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緣果報的前因後果,果報的現行與異熟極深奧,不是我這種既無學問也無修證的人所能議論。
依我個人的理解,功過善惡這兩種行為可能有舒緩的效果,卻是無法互抵。譬如說一個人喝了鹽水,趕快再喝蜂蜜,鹹的感覺雖然消失,其實他喝下去的鈉離子並沒因此而減少;即使這人趕快喝大量的白開水,身體裡面鈉離子的濃度雖然降低了,可是鈉離子的總量並沒減少。
在一般世間的獎懲狀況,後功雖可以抵前過,可是並不能因為過去立下了很多功勞,因而有犯錯、犯罪的權利。
以蔣介石而言,不管他過去領導中國抵抗日本侵華有多少功勳,他在台灣造的罪孽、手上沾滿的血還是會得到報應。
我的推論(當然不一定正確)是:在因緣果報上,功過不能互抵。行善自有行善的福德,作惡自有作惡的業報;就像喝鹽水之後再喝大量白開水一樣,只是讓身體「鈉離子濃度」減少,但不能降低「鈉離子」的總量。
耆那教的教義是「宿業盡吐,方證涅槃」,所以民間傳說有「阿羅漢求對方罵他、打他、殺他,抵銷舊業之後,才能解脫」。佛教的道理不是如此,世尊的教導是「貪瞋癡永斷無餘,不會再起;既然不受後有,就不會受報。只是證得涅槃之後,今生的色身尚在,色身所承受的病苦、衰老,還是無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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