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庫等於比丘嗎?」此一敘述不是完整的議題,討論的主軸是「有必要將舊譯瞿曇、喬達摩改譯成果德瑪(苟答馬)嗎?『新譯佛典』有必要替換『舊譯名相』嗎」?這樣子更換舊譯,造成後來的譯者都希望重新翻譯一套他自己訂立的名相譯詞,如此一來能令未信者更易相信、親近佛教嗎?還是會因為要處理同一說法的多套譯詞而生退心呢?「此非令未信者生信,已信者有所增益,且令未信者不信,若已信者所以離反者也。」(《犍度》卷1,CBETA, N03, no. 2, p. 62, a1-2 // PTS. Vin. 1. 45)。
來函稱:【尊者的建議「南傳上座部出家男眾稱『比庫』,而漢傳佛教出家男眾稱『比丘』」】,此一建議並未解決問題。那麼英文或巴利要怎麼稱「南傳上座部出家男眾」與「漢傳佛教出家男眾」呢?
http://myweb.ncku.edu.tw/~lsn46/extra/pali/pali-term-change-response.html?fbclid=IwAR2zxxV7sDpF9E9mU8JGq2DcHlzH1Ax0mW6ct2dLixsNDgI646oNdUMIgj4
https://yifertw.blogspot.com/2012/11/blog-post_19.html?fbclid=IwAR0k3fvWcOwizrDCfWm2auwYFhRbkFTXvtMyCWkm4V-GE2AJcwf4L-pWD6k
2. 來函稱:【「比庫」源自巴利語,是巴利語 bhikkhu 的直接音譯。「比丘」源自梵語,是梵語 bhikṣu 的古音譯。玄奘、義淨等大翻譯家將之更準確地音譯為「苾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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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義淨等大翻譯家將之更準確地音譯為『苾芻』。」玄奘、義淨將梵語 bhikṣu 譯作「苾芻」或「苾蒭」,並未通行,也造成各版大藏經在他們的譯典偶有「苾芻」和「比丘」混用的情況。
但是,玄奘也譯作「比丘」,例如: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8〈分別世品 3〉:「比丘應名[44]受欲人」(CBETA, T29, no. 1558, p. 41, c6),[44]受=愛【宋】【元】【明】【宮】*。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6〈諦品 1〉:「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CBETA, T31, no. 1606, p. 722, a27-28)。
「比丘源自梵語,是梵語 bhikṣu 的古音譯」,這是臆測的說法,而不是定論。
「Bhikkhu 比丘」在台語讀作「pi2-khu1」,台羅標音「p」相當於巴利「bh」,可以見到兩者發音幾乎完全相同;「比庫」在台語讀作「pi2-khoo3」,可以說是相差更遠。
音譯還有一個「選字優雅」的議題。例如《後漢書》卷30:「又聞宮中立黃、老、浮屠之祠」,「浮屠」是「buddha」舊譯,但「屠」字有違聖教。
至於說「比丘」譯自「梵語」,這就是「純屬猜測」了。
安世高譯《長阿含十報法經》卷1:「請諸比丘聽說法」(CBETA, T01, no. 13, p. 233, b27)
安世高譯《人本欲生經》卷1:「比丘」(CBETA, T01, no. 14, p. 243, c29)
支謙譯《法句經》卷2〈奉持品 27〉:「所謂比丘,非時乞食,邪行婬彼,稱名而已。」(CBETA, T04, no. 210, p. 569, a6-7)[1]婬=望【宋】【元】【明】。
目前尚無法斷定《長阿含十報法經》、《人本欲生經》與《法句經》是譯自梵語,而且安世高是已知最早也是對漢譯佛典影響最大的人。
如不相信,試著找一位長老上尊或佛教學者寫一篇〈論「比丘」譯自梵語〉發表在學術期刊上,就可知各家對此說的評價。
3. 「〈釋義不同〉:比庫含有行乞者、持割截衣者、見怖畏等義。如南傳《律藏》中解釋:「乞討者為比庫,遵從於行乞者為比庫,持割截衣者為比庫。」
《清淨道論》中說:「比庫者,以應見到輪回的怖畏,或應持割截衣等,獲得這樣名稱的信心出家的良家之子。」
比丘含有乞士、破煩惱、怖魔等義。如北傳《大智度論》卷三中說:「云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名為乞士。……復次,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名比丘。...當出家剃頭、著染衣受戒,是時魔怖。何以故怖?魔王言是人必得入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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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主張是一種傲慢與偏見,請問,漢譯《善見律毘婆沙》的「比丘」就跟尊者所譯的「比庫」不同嗎?要作此結論之前,可以試行兩事:
(1). 請問教界諸山長老耆宿碩學,如作此論「 Bhikkhu 與『比丘』不同」,意見如何?
(2). 在漢語各類刊物之一,發表「 Bhikkhu 與『比丘』不同」,傾聽回饋意見如何?
我想,此事可以詢問如 Bhikkhu Bodhi, Bhikkhu Pasadika, Bhikkhu Analayo, Bhikkhu Anandajoti, Bhikkhu Dhammajoti 及 Mahinda Palihawadana 教授,只要問及他們之中的任何一人,應可以提供重要的參考,以免驟下結論 jump into conclusion。
從邏輯上來說,「比庫不等於比丘,但兩者都是 Bhikkhu」是行不通的,主張「比庫不等於比丘」,勢必導致兩者之一不是 Bhikkhu。
《善見律毘婆沙》卷1〈序品 1〉:「律本初說,[14]爾時,佛在毘蘭若,[15]優波離為說之首,時集五百大比丘眾。」(CBETA, T24, no. 1462, p. 673, b20-21),[14]Tena samayena buddho bhagavā Verañjāyaṃ viharati.。[15]Upāli.。
《解脫道論》卷1〈因緣品 1〉:「又如佛說,諸比丘有二因二緣能生正見。」(CBETA, T32, no. 1648, p. 400, a9-10)
4. 「〈傳承不同〉:比庫是巴利語傳承的南傳上座部受了具足戒的男子,即南傳僧人。比丘是指稱源自梵語系統的北傳大乘僧眾,包括漢傳的法師與藏傳的受具戒僧人。漢傳僧尼依曇無德部的四分律(其實是經過中國改造了的南山律)受戒,藏傳依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受戒。本文也特指漢傳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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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不同」,這是事實。但是,未聞因各部派所受戒律版本不同,就稱對方不是「Bhikkhu」。也就是說,沒聽過古代記載有任何印度大陸的出家眾到斯里蘭卡被稱為「非 Bhikkhu」,也不見有任何斯里蘭卡的出家眾到別的國度被認定為「非 Bhikkhu」。請問這是經過南傳僧伽大會所作的決議呢?還是少數幾位僧眾就可判定其他部派的僧侶為「非比庫、非比庫尼」呢?這樣作,是讓僧團更如法、更清淨呢?還是起更大的爭端呢?
「此非令未信者生信,已信者有所增益,且令未信者不信,若已信者所以離反者也。」」(《犍度》卷1,CBETA, N03, no. 2, p. 62, a1-2 // PTS. Vin. 1. 45)
5. 「〈4.得戒不同〉、〈5.形相不同〉、〈6.持戒不同〉、『〈7.飲食不同〉:比庫不事世俗生產,飲食多依托缽獲得,或接受施主送食,故不忌三淨肉。多數比庫日中一食,也有一日兩餐者,但皆須離非時食。比丘多自炊自煮,特別注重素食,也戒蔥蒜等五辛。除少數人持午外,大部分比丘一日三餐。』」
這些差異點,有些應予改正,有些則屬「小小戒可捨」、「隨方毗尼」,但是,應稱為「上座部比丘」、「漢傳比丘」、「藏傳比丘」、「日本帶家比丘」的差異,而不是稱「『比庫』和『比丘』的差異」。
請問尊者,「『比庫』不是『比丘』」的英文要怎麼寫?
為何上座部出家可稱 Bhikkhu,而其他部派出家就不能稱 Bhikkhu?請問巴利《Abhidhamma 阿毘達磨》的《論事》是否稱其他部派不是 bhikk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