位Ping仙人也被問了近似的問題:
何為耕地,何為種子,何為犁與軛?我不見這些,你如何耕作?
kato chettaṃ, kato bīyaṃ, | kato te jugaṇṇangalaṃ? /
goṇā vi te -a passāmi, | ajjo, kā -āma te kisī?
Ping仙人如此回覆:
自我為耕地,苦行為種子,制禦為軛,不害、平靜為犁 (!?) ,此為法的耕作。
ātā chettaṃ, tavo bīyaṃ | saṃjamo jugaṇṇangalaṃ /
ahiṃsā samitī jojjā, | esā dhamm' antarā kisī ||
在第26經裡,Mātanga仙人回應了與Ping仙人類似的答覆:
ātā chettaṃ, tavo bīyaṃ, | saṃjamo juaṇṇangalaṃ /
jhāṇaṃ phālo nisitto ya, | saṃvaro ya bīyaṃ daḍhaṃ ||
Sagarmal Jain在他文章中分析佛/耆/婆羅門三教與此一事件有關之經文後,認為此一事件應是早於佛/耆二教之前的古仙人教法,後為三教所吸收入自身經典文獻中,如果這觀點是成立的話,《雜》98經提及此教法為世尊所教,則會有一些有意思的質疑──世尊真的教授這些教法?後人編輯經典時將古仙人教法改成世尊宣說(《本生譚》會是個明顯的對比)?世尊聽聞過此教法,但重新提出他的詮釋?
而《經集》耕田喻之前的犀牛喻,Caillat在她論文中也花些篇幅介紹,這兩天正在整理這部分的心得,或許這週末前就可貼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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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經閣外的掃葉人 提到... 2011年11月2日上午7:26
《雜阿含287經》卷12:「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CBETA, T02, no. 99, p. 80, c17-19)
《雜阿含379經》卷15:「世尊告五比丘:「此苦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CBETA, T02, no. 99, p. 103, c14-17)
根據《雜阿含379經》佛陀有自己所證、所得,「本所未曾聞法」,基本上,四聖諦、八正道、無我,在文獻上,似乎為佛教所獨有。同時,依據《雜阿含287經》,佛陀也遵循一些所謂的「古仙人道」,似乎是印度更古老的沙門傳統的積累。
ahiṃsā samitī jojjā
samitī 似乎是 相當於巴利 samatha 定,在梵文為 smrti( r 之下有一點),與「俗語 Prakrit」的型式更相似。此處英文為何?是 equanimity 嗎?
我設想,在佛教經典結集之前,在僧團中大量背誦世尊之教導,世尊入滅之後,有些教導已經遺忘而不知是古印度偈頌還是世尊的偈頌。因此,在偈頌的結集方面會有混亂的情形。
例如,《雜阿含583經》卷22:「世尊說偈答言:
『破壞諸闇冥, 光明照虛空,
今毘盧遮那, 清淨光明顯。
羅睺避虛空, 速放飛兔像,
羅睺阿修羅, 即捨月而還。
舉體悉流污, 戰怖不自安,
神昏志迷亂, 猶如重病人。』」(CBETA, T02, no. 99, p. 155, a15-21)
認為阿修羅障月而產生月蝕,這是民間傳說誤集入佛經來。
關於犀牛角經,還是應以閱讀
Salomon, Richard, (2000), A Gāndhārī Version of the Rhinoceros Sūtra, British Library Kharoṣṭhī Fragments 5B,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Seattle, USA and London, UK.
為主,忽略了此書,其他結論都不扎實。
當然,這一本也該參考、詳讀:
Norman, K. R., (1995), The Group Discourses II, PTS, Oxford, UK.
我對此偈頌的看法是:像本生故事一樣,佛陀入滅後,佛教僧侶將古老偈頌追溯為佛陀所說,之後,當將偈頌加上〈序分〉與〈流通分〉的格式時,或者「祇夜 Geyya」的古老形式:「在固定的偈頌上,加上略為自由的『長行』解說」,才成為
《雜阿含98經》卷4:「信心為種子,苦行為時雨」(CBETA, T02, no. 99, p. 27, a26-27)
的解說。
《本生譚》應分成兩塊來講,一是純粹偈頌的《本生經》,一是在經律論三藏定型之後,才結集的《本生故事》,兩者應該有兩三百年的時代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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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molyca 提到... 2011年11月2日下午2:38
手中的英譯本確實是將「samitī」譯作「equanimity」,這不同俗語間的變化也頗讓我費疑猜啊......
而關於將古仙人說當作佛說這一議題,我以前在bbs論戰的時代曾開玩笑的說「大乘佛教當然可以是佛說,只是此佛非彼佛」,看來在面對《阿含》或尼柯耶時,也會有此疑慮吧。
10 則留言:
其實會把這段討論整理出來,也是因為正在寫「尼乾子為四禁戒所制御」一文的緣故,打算在該文後繼續補充佛/耆兩教對苦行的態度到底為何?
其中一個要探討的就是《古仙人書》第38章中舍利弗覺者宣揚的中道修習,在介紹了安逸與痛苦兩種修習例子之後,舍利弗覺者說:
如此相反的兩極,是智者所避免的……這是諸佛所教。(evaṃ aṇega-vaṇṇāgaṃ | taṃ pariccajja paṇḍite……eyaṃ buddhāṇa sāsaṇaṃ)
若據此來看,極端的苦行似乎該避免。
另外一個要討論的就是佛教對頭陀(dhuta)的態度,究字義而言,頭陀為「抖擻」,指的是如抖落塵埃般的抖落一切欲貪,這樣的修習方式為如來「長夜稱譽、讚歎」(《雜》1141經)。
日前我在《勝上念誦經》第3章中讀到了個有趣的結語:
藉苦行抖落殘業,他將成就悉地。(tavasā dhuyakammaṃse | siddhe havai sāsae)
而要獲得這樣的成就,其實是需要具足四個條件,他們分別為「人身、聞法、信受與精進(māṇusattaṃ suī saddhā | saṃjamaṃmi ya vīriyaṃ)」。
在這樣的脈絡之下,佛教對耆那教苦行觀的理解是否為如實的指陳,這就有近一步探討的空間了吧。
你所引用的「耆那教文獻」令我詫異、驚奇:
《古仙人書》第38章中舍利弗覺者宣揚的中道修習,在介紹了安逸與痛苦兩種修習例子之後,舍利弗覺者說:
如此相反的兩極,是智者所避免的……這是諸佛所教。(evaṃ aṇega-vaṇṇāgaṃ | taṃ pariccajja paṇḍite……eyaṃ buddhāṇa sāsaṇaṃ)
因為《轉法輪經》(SN 56.11, 56.12),
《中阿含204經》卷56〈3 晡利多品〉:「我於爾時即告彼曰:『五比丘!當知有二邊行,諸為道者所不當學:一曰著欲樂下賤業,凡人所行;二曰自煩自苦,非賢聖法,無義相應。五比丘!捨此二邊,有取中道,成眼成智,成就於定,而得自在,趣智趣覺,趣於涅槃」(CBETA, T01, no. 26, p. 777, c25-p. 778, a2)
《中阿含169經》卷43〈2 根本分別品〉:「佛言:「莫求欲樂、極下賤業,為凡夫行。亦莫求自身苦行,至苦非聖行,無義[11]相應,[12]離此二邊,則有中道,」(CBETA, T01, no. 26, p. 701, b28-c1)
[11]相=想【德】。[12]離此二邊則有中道~Ete te ubho ante anupagamma majjhimā paṭipadā.
《增壹阿含19.2經》卷10〈19 勸請品〉:「一時,佛在波羅奈國仙人鹿苑中。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事,學道者不應親近。云何為二事?所謂著欲及樂之法,此是卑下凡賤之法,又此諸苦眾惱百端,是謂二事學道者不應親近。如是,捨此二事已,我自有至要之道得成正覺,眼生、智生,意得休息,得諸神通,成沙門果,至於涅槃。」(CBETA, T02, no. 125, p. 593, b24-c2)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15:「佛復告曰。世有[17]二邊不應親近。一者貪著愛欲說欲無過。二者邪見苦形無有道迹。捨此二邊便得中道。生眼智明覺向於泥洹。何謂[18]中道。所謂八正。[19]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是為中道。」(CBETA, T22, no. 1421, p. 104, b23-28)
[17]二邊~Dve antā.。[18]中道~Majjhimā Paṭipadā.。[19]正見…正定~Sammādiṭṭhi, Sammāsamkappa, Sammāvācā, Sammākammata, Sammāājīva, Sammāvāyāma, Sammāsati, Sammāsamādhi.。
《四分律》卷32:「比丘出家者,不得親近二邊:『樂習愛欲,或自苦行』,非賢聖法,勞疲形神,不能有所辦。比丘除此二邊已,更有中道,眼明、智明,永寂休息,。成神通、得等覺,成沙門涅槃行。」(CBETA, T22, no. 1428, p. 788, a6-10)
這樣的相似程度令人咋舌稱奇,不過,「耆那教否定『苦行』的修習方法,這是和歷史記錄相違背的」!!??
其實這就又要繞回苦行的定義了,就佛教的角度來說,當然會指稱耆那教的苦行是極端嚴苛,而佛教內部對苦行的定義,當然也可以是指稱精勤,但耆那教真如佛典所指稱那樣嗎?
另一個也常被誤解的就是耆那教徒「絕食而死」這樣的修習方式,然實際上這樣的修習是有它嚴格的條件,一般都是教徒生命已經因為年老或重病而快到盡頭時才有資格做此修習,在決定進行這修習時也必須徵得親友的認可與諒解、捨棄一切所有,在上師教誦經典與引導下,放下心中一切貪生懼死憤恨等情緒後死去,這樣的死有別於凡夫的愚癡之死(bala-marana),而是智者之死(pandita-marana)。
這種面對死亡的態度其實也讓人想到初期佛教不少比丘也因為對色身的厭離而選擇自殺,兩者似乎有不少相近之處。
另外後期佛教因肉身崇拜發展出了肉身菩薩信仰,在製作肉身菩薩時,其實也有不少信眾會希望該發願者能在生命最後階段節食或絕食,這用意當然不是耆那教所稱「為了阻斷業流」,但卻也選擇了跟耆那教同樣的手段。
你的回應提到,不管是「佛教肉身菩薩」或「耆那教絕食而死」都不是一般狀況,前者在印度本土幾乎毫無類似記載,只能算是和地的少數情況,不能當作普遍的佛教現象,而後者則是耆那教「天衣派修行者」在耆年衰老到近乎衰竭,才採取的一種方式,佛教所批評的似乎不僅於此。
「初期佛教不少比丘也因為對色身的厭離而自殺」,這已為「佛教戒律」明文禁止,所以也非我們此文討論之列,至於戒律或佛陀教法中,「阿羅漢」是否可以自殺,我已分別向印順導師、菩提比丘、無著比丘詢問過,這也是「阿羅漢」才有的問題,不是本文所討論,佛教與耆那教對「苦行 tapa/tava」的見解與實踐。
實際上
Caillat, Collete, (2011), Selected Papers, PTS, Bristol, UK.
書中 35頁21-25行,
"Gleaning from a comparative reading of early canonical Buddhist and Jaina texts."
〈初期佛教與耆那教經典對照閱讀的心得點滴〉,
Caillat 總結說:
“The Jina’s dharma lays more emphasis on the benefits to be derived from asceticism, but it should be kept in mind that tapo, tapas in Jainism, is said to be twofold, both external and internal.”
即使 tapas 有內在的與外在的兩種,外在可觀察到的對身體的苦行,正是佛教所指出的沉湎於欲樂與以自苦為極,為兩個佛教所不取的兩端。
《雜阿含563經》卷21:「爾時,[7]無畏離車,是[8]尼犍弟子、[9]聰明童子離車,是阿耆毘弟子,俱往尊者阿難所,共相問訊慰勞已,於一面坐。時,無畏離車語尊者阿難:「我師尼犍子滅熾然,清淨超出,為諸弟子說如是道:『宿命之業,行苦行故,悉能吐之。身業不作,斷截橋梁,於未來世無復諸漏,諸業永盡;業永盡故,眾苦永盡;苦永盡故,究竟苦邊。』尊者阿難!此義云何?」」(CBETA, T02, no. 99, p. 147, c3-12)
[7]無畏離車Abhaya Licchavi.。[8]尼犍Nigaṇṭha.。[9]聰明童子Paṇḍita Kumāraka.。
苦行以吐盡宿業,雖不是耆那教的全部教義,但是為其核心教義的一部分,應無可疑。
Caillat提及的內、外二類苦行應該就是出自Utt. 30 苦行道經(tavamagga),該經列出的六種外在苦行中的前四種主要與飲食有關,分別為:絕食(aṇasaṇa)、節食(ūṇoyariyā)、乞食(bhikkhāyariyā)、禁索美食(rasapariccāo);最後一個為獨處(saṃlīṇayā);與肉體折磨比較有關的則是第五個kāyakilesa,Jacobi雖翻作「肉身的苦行(mortification of the flesh)」,但後文的描述這種修習其實是「諸如英雄式這類的姿勢(ṭhāṇā vīrāsaṇāīyā)」──這其實就是今日流行的瑜珈裡面的一個姿勢。
絕食方面又分作二類,一是暫時性,二是絕食至死,各有其施行的方式細分。
如與十二頭陀相比較,似乎有幾處相近,如:節食/節量食;乞食/常行乞食;獨處/在阿蘭若處;kāyakilesa/但坐不臥。
kāyakilesa處也僅強調此可「淨化命我(jīvassa u suhāvahā)」,但是否僅憑上述這類外在的苦行就可如佛典裡所認知的可「吐盡宿業」,該經並不曾如此強調,且該經結尾也說,摩尼正行此二類苦行,「速脫一切輪迴(se khippaṃ savvasaṃsārā | vippamuccai paṇḍio)」,顯然不止外在類似頭陀行的修習方式需要修習,內在的懺悔(pāyacchitta)、持戒(vinaya)、服伺(veyāvacca)、研修(taheva sajjhāo)、禪修(jhāṇa)、捨離(viossagga)同樣需修持,如此也才得以有機會脫離生死苦海。
耆那教內在苦行的修習之道,若觀其順序,與佛教「戒→定→慧」的修習之道也有相近之處,而日前我在搜尋veyāvacca資料時也發現,南傳論師也將其與「佈施(dāna)」、「持戒(sīla)」等列作「十福業事(dasa puñña-kiriya-vatthu)」,這類內在的苦行,本來就是辛苦且須持之以恆的修習方式,但若要直接與所謂的「極端苦行」或是「耽溺苦行」劃上等號,則似乎有些偏頗。
今天讀資料時又發現幾個有趣的經文段落,《雜阿含》以及《經集》都有提及耕田喻,在《雜》98經中,耕者豆羅闍(kasibhāradvāja)以偈質問世尊:
自說耕田者,而不見其耕,為我說耕田,令我知耕法。
相對應的《經集》作:
Kassako paṭijānāsi, na ca passāma te kasiṃ;
Kasiṃ no pucchito brūhi, yathā jānemu te kasiṃ.
而耆那教《古仙人書》第32章有位Ping仙人也被問了近似的問題:
何為耕地,何為種子,何為犁與軛?我不見這些,你如何耕作?
kato chettaṃ, kato bīyaṃ, | kato te jugaṇṇangalaṃ? /
goṇā vi te -a passāmi, | ajjo, kā -āma te kisī?
Ping仙人如此回覆:
自我為耕地,苦行為種子,制禦為軛,不害、平靜為犁 (!?) ,此為法的耕作。
ātā chettaṃ, tavo bīyaṃ | saṃjamo jugaṇṇangalaṃ /
ahiṃsā samitī jojjā, | esā dhamm' antarā kisī ||
在第26經裡,Mātanga仙人回應了與Ping仙人類似的答覆:
ātā chettaṃ, tavo bīyaṃ, | saṃjamo juaṇṇangalaṃ /
jhāṇaṃ phālo nisitto ya, | saṃvaro ya bīyaṃ daḍhaṃ ||
Sagarmal Jain在他文章中分析佛/耆/婆羅門三教與此一事件有關之經文後,認為此一事件應是早於佛/耆二教之前的古仙人教法,後為三教所吸收入自身經典文獻中,如果這觀點是成立的話,《雜》98經提及此教法為世尊所教,則會有一些有意思的質疑──世尊真的教授這些教法?後人編輯經典時將古仙人教法改成世尊宣說(《本生譚》會是個明顯的對比)?世尊聽聞過此教法,但重新提出他的詮釋?
而《經集》耕田喻之前的犀牛喻,Caillat在她論文中也花些篇幅介紹,這兩天正在整理這部分的心得,或許這週末前就可貼出來討論。
《雜阿含287經》卷12:「我時作是念:『我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道跡,古仙人從此跡去,我今隨去。』」(CBETA, T02, no. 99, p. 80, c17-19)
《雜阿含379經》卷15:「世尊告五比丘:「此苦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聖諦,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CBETA, T02, no. 99, p. 103, c14-17)
根據《雜阿含379經》佛陀有自己所證、所得,「本所未曾聞法」,基本上,四聖諦、八正道、無我,在文獻上,似乎為佛教所獨有。同時,依據《雜阿含287經》,佛陀也遵循一些所謂的「古仙人道」,似乎是印度更古老的沙門傳統的積累。
ahiṃsā samitī jojjā
samitī 似乎是 相當於巴利 samatha 定,在梵文為 smrti(r 之下有一點),與「俗語 Prakrit」的型式更相似。此處應文為何?是 equanimity 嗎?
我設想,在佛教經典結集之前,在僧團中大量背誦世尊之教導,世尊入滅之後,有些教導已經遺忘而不知是古印度偈頌還是世尊的偈頌。因此,在偈頌的結集方面會有混亂的情形。
例如,《雜阿含583經》卷22:「世尊說偈答言:
「破壞諸闇冥, 光明照虛空,
今毘盧遮那, 清淨光明顯。
羅睺避虛空, 速放飛兔像,
羅睺阿修羅, 即捨月而還。
舉體悉流污, 戰怖不自安,
神昏志迷亂, 猶如重病人。」」(CBETA, T02, no. 99, p. 155, a15-21)
認為阿修羅障月而產生月蝕,這是民間傳說誤集入佛經來。
關於犀牛角經,還是應以閱讀
Salomon, Richard, (2000), A Gāndhārī Version of the Rhinoceros Sūtra, British Library Kharoṣṭhī Fragments 5B,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Seattle, USA and London, UK.
為主,忽略了此書,其他結論都不扎實。當然,這一本也該參考、詳讀:
Norman, K. R., (1995), The Group Discourses II, PTS, Oxford, UK.
我對此偈頌的看法是:像本生故事一樣,佛陀入滅後,佛教僧侶將古老偈頌追溯為佛陀所說,之後,當將偈頌加上〈序分〉與〈流通分〉的格式時,或者「祇夜 Geyya」的古老形式:「在固定的偈頌上,加上略為自由的『長行』解說」,才成為
《雜阿含98經》卷4:「信心為種子,苦行為時雨」(CBETA, T02, no. 99, p. 27, a26-27)
的解說。
《本生譚》應分成兩塊來講,一是純粹偈頌的《本生經》,一是在經律論三藏定型之後,才結集的《本生故事》,兩者應該有兩三百年的時代差距。
手中的英譯本確實是將「samitī」譯作「equanimity」,這不同俗語間的變化也頗讓我費疑猜啊......
而關於將古仙人說當作佛說這一議題,我以前在bbs論戰的時代曾開玩笑的說「大乘佛教當然可以是佛說,只是此佛非彼佛」,看來在面對《阿含》或尼柯耶時,也會有此疑慮吧。
不知不覺這個討論串也要滿一年了 ^^;
今天在查資料時發現耆那教在Utt.中也把苦行比喻為水的例子,而且還是我很早之前就翻譯過的第23經《迦尸與瞿曇》:
嗔慢誑貪(kasāya)是火,聞戒苦行(suya-sīla-tava)是水;
澆灌使其止息,他將不再燒我。
kasāyā aggiṇo vuttā | suyasīlatavo jalaṃ /
suyadhārābhihayā santā | bhinnā hu na ḍahanti me ||
Dear GuoBin,
我的部落格上,你最早的留言是這一則:
mormolyca 提到...
挪威Oslo大學有個計畫就有收集幾部梵文佛典,而且僅可能的網羅可以對應的漢、藏、英等譯本,並且有逐句比對之功能,或許可參考 ^^
https://www2.hf.uio.no/polyglotta/index.php
2010年9月14日下午1:50
我們對談已經超過兩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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