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0日 星期日

義足經讀書會, 第二章--2



772 繫舍多所願,住其邪所遮﹔以遮遠正道,欲念難可慧﹔

本頌譯自巴利經文為:『對色身這個洞窟繫著的人被諸多貪欲所遮蔽,沉浸在疑惑愚昧中﹔如此他(住於洞窟的人)遠遠離開(正道),因為在世間確實不容易捨斷五欲。』

兩者對照閱讀,《義足經》第一句「舍」為洞窟,「多所願」為慾望眾多,此句可以翻譯為「繫著在洞窟的人會有眾多的慾望」。第二句「邪」指貪欲染污,「其」字可能為「斯」字,如此第二句可以翻譯成「住在此就會被貪欲所遮蔽」。第三句「正道」可能翻譯自與 "tathaavidho" 相當的字,《義足經》的譯者可能將此字作近似"tathataa 真實,如實 " 的解讀,而翻譯為「正道」,因此而譯為「因為遮蔽遠離了正道」。此字也可以解讀為「being so 如此」,而翻譯成「如此他遠遠離開」。第四句的「慧」字很難理解,如果依照巴利偈頌,這個字應該是相當於「斷」或「廢」字,整句翻譯成「在此世間很難捨斷慾望」。

巴利《義釋》解釋:『洞窟指身體。洞窟(guha) 是野獸的住處。身(deha)是被貪火焚燒者。身體(sandeha)為放逸者。舟(nava)是輪迴者。車(ratha)是行住坐臥者。幢 (dhaja)是高揚者。蟻丘(vammika)是蟲聚之住處。巢窟(nidda)是病苦之巢窟。城市(nagara)是可意、不可意之往來者。小屋 (kuti)是結生之住家。癰(ganda)是腐臭之物。陶甕(kumbha)是破敗之物。以上都是身體的同義語。』這個解釋我們在漢譯經文可以讀到相當的經文,如《別譯雜阿含 18經》「巢窟者,所謂是身,受於父母精氣,四大和合,衣食長養,乃得成身,而此身者,會至散敗膖脹虫爛,乃至碎壞。」(CBETA, T02, no. 100, p. 379, c25-27)《增壹阿含30.9經》「世尊告曰:『舍者即是形體也,四大色所造,受父母血脈漸漸長大,恒當養食,不令有乏,是分散法。」(CBETA, T02, no. 125, p. 733, c12-14)

巴利經文「繫著於洞窟的人」用的字為 "satto 有情",巴利《義釋》在此引用《SN 23.2 satto》解釋「因執著故為有情」:『世尊如是宣示:「羅陀,有情對於色有一切欲、一切貪、一切歡喜、一切渴愛、一切近著、取著、心之攝持、執著、隨眠、依彼而著、依彼而愛著」』相當的漢譯經文為《雜阿含 122經》「佛告羅陀:『於色染著纏綿名曰眾生。於受、想、行、識染著纏綿,名曰眾生』」(CBETA, T02, no. 99, p. 40, a6-8)

773 坐可繫胞胎,繫色堅雖解﹔不觀去來法,慧是亦斷本﹔

本頌譯自巴利經文為:『因為渴望,繫著在對三有之欲樂的人是很難解脫的﹔而且,確實,人無法依賴別人而解脫。(這樣的人)貪戀過去和未來,期望現在和過去的欲樂(再出現)。』

第一句「坐可繫胞胎」為「因可(渴愛)而輾轉輪迴」,「胞胎」為經文中常出現的術語,胞胎指入胎而輾轉輪迴。《翻譯名義集》:「Praśākhā 鉢羅奢佉,此云形位,具諸根形,四支差別。俱舍以此胎五七日,名胎中五位。六七日名髮毛爪齒位,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圓滿故。所言根者增上出生,名之為根。五識藉彼為增上緣而得生故,又具五義名之為根,嚴續依發及遍別故,從此五七至未出胎,並名六入。言胞胎者,《說文》云:『兒生裹衣者曰胎。《爾雅》:胎,始養也。』」( 大正 54.1160c )我們對照巴利經文"Icchaanidaanaa bhavasaatabaddhaa" Icchaa 渴望,nidaanaa 因此緣故,bhava 有,saata 喜樂,baddhaa 繫著於。整句為「因為渴望的緣故,繫著於對(三)有的喜樂』,似乎《義足經》的譯者將相當於"bhavasaata 對有的喜樂 " 的字解讀為胞胎,或者北傳版本確為「prasaakhaa 胞胎」這個字。

第二句「繫色堅雖解」的相對巴利經文的文意為「他們(因繫著對三有之喜樂的人)難以解脫,確實,也無法經由他人而解脫」,如此,與巴利經文相比,此句應為「繫色堅難解」,而仍然脫落了下半句「無法經由他人解脫」。

第三句「不觀去來法」的「不觀」,K. R. Norman 引述巴帕博士(Dr. Bapat)的文章說:『漢譯《義足經》可能把「apekhamaanaa期望」讀為「a-pekhamaanaa 不觀」,巴利經文的解讀為「貪戀過去或期望未來」,文意是負面的(不符合世尊教導的),如譯為「不觀去來法」則文意是正面的(符合世尊教導的),而且必須將「不觀」作引申解釋為「不顧戀」,因此巴利經文的解讀較為合適。附帶說明一下,巴帕博士(Dr. Bapat)為印度人,早在 1951 年就發表其《義足經》漢譯本的研究,他是一位在佛學研究有相當學術成就的教授。另有一位巴宙博士(Dr. Pachow)是華人,他姓巴,(Dr. Bapat 姓巴帕),於 1946 年左右在印度泰戈爾創辦的國際大學修習梵文,後來在美國馬利蘭州大學任終身教授,他在《毗奈耶》與南北傳《彌蘭王問經》有深入的研究。

第四句「慧是亦斷本」的相對巴利經文的文意為『期望現在和過去的欲樂(再出現)』,兩個版本很難作有意義的關聯,《義足經》此句與整首詩偈的關係也難以理解,如果強作猜測,《義足經》可能將「 a~n~namokkhaa 別人的解脫」解讀為「a~n~na (智)慧」「 mokkhaa 解脫(斷本)」,可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只好在此存疑了。

《義釋》在此引用《經集》第五章《Paaraayana 彼岸道品》的第五問< Dhotaka 度多迦問>,來解釋「 na a~n~namokkhaa 無法依賴別人來解脫」, 1063 偈,童子度多迦請世尊解脫他的迷惑,然後在 1064偈,我們讀到與其說是迷惑不如說是震撼的教導。

1064 度多迦,我不能度脫任何人的疑惑,你但自行修習最殊勝的趨向涅槃之法,如此你就能超越生與老、愁苦與悲泣的暴流。

在此引用《法句經》160偈 與 165偈來解釋為何無法依賴別人來令自己解脫。

165 自身作惡,因此污染自己;自身不作惡,因此清淨自己;清淨不清淨由自己決定,他人不能使自己清淨。

160 自己為自己的依止,他人怎可能為依止?自己能調御自己,就是獲得難得的依止。

《成實論》也引用此處的說法:「復次,佛法可自證知,不可以己所證傳與他人,如財物等。如婆羅延經中,佛言我不能自斷汝疑,能證我法,汝疑自斷。」(CBETA, T32, no. 1646, p. 244, b8-11)

玄奘翻譯的《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更進一步說明:「如契經說,有婆羅門名道德迦(Dhotaka),來詣佛所。到已,頂禮世尊雙足,合掌恭敬而說頌言:『稽首此人間,勇猛真梵志;淨眼普觀照,願能除我疑。』問:『今此頌中欲顯何義?』答:『彼婆羅門稟性懶惰,謂他修道能除自惑。故對佛說愛語伽他,欲顯世尊是天、梵志,乘勇猛願來生人間,為濟有情已修聖道,唯願哀愍除我疑惑。世尊於是為說頌言:「我於脫汝疑,必無自在力;要汝見勝法,方能越瀑流。」今此頌中,世尊欲顯無「他修道,斷自惑」義。若有此義,我坐樹下修聖道時,一切有情煩惱應斷,我於一切具大慈悲,而諸有情惑未頓斷,故無他道斷自惑義。如他服藥,自病不除;要自服藥,其病方愈。由此故知,要自修道,有拔濟義,不由他修,是故世尊說拔濟法,此拔濟法即四聖諦。』」(CBETA, T27, no. 1545, p. 401, b17-c28)

《義釋》接著引用《中部尼柯耶》107經,《算數目犍連經》敘述學人必須自行道,無法依他行道:「世尊說:『如是,婆羅門!涅槃存在,至涅槃的修道亦存在。而諸弟子接受我如是之教誡、如是之教示,一部分弟子圓滿究竟涅槃,一部分弟子未能圓滿究竟涅槃。婆羅門,如來是說道者,學者須自行修道而得解脫。』」(相當於漢譯《中阿含144經,算數目犍連經》)

綜觀此偈的譯文,《義足經》〔慧是亦斷本〕的譯句不能理解,也漏了[不能依他而解脫]。總結而言,支謙的翻譯有傳寫的錯字,有字句的掉換,有初到中土而造成的華梵兩不透徹的問題,在1800年後的今天,用巴利文的註解為輔助,將〔經集〕轉譯成現代人易懂通曉的流暢白話文,對佛法的推廣必有幫助。

774 貪欲以癡盲,不知邪利增﹔坐欲被痛悲,從是當何依﹔

本頌譯自巴利經文為:『貪求、執著、迷惑於慾樂,他們慳吝地堅持(走向)不利的(路)。他們陷入悲慘而悲嘆道:「從此死後,我們將會如何?」』

巴利 avadaaniyaa 古譯為慳,意思為「吝嗇」,可是意義又不是一般的「過度不當地愛惜金錢」,《義釋》解釋為『不取佛、佛弟子之說示、教誡、教說,對此教說有不欲聽、不欲知之心,而有違逆之行動,此為吝嗇。』此字不見於《義足經》的翻譯。《義足經》第二句的「邪利」可能為翻譯自相當於「visame 不利」這個字。

直接自《義足經》譯成白話為「因為愚癡與盲目而沉溺於貪欲,由於愚癡而增加自己的不利,因為貪欲而承受悲慘與痛苦,(他們悲嘆道):『從此以後我當依靠誰?』」雖然句義接近巴利經文,可是如果沒有巴利經文的協助,本偈頌的第二句將很難理解。

775 人生當覺是,世邪難可依﹔捨正不著念,命短死甚近﹔

本頌譯自巴利經文為:『所以世人應當學習此(佛法),依此而分別正不正法﹔因此而止惡、不行不正法,如同賢者所說:「壽短死甚近。」』

第一句在巴利經文「sikkhetha 應該學習」,所以《義足經》第一句的「人生當覺是」,「覺」字應該是「學」字﹔《義足經》第二句的意思為「不可依循世間的不善」相當於巴利經文的第三句,第四句則兩者相同。

直接自《義足經》譯成白話為「人當認識此道理,邪惡的世間難以倚賴,離開正道,我沒有任何法該珍惜,智者說:『人命短暫,死亡甚近。』」

《義釋》解釋第一句「學習此」為學習「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引《SN 4.1.9》(《雜阿含 1084經》)「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壽命甚促,轉就後世,應勤習善法,修諸梵行。無有生而不死者,而世間人不勤方便專修善法、修賢修義。』」(CBETA, T02, no. 99, p. 284, b21-24)解釋第三句與第四句。

776 展轉是世苦,生死欲溪流﹔死時乃念怨,從欲詆胎極﹔

本頌譯自巴利經文為:『我看到世人掙扎地活著,著迷於爲生存(諸有)的貪愛,一般人在死亡之前悲泣,爲了對今生來生的渴愛而不能平靜。』

《義足經》大致與巴利經文相符合,只有在第二句「生死欲溪流」差距較大。

直接自《義足經》譯成白話為「世人在此世輾轉受苦,生死流轉於欲貪的溪流裡,臨死時才怨道:『隨著貪欲,受到欺騙。』」在此,我是將第四句的「詆胎」當作「詆詒」或「詆紿」而解釋為欺騙。

777 自可受痛身,流斷少水魚﹔以見斷身可,三世復何增﹔

本頌譯自巴利經文為:『看到世人為我執而掙扎,如同少水魚在即將乾凅的河流中掙扎,看到這些(過患),人們應該捨斷我執,不對諸有繫著。』

《義足經》第一句「自可受痛身」頗難理解,巴利經文為[ mamaayite passatha phandamaane, macche va appodake khii.nasote] mamaayite 在我執,passatha 看見, phandamaane 顫抖的,macche 魚, va 如同, appodake 無水的或者少水的,khii.nasote 流光的。巴利經文為「看到我執的世人如同在乾凅無水中顫抖的魚」,與其說「顫抖」是在形容我執的人,不如說是形容枯渴的魚(一般的處理是形容兩者)。回到漢譯來,我會建議「自」字為「見」字,而把「身」字作為第二字,如此漢譯就成為「見身可受痛」,「見」為passatha,建議「身可」為「mamaa 我執」的古譯,而譯者把 phandamaane 譯為受痛,或者北傳此字確實為「受苦痛」,雖然,如此南北傳意思就一致,但是卻令我不安,一是因為更動太多字了,二是將「身可」作為「我執」的古譯,仍須其他的例子作佐證,我們將會在後面的幾章再度遇上「身可」與「增」的翻譯。

《義足經》第二句「流斷少水魚」,南北傳意思相同,第三句「以見斷身可」,巴利經文為「etam pi disvaa amano careyya 而已經見到如此就應該如此『無我執』地行」,漢譯「以」應為「已」(古譯這兩字經常互相通用),「已見」翻譯 disvaa ,「斷身可」翻譯 amano,也許是受到一句五個字的限制,並未把 「etam 如此」、「pi 而」、「careyya 應該行、應該作」翻譯出來。

第四句「三世復何增」,巴利經文為「bhavesu aasatti ma kubbamaano 不要在『諸有』執著而行」,此句的漢譯有幾個問題:一是巴利經文並不是疑問句,而漢譯是疑問句。二是兩者的第四句幾乎沒有任何關聯。在774 偈第二句「不知邪利增」的增字相當於「nivi.t.thaa 已專注於、已建立於」,如果我假設「三世」為翻譯「bhavesu 在於(三)有的,locative 處格」,「增」為「aasatti 執著」的翻譯,則第四句應該改為「三世不可增」,將《義足經》「增」字作為「執著、專注」的翻譯術語。同樣地,這也是我個人的大膽嘗試,不是學術界的意見,也須更多的例證來支持「增」字的詮釋。

《義釋》解釋「我執 mamaayita」為「物我執與見我執」,「物我執」為執此是我物,執彼是我物,如此如彼是我物,唯此是我物﹔我之色聲香味觸,我之衣物、奴婢、親屬,我之羊雞豬象牛馬,我之田園宅地、金銀財寶,我之村、鎮、市、國土、國家。「見我執」為20種身見( 對色受想行識五蘊,而有『色是我、色異我、色中有我、我中有色』四種見) 、邪見10種( 無布施、無獻供、無祭祀、無善惡業報、無此世、無他世、無母、無父、無化生有情、無證道之沙門婆羅門)、邊見10種(世間是常、世間是無常、世間有邊、世間是無邊、命與身同、命與身異、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無、如來死後亦有亦無,如來死後非有非無)。如同《雜阿含408經》:「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有眾多比丘集於食堂,作如是論:或謂世間有常,或謂世間無常,世間有常無常,世間非有常非無常;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有邊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是命是身,命異身異;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無,如來死後有無,如來死後非有非無。爾時,世尊一處坐禪,以天耳聞諸比丘集於食堂論議之聲。聞已,往詣食堂,於大眾前敷座而坐,問諸比丘:『汝等比丘眾多聚集,何所言說?』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我等眾多比丘集此食堂,作如是論:或謂有常,或說無常。』如上廣說。佛告比丘:『汝等莫作如是論議。所以者何?如此論者,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梵行饒益,非智、非正覺,非正向涅槃。汝等比丘應如是論議:「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苦滅道跡聖諦。」 所以者何?如是論議,是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正智、正覺,正向涅槃。是故,比丘!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無間等。』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 則留言:

  1. 有關776偈:看到的二個漢譯都將生死流轉譯為顫動或顫慄;甚為不解。後來看到《瑜伽師地論》對雜阿含21經(SN.22.63~65)的解釋:於生死中而流轉者。有三種縛。由此縛故心難解脫。當知此唯善說法律能令解脫。非由惡說。何等為三。一者除其愛結餘結所繫諸有漏事。二者愛結所染諸有漏事。三者能生當來後有諸行。

    才知道所謂動搖即指於生死中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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