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

早期出家眾或在家居士誦讀的經典--3



3. 在北印度三藏法師弗若多羅翻譯的《十誦律》,第四誦七法安居法第四,提到的是,如果有博聞多學的居士學習下列經典,可是『若未學欲學,若先學忘欲誦』,為了這些所謂『大經』,容許僧人可以在結夏安居期間離開,而前往居士家」(CBETA, T23, no. 1435, p. 174, b17-c3)

這些『大經』是:

[1] 波羅紗提伽(晉言清淨經):Pasaadika 《長阿含17經、清淨經》、《DN 29》

[2] 波羅紗大尼(晉言一淨經):Sampasaadaniiya《長阿含18經自歡喜經(自清淨經)》、《DN 28》

[3] 般闍提利劍(晉言三昧經):Pa~ncattaya五三經,《中部102經》(《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漢譯屬於「說一切有部」的『中阿含』,沒有『五三經』。從性質的近於『梵網』,而又與『梵網』次第相連,可斷言為:說一切有部的『五三經』,是編入『長阿含』的」(p578 ))

[4] 摩那闍藍(晉言化經):Maayaajaala 幻網經,《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那」為「耶」字的誤寫,義譯為「幻網」。就可知的『幻網經』說而論,在現有的漢譯聖典中,沒有與之相同的(藏譯中有)。」( p579 )

[5] 波羅小闍藍(晉言梵經):Brahmajaala 《長阿含21經,梵動經》(即梵網經)、《DN 1》、《梵網六十二見經》 (CBETA, T01, no. 21, p. 264a),〔小〕應為〔門〕之誤。

[6] 阿吒那劍(晉言鬼神成經):Assalaayana《中阿含 151經》、《MN 93》

[7] 摩訶紗摩耆劍(晉言大會經):Mahaasamaya《長阿含19經》、《DN 20》、《SN 1.4.7》、
  《雜阿含1192經》、《別譯雜阿含 105經》

[8] 阿羅伽度波摩(晉言蛇譬經):Alagadduupama《MN 22》、《中阿含200經阿梨吒經》

[9] 室唳咆那都叉耶時月提(晉言索滅解脫經):待查

[10] 釋伽羅波羅念奈(晉言釋問經也):Sakka-pa~nha《長阿含14經釋提桓因問經》、《DN 21》、
  《中阿含134經釋問經》

[11] 摩呵尼陀那波梨耶夜(晉言大因緣經):Mahaa-nidaana-pariyaaya 《DN 15》、《長阿含13經大緣方便經》、《中阿含97經大因經》

[12] 頻波紗羅波羅時伽摩南(晉言洴沙迎經):Bimbisaara-pa.tigga.nhana(Bimbisaara-
Pa.tisanthaara?)《中阿含62經頻鞞娑羅王迎佛經》、《T41 頻婆娑羅王經》、《雜阿含1074經》

[13] 般闍優波陀那肝提伽(晉言五受陰却經): Pa~nca-upadanakkhandha

[14] 沙陀耶多尼(晉言六情部經):Sa.laayatanika《MN 149》、《雜阿含305經》

[15] 尼陀那散猶乞多(晉言同界部經):Nidaana samyutta 印順導師認為 [13]、[14]、[15] 三部經指的是《雜阿含經》的<五陰誦>、<六入處誦>、<雜因誦>。[13](晉言五受陰却經)的「却」字應該是「部」字。[15] (晉言同界部經)的「同」字應該是「因」字。此 [13]、[14]、[15] 的次序與《雜阿含經》相同而與《相應部尼柯耶》的次序 ([15] 、 [13]、[14]) 不同。
所以漢譯的「部」字應該是 「vagga 品」的意思。而且依據 [15] 的音譯,《雜阿含經》<雜因誦>可以翻譯成<因緣相應誦>。

[16] 波羅延(晉言過道經): Paaraayana ,今巴利《小部尼柯耶》第五部《經集 Sutta-nipaata》的第五品。

[17] 阿陀波耆耶修妬路(晉言眾德經): A.t.thakavagga巴利《小部尼柯耶》第五部《經集 Sutta-nipaata》的第四品,在《大智度論》中有引述部分偈頌,在《大正藏》有三國支謙翻譯的《佛說義足經》(CBETA, T04, no. 198, p. 174b).

[18] 薩耆陀舍修妬路(晉言諦見經也):Satya.drsa,巴利《小部尼柯耶》的第四部,漢譯有玄奘翻譯的《本事經》(CBETA, T17, no. 765, p. 662, b)

[附言]
基本上,我大膽假設年代的次序上是《阿育王白拉特法敕》,其次為《別譯雜阿含320經》,又其次為《雜阿含1321經》,再其次為《十誦律》。我當然不是指經與律的年代比<阿育王法敕>晚,
我是指,經律在佛陀入滅後,經過師父弟子口耳相傳,等到增訂編為現存漢譯本的底本時,可能有部分是年代在阿育王法敕之後增列的。(所以在《SN 10.6》記載的是法句(複數)而已,在《別譯雜阿含320經》則項目增多為五項,到了《雜阿含1321經》就成為九項。)
在《阿育王白拉特法敕》提到《相應部》一經、《中部》一經、《增支部》兩經、《小部、經集》三經。而稍後的《雜阿含1321經》則列舉《小部》(或稱為《雜藏》)七經、《相應部》(?)一經,加上含括範圍頗大的「修多羅」。到了《十誦律》,《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 578)認為前七經屬《長阿含》,次五經屬《中阿含》,再次三經屬《雜阿含》,末後三經屬《雜藏》。

在此三處記載中,可以看到包含在《小部》中的,《阿育王白拉特法敕》七經有三經,《雜阿含1321經》九經有七經,在《十誦律》則十八經僅有三經。

這樣顯示的重心轉移有三個方面:

1. 由重詩偈的簡潔、簡短、容易記誦的教導,轉向較具故事性、散文(長行)的教導。

2. 後來被編入《經集》的經典,逐漸失去其重要性。

3. 從素樸的修行指導轉向高度思辯的哲學分析。

4. 逐漸看到所列的經,從單經到結集成「經組」的名稱,如由《經集》的單經《阿育王白拉特法敕[6]》Upatisa-pasine 優婆帝沙問經,到《別譯雜阿含320經》的《波羅延》,到《雜阿含1321經》 的《義品》、《彼岸道品》(《經集》的名稱遲遲未在漢譯經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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