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 星期日

菩提樹日記 8 -- 2016.12.4 強枝弱幹與 post-truth

藍盆

紅盆
早晨澆水時,覺得這兩棵菩提樹有點「不對勁」,想一想,原來是就「一棵樹」而言,葉片太大而枝幹太細,這可以說是「強枝弱幹」了。
網路上,有人討論 post-truth 該譯作「後真相」還是「後真理」的議題,
有豆友「年」的認為:「post-truth. describing debate that is based on passion and emotion rather than reason and evidence.後真理:描述基於激情和感動而不是基於理性和證據的爭論、爭辯」,他又說:「為什麼不能是後真相呢? post-XX 這種構詞法還可以見於 post-modernism 之類的詞彙。基本上,這類術語都是對應橫槓(-)後的概念創造出來的,意思是反XX,比如後現代主義,就是顛覆現代主義價值觀的意思。後印象主義,就是推翻印象主義理論體系的意思。同理, post-truth,就是反 truth 的意思。結合定義本身,顯然這裡反對的是基於理性與證據的真理,而不是事實真相啊。」
該貼文(https://www.douban.com/note/594618356/) 的版主如此回答說:「很遺憾,你的理解錯了,post-truth 通用的譯法是『後真相」,這沒有問題。請結合 post-truth 這個詞的使用語境,公共議題的辯論不是哲學討論, truth在這裡理解為『真相』比『真理』更恰當;也並不是說『後』就是推翻,而是說,『後真相』不以『唯一的真相』而是以『有利於我的真相』為取向。」
有豆友「年」再回覆說:
嗯,看了新聞原貼,post-truth politics是拿Trump說事,舉了他70% “基於事實的聲明其實屬於基本不實”“不實胡說八道的例子。這裡truth只能理解為真相。 
但說到結合語境,還要注意: 
According to Oxford Dictionaries, the term post-truth was first used in a 1992 essay by the late Serbian-American playwright Steve Tesich in The Nation. Tesich, writing about Watergate, the Iran–Contra scandal and the Persian Gulf War, wrote that "we, as a free people, have freely decided that we want to live in some post-truth world." 
在這裡,作者的意思是,我們作為自由人,聽够了不實的真相,不再相信官方公布的所謂真相,要活在一個post-truth的世界。從說話人的立場就可以看到,後真相不是有利於我的真相,而是去他的真相
Adjective 
post-truth (not comparable) 
(chiefly politics, media) Beyond or superseding the importance of truth; usually in a pejorative sense, uncaring of factual accuracy. 
例句: 
1989, The Month, p. 281: 

He is, he claims, post-God, post-reality, post-truth, post-meaning, post- history, post-world, post-Wester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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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關心的是另一網友所談(「眾籌」似乎是一特別術語,用以描述經媒體、網路報導之後,大量慈善捐獻投注給某一在困境裡的人):一位豆友對「豆友 AOI」的評述:
眾籌的幾個特點:匿名,每個人的花費是他本身收入非常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以及不必回报。當然了,如果捐助者自己遭遇了困難,也可以選用這種方式。但是此時的捐助方就不一定是當時的受惠者了。這也是本文作者講這種捐助何以形成「想象共同體」的途徑。所以我覺得眾籌的隱含邏輯像是民間自發的保險。但是問題也就在這裡了,保險的理賠本身已經存在辨别真偽的過程了,並且對投保者人人平等。但眾籌存在傳播所選擇的優先序列和真假疑雲。更重要的是事先他並没有像保險一樣有前期投入。在不投入的情況下求得回報,在道德範疇就必須證明自己本人已無能為力故來尋求慈善救濟。因此眾籌本身包含了這一悖論矛盾,即懷著解決經濟困境的目的製造了經濟與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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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貼文(https://www.douban.com/note/594618356/) 的版主如此回答豆友AOI
我回復你了: 
我們確實有「根本的立場不同」,我認為你關於「慈善眾籌」的願景是不成立的,你所謂的「慈善眾籌」中的「契約精神」如果有,也只是參與者的一廂情願。很顯然,誰也無法解決我文中指出的「優先傳播」悖論。聚焦效應會把大部分捐款引向(善於動員輿論的)焦點事件、人物(無論其真偽、是否存心欺騙),最終總是出現某個「明星個案]募捐資金太多(超過預期上限)的馬太效應而無法雨露均霑。這種擠占效應在本質上是不公平的。
假設整個社會需要的救濟資金是一個總額,每一個「明星個案」,如果是假的,就造成善款從這個總額淨流出,即便是真的然而超限募集,也造成部分善款無效,也是從這個總額淨流出。無論如何,都會造成總有效救濟資金的减少。
所以我這篇並没有過多地指責羅爾及其一伙(雖然我的確很討厭他們),因為「明星個案」即便善意、真實也會從「大水池」中吸走太多水。任何針對個案的「慈善募捐」(或者換個名稱叫「慈善眾籌」),都不如依據預設條件來分配資金的「申請-救濟」模式公平。

1 則留言:

  1. 土壤肥份充足所以葉片大,日照不夠強烈所以主幹細。

    不過在都市叢林能長這樣很不錯了,這菩提樹容易頭重腳輕,長超過一個人高後可能會需要支架。

    葉片如果有小白點,可拿放大鏡看一下葉背是否有小蟲。有小蟲的話,基於不殺生的立場,可拿到草皮上向葉背灑水沖掉(但要小心不要把樹葉沖壞了)。如果能全日照(整個白天都陽光直射),植株會很強壯,就較不易長小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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