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銀湖──和劉柏君。
2017年9月20日6.3
佛陀禁止持咒:佛陀把咒術稱為「畜生明(tiracchanavijja)」,而依靠咒術等伎倆謀生則為「邪命 (micchajiva不正當的謀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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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引自「曾銀湖〈臉書〉」,此一貼文有些翻譯用詞為「近代新譯」,在此版主將部分內容重新轉譯或轉載:
南傳《長部1經,梵網經》中說:「沙門喬達摩是離這樣或那樣以畜生明邪命謀生者。」對於佛陀的弟子們也是一樣,《長部沙門果經》中說:「他遠離像這些依靠畜生明的邪命,這也是他的戒。」在《律藏•小品•小事篇》中,佛陀則明確禁止比丘們學習和教導「畜生明(咒語)」。
在巴利律《比丘尼戒》中,佛陀也明白禁止尼眾學習咒語,摘錄經文記載如下:爾時,佛世尊在沙瓦提城揭達林給孤獨園。其時,六群比丘尼學畜生咒。諸人譏嫌非難:「何以諸比丘尼學畜生咒耶?宛如在家受欲者。」諸比丘尼聞諸人之……非難。諸比丘尼中少欲者……非難:「何以六群比丘尼學畜生咒耶?」……乃至……佛陀:「諸比丘!六群比丘尼實學畜生咒耶?」「實然!世尊!」佛世尊呵責:「諸比丘!何以六群比丘尼學畜生咒耶?諸比丘!此非令未信者生信……誦此學處:任何比丘尼,學畜生咒者,懺悔罪。」
這在北傳阿含這在北傳阿含經及各部律典裡也都有著詳細的規範,摘錄如下:
《長阿含20經,阿摩晝經》卷13:「摩納!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召喚鬼神,或復驅遣,或能令住,種種𧞣禱,無數方道,恐嚇於人,能聚能散,能苦能樂,又能為人安胎出衣,亦能呪人使作驢馬,亦能使人盲聾瘖瘂,現諸技術,叉手向日月,作諸苦行以求利養』,入我法者,無如是事。摩納!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為人呪病,或誦惡術,或為善呪,或為醫方、鍼灸、藥石,療治眾病』,入我法者,無如是事。摩納!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或呪水火,或為鬼呪,或誦剎利呪,或誦鳥呪,或支節呪,或是安宅符呪,或火燒、鼠嚙能為解呪,或誦別死生書,或讀夢書,或相手面,或誦天文書,或誦一切音書』,入我法者,無如是事。摩納!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瞻相天時,言雨不雨,穀貴穀賤,多病少病,恐怖安隱,或說地動、彗星、日月薄蝕,或言星蝕,或言不蝕,如是善瑞,如是惡徵』,入我法者,無如是事。」(CBETA, T01, no. 1, p. 84, b18-c9)。
《長阿含21經,梵動經》卷14:「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召喚鬼神,或復驅遣,種種𧞣禱,無數方道,恐嚇於人,能聚能散,能苦能樂,又能為人安胎出衣,亦能呪人使作驢馬,亦能使人聾盲瘖瘂,現諸技術,叉手向日月,作諸苦行以求利養』,沙門瞿曇無如是事。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或為人呪病,或誦惡呪,或誦善呪,或為醫方、鍼灸、藥石,療治眾病』,沙門瞿曇無如此事。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或呪水火,或為鬼呪,或誦剎利呪,或誦象呪,或支節呪,或安宅符呪,或火燒、鼠囓能為解呪,或誦知死生書,或誦夢書,或相手面,或誦天文書,或誦一切音書』,沙門瞿曇無如此事。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瞻相天時,言雨不雨,穀貴穀賤,多病少病,恐怖安隱,或說地動、彗星、月蝕、日蝕,或言星蝕,或言不蝕,方面所在,皆能記之』,沙門瞿曇無如此事。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或言此國當勝,彼國不如,或言彼國當勝,此國不如,瞻相吉凶,說其盛衰』,沙門瞿曇無如是事。」(CBETA, T01, no. 1, p. 89, b24-c18)。
6.4《中阿含經卷47》禁止持咒
《中阿含181經,多界經》:「阿難!若見諦人生極苦甚重苦,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思、不可念乃至斷命,捨離此內,更從外求。或有沙門、梵志,或持一句呪,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呪,令脫我苦,是求苦、習苦、趣苦、苦盡者,終無是處。若凡夫人捨離此內,更從外求,或有沙門、梵志持一句呪,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呪,令脫我苦,是求苦、習苦、趣苦、苦盡者,必有是處。阿難!若見諦人受八有者,終無是處,若凡夫人受八有者,必有是處。」(CBETA, T01, no. 26, p. 724, a20-29)
6.5《四分律卷27》禁止持咒
《四分律》卷27:「爾時婆伽婆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六群比丘尼,誦種種雜呪術、或支節呪、或剎利呪、鬼呪、吉凶呪,或習轉鹿輪卜、或習解知音聲。時諸比丘尼聞,其中有少欲知足、行頭陀、樂學戒、知慚愧者,呵責六群比丘尼言:「汝云何習誦如是種種支節呪,乃至解諸音聲呪?」呵責已往白諸比丘,諸比丘往白佛。佛以此因緣集比丘僧,呵責六群比丘尼:「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法、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云何誦習種種呪術,乃至解知音聲耶?」呵責已,告諸比丘:「此比丘尼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自今已去與比丘尼結戒,集十句義乃至正法久住,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尼誦習世俗呪術者,波逸提。」...。(十七)
若比丘尼,教人誦習呪術者,波逸提。(十八)」(CBETA, T22, no. 1428, p. 754, a17-b11)
6.6《十誦律卷46》禁止持咒。
《十誦律》卷46:「佛在舍衛國。爾時有迦羅比丘尼先是外道,棄捨經、律、阿毘曇,誦讀種種呪術。是中有比丘尼,少欲知足行頭陀,聞是事心不喜,種種因緣呵責:「云何名比丘尼,棄捨經、律、阿毘曇,[*]誦讀種種呪術?」種種因緣呵已,向佛廣說。佛以是事集二部僧,知而故問迦羅比丘尼:「汝實作是事不?」答言:「實作。世尊!」佛以種種因緣呵責:「云何名比丘尼,棄捨經、律、阿毘曇,讀誦種種呪術?」種種因緣訶已,語諸比丘:「以十利故與比丘尼結戒。從今是戒應如是說:若比丘尼,讀誦種種呪術,波逸提。」
波逸提者,燒煮覆障,若不悔過,能障礙道。
是中犯者,若比丘尼讀誦種種呪術,若是偈說,偈偈波逸提;若是章說,章章波逸提;若別句說,句句波逸提。
不犯者,若讀誦治齒。呪腹痛呪、治毒呪,若為守護安隱,不犯。(一百四十事竟)
佛在舍衛國,爾時迦羅比丘尼先是外道,棄捨經、律、阿毘曇,教白衣兒讀誦種種呪術。...
是中犯者,若比丘尼,教白衣讀誦種種呪術,若是偈說,偈偈波夜提;若是[8]章說,章章波夜提;若別句說,句句波夜提。
不犯者,教讀誦治齒呪、腹痛呪、治毒呪,若為守護安隱故,不犯。(一百四十一事竟)」(CBETA, T23, no. 1435, p. 337, b12-c15)。
6.7《五分比丘尼戒本卷1》禁止持咒
《五分比丘尼戒本》卷1:「若比丘尼自呪誓實以呪彼。波逸提。」(CBETA, T22, no. 1423, p. 211, b27-28)
6.8《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卷1》禁止持咒
《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卷1:「若比丘尼,自呪[28]誓他者,波夜提。」(CBETA, T22, no. 1427, p. 562, a28)[28]誓=咀呪詛【宋】,=咀呪咀【元】,=詛呪詛【明】,+(呪)【聖】。
6.9《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禁止持咒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19:「〈從俗人受呪學處第一百五十〉
緣處同前。時吐羅難陀尼,從解呪俗人學其呪法,呪曰:「呬里呬里普(破忽反)莎訶。」一度受已更復受,諸尼告言:「聖者!我本聞上人聰明廣識、博達強記、諷誦三藏,何故頻向此人令授小呪?」吐羅尼曰:「非不記憶,我愛其人欲得共語。」尼白苾芻,苾芻白佛。佛問實訶責,廣說乃至「制其學處,應如是說:
「若復苾芻尼,從俗人受學呪法者,波逸底迦。」」(CBETA, T23, no. 1443, p. 1012, b22-c1)。
《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19:「教俗人呪法學處第一百五十一
緣處同前。時有俗人來,從吐羅難陀尼求學呪法,尼即與之,呪曰:「呬里呬里普莎訶。」俗人聞已即便受得,尼復更授。彼便報曰:「聖者!我已受得,無勞更授。」尼雖聞告仍授不休,俗人忿怒報言:「我不須呪。」時有餘尼問言:「聖者!何意頻頻授人呪法?」答曰:「我愛此人,欲得共語為此頻授。」尼白苾芻,苾芻白佛。佛問吐羅難陀:「汝實如此頻授人法?」答言:「實爾。」廣說乃至「制其學處,應如是說:
「若復苾芻尼,教俗人呪法者,波逸底迦。」」(CBETA, T23, no. 1443, p. 1012, c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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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曾銀湖原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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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制戒禁止弟子誦習咒語並不在於持咒有無功效,而是持咒完全無助於修習解脫之道,縱有特殊感應而產生通靈、治病、避邪、發財…等效果,也會增長戒禁取見—更加執著於誦咒的法術或儀式,甚至衍生與有情眾生的種種恩怨糾葛,徒然增長貪瞋癡的煩惱,反而障礙了修習正法和證果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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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依經依律—依據上述所列舉的南北傳經典和律典,我們可以很明確地辨識密教:無論是持咒、觸身或雙修法都完全違背了佛陀真實的教導,也絕對不是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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