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5日 星期六

書房夜話 3:細說佛教經論的「解題」 (1) ---- 香光圖書館「佛經解題」《法句經》


(照片一:犍陀羅《法句經》抄本之一的樺樹皮原物照片,目前所知,有三本犍陀羅《法句經》,各自頗有差異,在現代的《法句經》研究,布洛赫(John Brough)所著的《犍陀羅語法句經》一書為必修的讀本。)

(照片二:中國甘肅省博物館藏編號第一號的「《法句經》抄本,約當西元 380-450年之間,內容與現有各《大藏經》雕本不同,為失傳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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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主總評:
  其實本文的「解題」可以扣住漢譯的四本(T210, T211, T212, T213),頂多再介紹目前的他種語言的《法句經》文獻。「本經在中國的傳譯有諸多不同誦本,完整無缺的有26品本、39品、33品本,其說明如下」,如果不是談民國以後的譯本,漢譯本哪來的「完整無缺的有26品本」?
  巴利《法句經》與其近代翻譯本,可以單獨一章節獨立討論。
  個人認為,此處以「本經」稱「三十九品」的摘要,又將「解題的範圍」拘束到 T210 《法句經》來,也就是說,該處「解題」的對象常有跳躍、閃爍不定。其實,四本漢譯逐一解題,會更清晰一點。
  同時,「39品」的摘要詮釋,或者忠實翻譯,或者親自去做偈頌摘要,或者略去不談。目前的「摘要」方式令作為讀者的我有些困惑、疑惑。
   帖主以為作為「經典題解」的文章,觀點應力求 precise 準確,有待進一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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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圖書館「佛經解題」:
   《法句經》有二系統:巴利語與梵文語系。屬於巴利語系的稱做「曇缽」,意譯「法句」。屬於梵文語系的稱做「優陀那」(或作憂陀那,鄔陀南),又譯「自說」。
  (以今日的文獻現狀而言,有巴利《法句經》、犍陀羅《法句經》、波特那《法句經》、梵文《法句經》、藏文《法句經》與漢譯《法句經》,除了梵文《法句經》與藏文《法句經》作 Udānavarga 之外,其實沒有其他《法句經》明確地稱作「優陀那」,而且作為《法句經》譜系之一的「優陀那 Udānavarga」是否能翻譯作「自說」,也成問題。 
  《一切經音義》卷19:「鄔馱南(梵語。唐云『偈句』或云『足跡』)。」(CBETA, T54, no. 2128, p. 423, c16)  
  《出曜經》卷1:「《出曜經》者,婆須密舅法救菩薩之所撰也,集比一千章,立為三十三品,名曰『法句』,錄其本起,繫而為釋,名曰『出曜』。」(CBETA, T04, no. 212, p. 609, b27-29)  
  這樣的敘述有兩個考量: 不應稱作「兩個系統」:犍陀羅《法句經》與波特那《法句經》既與巴利《法句經》不同,也與梵文《法句經》有顯著差異,要歸到哪一語系? 《出曜經》與梵文《法句經》相近,卻「名曰『法句』」,巴利文獻有《法句經》也有《優陀那》,這當中恐怕仍需仔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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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圖書館「佛經解題」:
  《法句經》漢譯本,南北傳均有多種版本。北傳《法句經》有四種譯本:《法句經》、《法句譬喻經》、《出曜經》、《法集要頌》。
  (《法集要頌》應作《法集要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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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圖書館「佛經解題」:
  北傳《法句譬喻經》和《出曜經》均有故事穿插,《法句譬喻經》79篇,《出曜經》比《法句譬喻經》多出很多故事,其餘兩經為純粹偈頌。南傳的漢譯本品目比北傳的少13品,僅26品,423頌,到目前為止,也只有偈頌的譯本,沒有故事,依據覺音尊者所撰巴利文版的南傳《法句經》共計305篇故事,幾乎為北傳《法句譬喻經》的三、四倍,而這些故事就是佛陀說偈的緣起。北傳的《法句譬喻經》據說是依據法救尊者所撰而翻譯的,譯者又配合中國當時的風俗民情,將故事本土化了,因此南北傳常出現一樣的偈頌,卻有不一樣的故事內容。
  (「南傳的漢譯本品目比北傳的少13品,僅26品,423頌」,此一敘述應作「巴利《法句經》為26品,423頌」較妥當。
  「北傳的《法句譬喻經》據說是依據法救尊者所撰而翻譯的」,根據什麼文獻而如此「據說」?此一敘述恐怕是出自猜測?也有可能《法句譬喻經》的「譬喻」故事是出自講經的記錄?
  「依據覺音尊者所撰巴利文版的南傳《法句經》共計305篇故事」,此句有嚴重的「語病」,應改作「依據覺音論師的《法句經註》收有305篇譬喻」。
  「幾乎為北傳《法句譬喻經》的三、四倍,而這些故事就是佛陀說偈的緣起。」這是將「註 aṭṭhakathā」當作經來看待了。版主認為,覺音論師《法句經註》的 305則譬喻故事,應當作註解,而不是作為「說此一偈頌的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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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圖書館「佛經解題」:
  本經以格言文句組成,內容為原始教義的精選及早期的修行觀,以「身、受、心、法」貫穿全經,體現原始佛教的思想。句句啟發人心,教導我們如何學習佛法,堅守戒律,開悟智慧,達到涅槃境界。
  (這一段文字恐怕是翻譯自英文《法句經》的序,所謂的 ethical sayings 在此處翻譯作「格言文句」。帖主也認為「以『身、受、心、法』貫穿全經,體現原始佛教的思想」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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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圖書館「佛經解題」:
  巴利語系《法句經》,二卷,又名《法句集經》、《法句集》、《法句錄》、《曇缽經》、《曇缽偈》,印度法救撰;吳.維祇難等譯,收於《大正藏》第四冊,「法句」(Dhammapada),在說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法藏部(Dharmaguptaka)中,又稱為「優陀那」,是「真理的語言」的意思,為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按照義理分品構成,內容策勵學眾,精進向道,富有感化激發力量,受到佛教界普遍的重視。
  (稱T210 《法句經》,為「巴利語系《法句經》」並不貼切。稱《法句經》的偈頌為「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也不正確。稱「法藏部(Dharmaguptaka)中,又稱為「優陀那」,也不正確。其實三本犍陀羅語《法句經》之一,經名正是「法句 Dharmap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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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光圖書館「佛經解題」《法句經》原文引自(此處帖主未將全文引全):
http://www.gaya.org.tw/library/title/index.asp?sql_form=+WHERE+%28+%E9%A1%8C%E5%90%8D+like+%27%25%E6%B3%95%E5%8F%A5%25%27%29&sql_detail=WHERE+%E9%A1%8C%E5%90%8D%3D%27%E6%B3%95%E5%8F%A5%E7%B6%93%27&ScrollAction_form=&page_rec_form=20&submit_form=%E8%A9%B3%E7%B4%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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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有二系統:巴利語與梵文語系。屬於巴利語系的稱做「曇缽」,意譯「法句」。屬於梵文語系的稱做「優陀那」(或作憂陀那,鄔陀南),又譯「自說」。   《法句經》漢譯本,南北傳均有多種版本。北傳《法句經》有四種譯本:《法句經》、《法句譬喻經》、《出曜經》、《法集要頌》。   北傳《法句譬喻經》和《出曜經》均有故事穿插,《法句譬喻經》79篇,《出曜經》比《法句譬喻經》多出很多故事,其餘兩經為純粹偈頌。   南傳的漢譯本品目比北傳的少13品,僅26品,423頌,到目前為止,也只有偈頌的譯本,沒有故事,依據覺音尊者所撰巴利文版的南傳《法句經》共計305篇故事,幾乎為北傳《法句譬喻經》的三、四倍,而這些故事就是佛陀說偈的緣起。北傳的《法句譬喻經》據說是依據法救尊者所撰而翻譯的,譯者又配合中國當時的風俗民情,將故事本土化了,因此南北傳常出現一樣的偈頌,卻有不一樣的故事內容。   本經以格言文句組成,內容為原始教義的精選及早期的修行觀,以「身、受、心、法」貫穿全經,體現原始佛教的思想。句句啟發人心,教導我們如何學習佛法,堅守戒律,開悟智慧,達到涅槃境界。   巴利語系《法句經》,二卷,又名《法句集經》、《法句集》、《法句錄》、《曇缽經》、《曇缽偈》,印度法救撰;吳.維祇難等譯,收於《大正藏》第四冊,「法句」(Dhammapada),在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法藏部(Dharmaguptaka)中,又稱為「優陀那」,是「真理的語言」的意思,為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按照義理分品構成,內容策勵學眾,精進向道,富有感化激發力量,受到佛教界普遍的重視。   本經在中國的傳譯有諸多不同誦本,完整無缺的有26品本、39品、33品本,其說明如下:   一、26品本   從(1)<雙要品>到(26)<婆羅門品>,共423偈,是銅鍱部所傳,巴利語本,在南傳巴利聖典編為《小部》第二《法句經》。有覺音著《法句註》(Dhammapadat!t!hakatha ),註本中附有299種譬喻。   二、39品本   從(1)<無常品>到(39)<吉祥品>,共752偈。吳.維祇難等所譯。收在《大正藏》第四冊。共2卷,名《法句經》。本經與26品的次第相合,增加13品,從經文的比對上可發現本經是在26品的基礎上,擴編而成。在內容方面,《法句》本為出家眾所常誦,而39品中,有幾品重於在家,如「吉祥品」,與『小部』『經集』的『大吉祥經』相近,而更富於為在家說法的特徵。(38)<道利品>,是君王(輪王)治國安民的法門。(四)<慈仁品>,說仁慈不殺及慈心的功德。   另有《法句譬喻經》,4卷,西晉.法矩、法立等譯。品名與次第都與《法句經》相合,但偈頌不全,僅197偈。引有68譬喻。偈頌及義釋不全,可能是譯者的略譯本。   三、33品本   從<無常品>到<梵志品>,是說一切有部所傳,以梵語寫成,現有梵本存在。傳說為大德法救Dharmatra^ta所撰集。漢譯現有二經,均收錄在《大正藏》第四冊。   一為《出曜經》,30卷,約930偈,姚秦.竺佛念譯罽賓僧伽跋澄執梵本。本經亦是『法句』的譬喻集。「出曜」是「優陀那」的義譯。本經雖說33品,而現存經本作34品。與同類譯本《法集要頌經》相對比,其將(四)<不放逸品>,誤分為<不放逸>、<放逸>二品。   二為《法集要頌經》,4卷,933偈。趙宋.天息災譯,為「法優陀那」的義譯,純粹的偈頌集,與《出曜經》為同一誦本。   除了中土的譯本之外在西藏譯本,名《優陀那品》Uda^navarga,也屬於33品本,是偈頌;還有名為Uda^navargdvivaran!a,是「法句」的義釋,並附有譬喻。   西元1892年,在于闐Khostan附近發見的古寫本,為《法句經》殘本,是以佉盧蝨吒文Kharos!t!i^寫成,有西北印度方言Prakri^t的特徵。近代學者推定為西元二世紀寫本,稱之為犍陀羅語Gandha^ri^本。其內容與梵、巴二本皆不一致,可能是另一系部派的誦本。   1855年,丹麥學者華斯勃爾(M. V. Fausbo|ll)出版巴利語《法句經》,並將之譯成拉丁語,附上覺音註釋的摘錄,對學術界有很大的貢獻。英譯本方面,有穆勒(Max Mu|ller)、洛克希爾(W. Rockill)、貝爾(S. Beal)等人分別從巴利、藏文本譯出。日譯本方面,有立花俊道(《國譯大藏經》經部第十二卷)、長井真琴(世界文庫,大正十三年)、荻原雲來(岩波文庫,昭和十年)等人的翻譯,又有常盤大定曾出版《南北對照英漢和譯法句經》。   本經的地位及特色:   一、本經文體是佛教早期經典中的偈文組成,內容為原始教義的精選及早期的修行觀,是建立佛教基本概念的經典之作。   二、本經為早期佛教教義的精選集,供行者修行、閱讀之用,是部派佛教時期重要的典籍。   三、本經內容簡直切要,揭示佛法的重要德目,令佛法行人,於日常生活實踐中,有所遵循,它可是說是佛教倫理道德觀的珠玉篇。   四、本經為宗教格言詩集,在佛教文學史上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五、在南傳佛教國家中,它是被佛教徒傳誦最多的聖典。   本經為部派佛學所依據的四阿含中重要的頌文抄錄出來,按照義理分品構成的,是一種集鈔,內容共分39品。略述各品大意如下:   1.<無常品>:說明諸行非常,所謂興衰法,寤欲昏亂,榮命難保,唯有道能自淨,從生死得度。   2.<教學品>:知己愚闇,以正見為導,多聞持戒,受持正法。   3.<多聞品>:勤勸多聞薰習,修學佛法,乃至成聖正覺。   4.<篤信品>:篤信為得道的根本,唯信能入,能引發精進、持戒能成就智慧等。   5.<戒慎品>:持戒能後無所悔,身心情淨,引生諸多功德。   6.<惟念品>:守微之始,應當常修安般,保持正知正念,常念生死無常、佛、法、僧、戒、施、空、不願、無相等。   7.<慈仁品>:菩薩、聖人應以慈悲仁德利益一切眾生,並說明並行慈的功德。
《法句經》卷1〈7 慈仁品〉:「慈仁品者,是謂大[20]人、聖人所履,德普無量。」(CBETA, T04, no. 210, p. 561, b15-16)。[20]人=仁【宋】【元】【明】。敦煌殘卷 P. 2381 也是作「是謂大仁」,「菩薩、聖人」的用詞,是過度解釋了。)   8.<言語品>:說明惡口的過患,以柔軟語,當用道理。   9.<雙要品>:以善惡相對立的角度,說明造作善惡二業的果報。   10.<放逸品>:說明當不放逸修戒進而引生慧、念、定,即能斷三界漏,乃近泥洹。   11.<心意品>:說明心常隨著欲望而行,故應當以智慧守護心念。   12.<華香品>:以華的諸多比喻,了知世間無常,而離貪著;如蜂採華,不嬈色香的持戒清淨。   13.<愚闇品>:廣示愚闇無知者的種種相狀,引生種種的惡報為借鏡,而生求道出離之心。   14.<明哲品>:說明有智慧的行者,修福進道的相狀,以為榜樣,修學成就。   15.<羅漢品>:說明阿羅漢的脫欲無著心等諸多特性。   16.<述千品>:說明學者雖誦經千句,但不如能解了一句經義。並以較量說明種種修行功德。   17.<惡行品>:說明惡業的果報以為明鏡,唯有不行才能無患。   18.<刀杖品>:教人學習行慈,不以刀杖加害眾生,進而成就種種道業。   19.<老耗品>:說明人生短暫,到老悔何益,故當求智慧,遠離垢染。   20.<愛身品>:說明自愛身者應當勤學修行,自利利人,滅罪興福。   21.<世俗品>:說明世間如幻夢,當捨棄世間浮華,精勤學道。   22.<述佛品>:說明佛陀的威德及利益眾生的慈悲,故應自歸佛法僧眾,度一切苦。   23.<安寧品>:說明身是眾苦的根本應當去惡就善,勿以小樂、小辯、小慧為樂,求寂滅的安寧。   24.<好喜品>:說明棄捨愛喜貪欲,則無憂患。   25.<忿怒品>:說明瞋恚的過患,應當以忍辱、慈心來攝其心。   26.<塵垢品>:說明應當去除愚癡好殺等塵垢,行布施等清淨行。   27.<奉持品>:說明佛法是重在實踐,而不在解說道義。   28.<道行品>:說明八正道是最上道,以四聖諦為基,方為度脫之道。   29.<廣衍品>:說明善惡都是積小致大,故應當精進修道。   30.<地獄品>:說明造作種種惡行為入地獄之因,故應恆守正見,死墮善道。   31.<象喻品>:以象為喻,教人正身為善,速得福報。   32.<愛欲品>:說明愛欲的種種過患,世人為此而生諸多災害。   33.<利養品>:說明貪圖利養的禍害,勵己防貪見德。   34.<沙門品>:說明沙門應當守護六根,以正法行,而得泥洹。   35.<梵志品>:說明梵志言行清白無欲等諸多特性。   36.<泥洹品>:敘述泥洹的恬惔寂滅,度生死畏等諸多利益。   37.<生死品>:以四大、五蘊、十八界、諸行等,說明生死輪迴的原因。   38.<道利品>:說明修習信、戒、施、聞、慧而得福報等利益。   39.<吉祥品>:說明種種修習能去惡就善,信樂正法,得諸吉祥。

書房夜話 2:話說「單卷本《雜阿含經》」


《大正藏》收錄三篇名為「雜阿含經」的翻譯佛典。編號分別是: 
  (1)  T99《雜阿含經》,求那跋陀羅翻譯(西元443年)。五十卷(佚失兩卷,以《阿育王譬喻》補),共1362經。 
  (2)  T100《別譯雜阿含經》,「失譯人名今附秦錄」,(西元 300?~380年?),二十卷(《大正藏》版為十六卷,各本經錄均作二十卷),共364經。 
  (3)  T101《雜阿含經》,「失譯人名今附吳魏二錄」,(西元 180?~300年?),一卷,共27經。 

  現代學者普遍認為,從翻譯的文體及用字來看,T101 翻譯得最早, T100 其次,T99 為新譯。但是,這樣的判定純粹是印象、主觀的評判,需要更進一步的定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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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T100《別譯雜阿含經》的研究,在水野弘元與印順導師之後,近二十年來主要的研究者是白瑞德(Rod Bucknell)、馬德偉(Marcus Bingenheimer)與蘇錦坤。辛島靜志老師似乎有一些從梵、巴、漢、犍陀羅語對音得出的見解,可惜在正式發表之前就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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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三藏記集》有兩處登錄了「單卷本《雜阿含經》」,一處是位於卷三的〈新集安公古異經錄〉,這是道安法師《綜理眾經目錄》所載,卻未註明翻譯年代與翻譯者。 
  A. 《出三藏記集》卷3:「雜阿含三十章一卷」(CBETA, T55, no. 2145, p. 15, c25), 另一處是位於卷四的〈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這是道安法師《綜理眾經目錄》所無,卻又是「舊錄所載」。 
  B. 《出三藏記集》卷4:「雜阿含經一卷(舊錄所載)」(CBETA, T55, no. 2145, p. 36, a6) 

現存T101《雜阿含經》有可能是 A, 也有可能是 B,也有可能兩者都不是。 
  如果是 A 本的話,今本只有 27經,至少有三經佚失了。而且,道安法師《綜理眾經目錄》並未註明「疑似安世高所譯」,也就是說,道安法師並不認為此譯近似安世高的風格。
  如果是 B 本的話,代表道安法師不知有此本存世。而且,在道安法師《綜理眾經目錄》(約西元390年?)與僧祐法師《出三藏記集》(西元516年)之間的「舊錄」曾經記載此一譯本。 附帶說明:不管是道安法師或僧祐都未提及T100《別譯雜阿含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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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出三藏記集》的「安法師所撰《錄》,闕此經」可以知道「舊錄」不是道安法師《綜理眾經目錄》,可能是《法上錄》、《眾經別錄》等等佚失的古代目錄,而且,《出三藏記集》所參考的「舊錄」不只一本。 
  《出三藏記集》卷2:「《四十二章經》一卷(舊錄云:『孝明皇帝四十二章』。安法師所撰錄闕此經)」(CBETA, T55, no. 2145, p. 5, c17) 
  《出三藏記集》卷2:「《內藏百品經》一卷(安公云:『出方等部。』舊錄云:『內藏百寶經。』遍校群錄,並云:『《內藏百寶》,無《內藏百品》,故知即此經也。)」(CBETA, T55, no. 2145, p. 6, b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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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學者對於T101《雜阿含經》的譯者作了一些猜測。Paul Harrison 和他的碩士生自拙法師(法師後來在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取得博士學位)從文體和「從後說絕」的譯詞斷定:「T101《雜阿含經》即是道安法師所譯」。 
  對於單卷本《雜阿含經》的譯者,印順法師(1989)提出「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的推論: 
  「出於《增一阿含》的《舊經四十四篇》,是漢安世高所譯的。名為《雜阿含經》一卷本的二十五(今缺一)經,《出三藏記集》是『失譯』,今推定為也是安世高的譯典。如色、痛癢、思想、生死、識(二‧四九六中、下),與安譯的《七處三觀經》相同。經中說到:『從移[後]說絕辭』(二‧四九四上),『說是絕』(二‧四九四下),『從後說絕』(二‧四九五中、四九八上、下)。『從後說絕』,就是『而說偈言』,『復說偈曰』等異譯。這一特殊的譯語,在一五0《七處三觀經》──《舊經四十四篇》中,『從後說絕』(二‧八七六上、下、八七七下、八八一下、八八二上),也一再的說到。」 
  那體慧 Nattier對「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的見解並不贊同,她引述許理和 Zürcher(1991)的論文說: 
  「如同Zürcher所指出的,可信的安世高譯經當中從未譯為詩偈,有些在印度語系為偈頌的經文被安世高譯為長行,即使在他使用『從後說絕』的譯詞之後,仍然『將偈頌譯為長行』。Zürcher描述安世高為不接受漢文(詩)的格式,甚至認為安世高有可能對漢詩的格式不熟悉。」 
  華語世界中,我似乎是唯一對「單卷本《雜阿含經》的譯者是安世高」的主張作出評論的人。 基本上我認為:「單卷本《雜阿含經》是一本合集,裡面的三十七部經,可能有不同的譯者,這些譯者很有可能不是同一地域、同一時代的人。其中特別是T101《雜阿含9經》,這是一本講經記錄,不是嚴謹定義下的依書寫文本或口誦經本翻譯的「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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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正藏》中,有一部登錄為竺法護翻譯的《身觀經》(T612)與單卷本《雜阿含9經》雷同,有些文字敘述,《身觀經》(T612)可以用來補充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缺漏。以下分段探討單卷本《雜阿含9經》,並且適當標示與《身觀經》的異同。
 1.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兩經相同。 
 2. 「是時佛告諸比丘:『是身有肌膚髓血生肉[1],含滿屎溺,自視身見何等好?常有九孔惡病,常不淨常洗,可足慚」。 此段與《增壹阿含12.1經》經意相同而較簡略: 「云何比丘內觀身而自娛樂?於是,比丘觀此身隨其性行,從頭至足、從足至頭,觀此身中皆悉不淨,無有可貪。復觀此身有毛、髮、爪、齒、皮、肉、筋、骨、髓、腦、脂膏、腸、胃、心、肝、脾、腎之屬,皆悉觀知。屎、尿、生熟二藏、目淚、唾、涕、血脈、肪、膽,皆當觀知,無可貪者。」
 3. 「常與怨家合,為至老死,亦與病俱。何以不惡?身會當墮、會當敗,以棄葬地中,不復用,為狐狼所噉,何以見不慚?誰說貪婬?」 此段經文第六句「以棄葬地中」,《身觀經》作「以棄屍地中」;第九句「何以見不慚」《身觀經》卷1:「何以見是不慚」。以《身觀經》經文為較清晰。
 4. 「如佛言:『少可多自心觀是。如屠盂、屠机,為骨聚,如然火,如毒藥,痛為撓。癡人憙為喜不自知,何不畏羅網貪婬?為癡哉?錢穀、金銀、牛馬、奴婢,人為命故求。」 此段經文為「訶欲古喻」,《別譯雜阿含185經》列十一喻「如露白骨(1)、如肉段(2)、如糞毒(3)、如火坑(4)、如疥人燒疥(5)、如向風執炬(6)、如夢幻(7)、如假借(8)、如樹果(9)、如矛戟(10)、如食不消(11)」,《中阿含200經》列了「如骨鏁、如肉臠、如把炬、如火坑、如毒蛇、如夢、如假借、如樹果」等八喻,《中阿含203經》列了「…如骨鏁、…如肉臠、…如火炬、…如火坑、…如毒蛇、…欲如夢、…如假借、…如樹果」等八喻。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第一喻「如屠盂、屠机」應是「肉段(2)」喻 ,第二喻「骨聚」應是「白骨(1)」喻,第三喻「然火」應是「火坑(4)」喻,第四喻「毒藥」應是「糞毒(3)」喻,第五喻「痛為撓」應作「疥為燒」而是「疥人燒疥(5)」喻,所以此處舉了相當於《別譯雜阿含185經》的前五喻。單卷本《雜阿含9經》此處引文的第一句「『少可多』自心觀是」,《身觀經》作「少可多罪」,呼應《雜阿含1078經》「非時之欲,少樂多苦」與《別譯雜阿含17經》「佛世尊說五欲是時,佛法是非時。五欲之樂,受味甚少,其患滋多」的教示。
 5. 「命在呼吸,本命亦自少,極壽百餘歲,亦苦合。觀是誰為可者?」 第四句「亦苦合」,依《身觀經》應作「亦苦合會」。
 6. 「如時過去,便命稍少,命日俱盡。如疾河水,如日月盡,命疾是過去,人命去不復還,如是為不可得」。 經文「如時過去,便命稍少,命日俱盡」,此為《法句經》〈1 無常品〉(13):「是日已過,命則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經文「如疾河水,如日月盡,命疾是過去,人命去不復還」,此為《法句經》〈1 無常品〉(4):「如河駛流,往而不返;人命如是,逝者不還」。
 7. 「人死時命去,設使若干財,索天琦物,亦一切有死時,對來亦不樂。亦不可厭,亦不可樂。亦不可自樂無餘。但自善作無有餘,所自作善,所自然。若以知見死,當有何等?」 此段引文,第三句「索天琦物」,依《身觀經》當作「索天下琦物」,第九、十、十一句,依《身觀經》當作「但可自作善,所自作善,所應自然。」單卷本《雜阿含9經》「若以知見死當有何等」,如依《身觀經》,應作「若已知會當死,當有何等樂?」,如此則經文為「如果知道不管人壽長短,終當一死」,「如此之樂,有何可喜?」呼應前段經文「如時過去,便命稍少,命日俱盡,如疾河水。…亦一切有死時」,而不是單卷本《雜阿含9經》經文所談的「知見」議題,使得經文顯得更為「文從義順」,如此則文意較為清晰。
 8. 「人可隨貪婬,設使久壽,設使亡去,會當死。何以意索俱藥?何以故?不念靜,極意愛兒。」 第一句「人可隨貪婬」,依《身觀經》應作「人可墮貪婬」。第五句「何以意索俱藥」,依《身觀經》應作「何以意愛俱樂」。最後一句「極意愛兒」,依《身觀經》應作「極意愛悅」。
 9. 「兒已死,啼哭不過十日,已十日便忘之。愛兒、婦亦爾,為家室、親屬、知識亦爾。」 第三句「已十日便忘之」,依《身觀經》應作「過十日已後,便稍忘之」,此段與支謙譯的《佛說四願經》文意類似:「疾病至死命盡,復不能救我命,亦不能隨我魂神去,空啼哭,送我到城外深塚間,以棄我去,各疾還歸。雖追念我,愁苦憂思,不過十日」。
 10. 「以苦生致財物,死時人會棄,自愛身命在索棄亂,亦入土下,但為陰去」。 第一句「以苦生致財物」,依《身觀經》應作「以勤苦治生致財物」,第二、三句「死時人會棄,自愛身命,在索棄亂」,依《身觀經》應作「自愛身命綺好,人死時皆棄所有,身僵在地」,第四、五句「亦入土下,但為陰去」,依《身觀經》應作「下於土,但為除陰去」。此段經文,兩者差異較大。
 11. 「生熟隨人,如樹果實,已見如是,有為人意隨中」。 此處《身觀經》作「生隨行受形人,譬如樹果實已見,如是為有人意墮有中」,經意並不容易判讀,筆者揣度,應為《法句經》〈37 生死品〉(1)「命如菓待熟,常恐會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的教誡,或者如《生經》「如樹果熟,尋有墮憂,萬物無常,亦復如是。合會有離,興者必衰,譬如陶家,作諸瓦器,生者、熟者,無不壞敗。」
 12. 「天下一切萬物,一人得不自足。若得一分,當那得自厭?無有數世,五樂自樂遍之,當為何等益?人已逢苦,索受罪人意,為是有所益不?」 第五、六句「無有數世,五樂自樂遍之」,《身觀經》作「無有數三十五樂自樂遍之」,應該可以合理判讀,《身觀經》的抄經寫手將「世」字誤認為「卅」字,再將「卅」字轉寫成三十,所以《身觀經》的「三十五樂」應是抄寫訛誤。最後一句「為是有所益」,此處《身觀經》作「為是所好。謂有所益不」。
 13. 「欲受靜索,為蛇自身,如少多亦爾,如多少亦爾,如病為大小亦苦。」 《身觀經》作「欲受靜索,為毒蚖自身,如少多亦爾,如多少亦爾,如病為大小亦苦」。 
 14. 「如骨無有肉,狗得咬之不厭。如是欲狗習,是亦難得,已得當多畏之,是習所不久,人亦墮惡」。 此段經文為「欲如骨鏁(1)」喻,可參考《中阿含203經》經文: 「猶如有狗,飢餓羸乏,至屠牛處。彼屠牛師、屠牛弟子淨摘除肉,擲骨與狗。狗得骨已,處處咬嚙,破脣缺齒,或傷咽喉,然狗不得以此除飢。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骨鏁。世尊說欲如骨鏁,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
 15. 「如人見夢,已寤不復得,貪婬亦如是劇,如夢為有樂」。 此段經文為「欲如夢幻(7)」喻,可參考《中阿含203經》經文: 「猶如有人,夢得具足五欲自娛。彼若寤已,都不見一。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夢也。世尊說欲如夢也,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
 16. 「如黑虺、如鉤飢肉、如樹菓實,實少未末多亡,為增結、為惡作本,道家常不用」。 此段經文,依《身觀經》應作「如黑蚖、如鈎餌肉、如樹果實,實少味多亡。為增結、為惡作本,道家常不用」。第一句「如黑虺」,應該是「欲如毒蛇」喻。第二句「如鉤餌肉」,應該是「欲如肉段(2)」喻。第三句「欲如樹菓實」喻,應該是「欲如樹果(9)」喻。經文「道家常不用」,「道家」泛指修道之人。
 17. 「是人在天上舍樂,亦天上色樹,亦在端正如苑園,亦得天上玉女。已得人,不厭天上五樂,今當那得天下厭?」 第三句「亦在端正如苑園」,依《身觀經》應作「亦在端正好苑園」。第五句「已得人」,依《身觀經》應作「已得天人」,最後一句「今當那得天下厭」,依《身觀經》應作「今當那得厭天下樂耶?」。
 18. 「為取二百骨百骨百二十段,為筋纏,為九孔常漏。為九十三種,為百病極,為肉血和,為生革肌,為中寒熱風,為屎尿,為千虫,皆從身起。中亦有千孔亦有劇,為親已壞他,為從是不淨出。從鼻中涕出、從口涎唾出、從腋下流汗出、從孔處屎尿出,如是皆從身出,劇塚間死人誠可惡。」 第一句「為取二百骨百骨百二十段」,《身觀經》作「為取二百日骨,骨百二十段」,但是此兩句筆者都不解其意,如依《分別功德論》「如佛語:『人身中有三百二十骨,有六百節,七十萬脈,九十萬毛孔。一孔入九孔出,泄漏不淨,無一可貪。』諦觀女身三十六物,慘然毛豎,專自惟察,即解身空」,此句應作「為取三百二十骨」。第四句「為九十三種」,《身觀經》作「為六十三種」,筆者也不知道「九十三種」或「六十三種」的名目,如依「不淨觀」相關經文應為「三十六種」,如《增壹阿含33.3經》「比丘觀此身中三十六物惡穢不淨」,又如《增壹阿含35.9經》: 「尊者多耆奢觀彼女人,從頭至足,此形體中有何可貪?三十六物皆悉不淨。」 此段經文大致為「不淨觀」,如《分別功德論》「念身者,觀身三十六物惡露不淨」。
 19. 「劇舍後可惡劇,為所有不淨種,為從是本來如金塗,餘為衣故香粉脂滓赤絮紺黛,為癡人見是,是亂意,如畫瓶、如坑覆以草,人所抱愛,後會悔。」 第一、二句「劇舍後可惡劇,為所有不淨種」,依《身觀經》應作「劇舍後可惡處,身所有不淨,如是為不淨種」此段經意,如《增壹阿含35.9經》經文「汝今形體骨立皮纏,亦如畫瓶,內盛不淨」,也如《中阿含24經》,舍利弗言:「世尊,猶如膏瓶處處裂破,盛滿膏已而著日中,漏遍漏津遍津。若有目人,來住一面,見此膏瓶處處裂破,盛滿膏已而著日中,漏遍漏津遍津。世尊,我亦如是,常觀此身九孔不淨,漏遍漏津遍津。」此段經文大致為「不淨觀」。
 20. 「比丘跪拜,受教如是」。 此處《身觀經》作「比丘聞經跪拜,受道教如是」。回顧單卷本《雜阿含經》,經末大都為:「佛說如是」,僅有單卷本《雜阿含10經》為「佛說如是,比丘受歡喜」,單卷本《雜阿含13經》「佛言:『我所說善惡意如是』」,單卷本《雜阿含14經》「佛說如是四意止,佛弟子當為受行,精進為得道」,單卷本《雜阿含16經》「說之如是,比丘歡喜起作禮」,單卷本《雜阿含17經》「佛告比丘,比丘已聞,受行如說」,單卷本《雜阿含20經》沒有「經末結語」,單卷本《雜阿含23經》「佛教如是」,單卷本《雜阿含27經》「佛說如是,比丘歡喜受行」。除了單卷本《雜阿含9經》、《雜阿含13經》、《雜阿含17經》、《雜阿含20經》四部經之外,各經在經末都譯有類似形式的「佛說如是」,雖然如此,可見各經的「經末結語」翻譯得十分參差不齊,特別是單卷本《雜阿含9經》譯有獨特的「比丘跪拜,受教如是」,為《大正藏》其他各經所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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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身觀經》的譯者,Harrison認為,單卷本《雜阿含9經》與《雜阿含10經》有可能是安世高的翻譯,但是更有可能為出自其他譯者或是出自竺法護。 筆者認為《大正藏》《身觀經》的翻譯應該是早於竺法護,這在《出三藏記集》的著錄為「《身觀經》一卷(抄)」,列於失譯人名而且是「並未親見其本」的。因此,筆者認為現存的《身觀經》很可能是自單卷本《雜阿含經》抄出單獨流通,而不是單卷本《雜阿含經》將已有的經文抄入,成為自己結集經典的一部分。 如檢視「經末結語」,類似《身觀經》作「受道教如是」的,有安世高譯的《七處三觀經(14)》「佛說教如是」,有竺曇無蘭的《泥犁經》「佛說教如是」,單卷本《雜阿含9經》「受教如是」,《增壹阿含35.7經》「聞說道教如是」。這在竺法護的譯經,如《佛說魔逆經》、《離睡經》、《樂想經》、《尊上經》、《意經》等,大都作「佛如是說」或「佛說如是」,而沒有譯為「受道教如是」的例證。又如偈頌的翻譯,《身觀經》所譯的偈頌如:「如時過去。便命稍少。命日俱盡。如疾河水」,與另一著錄為竺法護翻譯的《修行道地經》,其中的偈頌翻譯風格為:「髮毛諸爪齒,心肉皮骨合;精血寒熱生,髓腦脂生熟;諸寒涕唾淚,大小便常漏;非常計不淨,愚者謂為珍」,與《身觀經》的偈頌風格不同。Harrison(2002)也認為,從詩韻來看,《身觀經》不像是竺法護的一般翻譯風格。《身觀經》譯文也顯得比竺法護的翻譯風格來得高古,一般而言,竺法護的譯文風格來得比較通暢易讀。 總結此節的討論,單卷本《雜阿含9經》顯示出一獨特的風格,此經先說觀身不淨(2. 含滿屎溺,常有九孔惡病),其次列舉五喻說欲的過患(4. 如屠盂、屠机,為骨聚,如然火,如毒藥,痛為撓),接著引了兩首可能是出自《法句經》的偈頌,談到人命短促,命在呼吸之間(5, 6),其次談及人終當一死,一切貪欲終非可樂(7, 8, 9, 10),人如樹果,不論生熟,終當墜落(11),不管受樂多寡,終當消散(12, 13),再回到「欲如骨鏁」喻(14)、「欲如夢幻」喻(15)、「欲如毒蛇」喻、「欲如鉤餌肉」喻、「欲如樹果」喻(16),其次談「即使在天上享受五欲,亦不滿足」(17),其次「觀身中三十六物惡穢不淨」(18),最後回結「人如畫瓶中盛不淨,無可意愛」。整部經雖然扣緊「觀身不淨」,但是穿插人壽苦短、訶欲古喻。 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風格明顯地與其他各經不同,似乎結合數部經典的教說內涵,裁剪接合成為此經。 [1] 《大正藏》《身觀經》無此「生」字,據宋、元、明藏及單卷本《雜阿含9經》補。(CBETA, T15, no. 612, p. 242, a27)。

書房夜話 1:重頌與攝頌(3)


我在此舉兩個與「攝頌」相關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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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應該至少是最早以「攝頌」解決問題的前兩位佛教學者之一。在他對後世有重大影響的《雜阿含經論會編》一書,他利用T99《雜阿含經》與T100《別譯雜阿含經》兩經的攝頌解決了關於〈八眾誦〉經典次序的問題。 
以下我介紹一個少人提起的問題。 
在T99《雜阿含經》第二卷末了,有一首攝頌如下: 
「陰根、陰即受,二陰共相關; 
 名字、因、二味,我慢、疾漏盡。」(CBETA, T02, no. 99, p. 15, b2-3) 

  赤沼智善在《四部四阿含對照錄》(1928)將此首攝頌詮釋如下: 
  「陰根(57)、陰即受(58),二陰共相關;  
   名字、因、二味,我慢、疾漏盡。」 
 《雜阿含經》卷5: 
  「彼多羅十問,差摩、焰、仙尼  
  阿㝹羅長者,西、毛端、薩遮」(CBETA, T02, no. 99, p. 37, b26-27)。 

  印順導師認為「彼多羅」為「波多羅」,即是對應「波陀聚落」(《雜阿含57經》,CBETA, T02, no. 99, p. 13, c17-18)。「十問」即是對應「陰(1)根(2)陰即受(3),二陰共相關(4);名字(5)、因(6)、味(7),二我慢(8, 9)、疾漏盡(10)」等十問。 
  所以次序應為: 《雜阿含經》卷5:
  「彼多羅(57)十問(58),差摩(103)焰(104)仙尼(105);
   阿[少/兔]羅(106)長者(107),西(108)毛端(109)薩遮(110)」(CBETA, T02, no. 99, p. 37, b26-27)。 
  此一次序為佛光版《雜阿含經》與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所遵循,卻未歸功於印順導師的「孤明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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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阿含經》卷59的卷末有一首攝頌: 
  「供養、三善根,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愛敬、無厭足。」(CBETA, T01, no. 26, p. 800, b26-27) 
  這首攝頌的出現令人詫異,因為《中阿含經》的攝頌出現在所含攝各經的前面,而不是如巴利文獻及漢譯《雜阿含經》與《別譯雜阿含經》出現在其後。 而且,《中阿含經》卷60的216經到222經,已經被卷59 一開始的攝頌所涵蓋: 
  《中阿含經》卷59〈例品 4〉: 
  「一切智(212)法嚴(213),鞞訶(214)第一得(215),  
   愛生(216)及八城(217),阿那律陀二(218, 219),  
   諸見(220)與箭喻(221),比例(222)最在後。」(CBETA, T01, no. 26, p. 792, c10-12)。  
 因此,這一首無主的攝頌顯得突兀。 我們可以在《增壹阿含經》卷12〈三供養品 22〉:
  「供養、三善根,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愛敬、春、無足。」(CBETA, T02, no. 125, p. 609, a5-6)。 
  在《增壹阿含經》對應的經典是: 
  「供養(22.1)三善根(22.2),三痛(22.3)三覆露(22.4);
   相(22.5)法(22.6)三不覺(22.7),愛敬(22.8)春(22.9)無足(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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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中阿含經》卷59的卷末這一段: 

  《中阿含經》卷59〈例品 4〉:「於中若有斷樂欲,若有人習此法初無厭足,若復有人習飲酒者初無厭足,若復有人修習睡眠初無厭足,是謂比丘若人有習此三法者初無厭足,亦復不能至滅盡處。是故諸比丘常當捨離此三法不親近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供養、三善根  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  愛敬、無厭足」(CBETA, T01, no. 26, p. 800, b19-27)。 
  是從《增壹阿含22.10經》抄過來:
  「『...若有人習此三法者,初無厭足,亦復不能至滅盡之處。是故,諸比丘!常當捨離此三法,不親近之。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供養、三善根  三痛、三覆露  
  相、法、三不覺  愛敬、春、無足」(CBETA, T02, no. 125, p. 608, c29-p. 609, a6)。 
 
   《中阿含215經》的經文應作:「『...於中若有斷樂速者,此斷樂速故,此斷亦說下賤。於中苦有斷苦遲者,此斷苦遲故,此斷亦說下賤。於中若有斷苦速者,此斷苦速故,此斷非廣布、不流布,乃至天人亦不稱廣布,我斷廣布流布,乃至天人亦稱廣布。云何我斷廣布流布,乃至天人亦稱廣布?謂八[16]支正道,正見乃至正定為八,是謂我斷廣布流布,乃至天人亦稱廣布。我如是,諸沙門、梵志虛偽妄言,不善不真,實誣謗於我,彼實有眾生施設斷壞,沙門瞿曇無所施設,彼實有眾生施設斷壞。若此無我不如是說,彼如來於現法中斷[17]知一切,得息、止、滅、涅槃。』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1, no. 26, p. 800, c1-14) [16]支=枝【宋】【聖】。[17]〔知〕-【聖】。 

  在此,「宋、元、明藏」及正倉院【聖語藏】的經文格式為正確。很可能出錯的是《高麗藏》。 《高麗藏》的校勘者「守其法師」,可能知道此段經文為從他處抄來,可是仍然失誤而把《增壹阿含經》的攝頌保留下來。 這裡我們也可以發現,《大正藏》中《中阿含經》的失誤,源自同一本抄寫失誤的《中阿含經》寫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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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經》卷59的卷末整段文字:「『...若有斷樂速者,此斷樂速故,此斷亦說下賤。於中苦有斷苦遲者,此斷苦遲故,此斷亦說下賤。...若此無我不如是說,彼如來於現法中斷知一切,得息、止、滅、涅槃。』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1, no. 26, p. 800, c1-14) 
  也可以在《增壹阿含31.3經》找到類似的經文: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有四事行跡。云何為四?有樂行跡所行愚惑,此名初行跡;復有樂行跡所行速疾;復有苦行跡所行愚惑;復有苦行跡所行速疾。 彼云何名為樂行跡所行愚惑?或有一人貪欲熾盛,瞋恚、愚癡熾盛,所行甚苦,不與行本相應,彼人五根愚闇亦不[8]捷疾。云何為五?所謂信根、精進根、念根、[9]慧根、定根。若以愚意求三昧盡有漏者,是謂名為樂行跡鈍根得道者也。 彼云何名為樂根行跡速疾?或有一人無欲、無婬;然於貪欲,恒自偏少不慇懃,為瞋恚、愚癡極為減少,五根捷疾無有放逸。云何為五?所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謂五根。然得五根成於三昧,盡有漏成無漏,是謂名為利根行於道跡也。 彼云何名為苦行跡行於愚惑?[10]或有一人婬意偏多,瞋恚、愚癡熾盛。彼以此法而自娛樂,盡有漏成無漏,是謂名為苦行跡鈍根者也。 云何苦行跡行於速疾?於是,或有一人少欲少婬,無有瞋恚,亦不起想,行此三法。爾時,有此五根,無有缺漏。云何為五?所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謂為五。彼以此法得三昧,盡有漏成無漏,是謂苦行跡利根者也。 是謂比丘有此四行跡,當求方便,捨前三行跡,後一行者當共奉行。所以然者,苦行跡三昧者難得,[*]以得便成道,久存於世。所以然者,不可以樂求樂,由苦然後成道。是故,諸比丘!恒以方便,成此行跡。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125, p. 668, a13-b13)。

書房夜話 1:重頌與攝頌(2)


漢譯經典通常有所謂「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等三分的結構。 
「重頌」與「攝頌」在漢譯經典可以如此區分開來:
  (1)   「重頌」位於「流通分」之前,是經文的一部分。「攝頌」位於「流通分」之後,不是經文的一部分,只是總攝數部經文。 
  (2)  「重頌」為完整的句子,有文意可尋。「攝頌」是雜散的字詞,無文意可尋。 

  但是,在巴利文獻無法如此判定。 
  巴利文獻所呈現的「攝頌」為完全不同的風貌: 
 1. 巴利文獻的「攝頌」均會標示以下為「攝頌」
        Tassuddānaṃ – Chetvā dubbaṇṇiyamāyā, accayena akodhano; 
                         Desitaṃ buddhaseṭṭhena, idañhi sakkapañcakanti. 
    2. 巴利文獻的「攝頌」不只是「結十經為一偈」的「經攝頌」,也有結十篇「相應」的「相應攝頌」(巴利《相應部》有五十六「相應」)。 
    3. 當代學者對巴利「攝頌」有兩派不同的見解。有一派認為「攝頌」遵循詩韻,是一首偈頌(詩韻稍微變形)。另一派則主張:「基本上,攝頌是一首不符任何已知詩韻的『打油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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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攝頌」上的問題: 
1. 「攝頌」和「經的題名」,兩者誰先誰後? 
2. 漢譯《長阿含經》(T1)是本來就沒「攝頌」呢?還是翻譯時省略不譯呢? 
3. 漢譯《雜阿含經》(T99)是本來就只有一部分篇章存有「攝頌」呢?還是翻譯時省略不譯呢? 
4. 漢譯《增一阿含經》(T1)是本來就只有一部分篇章存有「攝頌」呢?還是翻譯時省略不譯呢? 
5. 「攝頌」一定是偈頌嗎?有散文形式(長行的)偈頌嗎? 
6. 「攝頌」是誰編製的?約在哪一個世紀創作的? 
7. 「攝頌」不同,就代表隸屬不同部派嗎? 
8. 有沒有一部經典漢譯保存了「攝頌」,而現存巴利文獻卻沒有「攝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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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結頌」上的問題: 
1. 巴利《相應部》有「結頌」嗎? 
2. 「祇夜」是「結頌」嗎? 
3. 一部同時有長行與結頌的經文,是同時存在呢?還是先有「結頌」,後有長行呢?或是先有長行,後有「結頌」呢?

書房夜話 1:重頌與攝頌(1)


  初期佛教聖典依賴口誦傳承來傳弘正法、律,直到西元前一世紀才陸續有文字抄本;即使如此,在西元五世紀之前,佛法的弘揚與傳習仍然是口誦與文本並行。 
  印度四吠陀的傳承是父子相傳,從四、五歲(甚至更早)的童稚年齡就開始背誦,只記其音聲而先不究義理。由於佛教僧侶並非如婆羅門從記憶力最強的孩童時期開始背誦,大多數傳承的比丘、比丘尼於二十歲之後開始記憶傳誦經律。因此,佛教文獻設計了幾種體裁來方便記憶;例如:定型句、重複的章節、重複使用多個同義字,以及「攝頌」。 請參考:無著比丘:〈巴利口誦傳承的形式與功能〉(2006) https://www.academia.edu/7271335/%E7%84%A1%E8%91%97%E6%AF%94%E4%B8%98_%E5%B7%B4%E5%88%A9%E5%8F%A3%E8%AA%A6%E5%82%B3%E6%89%BF%E7%9A%84%E5%BD%A2%E5%BC%8F%E8%88%87%E5%8A%9F%E8%83%BD_2006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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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裡我們先只談「攝頌」。 
佛教文獻中,攝頌顯示三種主要功能: 
 (1) 協助口誦傳承,作為經文的提詞; 
 (2) 避免經典前後次第錯亂,以利僧團齊聲合誦; 
 (3) 維持此階段集結時的原貌,避免後起的經典混入原來的結集而變得駁雜。 

  「阿難撰三藏訖,錄十經為一偈。所以爾者,為將來誦習者懼其忘誤,見名憶本,思惟自悟,故以十經為一偈也。」(《分別功德論》,CBETA, T25, no. 1507, p. 32, b2-5)。
  「見名憶本」,作為背誦的提詞,這是上述的第一點。
   「我毘舍佉罄微心,結頌令生易方便;  
   若於聖說有增減,前後參差乖次第;  
   願弘見者共相容,無目循途能不失。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CBETA, T24, no. 1459, p. 657, b9-12) 
  為了佛法住世,僧團負責(自願)傳誦各部經、律、論的團體必須定期集誦;集誦時,要維持誦經的先後次序,才能眾口齊聲,這是上述的第二點。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8:「凡欲眾集誦經之時,上座應問知事人曰:『門已閉未?寺內遍看不?差守護人未?請誦經人未?大小行處並掃拭未?』若眾上座如前所制,不依行者得越法罪。」(CBETA, T23, no. 1442, p. 667, b15-18) 
  攝頌的第三個功能是作為檢驗的依據,由攝頌是否包含此經來判斷原本結集是否收錄此經典。如《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觸謂外處,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有色無見有對』。彼不許有。『如是契經,不應不許,入結集故;又不違害諸餘契經,亦不違理,故應成量』。彼謂『此經非入結集,越總頌故』。」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敘述,雖然論辯的一方認為「此契經為結集所有,不與他經違背,亦不違理,應可作為正理」;另一方則認為「總頌(攝頌)」中並未包含此經,所以不是原來結集所收錄的經,不應該引以為「判定是否如理」的依據。 在《阿毘達磨順正理論》稍後的敘述,又提到「有阿笈摩越於總頌,彼率意造,還自受持,經主豈容令我國內善鑒聖教諸大論師,同彼背真,受持偽教」。說者甚至以未包含在「總頌(攝頌)」為主要理由,而認為此在別的部派「阿笈摩(阿含)」中的經典為「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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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雜阿含470經》經文在長行之後,又以偈頌將經中要項再諷頌一遍:
  「多聞於苦樂,非不受覺知;
   彼於凡夫人,其實大有聞;
   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
   苦樂二俱捨,不順亦不違;
   比丘勤方便,正智不傾動;
   於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
   了知諸受故,現法盡諸漏;
   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 
 《雜阿含265經》:「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 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
   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 
   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
   周匝諦思惟,正念善觀察; 
   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
   於此苦陰身,大智分別說; 
   離於三法者,身為成棄物;
   壽暖及諸識,離此餘身分; 
   永棄丘塚間,如木無識想;
   此身常如是,幻偽誘愚夫; 
   如殺如毒刺,無有堅固者;
   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 
   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 

從漢譯經論的角度看「重頌」,這是「以偈頌摘要地複述經文的內容」。印順導師對「祇夜」有四種不同的敘述,其中第四種是認為「重頌」即是「祇夜」。
  因為四種主張無法同時成立,也無從釐清哪一種主張是導師的「晚年定論」: 
  (1) 祇夜即是攝頌,如說:「修多羅相應教集成(審定、編次)後,為了便於憶誦,『錄十經為一偈』,就是世俗偈頌而不礙佛法的『祇夜 geyya』。『修多羅』與『祇夜』,就是王舍城原始結集的經法。」「祇夜,本來是世俗的偈頌。在(法與律)修多羅集出以後,將十經編為一偈頌,以便於記憶,名為祇夜。」「原始結集的過程中,起初是:長行的『修多羅』,隨類相應而編為四部:『道品相應』、『蘊相應』、『處相應』、『因緣(界等)相應』。『修多羅』的『錄偈』──錄十經的名目為一偈,這種『結集文』,名為『祇夜』。」   (2) 祇夜相當於《雜阿含經》的〈八眾誦〉或《相應部》的〈有偈品〉,如說:「初期集成的祇夜,是〈八眾誦〉。」「《雜阿含經》的有偈部分,與《相應部》的〈有偈篇Sagāthā-vagga〉相當,覺音是解說為祇夜的。《雜阿含經》的蘊、處等相應部分,是原始的「相應修多羅」。如初期的阿毘達磨──說一切有部的《法蘊足論》,赤銅鍱部的《分別論》,分別說系的《舍利弗阿毘曇》,分別的論題就不外乎這些相應。這樣,《雜阿含經》的有偈部分,可能就是早期的祇夜!」 
  (3) 祇夜意指「結集文」與「結集品」,「結集文」為攝頌,「結集品」為〈有偈品〉,如:「攝十經為一偈,就是名為祇夜的『結集文』。...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所為說,如『結集品』。論內容,就是先說的,『又依八眾說眾相應』,但別有部類的『結集品』,是《雜阿含經》的『眾相應』──〈八眾誦〉,與〈相應部〉的〈有偈品〉相當,與先說『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拕南頌』是不同的。這就是《大毘婆沙論》所說,『祇夜』有『結集文』與『結集品』的差別。」 
  (4) 祇夜意指「重頌」,先說長行,再以韻文、詩句敘述長行的法義,如:「祇夜,是歌頌,重頌,以歌頌重說,使意義更明白些,所以意譯為『從後說現』,『從後現譬說』。」

2019年10月1日 星期二

蘇錦坤,〈《法集要頌經》「校讀」舉例〉



蘇錦坤,〈《法集要頌經》「校讀」舉例〉,《福嚴佛學研究》14期,1-41頁,2019,新竹市,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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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今存世的古代漢譯「法句經」有四部,分別為純粹偈頌的T210《法句經》與T213《法集要頌經》,以及屬於「譬喻」形式的T211《法句譬喻經》與T212《出曜經》。收錄於《大正藏》85册的T2901《法句經》為疑偽經典,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在《開寶藏》雕版印刷之前,T210《法句經》和《出曜經》各自歷經或七百年、或五百年的長期輾轉傳抄,加上譯詞古樸,傳抄者不易確切理解其意涵,導致現存版本留存相當數量的「衍、脫、倒、訛」,如不確實校勘,恐怕會遭遇「所釋之義非其本義、所據之經非其本經」的問題。 
  本文所探討的《法集要頌經》則情況不同。依據《大中祥符法寶錄》這本官方記錄,天息災(後來賜名為「法賢」)於宋太宗雍熙二年(西元985年)譯出,譯本隨即奉旨補雕入藏。也就是說,在正式翻譯過程的「證梵義」、「證梵文」、「筆受」、「綴文」、「證義」之外,並沒有翻譯團隊之外的人傳抄,隨即交付雕刻成版,理應較少訛錯而單純易讀。 
  但是,事實上此經的譯文呈現不少瑕疵,諸如:脫落詩句、添字改譯、誤譯、抄寫訛字等現象,值得深省。 
  沈丹森在〈宋代譯經事業的復興與挫敗〉指出,宋朝譯經有「誤譯與譯文艱澀含混、難以卒讀」、「譯文有抄襲、剽竊(plagiarism)而非出自翻譯的現象」、「對當代及後代佛教幾乎沒有影響」、「遺漏了許多佛教中觀學派與佛教因明的重大著述」等等問題。筆者認為,這幾項應該就是沈丹森將此篇論文訂名為「挫敗failure」的原因。 
  筆者在〈《法集要頌經》的翻譯議題〉一文,已經對水野弘元及沈丹森對本經的「惡評」提出辯護,並且認為他們兩位的評論不算公允。但是,不可諱言,本經仍有上述評摭的「誤譯與譯文艱澀含混、難以卒讀」和「對當代及後代佛教幾乎沒有影響」兩個現象。 
  歐美學者甚少研究此經,就筆者閱讀所及,僅有魏查理《法集要頌經英譯》一書出版。漢語世界對本經的研究專書或論文也極為稀少,近幾年來則僅有筆者〈《法集要頌經》(T213)的翻譯議題〉一文而已。 
  本文探索本經所呈現的一些瑕疵,同時,也希望協助詮釋部分偈頌、提供解讀方法,以改善本經在翻譯之後少人閱讀、引用與詮釋的現況。 以下即以校對該經之發現,分成「偈頌分章錯誤與脫落詩句」、「添字改譯」、「誤譯」、「抄寫訛誤」、「《法集要頌經》未譯出的《優陀那品》偈頌」、「《優陀那品》所無的《法集要頌經》偈頌」等六個部分分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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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cademia.edu/40490086/The_Collating_and_Rendering_of_the_Faji_yaosong_jing_T213_2019

2019年9月30日 星期一

法友飛鴻 361:「偈頌是古層,而散文是新層?」佛學問答 24


佛學問答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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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良艾問: 
『巴利語從發生到現在兩千多年間,事實上也歷經了幾個發展變遷的階段:
第一階段是,聖典「古偈頌」中的巴利語,約至紀元前三世紀止。這些偈頌保留了許多與吠陀語共通的語形,由於音韻或省略的關係,許多地方艱澀難懂。
第二階段是,聖典「散文」中的巴利語,約至紀元前一百年為止。此階段內容合於文法,文章舒暢自然,優美而深刻,可謂極其難得的珍品!
第三階段包括聖典的注釋書、教理綱要書、史書等,以五、六世紀為中心,前後數百年間。此階段文章也相當簡練暢達。
第四階段為後世各種文獻的巴利語,約從十世紀到現在。此一階段的巴利語以錫蘭為中心,而後發展於緬甸、泰國等地。由於時代、地域與早期巴利語已有隔閡,再加上梵文化的影響,文章顯得造作彆扭,極不自然。』 照上面說的話,偈頌是古層,而散文是新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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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答: 
  這也是該篇文章應改的錯誤敘述之一。 
  早和晚有三個不同的層次: 
  1. 該事件發生的早晚。 
  2. 該文獻產生的早晚。 
  3. 文獻最後定稿時的早晚。 

賀勻 〈略談巴利語〉,此篇敘述有一些失誤,大家當作小學月考時的「改錯練習」就好。 http://buddhism.lib.ntu.edu.tw/lesson/pali/grammar/D.htm

法友飛鴻 360:經文重複,佛學問答 23



羅良艾問: 
  請問《相應部35相應121經/教誡羅侯羅經》和《中部147經/教誡羅侯羅小經》兩經內文是不是重複了呢?不知為何會有重複的情形?是不是認為這部經很重要所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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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答: 
  漢語文獻當中有所謂「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春秋公羊傳》〈隱公元年〉:冬十二月,《經》云:「公子益師卒。」《傳》曰:「何以不日?遠也。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這是說,對於古代事件的記載,會有下類狀況產生的差異: 
  1. 「所見異辭」:在現場親見其事的人的描述不一樣。 
  2. 「所聞異辭」:在現場親見其事的人描述的事件經過,或發表的言論;不同的聽者會有不同的記載。 
  3. 「所傳聞異辭」:聽不同的人轉述時,不同的聽者會有不同的記載。 在結集佛教經、律時,對一些較不是主幹的教導或事件,也同樣會有上述狀況。 

  所以,當發生「相似而互相衝突的兩三種敘述」時,結集團隊的處理原則是「兼容並蓄」。 
  所以,「發生相似而互相衝突的兩三種敘述」時,有時是佛陀說如此如此的法不止一次,所以有不同的紀錄。有時則是「所傳聞異辭」,而收納進來而已。 
  較顯著的例子是「一夜賢者經」,《中阿含》收了《中阿含165經》「溫泉林天經」、《中阿含166經》「釋中禪室尊經」、《中阿含167經》「阿難說經」等三個版本;《中部》收了《中部131經》「賢善一夜者經」、《中部132經》「阿難賢善一夜者經」、《中部133經》「摩訶迦旃延賢善一夜者經」、《中部134經》「羅麼色耿其雅 Lomasakaṅgiya 賢善一夜者經」等四個版本。 依據「四大教法」的審訂原則,只要「法要」部分傳誦無誤,其他細節差異可以並存。

法友飛鴻 359:咒與咒願


以下所述,因為我尚在學習階段,所知所學有其限制,當然會有錯誤。所以,讀者與法友不需全盤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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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期漢譯佛典使用的「咒」(呪)字有三種情況:
1. 祝願:預祝其平安、願其順利。(或翻譯作「咒願」、「達嚫」。) 
2. 用「咒」字當作「總攝經義」,現存的咒語有一些其實是某種形式的「攝頌」、「摩呾里迦(本母)」。 
3. 役使鬼神的「通關密碼」、「口令」。 
  關於第三種,初期漢譯佛典有些記載: http://yifertw.blogspot.tw/2013/10/76.html。 
《中阿含181經,多界經》: 「阿難!若見諦人生極苦甚重苦,不可愛、不可樂、不可思、不可念乃至斷命,捨離此內,更從外求。 或有沙門、梵志,或持一句呪,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呪,令脫我苦,是求苦、習苦、趣苦、苦盡者,終無是處。 若凡夫人捨離此內,更從外求,或有沙門、梵志持一句呪,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呪,令脫我苦,是求苦、習苦、趣苦、苦盡者,必有是處。」 (CBETA, T01, no. 26, p. 724, a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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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阿難四事經》卷1:「慈心多愍,坐起咒願」(CBETA, T14, no. 493, p. 757, c8) 
《歷代三寶紀》卷4:「受呪願經」(CBETA, T49, no. 2034, p. 51, a1) 
《辯正論》卷7:「為其於寺中懸幡、燒香、咒願,救解生時罪過」(CBETA, T52, no. 2110, p. 538, c11) 
《四分戒本如釋》卷7:「若居士嚏及來禮足,應咒願言『長壽』。若下座嚏時,應咒言『無病』。若上座嚏時,應言『和南』。」(CBETA, X40, no. 717, p. 246, a8-9 // Z 1:63, p. 69, b12-13 // R63, p. 137, b12-13)。 
《諸經日誦集要》卷1:「時佛敕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咒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咒願竟,便自受食。」(CBETA, J19, no. B044, p. 142, c5-8) 
《諸經日誦集要》卷3:「誦藥師經畢,咒願解結」(CBETA, J19, no. B044, p. 180, c1) 又寫作「呪願」。 
《長阿含2經》卷2:「爾時,世尊即示之曰:『今汝此處賢智所居,多持戒者,淨修梵行,善神歡喜。』即為呪願:『可敬知敬,可事知事,博施兼愛,有慈愍心,諸天所稱,常與善俱,不與惡會。』」(CBETA, T01, no. 1, p. 12, c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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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佛教為大家庭,各有師承。
有些容許驅蛇、驅蜂等咒;
有些則以持咒為最上等修持。 
我無意於此有所譏評,但各行其是而同奉三寶可也。 
義淨法師翻譯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有多處認同咒語的效力,以及同意僧侶在某種狀況之下持咒。 
  所以,身為佛教大家庭的一份子,我必須尊重且認知正法律之下的當代佛教,有些教派允許持咒、火供而自認承佛教法而無衝突。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6:「世尊告曰:「舍利子!若小軍苾芻,當爾之時誦此伽他及禁呪者,不為蛇毒之所中害,身不潰裂散若塵砂。」時舍利子請世尊曰:「何謂伽他及以禁呪?唯願世尊為我宣說,我等聞已咸共受持。」爾時世尊為諸苾芻說伽他及禁呪曰:... 「怛姪他 菴 敦鼻麗敦鼻麗 敦薜 鉢利敦薜 㮈帝蘇㮈帝 雞㮈帝 牟柰裔 蘇牟柰裔 彈帝尼攞雞世 遮盧計薜 嗢毘盈具麗莎訶」 佛告舍利子:「若小軍苾芻當時若自、若他說此伽他及神呪者,必免毒蛇之所侵害,不令其身潰爛分裂,如把塵砂開手皆散。」」(CBETA, T23, no. 1442, p. 657, a17-b22)。 
  不過,本一園地以「原始佛教」自勉,請參考本園地宗旨:
「主旨在於啟發學人、信眾以原始教法學佛的風氣,清楚教史脈胳和法教流傳演變過程,回歸及傳承佛陀原始教法為目標」。 
  所以主要有兩點申論,而非主張「持咒即非佛教」,此處請你體察我下語的輕重: 
1. 依阿含、尼柯耶教義(請勿依據漢譯《增一阿含》,原因另行解釋),「持咒」恐非聖教?
2. 世尊教令弟子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禁制弟子持誦咒語。所以六念即可,無需「驅魔咒」。 
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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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一段期間,就有讀書會的同學提問:
「持咒有效嗎?」
「持咒是佛教嗎?」
「煙供、火供有效嗎?」
「煙供、火供是佛教嗎?」
「西洋星座的算命有效嗎?」
「正信的佛教徒應該相信十二生肖、八字的算命,還是相信雙魚座、水瓶座之類的黃道十二宮的算命?」 
  這樣的問題,不好回答。 
  我試著談另一件事情,來反思這類問題。 版主在讀大學期間,曾參加水里蓮因寺的「暑期齋戒學會」,當時有一位上課老師據說是來自政治大學的講師,他在課堂上說:「要說『噫』(有氣而無聲),這會幫助心臟系統的健康;說『嗚』(有氣而無聲),會幫助消化系統;『窩』...『耶』...」,當時心中頗為反感:「這不是道教的修行方法嗎?為何拿來佛教課堂上講?」因為極度厭惡,所以多年之後還記得這一幕情景。 
  這幾年,斷斷續續聽到周遭的人談到「彩光療法、彩色 LED 照射療法」,心裡頗不以為然。今天在電視上,「57 健康同學會」的節目,又見到一位自稱醫生,宣稱各色光的治療效果,節目中,他說:「針灸,必須專業醫生來作;但是『彩光針灸』,可以每個人自己來作。藍色光可以醫治...黃色光可以醫治...紅色光可以醫治...」 問題是,這是前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的所謂「治療方法」,這位「醫師」怎會知道此一「照射」有「對症」的治療功效,此一照射是否會對某些人「破壞」健康,是「藍色光照射肚臍」而不是「紅色光照射天樞穴」能治療疾病?他此套療法有在「醫學系統」發表醫學論文而被認可嗎?他找多少人作了合格的醫藥實驗呢? 
  四阿含與律典中有譴責「持咒」與「煙供、火供」的記錄,該相信那一本經、律?該聽從哪一位老師的教導呢? 我不知道,我不是醫生,也不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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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阿含20經》卷13:「摩納!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召喚鬼神,或復驅遣,或能令住,...為人呪病,或誦惡術,或為善呪,或為醫方、鍼灸、藥石,療治眾病;入我法者,無如是事。 摩納!如餘沙門、婆羅門食他信施,行遮道法,邪命自活,或呪水火,或為鬼呪,或誦剎利呪,或誦鳥呪,或支節呪,或是安宅符呪,或火燒、鼠嚙能為解呪,或誦別死生書,或讀夢書,或相手面,或誦天文書,或誦一切音書;入我法者,無如是事...入我法者,無如是事。」(CBETA, T01, no. 1, p. 84, b18-c9)。 《中阿含181經》卷47〈心品 3〉:「或有沙門、梵志,或持一句呪,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千句呪,令脫我苦,是求苦、[2]習苦、趣苦、苦盡者,終無是處。」(CBETA, T01, no. 26, p. 724, a22-24)[2]習=集【元】【明】*。 
《中阿含201經》卷54〈大品 2〉:「世尊歎曰:「善哉!善哉!若汝等如是知、如是見,汝等頗身生疹患,生甚重苦,乃至命欲斷,捨此更求外:『頗有彼沙門、梵志,持一句呪,二句、三句、四句、多句、百句,持此呪令脫我苦。』是謂求苦、習苦、得苦盡耶?」 比丘答曰:「不也。世尊!」」(CBETA, T01, no. 26, p. 769, b6-11) 
《摩訶僧祇律》卷7:「佛住舍衛城,廣說如上。時六群比丘...然後便作身邪命、口邪命、身口邪命。身邪命者,作水瓶、木器賣、作盛酥、革囊、繩索、結網、縫衣。學作餅賣、學賣醫藥、為人傳信,如是種種求食,是名身邪命。口邪命者,誦呪行術,呪蛇呪龍、呪鬼呪病、呪水呪火,如是種種求食,是名口邪命。身口邪命者,手自然火、口說呪術、手灌酥油、灑散芥子,如是種種求食,是名身口邪命。時黑山聚落諸優婆塞,來詣舍衛城料理官事,官事訖已,往詣世尊,頂禮佛足已,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我是黑山聚落優婆塞,六群比丘在彼間住,於彼聚落作諸非法。廣說如上。唯願世尊!當約勅之,令不在彼住者善。」 爾時世尊為優婆塞,隨順說法示教利喜已,禮足而去。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往黑山聚落,為六群比丘作驅出羯磨。」」(CBETA, T22, no. 1425, p. 286, c16-p. 287, 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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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由科,號稱道教四科之一:「南宗、北宗、全真、祝由」。這是以符籙、咒語、拜壇、驅使鬼神,來治病、詛咒、求福求財、迷幻人心的一種方法。

法友飛鴻 358:「四向四果」,佛學問答 22


蔡維駿問: 
  在阿含經和尼科耶中頻頻出現的【(向)須陀洹、(向)斯陀含、(向)阿那含、(向)阿羅漢】、【四雙八士】等名相,是原始佛教就有的施設嗎?如果不是,那麼關於這些,原始佛教有的是什麼? 
  我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我發現: 
1. 吳老擇老師曾經說過:「初期耆那教和佛教,皆稱聖弟子而未言及修證階級的果位」。 
2. 朱倍賢教授的文章特別稱「四雙八輩」為「傳說」。 
3. 中道團體聲稱「四沙門果是出自《舍利佛阿毘曇論》的部義」。 看到這些,不免覺得事有蹊蹺,但不知以上論述之依據,及其論據是否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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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答: 
  這是一個較複雜的問題,牽涉到「什麼是原始佛教」?你憑什麼稱「這是原始佛教」?你憑什麼稱「這不是原始佛教」? 
  如果我們從文獻的立場來看,將「四部尼柯耶」與「四阿含」當作「原始佛教」,那麼必須以「是的」來回答你的問題:
 「原始佛教的文獻已有【(向)須陀洹、(向)斯陀含、(向)阿那含、(向)阿羅漢】、【四雙八士】等名相。」 
  當然,我們仍然有機會區別某些「四部」與「四阿含」是較古,某些則屬於後起的教說。但是,不易得到證實。 例如,我猜測「轉輪聖王」、「輪王七寶」、「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後起的主張,但是不容易從文獻上得到確切的證據。