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 星期五

法友飛鴻 378:將阿含與尼科耶比擬為「憲法」,佛學問答 40


佛學問答 39:將阿含與尼科耶比擬為「憲法」
羅良艾問: 2020年2月1日
請教老師,如果「將阿含與尼科耶比擬為憲法,其他的說法都不應與之違背」,這樣的說法有沒有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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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答:2020年2月1日
這樣的說法會有下列幾個問題:
  1. 1. 巴利《尼柯耶》隸屬「上座部」(印順導師稱其為上座部中的「分別說部」,這有待進一步檢驗),以現在學術主流的意見來說漢譯的部派為:《雜阿含經》(說一切有部)、《中阿含經》(說一切有部)、《長阿含經》(法藏部)、《增一阿含經》(大眾部的某一支派,但是由於背誦失誤,恐有不少參雜)。如將兩者均當作「憲法」,兩者不該互相有「差異」,甚至「差異」大到可以說是「矛盾」。你不能將兩個互相有差異的文獻當作「憲法」。如果只遵循巴利文獻,不能服眾;如果只遵循漢譯,爭執更大。
  2. 2. 實際上,不管是「巴利文獻」,或是「漢譯經典」都可以判定是翻譯自「某種語言」,而且不能算是完整無瑕的「最根本」的紀錄。(關於這一點,請參考諾曼《佛教文獻學十講》)。而且有些經典漢譯有,而巴利文獻無;另有一些經典則漢譯無,而巴利文獻有。把任一種當作是「唯此是真實,異此則非佛說」,至少還要兩三代學者的札實研究,才能找到「合經、合律」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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