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溫宗堃與蘇錦坤:五十卷本《雜阿含經》字句斠勘 (1)

藍霧
本文引自《正觀雜誌》57期,2011年6月25日出版,37-117頁。
五十卷本《雜阿含經》字句斠勘(1)
溫宗堃    福嚴佛學院專任教師、法鼓佛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蘇錦坤     佛教論文翻譯作家
(收稿 2010/10/18; 通過審查 2010/12/30)
摘要
五十卷本《雜阿含經》偶有字句疑義,筆者認為這些疑義,部分是出於抄寫訛誤,部分是誤判「否定接首詞-a」或「否定詞 na」之有無,部分為字句遺漏。本文嘗試列舉部分經例,作為未來精審版《雜阿含經》校勘之建議。
關鍵詞:1.雜阿含經(T99) 2.漢巴對應經典 3.經典校勘
目次
一、前言
二、抄寫訛誤
1. 《雜阿含1019經》:已洗諸非「小」
2. 《雜阿含1291經》:「火」災壞大地
3. 《雜阿含23經》:正無間等、「縛」去諸結
4. 《雜阿含1312經》:「多羅揵陀」天子
5. 《雜阿含1175經》:使者謂「正觀」
6. 《雜阿含20經》:「深」經
7. 《雜阿含854經》:「繁耆迦」精舍
8. 《雜阿含276經》:「告難舍」瞿曇彌比丘尼
9. 《雜阿含288經》:然彼名色緣識生,而今復言「名色緣識」
10. 《雜阿含1177經》:灰河「南岸」極熱
11. 《雜阿含484經》:如其所「問」
三、一字之差:「肯定」誤譯為「否定」或「否定」誤譯為「肯定」
12. 《雜阿含81經》:若色「非一向是苦」
13. 《雜阿含259經》:「為」得未得故,證未證故
14. 《雜阿含714經》:自此則「非」時
15. 《雜阿含278經》:「不」生欲覺結
16. 《雜阿含743經》:「不」斷五蓋
四、經文缺漏
17. 《雜阿含1174經》:「沉沒」、「洲渚」、洄澓
18. 《雜阿含254經》:「解脫」六處
19. 《雜阿含563經》:「三種」離熾然
五、對其他校勘論文的商議
20. 《雜阿含67經》:色集,「受想行識集」
21. 《雜阿含736, 740經》:修習七覺分,當得七種果
22. 《雜阿含54經》:溺水能救,獲「彼」能救,暗「慧」明燈
23. 《雜阿含70經》:謂「受」當來有愛
24. 《雜阿含105經》:「而」起慢無間等
25. 《雜阿含71經》:「十」聖處
26. 《雜阿含215經》:我「有」內眼識色貪
六、一個校勘案例的討論:《雜阿含33, 34經》
27. 《雜阿含33, 34經》:「不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七、結語:期待下一版精審本《雜阿含經》問世
前言

這一時代的學佛者何其幸運,能夠坐擁浩瀚的漢譯大藏經,並且透過電腦光碟與網際網路,能夠簡易地接觸到巴利佛教文獻及其英譯、漢譯成果,也能接觸到有關梵文殘卷、藏譯佛典以及來自敦煌、吐魯番劫後遺書的訊息。感謝古今中外這些經典的傳誦者、翻譯者、文物保存者、文獻整理者以及佛教研究的守護者,透過他們無私的奉獻,我們今日才能擁有如此篇帙數量驚人的佛教文獻。
無著比丘曾經引用狄鍾 (de Jong) 的敘述:「沒有任何佛教學生能忽視如此龐大的中文翻譯資料,即使是他只對印度佛教有興趣。」[1] 他並且補充一句:「沒有任何研究中國佛教的學生能忽視印度語系的對應經典,以避免基於口誦傳承訛誤或翻譯錯謬的經典作結論的風險。」[2]
由於佛教文獻在訴諸文字記載之前,經歷了數百年師弟口耳相傳的口誦傳承,這樣的傳統無可避免地將面對相當數量的差異、甚至訛誤。如同《中部 76經,旃陀經》所陳述的:「口耳相傳的背誦傳統可能傳誦得正確,也可能傳誦得不正確」。[3]原為口誦傳承的四阿含在漢譯之後雖然不是經由口耳背誦來傳承,但是原先的「外語文本」既受到傳誦的影響,又經過翻譯與抄寫兩種容易產生訛誤的過程才有古寫本,最後才雕版印刷,其間當然會增添相當數量的差異和差錯。[4]
白瑞德 (Rod Bucknell) 提到,雖然仍有人堅持巴利文獻是研究初期佛教的唯一可靠基礎,但是,僅僅倚賴巴利文獻的研究,事實上只是對單一部派的研究(,而無法稱為「初期佛教」的研究)。…正如佛教研究這一範疇所逐漸承認的,任何探討「初期佛教」教義的嘗試,都需要將包含此議題的巴利經典與對應的漢譯經典作比較研究。[5]
經由跨文本的佛典校勘研究,我們讀到對照閱讀所顯示的不同面貌,諸如:經題的不同,[6] 說經地點的差異,[7] 說譬喻者的差異,[8] 問答者角色的互換,[9] 入滅盡定次第的出入,[10] 佛陀宣說的偈頌與外道斷滅論者的偈頌之間的混淆,[11] 等等。
跨不同語言的多文本佛教文獻的對照閱讀,可以協助整理各對應經典之間的異同。藉助這些差異與雷同的經文細節,不僅能夠澄清因口誦傳承、翻譯、輾轉抄寫所造成的經文訛誤或遺漏,也可以協助詮釋難解的漢譯經文,補充未詳盡敘述的經文背景,追溯早期註釋文句混入經文的現象,[12]與描繪口誦傳承在對應經典顯示的不同風貌。[13]
由於漢譯經典的原來文本已經無可避免地繼承口誦傳承與文字轉寫的訛誤,如果再加上翻譯時譯人的漏失,[14] 佛經抄手的誤筆及脫落等等傳抄、傳譯的問題,[15] 很顯然地,不經過相當程度的校勘,是有誤解原始教導的風險。因此,在進行跨文本佛教文獻的比較研究之前,如何取得經過精審校勘的文本,成為一個重要課題。
在這一領域,林崇安〈《雜阿含經》經文的釐正初探〉提出二十一個經文例句,[16] 這些經例被判讀為「譯文脫漏」、「錯字」、「標點錯誤(《大正藏》)」、「譯文不夠清晰」或「誤譯」,文中大多數為運用漢譯文本對勘以及斟酌義理所作出的「釐正」,也有部分為漢、巴文獻對勘的實例。在此文的結語,他語重心長地說:
「釐正經文,是文獻學中最基礎的一步,今日國內外不同語言的佛法資料(梵、巴、藏、漢、英等),透過網路的聯繫和電腦的處理,使我們能夠較容易釐正舊譯的經文並掌握其要義。但是釐正時,難免有個人的主觀看法,如何達成『共識』這是有待建立的。本文只就《雜阿含經》作一些經文的釐正,其他有待佛弟子們的努力了。」[17]
在此論文之後,溫宗堃〈從巴利經文檢視對應的《雜阿含經》經文〉也提及「漢譯《雜阿含經》經文裡,可能因傳抄或翻譯而產生一些訛誤」[18],文中列舉十八處經文,主要以漢、巴對照的方法作出一些「釐正」的建議。兩篇論文均指出《雜阿含經》的部分經文有待校訂與補正。
檢視《大正藏》《雜阿含經》,雖然「頁底註」保留了各版藏經的異讀,但是對經文進行校勘、訂正或註釋的數量不多,也未針對各版異讀作一取捨的判訂或建議。有許多處經文似乎宋、元、明版的異讀比「《大正藏》的正文」來得合適,但是也有例外。[19]
另外,除了對照編排的《瑜伽師地論》之外,印順法師的《雜阿含經論會編》也很少對經文作註解、詮釋;不過,《雜阿含經論會編》已經對部分經文進行「勘誤」,例如《雜阿含344經》:
「云何有病如實知?謂三病,欲病、有病、無明病,是名病。」[20]
雖然各版藏經此處並無異讀,《會編》依據對應的《瑜伽師地論》文句與巴利對應經典《中部9經,正見經》將整個段落的「病」字改為「漏」字。[21]《佛光阿含藏》在《雜阿含344經》則仍然維持原來的「病」字。[22]《佛光阿含藏、雜阿含經》對原漢譯經文附上較多的註釋,有相當數量的註釋是指出漢巴經文的異同。《佛光阿含藏》雖也進行部分經文的勘誤,但是《佛光阿含藏》與《會編》的「註釋」與「經文勘誤」都還是局部的、數量有限的校勘,並非全面性地進行。
本文以《大正藏》五十卷本《雜阿含經》的經文為例,列舉「抄寫訛誤」、「『否定接首詞-a』或『否定詞 na』的誤判」、「經文缺漏」等校勘上發現的問題。同時也就林崇安、溫宗堃兩篇論文,對部分「經義釐正的判讀」提出商議或增加補充資料,藉此拋磚引玉,期待學界、教界編訂精審校訂版《雜阿含經》。
以下為行文方便,將林崇安〈《雜阿含經》經文的釐正初探〉[23] 簡稱為「林文」,溫宗堃〈從巴利經文檢視對應的《雜阿含經》經文〉[24] 簡稱為「溫文」,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25]簡稱為《會編》,本文所列的電子佛典資料為「中華電子佛典學會」發行的2010年版本,簡稱為CBETA。



[1] de Jong (1968),p.15。
[2] 無著比丘,(2007a),26頁。
[3] 《中部 76經》(M i 520,6): “sussutam pi hoti dussutam pi hoti. 或者傳誦得正確,或者傳誦得不正確”。
[4] 請參考方廣錩(2006),《中國寫本大藏經研究》。
[5] Choong (2000),p. IX, 此處為白瑞德所寫的〈前言 Foreword〉。
[6] 蘇錦坤,(2008a),66-75頁。例如《中阿含201經》如此自稱經名:「是故此經稱『愛盡解脫』」(CBETA, T01, no. 26, p. 769, c29-p. 770, a1),實際上,漢譯《中阿含201經》名為「嗏帝經」,攝頌也是「嗏帝」;而對應的《中部38經》經題為「愛盡大經」”Mahātaṇhāsaṅkhaya Sutta”,攝頌則是”kevaṭṭaa”(漁夫),《中部尼柯耶38經》此位比丘為曾經是漁夫的比丘「嗏帝 Sāti」。也可參考Anālayo (2010), pp. 52-54.
[7] 參考無著比丘(2008c)。依律典,說法地點、人物之記載,未必是史實。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3:「若毘奈耶蘇怛羅,於其緣起不能憶;六大都城隨意說,縱令差互並無愆;室羅伐城娑雞多,婆羅痆斯及占波;薜舍離城與王舍,此六大城隨處說;長者謂是給孤獨,憍薩羅國勝光王;女人謂是毘舍佉,斯等臨時任稱說…」(CBETA, T24, no. 1459, p. 656, c8-13)。
[8] 無著比丘,(2008c),6頁。
[9] 無著比丘,(2008c),11-14頁。
[10] 無著比丘,(2007a),23-24頁。
[11] 菩提比丘 Bhikkhu Bodhi,(2000),note 75, 1060-1063頁。此兩偈頌在古漢譯中不易區別,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譯文中,外道斷滅偈與世尊教導的偈頌,兩者譯文完全相同。《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49:「又世尊說,『於諸外道諸見趣中此見最勝,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此見下劣誠如所言,非方便門執生斷故。然此行相,世尊有時為諸苾芻無問自說:『或有一類作是思惟,謂我不有、我所亦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如是勝解時,便斷下分結』。故知此見能順解脫。」(CBETA, T29, no. 1562, p. 617, c21-p. 618, a4)。
[12] 早期註釋文句成為經文的現象,參考無著比丘(2009),早期口誦傳承,註釋與經文可能並未有明確的區分,參考Norman(1997), p. 149-166。
[13] 澄清「此類訛誤」的論文,如:無著比丘(2007 a, b, c),高明道(1991),林崇安(2003),溫宗堃(2006, 2010)。釐清詳細情節的論文,如無著比丘(2008a, b),蘇錦坤(2009a)。本文以Anālayo (…) 代表無著比丘的英文論文,以無著比丘(…) 代表其論文的漢譯。
[14] 例如《增壹阿含26.7經》「波斯匿王母命過」(CBETA, T02, no. 125, p. 638, a4-5),此經的攝頌文字為「阿夷」(CBETA, T02, no. 125, p. 643, a24)。對應的《雜阿含1227經》為「波斯匿王有祖母」(CBETA, T02, no. 99, p. 335, b10),巴利對應經典為《相應部 3.22經》,經題與攝頌都是「祖母Ayyakā (或作Ayyikā)」(《相應部尼柯耶 SN 3.22》, S i 96,緬文版本作Ayyikā 。)。《別譯雜阿含54經》則是譯為母親:「母初崩背」(CBETA, T02, no. 100, p. 392, a27) 。又如《增壹阿含39.9經》的攝頌「波蜜」(CBETA, T02, no. 125, p. 735, b12) (2007a),顯然是巴利經文的「蟻丘vammika」,經文譯為「舍」(CBETA, T02, no. 125, p. 733, b15),對應的《別譯雜阿含18經》譯為「巢窟」(CBETA, T02, no. 100, p. 379, c6),此經的攝頌文字譯為「拔彌」(CBETA, T02, no. 100, p. 381, a18)。另一對應經典《雜阿含 1079經》翻譯為「丘塚」(CBETA, T02, no. 99, p. 282, a26),單譯經《蟻喻經》(CBETA, T01, no. 95, p. 918, b26)則譯為「蟻聚」,符合巴利經文的字義。
[15] 有時候,要判斷問題出在那一環節,並不容易,例如《中阿含163經》「三十六刀」(CBETA, T01, no. 26, p. 692, c1),有可能是誤譯,但是更有可能是抄手誤將「三十六句」抄成「三十六刀」。
[16] 林崇安(2003),此處標題的《雜阿含經》意指五十卷本《雜阿含經》。以下除非特別註明,本文指稱的《雜阿含經》均指五十卷本。
[17] 林崇安(2003),〈三、結語〉,26
[18] 溫宗堃(2010),1 頁。
[19] 例如,《雜阿含87經》「世尊告諸比丘:『色是苦。若色非是苦者,不應於色有病、有苦生,亦不欲令如是,亦不令不如是。以色是苦,以色是苦故,於色病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色為常、無常耶?』」(CBETA, T02, no. 99, p. 22, a26-b2)第三句「若色非是苦者」,「宋、元、明版藏經」都作「若色是苦者」,應以《大正藏》為合適。《雜阿含1280經》:「誰屈下而屈下?誰高舉而隨舉?云何童子戲,如童塊相擲?」(CBETA, T02, no. 99, p. 352, c11-12)「宋、元、明版藏經」作「誰屈下隨下?誰高舉隨舉?云何童子戲,如童塊相擲?」以後者作五言四句為合適。《大正藏》、《中華大藏經》都只是標註異讀,而不予抉擇,這是經典刊印的典型範例,以免混淆。筆者以為,新版的校訂,似乎可以作些異讀取捨的建議。
[20]雜阿含344經》(CBETA, T02, no. 99, p. 94, c18-19)
[21] 印順法師(1983),中冊,50頁7-9行,與52頁註3。《雜阿含344經》,《大正藏》作「彼彼集著」(CBETA, T02, no. 99, p. 95, a5)。「宋、元、明版藏經」作「彼彼染著」,《會編》改作「彼彼樂著」(中冊,51頁1行,與52頁註4)。筆者以為,除非文意、法義有重大違誤,否則,如果沒有其他文證,仍以保存原來「異讀」之一為原則,所以此處應保留為「彼彼染著」。印順法師(1983),下冊301頁,《雜阿含1291經》「火災壞大地」改為「水災壞大地」。
[22] 《佛光藏》《雜阿含344經》,590頁。
[23] 林崇安(2003)。
[24] 溫宗堃(2010)。
[25] 印順法師(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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