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

論文簡介 16-4:蘇錦坤〈《出曜經》研究〉的兩項討論 -- 4/4



蘇錦坤,(2015),〈《出曜經》研究〉,《新加坡佛學研究學刊》2期65-175頁,新加坡佛學院,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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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教誡羅云的「次第」
〈1 無常品〉第45頌有一段釋文為:
爾時世尊告羅云曰:「汝當思惟《因緣雜誦》」...
世尊告羅云:「汝諷誦《五盛陰雜誦》。」...
世尊告羅云曰:「汝當誦《六更樂雜誦》。」
以「教導羅睺羅」為主題的《中阿含14經》與《中部61經》並沒有類似的敘述,也與《法句譬喻經》的故事不同。
與此處釋文較接近的是《雜阿含200經》 :
如是我聞…世尊…問羅睺羅言:「汝以授人五受陰未?」
…世尊…問羅睺羅言:「汝為人說六入處未?」
…世尊…問羅睺羅言:「汝已為人說尼陀那法未?」
…爾時,世尊復觀察羅睺羅心,解脫智未熟……廣說乃至告羅睺羅言:「汝當於上所說諸法,獨於一靜處,專精思惟,觀察其義。…」
兩者有三點主要差別:
  1. 《出曜經》釋文裡,世尊的教導是「思惟、諷誦」,《雜阿含200經》則是「教授、為人說」。
  2. 後者每次問法都自稱「唯願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聞法後卻未「於上所說諸法,獨於一靜處,專精思惟,觀察其義」。前者的敘述則是先誦「雜誦」、後思惟觀察其義。
  3. 前者的次序是先《因緣雜誦》(相當於《雜阿含經》的〈雜因誦第三〉),其次《五盛陰雜誦》(相當於《雜阿含經》的〈五陰誦第一〉),最後是《六更樂雜誦》(相當於《雜阿含經》的〈六入處誦第二〉),後者敘述的次序則是「五受陰、六入處、尼陀那法」。
如果,《出曜經》此處「釋文」代表此《出曜經》所屬傳承的《雜阿含經》品次,這就顯示了一本編輯次序大不相同的《雜阿含經》版本。如果這僅僅是教導初學(或沙彌)的次序,這也未曾出現在其他漢譯或巴利佛教文獻之中,這樣的次序頗為耐人尋味。
就上述的第一、二點差異來說,筆者認為,《出曜經》諷誦的教導,比《雜阿含200經》要羅睺羅(羅云)去教授他人,來得合情入理;《雜阿含200經》問法時自稱「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從前後文讀來,似乎未實際去「獨一靜處,專精思惟」。《出曜經》的敘述無此「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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